做好群众工作的材料

党的执政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工作做好,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巩固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新形势的群众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职能,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工作领域十分宽泛,社会性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属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突出成绩,但仍然存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不足和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

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

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关系紧密。柔性司法,和谐司法,贴近群众,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前端性、窗口性、服务性”,在强化社会管理、开展群众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和独特功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开展

加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治本作用。把“五五”普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以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普治并重,以治为主。全省各地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并落实了会议研讨、工作通报、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目前全省已有5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已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资阳市初步启动。其中,《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法制化管理轨道迈了一大步。《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四川省泸县法治建设模式》被科技部确立为2010年度国家级软科学课题。注重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了藏区“9+3”免费教育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制定了藏区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着手研究编制四川省法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法治建设组织实施过程及社会评价提供依据。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对一些典型的、带有普遍性的、有教育意义的纠纷,进行集中调解、公开调解、邀请旁听,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省委、省政府构建的“大调解”体系建设,维稳成效大力彰显。目前,全省共有调委会6.4万个,人民调解员51万人。2010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5万件,调解矛盾纠纷42万件,调解成功40.6万件,成功率96.7%;防止纠纷激化1.4万件。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村民小组、城市小区的调解小组数量不断增多,形成了省、市、县、乡、村、村民小组六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网络。省司法厅与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国有企业和民营规模企业建立了4300多个调解组织。在大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集中聚居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特殊地域建立调解组织近1800余个。聚焦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1900多个医患、物业管理、环境治理、消费维权、省际边界、劳动争议、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广安、达州成立市、县(区、市)调委会,调处了一批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甘孜州成立寺庙调委会24个,专门调解因寺庙扩建、农民耕种等引发的僧俗纠纷。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较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使人民调解成为普通百姓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的重要选择。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大调解’保‘大和谐’、促‘大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联调机制。2010年4月,省司法厅作出“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简称“三案”)的重要部署,全力构建系统维稳防控工程,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能力。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共有91万人次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参与攻坚活动,共梳理“三案”件数13956件,涉及87335人;调解涉命纠纷1224件,涉残纠纷1448件,积压3年以上案件2316件,调解成功9309件,成功率66.7%。“三案”攻坚活动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同志的高度评价:“司法厅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动作快,力度大,全力开展‘三案’攻坚,抓住了重点和关键,这样坚持不懈的抓下去,矛盾凸显的现象一定会改变。”省司法厅与省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申请支付令和诉前告知、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等制度,规范了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强化了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指导意见(试行)》,对刑事和解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原则、条件、程序、时限、备案等作了规定。加强了与交警、房管、卫生、教育、工商局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医疗、院校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如遂宁市司法局会同卫生部门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年时间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40件,成功率达96%,减少赔付金额2900万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指

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庭)、信访等解决集散纠纷较多的单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共计1910个,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直接对接。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化解纠纷1.84万件。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国土、电力、派出所、法庭等部门的协作,对重大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实行联动联控联调,直接融入“大调解”体系,实现了调解资源的直接有效整合。同时,爱加强了与团省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妇联等群(社)团组织的联系协作,印发了相关衔接文件,在这些领域引入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增加了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立足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调解新机制。全省18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以奖代补”机制,2010年奖补金额达1231万元;大力推行“三三调解制”;巴中、达州、阿坝等地建立了流动调解制度,定期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巡回排查调解,对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调解”,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针对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报、预案、预防、预警的“五预”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梳理、大排查、大调处活动。2009年6—9月,建国六十周年前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运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机制,开展了主题为“保稳定、促和谐、化矛盾、迎国庆”的“春风化雨”百日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4万余件,调解16.2万件,同比增加近4万件,约占全年调处总数的37%,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雅安市在64个乡镇试点建立了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基础性材料。

3.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业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大调解和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全省共有2001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各类特邀调解员,16名资深律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处理各类涉法信访案件中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群众诉求效果,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办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的办法(试行)》。2010年,全省3100名律师参与党委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办理案件6000余件,60家律师事务所、100名律师分别被评为涉法信访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监所教育改造矫正水平全面提升

监狱劳教场所是社会风险的积聚地,各类矛盾纠纷复杂而尖锐,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战场。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立足构建科学的监管改造矫治体系,深入贯彻“首要标准”,提升教育改造矫治工作水平,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切实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省监狱系统立足于构建平安监狱,通过深化监管安全联动机制、安全生产联合治理机制、公共卫生联动机制建设,全力保障监狱安全稳定,有效推进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强化刑罚执行联动机制、罪犯安帮对接机制、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大力提升监狱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开展狱务公开,提高监管执法工作透明度,实现和保障群众对监狱工作的知情权。积极构建社会帮教局面,推进行刑社会化,先后开展“监狱开放日”、“千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日”、“社会责任——百名囚徒吐心声”等活动,为群众参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搭建平台,丰富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方式方法,广泛听取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社会群众对监狱工作的参与权。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强化预防犯罪职能的发挥,提升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多管齐下开展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罪犯刑释后顺利回归。

劳教系统连续五年实现“四无”。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全系统统一了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探索总结出“常青藤生命复原戒毒模式”等,戒毒人员出所后复吸率逐步降低。我省劳教系统在全国率先实行艾滋病集中管理,大堰劳教所探索完善了“蓝莲花家园”艾滋病集中管理模式,被司法部劳教局确定为全国培训基地和创建窗口示范单位,有效地维护了场所安全稳定,发挥了劳教场所在全社会艾滋病防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5.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全面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出所评估制度,建立监所与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完善了安置帮教的无缝衔接机制。2010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平均为92%、帮教率为93%,安置率为78%,重新违法犯罪率仅0.3%,低于司法部控制指标。全面推进向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寄送《服刑在教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和离监(所)探亲工作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医、就学、就业、救济、社保、养老等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了部分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各种困难。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和帮扶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三项基础建设,重点做好“三无”人员、“老、病、残、少”人员的协调安置工作。

构建多层面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的试点工作格局。初步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为主体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由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离退休人员、教师、高校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人员等

社会力量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省21个市州、144个县(市、区)、3652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2010年重新犯罪率仅0.2%。

(二)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构建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搭建律师融入党委政府大局的工作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来提高公共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专业水平。围绕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全程跟踪,随时提供决策建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努力服务保增长调结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推荐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开展自主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向农村延伸,在县、乡设立司法鉴定便民咨询点、接案点,贴近群众,服务强农惠农,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2.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

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200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570件,受援人数达227918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39130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18亿元。5年间,全省办案量增长86%,平均年递增20%。成功办理了“山东寿光6.10事件8位川籍农民维权案”、“芦山县张洪昌工伤案”、“贵州1·29 特大交通事故川籍死者家属民事赔偿案”、“ 126位川籍农民工赴俄罗斯务工涉外劳务纠纷案“、“吴秀琼信访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始终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维护社会公平。提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方针和“农民工走向哪援助服务跟到哪”的工作

社会力量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省21个市州、144个县(市、区)、3652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2010年重新犯罪率仅0.2%。

(二)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构建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搭建律师融入党委政府大局的工作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来提高公共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专业水平。围绕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全程跟踪,随时提供决策建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努力服务保增长调结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推荐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开展自主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向农村延伸,在县、乡设立司法鉴定便民咨询点、接案点,贴近群众,服务强农惠农,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2.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

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200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570件,受援人数达227918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39130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18亿元。5年间,全省办案量增长86%,平均年递增20%。成功办理了“山东寿光6.10事件8位川籍农民维权案”、“芦山县张洪昌工伤案”、“贵州1·29 特大交通事故川籍死者家属民事赔偿案”、“ 126位川籍农民工赴俄罗斯务工涉外劳务纠纷案“、“吴秀琼信访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始终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维护社会公平。提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方针和“农民工走向哪援助服务跟到哪”的工作

目标。建立和完善了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并把服务网络延伸到省外,在省外川籍农民工输入地建站41个。探索和形成了与建设、劳动保障、国土、信访等部门调处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追讨欠薪工作合力,组建了省、市、县三级“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与广东、海南等9个省(区)省级法援中心共同签订了《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各市级、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同全国部分同级城市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省际(城际)间法律援助异地合作机制。

3.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积极维护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组织全省律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建立“草原牧区流动法律服务援助站”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全省律师共投入志愿者3500人次,出动车辆1100多台次,转运伤员、救灾物资,捐款、捐物;办理涉灾公证8万件,减免公证收费1500多万元。省司法厅组织律师代省政府起草了抗震救灾工作相关文件,成都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参与政府灾后重建立法工作,德阳、绵阳、广元、成都等地律师参与政府工作组,对特定受灾家庭入户走访,疏缓群众情绪,配合政府做好救灾善后工作。利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为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二、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党中央对做好今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着眼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强调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并存,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互联,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路线。从本质上看,党的群众工作就是党的政治工作,是研究和解决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工作。能否做好这一工作始终关系到国家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兴衰成败和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监狱押犯和劳教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量持续上升,罪犯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监所安全稳定和教育改造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对管理、教育、矫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可能引发大量新的矛盾,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关系的变化,多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落实保障民生政策

目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进一步增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坚持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着眼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推动党和国家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促进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群众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社会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堵防为疏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柔性司法、和谐司法、服务群众的特点。

(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推进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的双重愿望越来越迫切, 渴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这就要求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执业理念,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

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去,主动察民情、解民难、保民安;坚持不断探寻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服务,依法履行职责,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个案公正,保护当事人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使他们真正感觉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而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五)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培育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

做好群众工作,不仅仅是方式方法的问题,更是观念的问题,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在工作中充分体现群众利益,符合群众意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培育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做到为民所想、便民利民,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宗旨观念、责任意识,进一步巩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作风。在法律服务行业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群众感情问题,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把执法执业活动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必要条件,在生活上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抓好基层干部的选拔调配和培养教育,增强他们的群众意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群众工作队伍。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对照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实践问题;既有体制机制问题,也有方式方法问题。

(一)对群众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完全到位

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司法行政干警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偏重业务工作、忽视群众工作的情况。在开展群众工作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没有把群众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深入群众不够、联系群众不多,掌握群众心理不足,不了解群众愿望,不能深入触及矛盾,不会化解矛盾。部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也存在认为群众工作是政治工作、与自己的业务工作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

(二)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一些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安于现状,对当前群众的新变化不熟悉,对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不了解,仍然沿袭传统思路和经验,造成“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情况,不能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依法执法执业,但就目前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状况看,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丰富,依法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三)经费、人力、硬件保障不足,基础条件较差

司法行政工作量多面宽,而目前国家财政还不能全额保障,经费、人力、硬件设施不足,尤其是基层基础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群众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人民调解工作,2010年全省市、县二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1169万元,平均每个市县仅5.7万元;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补贴标准平均约为29.3元/件,与人民调解员付出的时间、精力严重不成比例,难以有效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我省现有司法所4656多个,而政法专项编制仅3200余人,平均一个所还不到一人,工作开展十分困难,很多时候都显得力不从心。再看法律援助工作,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群规模庞大,全省受援人群共计3240.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7%。据司法部统计测算的按人口2-3‰法律援助需求量标准,我省每年援助需求量为约为8万件;2010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874件,,还有50%的法律援助需求受限于服务能力、财力和人力资源有限而没有得到满足。全省大部分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业务用房,法律援助机构设备齐全的占4%,主要设备配置齐全的占24%,基本设置配置齐全的占72%,均低于全国平均数。

(四)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创新完善

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行政化、指令性倾向需要进一步转变,要大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陈旧,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甚至存在随意性、时紧时松、就急应景等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载体不多。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稳步推进、大胆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尽快健全完善工作的体制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还未真正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公众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便民惠民措施的知晓率不高。

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要大力加强经费保障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规划要重点围绕监狱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之成为约束性指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科学确定办案(业务)成本,加大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监狱劳教戒毒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在抓好现行标准落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职能调整、政策性增支、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调整实际执行标准。二要大力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推动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上批量。三要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推进司法所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制度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四要不断推进“三项建设”。加快完成监狱资产处置工作,统筹用好资产处置资金,强力推进灾后重建、布局调整、就地改扩建。力争将全省监狱64个建设项目分别纳入全国和全省“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五要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搭建,完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监企分开,纯化监狱刑罚执行职能。

(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杜绝执法态度粗暴、工作方式简单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情况和现象。切实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对服务对象、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和走访,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深化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把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全面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继续改善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探索试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从政治上关心干警,精神上鼓舞干警,工作上爱护干警,生活上体恤干警,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与群众沟通的能力、了解群众疾苦和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和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适时表彰、推出先进典型,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和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

(三)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大力整合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治结合、以治为主的原则,将依法治理和“六五”普法有机结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目标考核为抓手,构建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四川法治指数指标体系。突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紧紧扣住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执业活动全过程

认真开展一次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群众感情问题,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把执法执业活动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执法和执业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门评议、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服务对象、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和走访,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公证廉洁执法、执业水平。

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做法与思考

发布者:横市镇群众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1-12-1 阅读:145次

横市地处宁乡县中北部,国土总面积123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7万,是宁乡的人口地域大镇,人民群众务实思进。境内铁路、高速、省道、多条县道交汇,是娄底、益阳等地市通往省会长沙的必经之路,与桃江县毗邻和本县4乡镇接壤,是湘中交通枢纽。横市还是宁乡的产业发展重镇,是全国著名的“烟草名镇”、“烟花鞭炮之乡”。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不安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群体性事件、涉访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群众工作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横市独特的地理区位,孕育了一方民风彪悍的人文特色。横市烟花鞭炮产业特色鲜明,随着纸业产业的逐渐退出,烟花鞭炮产业的限制整顿,以此为重要经济支撑的群众收入出现断节,转入地下而更具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安全维稳极具挑战,成为许多党政领导望而却步的“火药乡镇”。横市还因历史遗留问题,征地拆迁抱团上访;因为体制原因,出现了退休教师、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等许多专业上访户;出现过“内参大曝光”、“真相大追击”、“网络大红人”、“夜间大上访”等问题,横市一度成为全县最为复杂,群众工作最难开展的地区。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集中排调突出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联项目工程和招商引资、联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联村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联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联困难群众、创新社会管理、创优社会环境、创建平安宁乡的“五联三创”活动以及设立“一部三中心”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试

点。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引领,矢志追求“民生所指、所至有声;政事清净、政通人和、正泰民安。”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发展环境作为再响的名片来培育;把政府效能作为最大的优势来打造;把群众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来发挥,发扬勇于担当、务实创新的横市精神,竭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一、突出四个工作重点抓关键。

1、坚持源头预防,从根本上力避矛盾纠纷。发展会带来矛盾,化解矛盾更要依靠发展,因此,我镇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在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时,时刻考虑社会平衡和群众的合理利益。今年以来我镇掀起了城市建设开发的热潮,共征用470余亩,拆迁房屋30栋共15700多平米,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同时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度制约、知识培训,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力避简单粗暴,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

2、坚持重心下移,从措施上钝化矛盾纠纷。将维稳工作的重心下移,更多地发挥镇村两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维稳工作列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吸纳纪检、城建城管、劳动、民政及拆迁等部门参加,建成真正意义上的镇、村两级纵向深入、部门横向配合的立体维稳工作平台。进一步健全了领导接访、指导联调等机制,真正使矛盾纠纷预防发现在镇村组、解决稳控在镇村组。

3、坚持及时化解,从方法上压降矛盾纠纷。强化“第一时效”意识,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利益诉求,多从自身找原因,通过及时有效的排查预警,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打下基础。“12.17”事故的善后处置,镇党委、政府及早介入,勇于担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1376户轻灾户普惠救济、14位遇难者入土为安、家属安抚,伤亡赔偿、灾后重建有条不紊,矛盾都尽量化解在镇村两级。无论是主要领导、镇村干部都能介入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主动与群众沟通,听取意见,拉近距离,以“对话”取代“对抗”,以主动协调解决的姿态,取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六月份涉及我镇聚强矾厂污染问题聚集近百人的群众欲往县政府集体上访,我镇第一时间赶到宁横公路上,一一劝解,提出解决方案,平息了一次较大的上访行动。洛湛铁路征地款、顺利房产诉讼,坚持“实事求是、法情相融,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促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早日解决。

4、坚持依法引导,从行为上控减矛盾纠纷。“善疏则通,能导必安”!合理表达诉求、有序化解了矛盾,依法引导至关重要。今年我镇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项目观摩”活动,2000多名党员、组长、村民代表通过考察活动,对全镇重大决策、重大活动、认识上认同、行动上支持,避免因误解误会造成矛盾纠纷。今年我镇还开展了每名干部联系三户困难群众的“三进三同”活动,建党90周年前夕,我镇对贫困山区关圣村困难群众开展了一对一的帮扶活动,不但送去了经济支持,更重要的还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送去了金点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体的稳定。我镇还加强对退职村干部、临战人员、民办教师、电影放映员等重点信访对象群体、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信访群众合理有序反映问题,挤压了越级上访、闹访缠访空间。同时我镇加强舆论媒体引导,加强网络监管,防止因恶意炒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妥善解决合金村、横市村2个基地村的换届选举问题。

二、建好“一部三中心”抓载体。我镇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入手,整合我镇纪委、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力量,将这些部门集中到一个场所办公、各类信访一个窗口受理的信访工作体系,建设横市镇维稳中心,规划三个平台“一部三中心”,即群众工作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援助中心。建立集掌握信息、倾听民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于一体的工作体制;健全和实行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工作机制;规范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程序,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信访工作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三、转变工作方式抓创新。针对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延伸功能,推行“8+N”综治管理新模式,形成条块结合、多方联动的综治工作新格局。“8 ”就是将综治、维稳、信访、调解、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进行有机整合,“N ”就是根据实际需要吸收社区服务中心、治保会、警务室、调委会(包括信访)、平安促进协会、消防安全管理、巡防中队、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关协等多个单位联合开展工作。一是实现功能延伸,确保运作规范。镇里实行联防、联调、联创、联勤、联治,最大限度整合综治资源,提高综治资源利用效率和整合深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 “一部三中心”启动联调功能,增强镇域、村与村之间区域协作关系,形成“集中受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实现机制延伸,确保制度规范。建立和落实镇村两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完善以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镇村平安联合创建为主要内容。

四、强化维稳责任抓落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有效落实责任是关键。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将疑难信访案件和拆迁户后续化解等难度大的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定目标,增

硬度,促化解。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强化各级维稳意识,牢固树立发展与稳定协调并进的理念,动真格抓稳定,用真情调矛盾,花成本解难题。去年我镇投入350余万元有效化解洛湛铁路征地、旅游线规划调整拆迁、烤烟工场、学校工程建设欠款问题。3、严格落实“主管责任”。政法综治部门尽责尽力、创新举措,履行主管稳定的当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善始善终,履行矛盾纠纷后续化解的职能主管责任。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既追究矛盾纠纷的源头引发责任,又追究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责任,以严厉的责任追究,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今年由金棋村低保引发的政法频道真相大追击,引起我镇高度重视,党政共抓、纪检介入,民政指导,依法依程序进行整改,全镇14个村于六月份全面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员7月份已党纪处分到位、信访问题基本息访到位。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具体的司法行政职能,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针对全党重心转移,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法治南江,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结合我县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如何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突破创新,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浅谈一些个人意见。

一、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协调促发展。

司法所作为独立职能单位,工作中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为此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极为重要。我县司法所乘着中央政法委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东风,办公场所逐步得到改善。如何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开展好工作是司法所发展的首要问题。

(1)正确处理好垂直管理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由于基层政府财政状况不佳,基层政府对垂直管理职能部门的财力支持很少,多数由垂直领导单位自行解决。如何在县局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完成好各项工作,司法所应及时将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支持和人力支持;将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反映的要求向党委政府汇报,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便于领导决策布署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树立基层司法所形象;做到有为、有位,充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

(2)正确处理本职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业务工作本职就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司法所应提高服务观念,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收集矛盾信息,积极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保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促进法治社会进程。

(3)正确处理好司法所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司法所人少事多,大量的是做群众工作,工作任务重,单凭司法人员要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难度很大,司法所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村级组织人员的密切联系,互相沟通,相互协作,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处理好各项工作任务,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就需要协调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专业法特长,集“众家之长、群力划桨”,才能更好达到普法依法治理的效果。

二、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

(1)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尽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在村级整合时稳定健全村级调解组织,充实配备高学历高素质的调解队伍,为专职调解人员争取办公经费和工作补贴,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完善定期排查集中调解、信息搜集报告、交办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长期抓好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按照“逐级调处,一案一报”,做到事件有人管,调处讲技巧,事事有结果。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为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好后顾之忧。

(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目前农村两劳回归人员分布较散,回归后衔接工作还不完善,两劳回归人员对帮教工作的开展不理解、不配合的较多,原因主要有:一是避丑心理较重,顾全面子。犯罪人员近几年在外犯罪的较多,多数是偷盗犯罪,本村本土乡亲大多不知此人犯罪事实,回归后避丑心态较重,心理压力较大,不愿让政法机关人员经常性到家帮教。二是政策落实较差。现基层帮教组织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状况的局限,很难为两劳回归人员落实生财就业门路,只能仅限于落实承包责任田。三是外出务工率高,不便帮教监管。为避免乡亲的谈论,减少心理压力,多数回归人员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回归人员很少结伴外出,流动性较强,给司法所和村级帮教组织帮教造成很大的困难。基于以上原因,司法所应结合实际,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帮扶、重点教育、追踪管理”的工作要求,尽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政策,为两劳回归人员提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环境。加强村级帮教组织工作开展力度,工作重心下移,把政法机关教育为主转变为村级帮教组织情感教育为主,减少回归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创业动力,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3)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基层群众只有知法、学法,才能守法、用法,司法所作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上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充足的普法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为基层群众多印发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经常利用广播、宣传栏做好法治宣传,帮助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注重在实际法律服务工作中,留心典型案例,以案释教,以点带面,把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用通俗的言语宣传,以真实的案例说法,让群众在闲谈中了解情与法的区别,促进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和热情,达到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和谐的法治社会奠定深厚思想基础。

(4)指导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授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是有预防性的功能,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服务,能够对基层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进行事前预防,把矛盾和冲突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将矛盾纠纷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的解决,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矛盾纠纷对社会和谐的不利影响。县局应加强对各乡镇

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和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努力把所辖区域的村委会、学校、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顾问范围。要提高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案质量,保证法律公正,增强群众对法律公正的公信度,避免群众诉讼难,难诉讼的问题,杜绝询私枉法,办理错案失信于民。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严格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三、求真务实,高标准实现规范化。

司法所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一个重要发展的加速期,我们应积极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搞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因地制宜,改善办公条件。司法所因历史原因,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办公条件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人员的自信和自尊。去年以来我县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司法所基层设施建设的机遇,经多方协调,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得到落实,但受建设资金的局限,所内的办公桌椅、各项规章制度、牌子等必备办公用品所需经费无法落实,形成“有锅无粮”的局面。司法所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让地方党委政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给予经济支持,按照“九个必备”(即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的名称、牌子、标识、印章,统一的工作人员证件、公示牌,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工作电话,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文件档案柜,工作所需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工具书)的要求和省厅硬件标准的要求,完善好硬件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司法所在社会中的形象,增加工作人员的自信心。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司法所恢复重建的时间不长,各项规章制度不十分完善,给业务工作规范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司法所应尽快把工作实际情况反映到县局,由县司法局汇总结合省厅文件精神,统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司法所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着立推进司法所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

勤学苦练,强化队伍建设。新形势,新发展,新机遇,要求司法所必需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助理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所人员要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积极参与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完成大练兵活动的各项任务,着眼于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基本业务规范学习和提高,达到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熟练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作用。 同志们:

刚才,表彰了一批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陈科军、龙珠英、赵青、孟繁英、杨中明、艾福军、宋海晏、周沁、曾高杰、刘兴华等10位同志交流了群众工作经验,介绍了具体做法,畅谈了实践体会,听了很受感动、很受启发。

大家做群众工作的这份艰辛和付出,诠释着一心为民的满腔赤诚,体现出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展示了创新实干的时代精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紧迫感

群众工作是我们的传家宝。我们党是靠群众工作起家的,也是靠群众工作发家的。实践证明,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违反群众路线,放弃群众工作,改革就会失去支持,发展就会失去动力,稳定就会失去基础,社会就会失去活力。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立足新的起点、迈向新的征程,开创“十二五”发展崭新局面,群众工作须臾不能放松,必须加强改进。

从群众工作对象来看,计划经济时代,我们面对的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职工群众和以集体组织为主的农民群众,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构成情况发生了深刻变化,新行业、新组织和新阶层不断涌现,由于他们所处的企业、组织不同,因此涉及的分配方式、生产地位和福利待遇也不同。这些变化,使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广泛、多样。

从群众工作内容来看,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促使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益多元化,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差异化、多样化特征,利益矛盾日渐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和交融,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使得形成社会共识的难度增大。特别是伴随社会活力增强、竞争压力加大,一些人焦躁心态上升,对群众尤其是特定人群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任务十分繁重。协调利益矛盾、保障改善民生、疏导群众情绪等已经并将继续丰富和拓展群众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从群众工作网络来看,过去我们通过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各级组织,比较容易在体制内就能把群众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新形势下,社会的流动性、开放性显著增强,传统“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我们的群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形势发展变化还不相适应,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平台载体还不健全,群众工作缺乏有效抓手。特别是我们干部队伍自身也面临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有的明显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因此,必须不断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群众工作组织网络,才能把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好。

从群众工作环境来看,当前是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进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阶段,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诉求的相互叠加,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相互纠集,说服解释难以奏效,一些问题解决起来非常棘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零距离直面社会,回旋空间大大缩小,“倒逼”现象成为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群众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下,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显得尤为迫切、特别重要。

第一,这是继承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的内在要求。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党的组织的壮大,我们党的事业的发展,无一不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的。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根本宗旨。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就强调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在谋划未来发展蓝图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全党,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把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好,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好。

第二,这是改善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党的执政基础包括阶级与群众基础。阶级基础是党所产生和依托的阶级力量,群众基础是党所代表和依靠的社会力量。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离开阶级基础就谈不上群众基础,而离开群众基础就会削弱甚至丧失阶级基础。加之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重组,形成了各种新的社会群体。如何面对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信任和争取群众支持,这是我们执政的核心问题。我们必须拿出更多时间,倾注更大精力,采取更有力措施,把群众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成效,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这是广泛汇聚力量、推动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我们战无不胜的决定性力量。回顾“十一五”长沙走过的历程,我们深刻感受到,最根本的力量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是必须看到,长沙还是一座发展中的城市,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机遇期、率先实现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优化发展,推动城市国际化、产业高端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两型”化和管理法治化,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实现这一目标,基础在群众,力量在群众,要通过有效的群众工作,让蕴含在群众中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发展合力广泛汇聚。

第四,这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长沙的有效途径。构建和谐长沙包含着多方面和谐要素的形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重要,而和谐的干群关系则是重中之重。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就和谐长沙建设作出部署以来,全市各级围绕改善民生、发展民利、维护民权、凝聚民心,把群众工作摆上了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为和谐长沙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宁乡县道林镇通过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走出了“道林事件”的阴影,创造了干群和谐的“道林现象”;望城县信访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我们更要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践

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工作扎实,哪个地方出现的问题就少;哪个地方群众工作薄弱,哪个地方积累的矛盾就多。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内容。

二、要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实效性

市委根据发展的新形势和群众的新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就创新群众工作载体、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完善群众工作网络、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个总的要求是,总结实践经验,运用典型引路,提升能力水平,增添社会活力,通过强有力的群众工作,使我们党的主张、意图、决策真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具体来说,要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1.要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带动。群众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个部门要齐抓共做,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要牢记宗旨。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人说,现在“工作难推动、问题难解决、群众难引导”,其实,难就是难在领导本身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我们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贯彻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用群众的观点来认真地分析、客观地把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最高准则。特别是在与群众产生矛盾时,要以宽广的胸怀和包容的气度主动承担起责任,想方设法去做好教育和转化工作,即使群众一时不了解事实真相,出现过激行为,也不能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更不能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和突破。

二是要提高能力。毛主席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认识方法,又是领导能力。现在大家的学历普遍比较高,但不管是大学生还是研究生,不会做群众工作就是“小学生”。我们要有这样一种“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群众工作的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都很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沟通交流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办法、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才干和本领。

三是要抓住根本。当前,由利益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往往关联度大、交叉性强、影响面广。因此,我们做群众工作就要牵住协调群众利益这个“牛鼻子”,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面对千头万绪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

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及不同群体、个体之间利益关系,切实防止利益分配失衡、利益调整失当和利益关系失序,而诱发群众的不满和对立情绪。

2.要突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这些年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了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如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坚持在接触群众中促进心齐气顺,在服务群众中广泛凝心聚力,在造福群众中实现安居乐业。我们要继续深入抓好基层组织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要把群众工作组织夯实在基层。要重点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和社区组织配套建设,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群众工作资源。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群团部门做群众工作的职能和优势,进一步完善群众服务网络,创新群众服务形式,丰富群众服务内容,在服务群众上“扩容”、“增量”,努力实现群众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二是要把群众工作资源充实到基层。现在居民社区、村级组织承接了党和政府的大量事务性、社会性的工作,但其掌握和可支配的工作资源有限,工作手段和工作力量不足。要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力量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工作一线倾斜、向基层组织倾斜、向群众工作倾斜,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特别是对那些造福群众的好事、实事,一定要让基层干部出面,让基层干部领办,通过基层组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要通过一个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根标杆,树立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把群众工作队伍根植于基层。要注重群众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评价高的群众工作干部队伍。要坚持在基层培养干部、在基层锻炼干部、在基层造就干部,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如芙蓉区解放路街道化龙池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沁,七年中视群众为亲人,给百姓以关爱,在平凡的岗位展示了风采。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其通过依法自治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探索建立联动服务机制,使其逐步成为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新生力量和有力助手。如雨花区义工孟繁英同志,自发成立“青少年保护家园”,设立“孟妈妈会客厅”,奉献一片爱心,赢得群众好评。

3.要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用先进思想、先进文化教育引导群众前进,是群众工作管用有效的好方法。如浏阳市太平桥镇积极开展“夜访夜谈”主题实践活动,架起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实践证明,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了,群众就会和我们站在一起,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是要避免单纯说教,注重沟通交流。要把“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反动言论的侵蚀。各级干部都要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艺术,要用群众看得见的事例、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典型、贴得近的方法来教育群众,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穿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是要破除“权力迷信”,注重人文关怀。群众工作一个重要特点是服理不服人、认理不认官。做群众工作切不可摆架子、耍权威、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一些群众可能对我们一时不理解、不支持,我们对此不必动怒,更不能“硬撑”,而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在群众工作中,着力掌握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关心群众“忧什么”、“乐什么”,注重群众“说什么”、“夸什么”,以对群众的尊重赢得群众的好评。

三是要走出“金钱误区”,注重心理疏导。过去做群众工作主要从思想教育着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手段跟上来了,很多人认为“人民内部矛盾要靠人民币来解决”,但是现在一些问题仅靠人民币还解决不了。群众的心理需求层次不断提高,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加上社会结构变动、改革不断深入,诱发人们心理失衡、失调的因素有所增多,使更多的人渴望在心理方面得到关怀和帮助。我们要掌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针对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积极加强心理疏导。要从心灵慰藉入手,尊重人的个性差异和情感体验,关注心态情绪、关切心理诉求、关怀身心健康,化解百姓心忧,打开百姓心结,敞亮百姓心灵,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

4.要突出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要坚持传统优势与现代手段的有机结合,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主动加强联系与群众亲近、做好思想沟通使群众理解、切实解决问题被群众认同、严格要求自己让群众信服,确保群众工作更加鲜活生动、更加富有成效。

一是要强化法律约束来做群众工作。我们要更多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来做好群众工作。越是群众关心、事情重要、矛盾突出的问题,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正确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要通过法律手段,妥善解决社会中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诉”等问题,做到既不让守法的人吃亏,又不让违法的人得利。

二是要创新民主讨论来做群众工作。毛主席早就说过,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当前,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利益“很在乎”,而且对民主权利“很敏感”。我们做群众工作,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新“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对群众一时不懂的政策问题、一时不通的“意气”问题、一时不服的利益问题,要通过与人民群众多通气、多协商、多讨论来解决。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要通过网络互动来做群众工作。当前,互联网迅速普及,人民群众形象地说,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群众反映意见和诉求、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网络传递迅捷、覆盖面广、互动性强,具有放大效应,使一些突发事件回旋余地减小,反应时间缩短,给群众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开展网络互动交流,切实引导网上思想舆论,积极回应网上群众关切,主动占领网上思想阵地,把群众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搭建起信息交流桥梁,通过网络宣传政策和留言反馈,实现与居民互动,方便了群众,疏导了情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要善用先进典型来做群众工作。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导,这是做好群众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们党都十分注重这项工作,一个又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这些年来我们开展了“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感动星城人物”等系列先进典型评比活动,弘扬了主旋律,倡导了真善美。我们要充分运用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来感染群众、教育群众,做到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事例感动身边的人。

5.要突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群众工作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和各阶层的全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无论是扩大群众工作的成效,还是确保群众工作的长效,都要从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入手,推进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防止群众工作紧一阵、松一阵。

一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群众工作的本质就是密切党群关系,只有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才会更加融洽。如天心区书院路街道青山祠社区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居民“上门”为干部“进门”,“走进街巷、掌握社情,走进楼栋、掌握民情,走进家庭、掌握心情”,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赏。如果干部不知道群众在想什么,群众不知道干部在干什么,就很容易形成一道干部与群众的隔离墙,群众工作就肯定做不好。要抓紧建立完善联系群众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和群众接触、主动与群众交流、主动向群众问计,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做到更经常、更及时、更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协调利益矛盾的动力。群众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利益。要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有效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真正做到有利于群众的事就干,不利于群众的事就不干。

三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群众普遍反映,现在是上面闹“会灾”,下面闹“会荒”。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群众意愿、群众情绪、群众诉求。要尽快把诉求表达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起来,让群众话有地方讲,怨有地方诉,难有地方解,使群众的需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的困难得到及时帮助,群众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尤其是要注意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防止出现群众情绪激动、不信任感增强,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被动局面。

三、要切实抓好“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市委决定开展“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家庭,说知心话、搭连心桥、办热心事,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疏导群众情绪,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引导化解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帮助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困难,认真处理一批群众信访的积案,达到进一步密切联系、融洽感情、增强互信、凝聚民心的目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对这一活动作出部署和安排。

1.要讲究方法。习近平同志指出,无论情况发生怎样的变化,都不能取代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接触。 在“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活动中,一是要坚持平等交流的原则。恳谈对话既是面对面的交流,也是心与心的碰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这一活动,和群众坐到一条板凳上,围绕“听心声、调心态、解心结、暖心窝”,平等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全面了解群众的呼声、基层的困难和面临的难题,真实反映老百姓的所思、所忧、所怨、所盼,同时要与群众敞开心扉谈形势、谈政策、谈法律、谈实际问题、谈日常生活,回应关切,释疑解惑,通过积极的引导,让广大群众树立良好心态,做到心中有大局、心中有理性、心中有法纪,形成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遵循情理交融的规律。我们到群众中去,就是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用心体验他们的生活状态,用心感受他们的生活环境,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了心。既要动之以情,又要晓之以理,使群众的想法在畅通的倾诉中表达、群众的困惑在深度的沟通中消除、群众的情绪在真挚的交流中理顺、群众的怨气在有效的疏导中化解。

三是要把握标本兼治的要求。做群众工作,必须融入到具体实践中、渗透在服务群众里。这次活动,我们既要注重与群众恳谈对话,又要强调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引导,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负责地调解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与群众拉近距离,与群众加深感情,与群众增强互信。

2.要注重实效。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所在。当前群众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当事人感觉“困惑没人解、困难没人帮”。因此,解答群众的困惑,解决群众的困难,是我们“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根本要求。我们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下基层、到社区、进家庭,说群众广泛认同的话,讲群众能够接受的理,办群众普遍欢迎的事。

一是要引导化解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要敢于面对群众的质疑,豁达包容群众的不满,积极当好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心理咨询员,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消除群众心中因贫富悬殊、因处事不公、因心存疑虑、因诉求无门等因素而积累下来的各种怨气,在党群干群之间形成共识和共鸣。

二是要帮助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难题。要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既要着眼于“大”,从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入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活难”、“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又要着力于“小”,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点滴小事做起,从关乎群众生活的日常琐事做起,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要认真处理一批群众信访的积案。要按照“一健三联”的要求,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特别是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集中化解一批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和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件明确责任主体、办理人员和时限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疏导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解释到位。

3.要统筹推进。统筹推进是科学的工作方法。开展“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一定要坚持统筹推进,重点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要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群众工作的核心是做人的工作。因此,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把完善群众工作网络与完善社会管理网络结合起来,把改进群众工作方法与改进社会管理方法结合起来,把建立群众工作机制与建立社会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舒适便捷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要把这项活动与“两帮两促”工作统一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凝聚发展合力,破解发展难题。特别是在项目建设中,要积极做群众工作,在项目实施之前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在项目实施之中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在项目实施之后及时回看当初的承诺是否兑现、项目的效益是否惠民、群众的评价是否认可。

三是要与转变干部作风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地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四是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时间跨度长、活动要求严、群众期待高,必须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务求实效。我们要把“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与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供新的载体,注入新的活力,把“三联三为”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丰富、深化和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要精心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作为创新群众工作的重大举措,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成效。

一是要抓好力量配置。要实现全民参与、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到自己分管的行业、部门和联系点上去,着重解决哪些人去、到哪些地方去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尤其要针对当前群众工作的薄弱环节,面向有诉求、有怨气、有困难的群体,分门别类地梳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各种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开展实现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抓好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员干部调研走访制度、恳谈对话制度、接访接待制度和定向帮扶制度,开辟听取民意的广泛途径,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让党员干部“动”起来,把广大群众“带”起来,做好“问”(问计于实践、问计于群众)、“送”(为群众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促”(促进加强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帮”(帮助群众解答困惑、解决困难)四字文章。

三是要抓好督查考核。党员干部要做到“四有”,即有入户联系卡、有民情日记本、有意见反馈表、有实事办结单。要建立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督办、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管理。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宣传,在全市营造与群众交心、帮群众办事、为群众排忧的浓厚氛围,不断地把活动推向深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这是一个大课题、一篇大文章。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

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自觉地投身到这个活动中来,挤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直接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当中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共同努力开创全市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调查(2004年7月30日)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最近,围绕破解这一课题,探索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农村工作的对策,县委办、组织部、农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祯祥、永丰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一、问题及成因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影响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大部分乡村干部面对农村形势因政策调整而突如其来的新变化,缺少足够的应对准备,思想观念一时还很难适应。主要体现,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谈到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许多干部总是“难”字当头,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民难组织,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在调查中时常能听到“现在的农村工作没抓手、没法干”、“当基层干部没权了,没意思”、“过去当干部扬眉吐气,现在当干部忍气吞声”等消极言论,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时间比较长,摸索出了一套对过去农村工作来说比较适用的工作经验,但一遇到新形势、新情况就不灵验了。有些年岁稍大、思想保守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经济时期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词,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有的甚至一个劲抱怨群众素质太低,缺乏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性。三是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在调查中我们感到,部分乡村干部仍用老观念、老眼光去分析和应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没有创新意识,又不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等、靠、要”思想严重,感到无事可干或有事难干。有些干部认为在新形势下税费收缴等硬任务少了,担子轻了,事少了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压力减轻了,工作自然好干了。也有的认为当前农村改革任务一项接一项,人地矛盾化解、历史债务处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一件比一件难办,只好一味等上边定框框、出政策、给扶持,没有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招数。在很多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着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无事可干和有事难干两个极端。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3万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承包田1万多亩。(4)退耕还林占用土地。个别村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占用农民土地,没有及时补给农民。(5)土地权属不清。部分乡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分不清,纳税面积与非纳税面积不能明确到地块,导致“两补”发放对象不清,责任不明,产生矛盾。(6)处理程序不规范。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上访,一些乡村和部门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处理程序妥善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时,不给上访群众出据调解书、仲裁书或是答复意见书。少数村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不能做到全面、公正、公平,往往避重就轻,出现了“压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从农委统计的情况看,年初到6月末全县土地纠纷上访案已达242批次,这些纠纷大体可分为8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占10。(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占25。(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抽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占35。(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占4。(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占5。(6)“两工”及欠款计息引发的占6。(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占5。(8)其它问题引发的占16。由于人地矛盾引发的上访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从年初到现在,全县信访案件中有85是由于人地矛盾而引发的。有的干部反映,在那段时间内,每天从早到晚,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乡村干部被纠缠得焦头烂额。在春种期间,尽管处理了一大批上访问题,但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到位、不彻底,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仅综合调查的这五个乡镇情况看,能够预测到的秋季上访案件就可达到1250起,涉及农户1200多户。

其中,建设乡双信村预计秋冬季回来要地的农户大约有200多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1/3。从农委和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预计全县到秋季返乡要地的农户大约有9.9万人,按政策要求应该划给土地的人有7万人,而可以给予农民的土地只有13.2万亩,土地缺口达30万亩。通过调查分析,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人地矛盾的具体状况了解不深不细,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束手无策。有些乡镇虽然对人地矛盾进行了研究和疏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因此说,人地矛盾如果不超前研究化解方法,可能会成为年底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通过调查了解,全县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七种:一是兴办企业直接举债;二是政府担保间接举债;三是互助基金会转嫁举债;四是改建、新建办公用房举债;五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举债;六是为完成税收计划举债;七是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234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16万元,单位之间借款6937万元,原合作基金会借款2999万元,向个人借款、抬款、集资款等6632万元,基建工程款3752万元。债权16771万元,其中无效债权5298万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1963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97.5万元,其中负债最高的乡镇为劳动乡,负债3605万元。全县村集体债务形成大体有六种原因:一是开展达标竞赛举债;二是兴办企业投资举债;三是完成各项急难新任务举债搞优惠补贴;四是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不合理举债;五是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举债;六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管理混乱造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4.3亿多元,其中,银行贷款5515万元,信用社贷款3831万元,单位借款2323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1747万元,抬款8300万元,欠农户款11416万元,其它应付款10426万元。债权3.7亿元,其中无效债权1.2亿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8亿元。平均每村负债216万元,负债最多的村是建设乡双富村,高达586.5万元。目前全县乡村债务已到了难以化解的严重程度,债务矛盾如果化解不得力、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制约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化解债务的思路不开阔,眼光总是盯在土地上,不能拓宽视野,通过上项目、办企业等办法迅速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化解债务的实力。我们知道,仅靠乡村集体所有的“一亩三分地”来解决债务问题,根本不现实。况且,目前的土地矛盾问题又非常突出,乡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预留地等大部分要分给农民,再加上过去退耕还林、还草占地,使富余的土地为数不多,通过土地化解债务很难实现。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村已达111个,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7。由于2001年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同时,一些乡村集体创收能力低下,根本没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全县像中和镇四排六村和建设乡新合村这样有实力、有积蓄的村并不多。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所有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取暖费、燃修费、修缮费等经费1490万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也还存在830万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根本需求,甚至难以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3、对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特点把握不准,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手段不适应。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部分乡村干部还在用逼、卡、压、摊的工作方法,农民根本不吃那一套,导致开会难集中,公益事业难办,好项目难落实。在座谈中,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在村上“一事一议”办法执行起来难度特别大。尤其是一些诸如兴修水利、改造电网、维修校舍、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培训等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常常是部分农民顶着不办而无法实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有些乡村的干群关系不是紧密了,而是松懈了;不是融洽了,而是紧张了。个别村干群关系甚至达到了对立对抗状态,有些上访群众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以前都是你们管我们,现在政策好了,也应该到我们治治你们的时候了。”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素质低下所致。应该肯定,经过多年的教育,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农民无政府主义倾向抬头,不服从基层组织的管理和约束;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在处理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时,往往只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只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个人义务,只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只强调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今年7月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中和镇一排六村没有一名农民发动起来,村上只好出了7名党员干部自己动手,对全村的道路和排水沟进行整修。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组织发动群众的方法僵化。在新形势下,一些乡村干部对党的农村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政策掌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有的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感召力不大,群众反感,不能做到一呼百应。特别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政治参与权的不断扩大,用过去那些罚工罚款、收回承包地等经济手段来管理约束农民实施村级事务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灵了,就无计可施,束手无策。近两年,很多乡村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道路维修等普遍降低了标准,教育、卫生、文化、敬老院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更是无从谈起。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在调研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乡村干部还没有从“管住”农民的思想倾向中扭转过来,不注重去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随着农民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当前农民在生产、流通、信贷、销售、劳务输出等经济领域,在居住、环境、卫生、文教、交通、养老等社会领域,都期盼着诸多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而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服务农民的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深度、广度、力度不够,群众不认可、不买账。另一方面,有些服务内容和行为群众不接受。前些年,很多乡村在引导农民搞种植业结构调整、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等方

面曾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服务,但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或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原来有效的服务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同时,有些经济杠杆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或部门利益至上,以服务为名,行管理收费之实,使农民增收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调查中,永丰镇友爱村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一家年可创收1.5万元的小粉坊曾有5、6个部门上门收费,费用近3000多元,致使很多粉坊停产。全村粉坊已由四年前的27家缩减到目前的7家。祯祥镇干部反映,镇砖厂一开工就有九个部门收费,费用高达15万元,致使发展步伐滞缓。正是由于服务不到位,环境不宽松,影响群众上项目、办企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

5、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应对迟缓,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我县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一免两补”政策的出台,经济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广大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但一些乡村的可用财力大大减少,国家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又不能充分满足基层的需要。同时,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收益权、民主政治权的不断扩大,其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和强烈,一些乡村在经济上根本无力为农民提供服务。调查时有些乡村干部反映,现在上边出台的政策,缺少如何保护国家和集体权益的内容。多数乡村因有限的财政收入、巨额的债务包袱,已无法保证人员的正常开支。“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一些乡村“黑地”等问题的暴露,加上农村“两工”的取消,使乡村事务和公益事业难以运行。对此,很多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感到无能为力,茫然无策,只依赖于上级给政策、给资金来解决问题,不会面向市场想招数,主动出击市场闯出路,对招商上项目、活化机制搞有偿服务、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显得很为难、很费力,更不会利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公益事业难办的问题。二、对策和建议1、着眼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精干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建设一只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懂经营、会技术、敢开拓的经济领导型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一要以项目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标尺,拓宽送人用人视野。新时期农村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更重要的是能服市场经济水土,适应加快发展需要,具备促进农民、集体增收和化解现实矛盾的能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常规用新的尺度来衡量和选任乡村干部。坚持围绕发展,打破城乡、身份、年龄等界限,注重在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启用一批优秀干部。选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要看在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上有没有思路、在加快项目开发上有没有着法,在复杂形势下能不能够有效组织群众打开工作局面。可以发挥县校合作共建优势引进一批科技领导型人才到县乡兼职;借助村村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向村级充实一批有知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县乡干部下派和在外企业家中选人力度,通过任职、兼职改善队伍结构。目前,祯祥镇正在探索在离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企业家中选人兼任村级干部,既引才、引智又引项目;永丰镇采取上挂下派优化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二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创新干部培训手段。在培训干部上要舍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经济投资。调查中乡村干部对加大智力投资力度要求迫切,普遍认为实现干部素质升级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通过借鉴引导实现思维转型。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外埠参观考察,让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干部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启迪和拓宽干部的思路和视野,让发展的事实和差距触动干部,促使干部在探索新的领导方式方法和上项目发展经济上敢闯、敢试、敢冒。组织部组织18名项目开发型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哈洽会、参观省农科院科技园区,支部书记反响非常好,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和教育,一些支部书记在项目建设上跃跃欲试,有的已开始着手研究开发新项目。要通过培训教育实现知识更新。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采取请进来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讲的方式,聘请有创新思维、发展理念和农村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成功人士传授市场营销、项目建设、产业化理论、新时期农村政策等相关知识。采取走出去学的方式,挑选部分优秀干部送到哈工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外埠培训基地进行中长期培训,满足现实知识需求。我县首批赴哈工大学习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很大收益,这种培训受到干部的一致欢迎,需要继续大批量输送干部。采取派下去训的方式,在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干部组成专门的培训团深入农村进行新时期农村工作普及性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得到革新性提高。要通过实践锻炼实现能力提高。给干部压担子,促使他们在开发项目和解决各种矛盾的实战中不断提高和成熟。可以探索保留干部职级、按比例发放工资,鼓励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进行2-3年务工,到期可以回乡原级别任职,也可以续签终身在外务工。这种培养锻炼方式可以使干部带回新的思维观念、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且能够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部分干部不回来,也可解决机关干部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减少财政开支。三要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目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实际,要注重通过立标、兑标、公示、奖惩等措施激发创业热情。建立起目标考核机制、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奖罚激励机制,保障和促进乡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和上项目上充分发挥作用。要注重科学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班子成员工作指标,详细制定实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用工作实绩反映干部业绩,以干部业绩定干部去向。通过定期调整、及时调整,对那些有创业能力的、有发展项目能力的、实绩突出的干部不仅重用,还要重奖。特别是要对在项目开发中业绩突出的村级干部,要以给政治待遇上挂乡镇副职,给生活待遇对子女就业上学优先安排和建立退休基金或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允许干事创业的干部出现失误,只要出发点好,为事业和群众利益着想就要得到保护,鼓励他们干事、干成事。同时,制定乡村不合格干部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流通下的渠道,绝不能因为迁就干部贻误事业发展。四要以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全县乡镇干部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无事可做或长期放假。针对这种局面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定标选人、竞争上岗”的办法,裁掉富裕人员,实现乡镇干部的精干高效。对下岗干部应该妥善安置,鼓励和支持他们优化组合,参与创办产业和发展致富项目,给群众做示范搞引带,进而解决好“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五要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多下功夫。调查表明,要把解决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偏低,无发展经济本领党员比例过大等问题作为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起来。我县通过开展扶持贫困党员、兴办基地、联合体等形式在发挥党员作用上做了很好的探索,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要继续发挥好能人党员作用。组织和鼓励有能力党员领办创办各业致富联合体和党群共建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带领农民发展项目、带着农民进市场和为农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上发挥突出作用。要继续提高贫困党员“双带”能力。通过扶持贫困党员,努力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党员自身有优越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在发展经济中把身边农民带起来。要继续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采取乡村干部重点包联等形式尽快把发展经济的能人强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济能人,尽快使党员队伍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要着眼转变工作职能和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的新途径。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转变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通过调查和总结分析一些乡镇的好做法,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可探索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一是要积极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农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无法适应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而组建协会和中介组织可以说是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问题、抗御市场风险弱等弊端的最有效形式。祯祥镇和建设乡新合村在协会组建和参与中介活动的探索和尝试启示我们,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一方面,在创办主体上要坚持多轮驱动、多元创建的原则,敢于打破地域、身份等界限,不论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能办起来,就应鼓励去办,允许来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党员干部领办、典型大户带动办、乡土人才创办、农民群众自发办等途径,进一步壮大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在创办类型上要坚持多领域、多模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的资源优势、经济条件和群众生产经营习惯等因素,积极创建加工型、销售型、科技型、服务型等独具优势和潜力、机制灵活多样的各类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二是要大力创建示范引带服务载体。可以充分借鉴祯祥镇“实体 服务”运作模式兴办事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探索实行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同制等形式创办“园区 服务”、“基地 服务”、“典型 服务”等多种模式的示范引带服务载体,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示范群众、服务群众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和功能。三是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实践证明,一个好的龙头企业是拉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德胜乡在万寿菊加工厂这一龙头企业的牵动下,仅今年全乡共种植万寿菊2.8万亩,占全县万寿菊总种植面积的42,可为种植农户创收1400万元左右。各乡镇要依托和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放宽视野,激活思路,加快上项目、办企业步伐,注重开发建设一些对农民增收拉动大、对财政贡献大、发展前景看好的龙头企业。同时,要组织群众在基地建设、原料供应等方面积极参与,使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型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从而致力走好依托资源建龙头、依靠龙头搞服务的路子。四是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探索发展新的致富项目。在调查中,有些干部群众反映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对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发展型班子创建、项目开发型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及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示范群众、引领群众的典型,敢于承担市场风险,敢趟路子,敢跑项目,敢于率先试验示范,靠自身的实践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要把党员干部所负责的产业、项目发展的成效与各自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并探索入股经营等形式,连接好干部切身利益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于民、示范于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服务功能发挥得好、示范引带作用强的党员干部要给地位,给荣誉、给利益,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3、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我们感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与农民素质息息相关,都依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调研中,不少乡村干部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为此,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一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此,要努力引导新时期的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讲解相结合、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农民学习经济合同法、承包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司法所要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免费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开展“科普之冬”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可以探索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中培养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并借助农民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好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活动。二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和部分村干部座谈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和经验型思维习惯严重阻碍着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借鉴祯祥镇组建服务中心、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要引导各乡村围绕本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因地制

宜地确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内容,从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现在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没有围绕市场转,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出击市场的欲望和勇气,增强他们的冒险意识、机遇意识、信誉意识和竞争意识。要引导农民舍得投入,购置必备的通讯和网络设备,善于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媒体捕捉市场信息。各乡村要创造条件,组织农民参加省内外的经贸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强烈的品牌观念、自我推销意识、产品包装意识,由浅入深地掌握商业谈判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在观念和行动上真正进入市场。四是要增强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目前,大部分农民本位主义、实用主义思想十分严重。为此,要引导他们增强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为社会造福、为后代造福的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树立改善生存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观念。县乡人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拿出适应新形势的可行办法,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管理机制,提高“一事一议”成效,引导、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大力兴办公益事业。要在发展农民党员、吸收农民协会会员、公方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对那些不热心公益事业、不履行应尽义务的,加以约束和制约。4、着眼改善乡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法制和村民自治作用。调查表明,应对当前各种利益关系出现新调整带来的诸多复杂矛盾,必须努力在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上进行重大变革。要尽快实现乡村职能由行政命令向社会服务的根本性转型,改变当前群众不买账、干部交不了账的局面。要加快农村工作法制化进程。切实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建设,配齐配强力量,加强对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破坏治安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在农村社会关系调整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法制统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设法制乡村。优化农村事务管理途径。在提高农民素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这种有效途径,还权农民,让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实现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对事关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有关权益和事关公共利益和事业的大事大项,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用这种村里的“小宪法”来实现协商决策。根据当前村民自治能力差、水平低,发挥作用差的实际,组织和民政部门应该重点进行规范性指导,以便形成新的农村管理秩序。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调查(2004年7月30日)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最近,围绕破解这一课题,探索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农村工作的对策,县委办、组织部、农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祯祥、永丰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一、问题及成因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影响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大部分乡村干部面对农村形势因政策调整而突如其来的新变化,缺少足够的应对准备,思想观念一时还很难适应。主要体现,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谈到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许多干部总是“难”字当头,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民难组织,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在调查中时常能听到“现在的农村工作没抓手、没法干”、“当基层干部没权了,没意思”、“过去当干部扬眉吐气,现在当干部忍气吞声”等消极言论,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时间比较长,摸索出了一套对过去农村工作来说比较适用的工作经验,但一遇到新形势、新情况就不灵验了。有些年岁稍大、思想保守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经济时期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词,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有的甚至一个劲抱怨群众素质太低,缺乏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性。三是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在调查中我们感到,部分乡村干部仍用老观念、老眼光去分析和应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没有创新意识,又不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等、靠、要”思想严重,感到无事可干或有事难干。有些干部认为在新形势下税费收缴等硬任务少了,担子轻了,事少了,

压力减轻了,工作自然好干了。也有的认为当前农村改革任务一项接一项,人地矛盾化解、历史债务处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一件比一件难办,只好一味等上边定框框、出政策、给扶持,没有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招数。在很多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着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无事可干和有事难干两个极端。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xxxx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承包田xxxx多亩。(4)退耕还林占用土地。个别村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占用农民土地,没有及时补给农民。(5)土地权属不清。部分乡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分不清,纳税面积与非纳税面积不能明确到地块,导致“两补”发放对象不清,责任不明,产生矛盾。(6)处理程序不规范。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上访,一些乡村和部门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处理程序妥善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时,不给上访群众出据调解书、仲裁书或是答复意见书。少数村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不能做到全面、公正、公平,往往避重就轻,出现了“压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从农委统计的情况看,年初到6月末全县土地纠纷上访案已达242批次,这些纠纷大体可分为8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占1xxxx。(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占2xxxx。(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抽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占3xxxx。(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占xxxx。

(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占xxxx。(6)“两工”及欠款计息引发的占xxxx。(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占xxxx。(8)其它问题引发的占1xxxx。由于人地矛盾引发的上访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从年初到现在,全县信访案件中有8xxxx是由于人地矛盾而引发的。有的干部反映,在那段时间内,每天从早到晚,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乡村干部被纠缠得焦头烂额。在春种期间,尽管处理了一大批上访问题,但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到位、不彻底,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仅综合调查的这五个乡镇情况看,能够预测到的秋季上访案件就可达到125xxxx,涉及农户120xxxx户。其中,建设乡双信村预计秋冬季回来要地的农户大约有20xxxx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1/3。从农委和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预计全县到秋季返乡要地的农户大约有9.xxxx人,按政策要求应该划给土地的人有xxxx人,而可以给予农民的土地只有13.xxxx亩,土地缺口达3xxxx亩。通过调查分析,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人地矛盾的具体状况了解不深不细,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束手无策。有些乡镇虽然对人地矛盾进行了研究和疏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因此说,人地矛盾如果不超前研究化解方法,可能会成为年底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通过调查了解,全县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七种:一是兴办企业直接举债;二是政府担保间接举债;三是互助基金会转嫁举债;四是改建、新建办公用房举债;五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举债;六是为完成税收计划举债;七是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2343xxxx元,其中,银行贷款311xxxx元,单位之间借款693xxxx元,原合作基金会借款299xxxx元,向个人借款、抬款、集资款等663xxxx元,基建工程款375xxxx元。债权1677xxxx元,其中无效债权529xxxx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196xxxx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97.xxxx元,其中负债最高的乡镇为劳动乡,负债360xxxx元。全县村集体债务形成大体有六种原因:一是开展达标竞赛举债;二是兴办企业投资举债;三是完成各

项急难新任务举债搞优惠补贴;四是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不合理举债;五是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举债;六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管理混乱造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4.3亿多元,其中,银行贷款551xxxx元,信用社贷款383xxxx元,单位借款232xxxx元,合作基金会借款174xxxx元,抬款830xxxx元,欠农户款1141xxxx元,其它应付款1042xxxx元。债权3.7亿元,其中无效债权1.2亿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8亿元。平均每村负债21xxxx元,负债最多的村是建设乡双富村,高达586.xxxx元。目前全县乡村债务已到了难以化解的严重程度,债务矛盾如果化解不得力、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制约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化解债务的思路不开阔,眼光总是盯在土地上,不能拓宽视野,通过上项目、办企业等办法迅速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化解债务的实力。我们知道,仅靠乡村集体所有的“一亩三分地”来解决债务问题,根本不现实。况且,目前的土地矛盾问题又非常突出,乡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预留地等大部分要分给农民,再加上过去退耕还林、还草占地,使富余的土地为数不多,通过土地化解债务很难实现。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村已达11xxxx,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xxxx。由于2001年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同时,一些乡村集体创收能力低下,根本没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全县像中和镇四排六村和建设乡新合村这样有实力、有积蓄的村并不多。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所有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取暖费、燃修费、修缮费等经费149xxxx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也还存在83xxxx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根本需求,甚至难以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3、对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特点把握不准,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手段不适应。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部分乡村干部还在用逼、卡、压、摊的工作方法,农民根本不吃那一套,导致开会难集中,公益事业难办,好项目难落实。在座谈中,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在村上“一事一议”办法执行起来难度特别大。尤其是一些诸如兴修水利、改造电网、维修校舍、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培训等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常常是部分农民顶着不办而无法实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有些乡村的干群关系不是紧密了,而是松懈了;不是融洽了,而是紧张了。个别村干群关系甚至达到了对立对抗状态,有些上访群众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以前都是你们管我们,现在政策好了,也应该到我们治治你们的时候了。”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素质低下所致。应该肯定,经过多年的教育,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农民无政府主义倾向抬头,不服从基层组织的管理和约束;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在处理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时,往往只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只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个人义务,只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只强调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今年7月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中和镇一排六村没有一名农民发动起来,村上只好出了xxxx党员干部自己动手,对全村的道路和排水沟进行整修。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组织发动群众的方法僵化。在新形势下,一些乡村干部对党的农村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政策掌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有的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感召力不大,群众反感,不能做到一呼百应。特别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政治参与权的不断扩大,用过去那些罚工罚款、收回承包地等经济手段来管理约束农民实施村级事务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灵了,就无计可施,束手无策。近两年,很多乡村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道路维修等普遍降低了标准,教育、卫生、文化、敬老院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更是无从谈起。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在调研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乡村干部还没有从“管住”农民的思想倾向中扭转过来,不注重去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随着农民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当前农民在生产、流通、信贷、销售、劳务输出等经

济领域,在居住、环境、卫生、文教、交通、养老等社会领域,都期盼着诸多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而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服务农民的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深度、广度、力度不够,群众不认可、不买账。另一方面,有些服务内容和行为群众不接受。前些年,很多乡村在引导农民搞种植业结构调整、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等方面曾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服务,但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或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原来有效的服务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同时,有些经济杠杆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或部门利益至上,以服务为名,行管理收费之实,使农民增收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调查中,永丰镇友爱村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一家年可创收1.xxxx元的小粉坊曾有5、xxxx部门上门收费,费用近300xxxx元,致使很多粉坊停产。全村粉坊已由四年前的2xxxx缩减到目前的xxxx。祯祥镇干部反映,镇砖厂一开工就有九个部门收费,费用高达1xxxx元,致使发展步伐滞缓。正是由于服务不到位,环境不宽松,影响群众上项目、办企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5、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应对迟缓,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我县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一免两补”政策的出台,经济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广大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但一些乡村的可用财力大大减少,国家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又不能充分满足基层的需要。同时,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收益权、民主政治权的不断扩大,其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和强烈,一些乡村在经济上根本无力为农民提供服务。调查时有些乡村干部反映,现在上边出台的政策,缺少如何保护国家和集体权益的内容。多数乡村因有限的财政收入、巨额的债务包袱,已无法保证人员的正常开支。“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一些乡村“黑地”等问题的暴露,加上农村“两工”的取消,使乡村事务和公益事业难以运行。对此,很多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感到无能为力,茫然无策,只依赖于上级给政策、给资金来解决问题,不会面向市场想招数,主动出击市场闯出路,对招商上项目、活化机制搞有偿服务、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显得很为难、很费力,更不会利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公益事业难办的问题。二、对策和建议1、着眼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精干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建设一只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懂经营、会技术、敢开拓的经济领导型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一要以项目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标尺,拓宽送人用人视野。新时期农村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更重要的是能服市场经济水土,适应加快发展需要,具备促进农民、集体增收和化解现实矛盾的能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常规用新的尺度来衡量和选任乡村干部。坚持围绕发展,打破城乡、身份、年龄等界限,注重在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启用一批优秀干部。选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要看在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上有没有思路、在加快项目开发上有没有着法,在复杂形势下能不能够有效组织群众打开工作局面。可以发挥县校合作共建优势引进一批科技领导型人才到县乡兼职;借助村村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向村级充实一批有知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县乡干部下派和在外企业家中选人力度,通过任职、兼职改善队伍结构。目前,祯祥镇正在探索在离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企业家中选人兼任村级干部,既引才、引智又引项目;永丰镇采取上挂下派优化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二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创新干部培训手段。在培训干部上要舍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经济投资。调查中乡村干部对加大智力投资力度要求迫切,普遍认为实现干部素质升级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通过借鉴引导实现思维转型。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外埠参观考察,让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干部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启迪和拓宽干部的思路和视野,让发展的事实和差距触动干部,促使干部在探索新的领导方式方法和上项目发展经济上敢闯、敢试、敢冒。组织部组织1xxxx项目开发型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哈洽会、参观省农科院科技园区,支部书记反响非常好,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和教育,一些支部书记在项目建设上跃跃欲试,有的已开始着手研究开发新项目。要通过培训教育实现知识更新。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采取请进

来讲的方式,聘请有创新思维、发展理念和农村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成功人士传授市场营销、项目建设、产业化理论、新时期农村政策等相关知识。采取走出去学的方式,挑选部分优秀干部送到哈工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外埠培训基地进行中长期培训,满足现实知识需求。我县首批赴哈工大学习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很大收益,这种培训受到干部的一致欢迎,需要继续大批量输送干部。采取派下去训的方式,在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干部组成专门的培训团深入农村进行新时期农村工作普及性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得到革新性提高。要通过实践锻炼实现能力提高。给干部压担子,促使他们在开发项目和解决各种矛盾的实战中不断提高和成熟。可以探索保留干部职级、按比例发放工资,鼓励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进行2-3年务工,到期可以回乡原级别任职,也可以续签终身在外务工。这种培养锻炼方式可以使干部带回新的思维观念、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且能够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部分干部不回来,也可解决机关干部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减少财政开支。三要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目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实际,要注重通过立标、兑标、公示、奖惩等措施激发创业热情。建立起目标考核机制、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奖罚激励机制,保障和促进乡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和上项目上充分发挥作用。要注重科学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班子成员工作指标,详细制定实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用工作实绩反映干部业绩,以干部业绩定干部去向。通过定期调整、及时调整,对那些有创业能力的、有发展项目能力的、实绩突出的干部不仅重用,还要重奖。特别是要对在项目开发中业绩突出的村级干部,要以给政治待遇上挂乡镇副职,给生活待遇对子女就业上学优先安排和建立退休基金或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允许干事创业的干部出现失误,只要出发点好,为事业和群众利益着想就要得到保护,鼓励他们干事、干成事。同时,制定乡村不合格干部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流通下的渠道,绝不能因为迁就干部贻误事业发展。四要以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县乡镇干部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无事可做或长期放假。针对这种局面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定标选人、竞争上岗”的办法,裁掉富裕人员,实现乡镇干部的精干高效。对下岗干部应该妥善安置,鼓励和支持他们优化组合,参与创办产业和发展致富项目,给群众做示范搞引带,进而解决好“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五要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多下功夫。调查表明,要把解决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偏低,无发展经济本领党员比例过大等问题作为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起来。我县通过开展扶持贫困党员、兴办基地、联合体等形式在发挥党员作用上做了很好的探索,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要继续发挥好能人党员作用。组织和鼓励有能力党员领办创办各业致富联合体和党群共建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带领农民发展项目、带着农民进市场和为农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上发挥突出作用。要继续提高贫困党员“双带”能力。通过扶持贫困党员,努力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党员自身有优越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在发展经济中把身边农民带起来。要继续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采取乡村干部重点包联等形式尽快把发展经济的能人强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济能人,尽快使党员队伍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要着眼转变工作职能和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的新途径。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转变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通过调查和总结分析一些乡镇的好做法,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可探索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一是要积极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农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无法适应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而组建协会和中介组织可以说是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问题、抗御市场风险弱等弊端的最有效形式。祯祥镇和建设乡新合村在协会组建和参与中介活动的探索和尝试启示我们,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一方面,在创办主体上要坚持多轮驱动、多元创建的原则,敢于打

破地域、身份等界限,不论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能办起来,就应鼓励去办,允许来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党员干部领办、典型大户带动办、乡土人才创办、农民群众自发办等途径,进一步壮大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在创办类型上要坚持多领域、多模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的资源优势、经济条件和群众生产经营习惯等因素,积极创建加工型、销售型、科技型、服务型等独具优势和潜力、机制灵活多样的各类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二是要大力创建示范引带服务载体。可以充分借鉴祯祥镇“实体+服务”运作模式兴办事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探索实行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同制等形式创办“园区+服务”、“基地+服务”、“典型+服务”等多种模式的示范引带服务载体,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示范群众、服务群众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和功能。三是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实践证明,一个好的龙头企业是拉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德胜乡在万寿菊加工厂这一龙头企业的牵动下,仅今年全乡共种植万寿菊2.xxxx亩,占全县万寿菊总种植面积的4xxxx,可为种植农户创收140xxxx元左右。各乡镇要依托和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放宽视野,激活思路,加快上项目、办企业步伐,注重开发建设一些对农民增收拉动大、对财政贡献大、发展前景看好的龙头企业。同时,要组织群众在基地建设、原料供应等方面积极参与,使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型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从而致力走好依托资源建龙头、依靠龙头搞服务的路子。四是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探索发展新的致富项目。在调查中,有些干部群众反映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对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发展型班子创建、项目开发型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及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示范群众、引领群众的典型,敢于承担市场风险,敢趟路子,敢跑项目,敢于率先试验示范,靠自身的实践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要把党员干部所负责的产业、项目发展的成效与各自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并探索入股经营等形式,连接好干部切身利益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于民、示范于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服务功能发挥得好、示范引带作用强的党员干部要给地位,给荣誉、给利益,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3、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我们感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与农民素质息息相关,都依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调研中,不少乡村干部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为此,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一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此,要努力引导新时期的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讲解相结合、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农民学习经济合同法、承包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司法所要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免费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开展“科普之冬”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可以探索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中培养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并借助农民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好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活动。二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和部分村干部座谈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和经验型思维习惯严重阻碍着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借鉴祯祥镇组建服务中心、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要引导各乡村围绕本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内容,从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现在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没有围绕市场转,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出击市场的欲望和勇气,增强他们的冒险意识、机遇意识、信誉

党的执政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工作做好,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巩固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新形势的群众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职能,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工作领域十分宽泛,社会性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属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突出成绩,但仍然存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不足和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

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

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关系紧密。柔性司法,和谐司法,贴近群众,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前端性、窗口性、服务性”,在强化社会管理、开展群众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和独特功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开展

加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治本作用。把“五五”普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以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普治并重,以治为主。全省各地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并落实了会议研讨、工作通报、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目前全省已有5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已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资阳市初步启动。其中,《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法制化管理轨道迈了一大步。《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四川省泸县法治建设模式》被科技部确立为2010年度国家级软科学课题。注重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了藏区“9+3”免费教育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制定了藏区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着手研究编制四川省法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法治建设组织实施过程及社会评价提供依据。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对一些典型的、带有普遍性的、有教育意义的纠纷,进行集中调解、公开调解、邀请旁听,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省委、省政府构建的“大调解”体系建设,维稳成效大力彰显。目前,全省共有调委会6.4万个,人民调解员51万人。2010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5万件,调解矛盾纠纷42万件,调解成功40.6万件,成功率96.7%;防止纠纷激化1.4万件。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村民小组、城市小区的调解小组数量不断增多,形成了省、市、县、乡、村、村民小组六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网络。省司法厅与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国有企业和民营规模企业建立了4300多个调解组织。在大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集中聚居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特殊地域建立调解组织近1800余个。聚焦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1900多个医患、物业管理、环境治理、消费维权、省际边界、劳动争议、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广安、达州成立市、县(区、市)调委会,调处了一批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甘孜州成立寺庙调委会24个,专门调解因寺庙扩建、农民耕种等引发的僧俗纠纷。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较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使人民调解成为普通百姓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的重要选择。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大调解’保‘大和谐’、促‘大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联调机制。2010年4月,省司法厅作出“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简称“三案”)的重要部署,全力构建系统维稳防控工程,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能力。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共有91万人次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参与攻坚活动,共梳理“三案”件数13956件,涉及87335人;调解涉命纠纷1224件,涉残纠纷1448件,积压3年以上案件2316件,调解成功9309件,成功率66.7%。“三案”攻坚活动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同志的高度评价:“司法厅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动作快,力度大,全力开展‘三案’攻坚,抓住了重点和关键,这样坚持不懈的抓下去,矛盾凸显的现象一定会改变。”省司法厅与省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申请支付令和诉前告知、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等制度,规范了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强化了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指导意见(试行)》,对刑事和解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原则、条件、程序、时限、备案等作了规定。加强了与交警、房管、卫生、教育、工商局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医疗、院校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如遂宁市司法局会同卫生部门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年时间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40件,成功率达96%,减少赔付金额2900万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指

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庭)、信访等解决集散纠纷较多的单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共计1910个,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直接对接。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化解纠纷1.84万件。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国土、电力、派出所、法庭等部门的协作,对重大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实行联动联控联调,直接融入“大调解”体系,实现了调解资源的直接有效整合。同时,爱加强了与团省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妇联等群(社)团组织的联系协作,印发了相关衔接文件,在这些领域引入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增加了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立足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调解新机制。全省18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以奖代补”机制,2010年奖补金额达1231万元;大力推行“三三调解制”;巴中、达州、阿坝等地建立了流动调解制度,定期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巡回排查调解,对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调解”,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针对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报、预案、预防、预警的“五预”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梳理、大排查、大调处活动。2009年6—9月,建国六十周年前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运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机制,开展了主题为“保稳定、促和谐、化矛盾、迎国庆”的“春风化雨”百日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4万余件,调解16.2万件,同比增加近4万件,约占全年调处总数的37%,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雅安市在64个乡镇试点建立了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基础性材料。

3.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业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大调解和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全省共有2001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各类特邀调解员,16名资深律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处理各类涉法信访案件中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群众诉求效果,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办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的办法(试行)》。2010年,全省3100名律师参与党委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办理案件6000余件,60家律师事务所、100名律师分别被评为涉法信访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监所教育改造矫正水平全面提升

监狱劳教场所是社会风险的积聚地,各类矛盾纠纷复杂而尖锐,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战场。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立足构建科学的监管改造矫治体系,深入贯彻“首要标准”,提升教育改造矫治工作水平,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切实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省监狱系统立足于构建平安监狱,通过深化监管安全联动机制、安全生产联合治理机制、公共卫生联动机制建设,全力保障监狱安全稳定,有效推进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强化刑罚执行联动机制、罪犯安帮对接机制、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大力提升监狱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开展狱务公开,提高监管执法工作透明度,实现和保障群众对监狱工作的知情权。积极构建社会帮教局面,推进行刑社会化,先后开展“监狱开放日”、“千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日”、“社会责任——百名囚徒吐心声”等活动,为群众参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搭建平台,丰富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方式方法,广泛听取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社会群众对监狱工作的参与权。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强化预防犯罪职能的发挥,提升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多管齐下开展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罪犯刑释后顺利回归。

劳教系统连续五年实现“四无”。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全系统统一了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探索总结出“常青藤生命复原戒毒模式”等,戒毒人员出所后复吸率逐步降低。我省劳教系统在全国率先实行艾滋病集中管理,大堰劳教所探索完善了“蓝莲花家园”艾滋病集中管理模式,被司法部劳教局确定为全国培训基地和创建窗口示范单位,有效地维护了场所安全稳定,发挥了劳教场所在全社会艾滋病防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5.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全面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出所评估制度,建立监所与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完善了安置帮教的无缝衔接机制。2010年全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平均为92%、帮教率为93%,安置率为78%,重新违法犯罪率仅0.3%,低于司法部控制指标。全面推进向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寄送《服刑在教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和离监(所)探亲工作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医、就学、就业、救济、社保、养老等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了部分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各种困难。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和帮扶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三项基础建设,重点做好“三无”人员、“老、病、残、少”人员的协调安置工作。

构建多层面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的试点工作格局。初步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为主体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由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离退休人员、教师、高校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人员等

社会力量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省21个市州、144个县(市、区)、3652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2010年重新犯罪率仅0.2%。

(二)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构建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搭建律师融入党委政府大局的工作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来提高公共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专业水平。围绕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全程跟踪,随时提供决策建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努力服务保增长调结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推荐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开展自主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向农村延伸,在县、乡设立司法鉴定便民咨询点、接案点,贴近群众,服务强农惠农,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2.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

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200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570件,受援人数达227918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39130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18亿元。5年间,全省办案量增长86%,平均年递增20%。成功办理了“山东寿光6.10事件8位川籍农民维权案”、“芦山县张洪昌工伤案”、“贵州1·29 特大交通事故川籍死者家属民事赔偿案”、“ 126位川籍农民工赴俄罗斯务工涉外劳务纠纷案“、“吴秀琼信访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始终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维护社会公平。提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方针和“农民工走向哪援助服务跟到哪”的工作

社会力量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省21个市州、144个县(市、区)、3652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2010年重新犯罪率仅0.2%。

(二)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构建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搭建律师融入党委政府大局的工作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来提高公共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专业水平。围绕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全程跟踪,随时提供决策建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努力服务保增长调结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推荐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开展自主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向农村延伸,在县、乡设立司法鉴定便民咨询点、接案点,贴近群众,服务强农惠农,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2.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

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200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570件,受援人数达227918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39130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近18亿元。5年间,全省办案量增长86%,平均年递增20%。成功办理了“山东寿光6.10事件8位川籍农民维权案”、“芦山县张洪昌工伤案”、“贵州1·29 特大交通事故川籍死者家属民事赔偿案”、“ 126位川籍农民工赴俄罗斯务工涉外劳务纠纷案“、“吴秀琼信访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始终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维护社会公平。提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方针和“农民工走向哪援助服务跟到哪”的工作

目标。建立和完善了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并把服务网络延伸到省外,在省外川籍农民工输入地建站41个。探索和形成了与建设、劳动保障、国土、信访等部门调处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追讨欠薪工作合力,组建了省、市、县三级“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与广东、海南等9个省(区)省级法援中心共同签订了《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各市级、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同全国部分同级城市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省际(城际)间法律援助异地合作机制。

3.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积极维护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组织全省律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建立“草原牧区流动法律服务援助站”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全省律师共投入志愿者3500人次,出动车辆1100多台次,转运伤员、救灾物资,捐款、捐物;办理涉灾公证8万件,减免公证收费1500多万元。省司法厅组织律师代省政府起草了抗震救灾工作相关文件,成都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参与政府灾后重建立法工作,德阳、绵阳、广元、成都等地律师参与政府工作组,对特定受灾家庭入户走访,疏缓群众情绪,配合政府做好救灾善后工作。利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为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二、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党中央对做好今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着眼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强调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并存,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互联,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路线。从本质上看,党的群众工作就是党的政治工作,是研究和解决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工作。能否做好这一工作始终关系到国家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兴衰成败和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监狱押犯和劳教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量持续上升,罪犯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监所安全稳定和教育改造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对管理、教育、矫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可能引发大量新的矛盾,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关系的变化,多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落实保障民生政策

目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进一步增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坚持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着眼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推动党和国家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促进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群众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社会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堵防为疏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柔性司法、和谐司法、服务群众的特点。

(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推进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的双重愿望越来越迫切, 渴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这就要求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执业理念,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

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去,主动察民情、解民难、保民安;坚持不断探寻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服务,依法履行职责,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个案公正,保护当事人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使他们真正感觉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而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五)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培育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

做好群众工作,不仅仅是方式方法的问题,更是观念的问题,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在工作中充分体现群众利益,符合群众意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培育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做到为民所想、便民利民,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宗旨观念、责任意识,进一步巩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作风。在法律服务行业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群众感情问题,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把执法执业活动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必要条件,在生活上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抓好基层干部的选拔调配和培养教育,增强他们的群众意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群众工作队伍。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对照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实践问题;既有体制机制问题,也有方式方法问题。

(一)对群众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完全到位

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司法行政干警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偏重业务工作、忽视群众工作的情况。在开展群众工作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没有把群众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深入群众不够、联系群众不多,掌握群众心理不足,不了解群众愿望,不能深入触及矛盾,不会化解矛盾。部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也存在认为群众工作是政治工作、与自己的业务工作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

(二)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一些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安于现状,对当前群众的新变化不熟悉,对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不了解,仍然沿袭传统思路和经验,造成“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情况,不能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依法执法执业,但就目前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状况看,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丰富,依法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三)经费、人力、硬件保障不足,基础条件较差

司法行政工作量多面宽,而目前国家财政还不能全额保障,经费、人力、硬件设施不足,尤其是基层基础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群众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人民调解工作,2010年全省市、县二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1169万元,平均每个市县仅5.7万元;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补贴标准平均约为29.3元/件,与人民调解员付出的时间、精力严重不成比例,难以有效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我省现有司法所4656多个,而政法专项编制仅3200余人,平均一个所还不到一人,工作开展十分困难,很多时候都显得力不从心。再看法律援助工作,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群规模庞大,全省受援人群共计3240.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7%。据司法部统计测算的按人口2-3‰法律援助需求量标准,我省每年援助需求量为约为8万件;2010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874件,,还有50%的法律援助需求受限于服务能力、财力和人力资源有限而没有得到满足。全省大部分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业务用房,法律援助机构设备齐全的占4%,主要设备配置齐全的占24%,基本设置配置齐全的占72%,均低于全国平均数。

(四)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创新完善

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行政化、指令性倾向需要进一步转变,要大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陈旧,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甚至存在随意性、时紧时松、就急应景等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载体不多。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稳步推进、大胆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尽快健全完善工作的体制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还未真正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公众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便民惠民措施的知晓率不高。

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要大力加强经费保障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规划要重点围绕监狱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之成为约束性指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科学确定办案(业务)成本,加大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监狱劳教戒毒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在抓好现行标准落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职能调整、政策性增支、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调整实际执行标准。二要大力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推动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上批量。三要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推进司法所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制度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四要不断推进“三项建设”。加快完成监狱资产处置工作,统筹用好资产处置资金,强力推进灾后重建、布局调整、就地改扩建。力争将全省监狱64个建设项目分别纳入全国和全省“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五要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搭建,完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监企分开,纯化监狱刑罚执行职能。

(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杜绝执法态度粗暴、工作方式简单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情况和现象。切实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对服务对象、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和走访,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深化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把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全面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继续改善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探索试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从政治上关心干警,精神上鼓舞干警,工作上爱护干警,生活上体恤干警,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与群众沟通的能力、了解群众疾苦和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和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适时表彰、推出先进典型,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和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

(三)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大力整合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治结合、以治为主的原则,将依法治理和“六五”普法有机结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目标考核为抓手,构建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四川法治指数指标体系。突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紧紧扣住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执业活动全过程

认真开展一次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群众感情问题,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把执法执业活动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执法和执业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门评议、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服务对象、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和走访,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公证廉洁执法、执业水平。

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做法与思考

发布者:横市镇群众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1-12-1 阅读:145次

横市地处宁乡县中北部,国土总面积123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7万,是宁乡的人口地域大镇,人民群众务实思进。境内铁路、高速、省道、多条县道交汇,是娄底、益阳等地市通往省会长沙的必经之路,与桃江县毗邻和本县4乡镇接壤,是湘中交通枢纽。横市还是宁乡的产业发展重镇,是全国著名的“烟草名镇”、“烟花鞭炮之乡”。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不安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群体性事件、涉访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群众工作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横市独特的地理区位,孕育了一方民风彪悍的人文特色。横市烟花鞭炮产业特色鲜明,随着纸业产业的逐渐退出,烟花鞭炮产业的限制整顿,以此为重要经济支撑的群众收入出现断节,转入地下而更具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安全维稳极具挑战,成为许多党政领导望而却步的“火药乡镇”。横市还因历史遗留问题,征地拆迁抱团上访;因为体制原因,出现了退休教师、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等许多专业上访户;出现过“内参大曝光”、“真相大追击”、“网络大红人”、“夜间大上访”等问题,横市一度成为全县最为复杂,群众工作最难开展的地区。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集中排调突出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联项目工程和招商引资、联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联村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联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联困难群众、创新社会管理、创优社会环境、创建平安宁乡的“五联三创”活动以及设立“一部三中心”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试

点。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引领,矢志追求“民生所指、所至有声;政事清净、政通人和、正泰民安。”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发展环境作为再响的名片来培育;把政府效能作为最大的优势来打造;把群众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来发挥,发扬勇于担当、务实创新的横市精神,竭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一、突出四个工作重点抓关键。

1、坚持源头预防,从根本上力避矛盾纠纷。发展会带来矛盾,化解矛盾更要依靠发展,因此,我镇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在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时,时刻考虑社会平衡和群众的合理利益。今年以来我镇掀起了城市建设开发的热潮,共征用470余亩,拆迁房屋30栋共15700多平米,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同时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度制约、知识培训,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力避简单粗暴,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

2、坚持重心下移,从措施上钝化矛盾纠纷。将维稳工作的重心下移,更多地发挥镇村两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维稳工作列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吸纳纪检、城建城管、劳动、民政及拆迁等部门参加,建成真正意义上的镇、村两级纵向深入、部门横向配合的立体维稳工作平台。进一步健全了领导接访、指导联调等机制,真正使矛盾纠纷预防发现在镇村组、解决稳控在镇村组。

3、坚持及时化解,从方法上压降矛盾纠纷。强化“第一时效”意识,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利益诉求,多从自身找原因,通过及时有效的排查预警,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打下基础。“12.17”事故的善后处置,镇党委、政府及早介入,勇于担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1376户轻灾户普惠救济、14位遇难者入土为安、家属安抚,伤亡赔偿、灾后重建有条不紊,矛盾都尽量化解在镇村两级。无论是主要领导、镇村干部都能介入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主动与群众沟通,听取意见,拉近距离,以“对话”取代“对抗”,以主动协调解决的姿态,取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六月份涉及我镇聚强矾厂污染问题聚集近百人的群众欲往县政府集体上访,我镇第一时间赶到宁横公路上,一一劝解,提出解决方案,平息了一次较大的上访行动。洛湛铁路征地款、顺利房产诉讼,坚持“实事求是、法情相融,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促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早日解决。

4、坚持依法引导,从行为上控减矛盾纠纷。“善疏则通,能导必安”!合理表达诉求、有序化解了矛盾,依法引导至关重要。今年我镇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项目观摩”活动,2000多名党员、组长、村民代表通过考察活动,对全镇重大决策、重大活动、认识上认同、行动上支持,避免因误解误会造成矛盾纠纷。今年我镇还开展了每名干部联系三户困难群众的“三进三同”活动,建党90周年前夕,我镇对贫困山区关圣村困难群众开展了一对一的帮扶活动,不但送去了经济支持,更重要的还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送去了金点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体的稳定。我镇还加强对退职村干部、临战人员、民办教师、电影放映员等重点信访对象群体、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信访群众合理有序反映问题,挤压了越级上访、闹访缠访空间。同时我镇加强舆论媒体引导,加强网络监管,防止因恶意炒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妥善解决合金村、横市村2个基地村的换届选举问题。

二、建好“一部三中心”抓载体。我镇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入手,整合我镇纪委、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力量,将这些部门集中到一个场所办公、各类信访一个窗口受理的信访工作体系,建设横市镇维稳中心,规划三个平台“一部三中心”,即群众工作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援助中心。建立集掌握信息、倾听民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于一体的工作体制;健全和实行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工作机制;规范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程序,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信访工作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三、转变工作方式抓创新。针对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延伸功能,推行“8+N”综治管理新模式,形成条块结合、多方联动的综治工作新格局。“8 ”就是将综治、维稳、信访、调解、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进行有机整合,“N ”就是根据实际需要吸收社区服务中心、治保会、警务室、调委会(包括信访)、平安促进协会、消防安全管理、巡防中队、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关协等多个单位联合开展工作。一是实现功能延伸,确保运作规范。镇里实行联防、联调、联创、联勤、联治,最大限度整合综治资源,提高综治资源利用效率和整合深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 “一部三中心”启动联调功能,增强镇域、村与村之间区域协作关系,形成“集中受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实现机制延伸,确保制度规范。建立和落实镇村两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完善以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镇村平安联合创建为主要内容。

四、强化维稳责任抓落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有效落实责任是关键。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将疑难信访案件和拆迁户后续化解等难度大的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定目标,增

硬度,促化解。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强化各级维稳意识,牢固树立发展与稳定协调并进的理念,动真格抓稳定,用真情调矛盾,花成本解难题。去年我镇投入350余万元有效化解洛湛铁路征地、旅游线规划调整拆迁、烤烟工场、学校工程建设欠款问题。3、严格落实“主管责任”。政法综治部门尽责尽力、创新举措,履行主管稳定的当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善始善终,履行矛盾纠纷后续化解的职能主管责任。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既追究矛盾纠纷的源头引发责任,又追究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责任,以严厉的责任追究,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今年由金棋村低保引发的政法频道真相大追击,引起我镇高度重视,党政共抓、纪检介入,民政指导,依法依程序进行整改,全镇14个村于六月份全面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员7月份已党纪处分到位、信访问题基本息访到位。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具体的司法行政职能,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针对全党重心转移,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法治南江,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结合我县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如何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突破创新,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浅谈一些个人意见。

一、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协调促发展。

司法所作为独立职能单位,工作中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为此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极为重要。我县司法所乘着中央政法委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东风,办公场所逐步得到改善。如何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开展好工作是司法所发展的首要问题。

(1)正确处理好垂直管理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由于基层政府财政状况不佳,基层政府对垂直管理职能部门的财力支持很少,多数由垂直领导单位自行解决。如何在县局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完成好各项工作,司法所应及时将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支持和人力支持;将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反映的要求向党委政府汇报,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便于领导决策布署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树立基层司法所形象;做到有为、有位,充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

(2)正确处理本职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业务工作本职就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司法所应提高服务观念,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收集矛盾信息,积极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保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促进法治社会进程。

(3)正确处理好司法所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司法所人少事多,大量的是做群众工作,工作任务重,单凭司法人员要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难度很大,司法所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村级组织人员的密切联系,互相沟通,相互协作,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处理好各项工作任务,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就需要协调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专业法特长,集“众家之长、群力划桨”,才能更好达到普法依法治理的效果。

二、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

(1)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尽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在村级整合时稳定健全村级调解组织,充实配备高学历高素质的调解队伍,为专职调解人员争取办公经费和工作补贴,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完善定期排查集中调解、信息搜集报告、交办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长期抓好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按照“逐级调处,一案一报”,做到事件有人管,调处讲技巧,事事有结果。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为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好后顾之忧。

(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目前农村两劳回归人员分布较散,回归后衔接工作还不完善,两劳回归人员对帮教工作的开展不理解、不配合的较多,原因主要有:一是避丑心理较重,顾全面子。犯罪人员近几年在外犯罪的较多,多数是偷盗犯罪,本村本土乡亲大多不知此人犯罪事实,回归后避丑心态较重,心理压力较大,不愿让政法机关人员经常性到家帮教。二是政策落实较差。现基层帮教组织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状况的局限,很难为两劳回归人员落实生财就业门路,只能仅限于落实承包责任田。三是外出务工率高,不便帮教监管。为避免乡亲的谈论,减少心理压力,多数回归人员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回归人员很少结伴外出,流动性较强,给司法所和村级帮教组织帮教造成很大的困难。基于以上原因,司法所应结合实际,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帮扶、重点教育、追踪管理”的工作要求,尽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政策,为两劳回归人员提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环境。加强村级帮教组织工作开展力度,工作重心下移,把政法机关教育为主转变为村级帮教组织情感教育为主,减少回归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创业动力,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3)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基层群众只有知法、学法,才能守法、用法,司法所作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上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充足的普法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为基层群众多印发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经常利用广播、宣传栏做好法治宣传,帮助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注重在实际法律服务工作中,留心典型案例,以案释教,以点带面,把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用通俗的言语宣传,以真实的案例说法,让群众在闲谈中了解情与法的区别,促进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和热情,达到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和谐的法治社会奠定深厚思想基础。

(4)指导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授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是有预防性的功能,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服务,能够对基层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进行事前预防,把矛盾和冲突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将矛盾纠纷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的解决,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矛盾纠纷对社会和谐的不利影响。县局应加强对各乡镇

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和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努力把所辖区域的村委会、学校、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顾问范围。要提高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案质量,保证法律公正,增强群众对法律公正的公信度,避免群众诉讼难,难诉讼的问题,杜绝询私枉法,办理错案失信于民。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严格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三、求真务实,高标准实现规范化。

司法所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一个重要发展的加速期,我们应积极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搞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因地制宜,改善办公条件。司法所因历史原因,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办公条件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人员的自信和自尊。去年以来我县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司法所基层设施建设的机遇,经多方协调,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得到落实,但受建设资金的局限,所内的办公桌椅、各项规章制度、牌子等必备办公用品所需经费无法落实,形成“有锅无粮”的局面。司法所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让地方党委政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给予经济支持,按照“九个必备”(即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的名称、牌子、标识、印章,统一的工作人员证件、公示牌,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工作电话,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文件档案柜,工作所需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工具书)的要求和省厅硬件标准的要求,完善好硬件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司法所在社会中的形象,增加工作人员的自信心。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司法所恢复重建的时间不长,各项规章制度不十分完善,给业务工作规范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司法所应尽快把工作实际情况反映到县局,由县司法局汇总结合省厅文件精神,统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司法所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着立推进司法所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

勤学苦练,强化队伍建设。新形势,新发展,新机遇,要求司法所必需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助理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所人员要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积极参与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完成大练兵活动的各项任务,着眼于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基本业务规范学习和提高,达到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熟练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作用。 同志们:

刚才,表彰了一批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陈科军、龙珠英、赵青、孟繁英、杨中明、艾福军、宋海晏、周沁、曾高杰、刘兴华等10位同志交流了群众工作经验,介绍了具体做法,畅谈了实践体会,听了很受感动、很受启发。

大家做群众工作的这份艰辛和付出,诠释着一心为民的满腔赤诚,体现出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展示了创新实干的时代精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紧迫感

群众工作是我们的传家宝。我们党是靠群众工作起家的,也是靠群众工作发家的。实践证明,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违反群众路线,放弃群众工作,改革就会失去支持,发展就会失去动力,稳定就会失去基础,社会就会失去活力。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立足新的起点、迈向新的征程,开创“十二五”发展崭新局面,群众工作须臾不能放松,必须加强改进。

从群众工作对象来看,计划经济时代,我们面对的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职工群众和以集体组织为主的农民群众,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构成情况发生了深刻变化,新行业、新组织和新阶层不断涌现,由于他们所处的企业、组织不同,因此涉及的分配方式、生产地位和福利待遇也不同。这些变化,使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广泛、多样。

从群众工作内容来看,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促使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益多元化,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差异化、多样化特征,利益矛盾日渐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和交融,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使得形成社会共识的难度增大。特别是伴随社会活力增强、竞争压力加大,一些人焦躁心态上升,对群众尤其是特定人群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任务十分繁重。协调利益矛盾、保障改善民生、疏导群众情绪等已经并将继续丰富和拓展群众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从群众工作网络来看,过去我们通过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各级组织,比较容易在体制内就能把群众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新形势下,社会的流动性、开放性显著增强,传统“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我们的群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形势发展变化还不相适应,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平台载体还不健全,群众工作缺乏有效抓手。特别是我们干部队伍自身也面临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有的明显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因此,必须不断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群众工作组织网络,才能把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好。

从群众工作环境来看,当前是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进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阶段,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诉求的相互叠加,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相互纠集,说服解释难以奏效,一些问题解决起来非常棘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零距离直面社会,回旋空间大大缩小,“倒逼”现象成为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群众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下,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显得尤为迫切、特别重要。

第一,这是继承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的内在要求。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党的组织的壮大,我们党的事业的发展,无一不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的。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根本宗旨。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就强调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在谋划未来发展蓝图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全党,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把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好,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好。

第二,这是改善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党的执政基础包括阶级与群众基础。阶级基础是党所产生和依托的阶级力量,群众基础是党所代表和依靠的社会力量。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离开阶级基础就谈不上群众基础,而离开群众基础就会削弱甚至丧失阶级基础。加之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重组,形成了各种新的社会群体。如何面对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信任和争取群众支持,这是我们执政的核心问题。我们必须拿出更多时间,倾注更大精力,采取更有力措施,把群众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成效,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这是广泛汇聚力量、推动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我们战无不胜的决定性力量。回顾“十一五”长沙走过的历程,我们深刻感受到,最根本的力量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是必须看到,长沙还是一座发展中的城市,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机遇期、率先实现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优化发展,推动城市国际化、产业高端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两型”化和管理法治化,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实现这一目标,基础在群众,力量在群众,要通过有效的群众工作,让蕴含在群众中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发展合力广泛汇聚。

第四,这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长沙的有效途径。构建和谐长沙包含着多方面和谐要素的形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重要,而和谐的干群关系则是重中之重。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就和谐长沙建设作出部署以来,全市各级围绕改善民生、发展民利、维护民权、凝聚民心,把群众工作摆上了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为和谐长沙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宁乡县道林镇通过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走出了“道林事件”的阴影,创造了干群和谐的“道林现象”;望城县信访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我们更要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践

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工作扎实,哪个地方出现的问题就少;哪个地方群众工作薄弱,哪个地方积累的矛盾就多。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内容。

二、要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实效性

市委根据发展的新形势和群众的新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就创新群众工作载体、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完善群众工作网络、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个总的要求是,总结实践经验,运用典型引路,提升能力水平,增添社会活力,通过强有力的群众工作,使我们党的主张、意图、决策真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具体来说,要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1.要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带动。群众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个部门要齐抓共做,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要牢记宗旨。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人说,现在“工作难推动、问题难解决、群众难引导”,其实,难就是难在领导本身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我们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贯彻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用群众的观点来认真地分析、客观地把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最高准则。特别是在与群众产生矛盾时,要以宽广的胸怀和包容的气度主动承担起责任,想方设法去做好教育和转化工作,即使群众一时不了解事实真相,出现过激行为,也不能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更不能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和突破。

二是要提高能力。毛主席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认识方法,又是领导能力。现在大家的学历普遍比较高,但不管是大学生还是研究生,不会做群众工作就是“小学生”。我们要有这样一种“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群众工作的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都很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沟通交流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办法、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才干和本领。

三是要抓住根本。当前,由利益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往往关联度大、交叉性强、影响面广。因此,我们做群众工作就要牵住协调群众利益这个“牛鼻子”,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面对千头万绪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

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及不同群体、个体之间利益关系,切实防止利益分配失衡、利益调整失当和利益关系失序,而诱发群众的不满和对立情绪。

2.要突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这些年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了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如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坚持在接触群众中促进心齐气顺,在服务群众中广泛凝心聚力,在造福群众中实现安居乐业。我们要继续深入抓好基层组织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要把群众工作组织夯实在基层。要重点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和社区组织配套建设,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群众工作资源。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群团部门做群众工作的职能和优势,进一步完善群众服务网络,创新群众服务形式,丰富群众服务内容,在服务群众上“扩容”、“增量”,努力实现群众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二是要把群众工作资源充实到基层。现在居民社区、村级组织承接了党和政府的大量事务性、社会性的工作,但其掌握和可支配的工作资源有限,工作手段和工作力量不足。要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力量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工作一线倾斜、向基层组织倾斜、向群众工作倾斜,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特别是对那些造福群众的好事、实事,一定要让基层干部出面,让基层干部领办,通过基层组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要通过一个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根标杆,树立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把群众工作队伍根植于基层。要注重群众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评价高的群众工作干部队伍。要坚持在基层培养干部、在基层锻炼干部、在基层造就干部,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如芙蓉区解放路街道化龙池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沁,七年中视群众为亲人,给百姓以关爱,在平凡的岗位展示了风采。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其通过依法自治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探索建立联动服务机制,使其逐步成为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新生力量和有力助手。如雨花区义工孟繁英同志,自发成立“青少年保护家园”,设立“孟妈妈会客厅”,奉献一片爱心,赢得群众好评。

3.要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用先进思想、先进文化教育引导群众前进,是群众工作管用有效的好方法。如浏阳市太平桥镇积极开展“夜访夜谈”主题实践活动,架起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实践证明,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了,群众就会和我们站在一起,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是要避免单纯说教,注重沟通交流。要把“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反动言论的侵蚀。各级干部都要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艺术,要用群众看得见的事例、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典型、贴得近的方法来教育群众,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穿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是要破除“权力迷信”,注重人文关怀。群众工作一个重要特点是服理不服人、认理不认官。做群众工作切不可摆架子、耍权威、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一些群众可能对我们一时不理解、不支持,我们对此不必动怒,更不能“硬撑”,而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在群众工作中,着力掌握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关心群众“忧什么”、“乐什么”,注重群众“说什么”、“夸什么”,以对群众的尊重赢得群众的好评。

三是要走出“金钱误区”,注重心理疏导。过去做群众工作主要从思想教育着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手段跟上来了,很多人认为“人民内部矛盾要靠人民币来解决”,但是现在一些问题仅靠人民币还解决不了。群众的心理需求层次不断提高,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加上社会结构变动、改革不断深入,诱发人们心理失衡、失调的因素有所增多,使更多的人渴望在心理方面得到关怀和帮助。我们要掌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针对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积极加强心理疏导。要从心灵慰藉入手,尊重人的个性差异和情感体验,关注心态情绪、关切心理诉求、关怀身心健康,化解百姓心忧,打开百姓心结,敞亮百姓心灵,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

4.要突出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要坚持传统优势与现代手段的有机结合,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主动加强联系与群众亲近、做好思想沟通使群众理解、切实解决问题被群众认同、严格要求自己让群众信服,确保群众工作更加鲜活生动、更加富有成效。

一是要强化法律约束来做群众工作。我们要更多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来做好群众工作。越是群众关心、事情重要、矛盾突出的问题,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正确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要通过法律手段,妥善解决社会中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诉”等问题,做到既不让守法的人吃亏,又不让违法的人得利。

二是要创新民主讨论来做群众工作。毛主席早就说过,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当前,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利益“很在乎”,而且对民主权利“很敏感”。我们做群众工作,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新“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对群众一时不懂的政策问题、一时不通的“意气”问题、一时不服的利益问题,要通过与人民群众多通气、多协商、多讨论来解决。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要通过网络互动来做群众工作。当前,互联网迅速普及,人民群众形象地说,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群众反映意见和诉求、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网络传递迅捷、覆盖面广、互动性强,具有放大效应,使一些突发事件回旋余地减小,反应时间缩短,给群众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开展网络互动交流,切实引导网上思想舆论,积极回应网上群众关切,主动占领网上思想阵地,把群众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搭建起信息交流桥梁,通过网络宣传政策和留言反馈,实现与居民互动,方便了群众,疏导了情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要善用先进典型来做群众工作。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导,这是做好群众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们党都十分注重这项工作,一个又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这些年来我们开展了“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感动星城人物”等系列先进典型评比活动,弘扬了主旋律,倡导了真善美。我们要充分运用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来感染群众、教育群众,做到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事例感动身边的人。

5.要突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群众工作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和各阶层的全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无论是扩大群众工作的成效,还是确保群众工作的长效,都要从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入手,推进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防止群众工作紧一阵、松一阵。

一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群众工作的本质就是密切党群关系,只有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才会更加融洽。如天心区书院路街道青山祠社区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居民“上门”为干部“进门”,“走进街巷、掌握社情,走进楼栋、掌握民情,走进家庭、掌握心情”,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赏。如果干部不知道群众在想什么,群众不知道干部在干什么,就很容易形成一道干部与群众的隔离墙,群众工作就肯定做不好。要抓紧建立完善联系群众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和群众接触、主动与群众交流、主动向群众问计,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做到更经常、更及时、更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协调利益矛盾的动力。群众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利益。要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有效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真正做到有利于群众的事就干,不利于群众的事就不干。

三是要让群众工作机制成为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群众普遍反映,现在是上面闹“会灾”,下面闹“会荒”。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群众意愿、群众情绪、群众诉求。要尽快把诉求表达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起来,让群众话有地方讲,怨有地方诉,难有地方解,使群众的需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的困难得到及时帮助,群众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尤其是要注意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防止出现群众情绪激动、不信任感增强,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被动局面。

三、要切实抓好“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市委决定开展“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家庭,说知心话、搭连心桥、办热心事,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疏导群众情绪,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引导化解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帮助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困难,认真处理一批群众信访的积案,达到进一步密切联系、融洽感情、增强互信、凝聚民心的目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对这一活动作出部署和安排。

1.要讲究方法。习近平同志指出,无论情况发生怎样的变化,都不能取代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接触。 在“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活动中,一是要坚持平等交流的原则。恳谈对话既是面对面的交流,也是心与心的碰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这一活动,和群众坐到一条板凳上,围绕“听心声、调心态、解心结、暖心窝”,平等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全面了解群众的呼声、基层的困难和面临的难题,真实反映老百姓的所思、所忧、所怨、所盼,同时要与群众敞开心扉谈形势、谈政策、谈法律、谈实际问题、谈日常生活,回应关切,释疑解惑,通过积极的引导,让广大群众树立良好心态,做到心中有大局、心中有理性、心中有法纪,形成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遵循情理交融的规律。我们到群众中去,就是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用心体验他们的生活状态,用心感受他们的生活环境,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了心。既要动之以情,又要晓之以理,使群众的想法在畅通的倾诉中表达、群众的困惑在深度的沟通中消除、群众的情绪在真挚的交流中理顺、群众的怨气在有效的疏导中化解。

三是要把握标本兼治的要求。做群众工作,必须融入到具体实践中、渗透在服务群众里。这次活动,我们既要注重与群众恳谈对话,又要强调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引导,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负责地调解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与群众拉近距离,与群众加深感情,与群众增强互信。

2.要注重实效。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所在。当前群众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当事人感觉“困惑没人解、困难没人帮”。因此,解答群众的困惑,解决群众的困难,是我们“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根本要求。我们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下基层、到社区、进家庭,说群众广泛认同的话,讲群众能够接受的理,办群众普遍欢迎的事。

一是要引导化解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要敢于面对群众的质疑,豁达包容群众的不满,积极当好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心理咨询员,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消除群众心中因贫富悬殊、因处事不公、因心存疑虑、因诉求无门等因素而积累下来的各种怨气,在党群干群之间形成共识和共鸣。

二是要帮助解决一批群众面临的难题。要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既要着眼于“大”,从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入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活难”、“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又要着力于“小”,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点滴小事做起,从关乎群众生活的日常琐事做起,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要认真处理一批群众信访的积案。要按照“一健三联”的要求,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特别是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集中化解一批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和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件明确责任主体、办理人员和时限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疏导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解释到位。

3.要统筹推进。统筹推进是科学的工作方法。开展“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一定要坚持统筹推进,重点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要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群众工作的核心是做人的工作。因此,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把完善群众工作网络与完善社会管理网络结合起来,把改进群众工作方法与改进社会管理方法结合起来,把建立群众工作机制与建立社会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舒适便捷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要把这项活动与“两帮两促”工作统一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凝聚发展合力,破解发展难题。特别是在项目建设中,要积极做群众工作,在项目实施之前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在项目实施之中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在项目实施之后及时回看当初的承诺是否兑现、项目的效益是否惠民、群众的评价是否认可。

三是要与转变干部作风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地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四是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时间跨度长、活动要求严、群众期待高,必须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务求实效。我们要把“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与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供新的载体,注入新的活力,把“三联三为”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丰富、深化和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要精心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作为创新群众工作的重大举措,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成效。

一是要抓好力量配置。要实现全民参与、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到自己分管的行业、部门和联系点上去,着重解决哪些人去、到哪些地方去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尤其要针对当前群众工作的薄弱环节,面向有诉求、有怨气、有困难的群体,分门别类地梳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各种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开展实现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抓好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员干部调研走访制度、恳谈对话制度、接访接待制度和定向帮扶制度,开辟听取民意的广泛途径,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让党员干部“动”起来,把广大群众“带”起来,做好“问”(问计于实践、问计于群众)、“送”(为群众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促”(促进加强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帮”(帮助群众解答困惑、解决困难)四字文章。

三是要抓好督查考核。党员干部要做到“四有”,即有入户联系卡、有民情日记本、有意见反馈表、有实事办结单。要建立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督办、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管理。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宣传,在全市营造与群众交心、帮群众办事、为群众排忧的浓厚氛围,不断地把活动推向深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这是一个大课题、一篇大文章。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

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自觉地投身到这个活动中来,挤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直接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当中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共同努力开创全市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调查(2004年7月30日)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最近,围绕破解这一课题,探索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农村工作的对策,县委办、组织部、农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祯祥、永丰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一、问题及成因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影响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大部分乡村干部面对农村形势因政策调整而突如其来的新变化,缺少足够的应对准备,思想观念一时还很难适应。主要体现,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谈到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许多干部总是“难”字当头,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民难组织,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在调查中时常能听到“现在的农村工作没抓手、没法干”、“当基层干部没权了,没意思”、“过去当干部扬眉吐气,现在当干部忍气吞声”等消极言论,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时间比较长,摸索出了一套对过去农村工作来说比较适用的工作经验,但一遇到新形势、新情况就不灵验了。有些年岁稍大、思想保守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经济时期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词,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有的甚至一个劲抱怨群众素质太低,缺乏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性。三是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在调查中我们感到,部分乡村干部仍用老观念、老眼光去分析和应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没有创新意识,又不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等、靠、要”思想严重,感到无事可干或有事难干。有些干部认为在新形势下税费收缴等硬任务少了,担子轻了,事少了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压力减轻了,工作自然好干了。也有的认为当前农村改革任务一项接一项,人地矛盾化解、历史债务处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一件比一件难办,只好一味等上边定框框、出政策、给扶持,没有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招数。在很多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着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无事可干和有事难干两个极端。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3万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承包田1万多亩。(4)退耕还林占用土地。个别村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占用农民土地,没有及时补给农民。(5)土地权属不清。部分乡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分不清,纳税面积与非纳税面积不能明确到地块,导致“两补”发放对象不清,责任不明,产生矛盾。(6)处理程序不规范。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上访,一些乡村和部门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处理程序妥善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时,不给上访群众出据调解书、仲裁书或是答复意见书。少数村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不能做到全面、公正、公平,往往避重就轻,出现了“压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从农委统计的情况看,年初到6月末全县土地纠纷上访案已达242批次,这些纠纷大体可分为8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占10。(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占25。(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抽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占35。(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占4。(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占5。(6)“两工”及欠款计息引发的占6。(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占5。(8)其它问题引发的占16。由于人地矛盾引发的上访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从年初到现在,全县信访案件中有85是由于人地矛盾而引发的。有的干部反映,在那段时间内,每天从早到晚,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乡村干部被纠缠得焦头烂额。在春种期间,尽管处理了一大批上访问题,但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到位、不彻底,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仅综合调查的这五个乡镇情况看,能够预测到的秋季上访案件就可达到1250起,涉及农户1200多户。

其中,建设乡双信村预计秋冬季回来要地的农户大约有200多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1/3。从农委和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预计全县到秋季返乡要地的农户大约有9.9万人,按政策要求应该划给土地的人有7万人,而可以给予农民的土地只有13.2万亩,土地缺口达30万亩。通过调查分析,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人地矛盾的具体状况了解不深不细,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束手无策。有些乡镇虽然对人地矛盾进行了研究和疏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因此说,人地矛盾如果不超前研究化解方法,可能会成为年底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通过调查了解,全县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七种:一是兴办企业直接举债;二是政府担保间接举债;三是互助基金会转嫁举债;四是改建、新建办公用房举债;五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举债;六是为完成税收计划举债;七是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234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16万元,单位之间借款6937万元,原合作基金会借款2999万元,向个人借款、抬款、集资款等6632万元,基建工程款3752万元。债权16771万元,其中无效债权5298万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1963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97.5万元,其中负债最高的乡镇为劳动乡,负债3605万元。全县村集体债务形成大体有六种原因:一是开展达标竞赛举债;二是兴办企业投资举债;三是完成各项急难新任务举债搞优惠补贴;四是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不合理举债;五是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举债;六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管理混乱造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4.3亿多元,其中,银行贷款5515万元,信用社贷款3831万元,单位借款2323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1747万元,抬款8300万元,欠农户款11416万元,其它应付款10426万元。债权3.7亿元,其中无效债权1.2亿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8亿元。平均每村负债216万元,负债最多的村是建设乡双富村,高达586.5万元。目前全县乡村债务已到了难以化解的严重程度,债务矛盾如果化解不得力、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制约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化解债务的思路不开阔,眼光总是盯在土地上,不能拓宽视野,通过上项目、办企业等办法迅速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化解债务的实力。我们知道,仅靠乡村集体所有的“一亩三分地”来解决债务问题,根本不现实。况且,目前的土地矛盾问题又非常突出,乡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预留地等大部分要分给农民,再加上过去退耕还林、还草占地,使富余的土地为数不多,通过土地化解债务很难实现。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村已达111个,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7。由于2001年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同时,一些乡村集体创收能力低下,根本没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全县像中和镇四排六村和建设乡新合村这样有实力、有积蓄的村并不多。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所有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取暖费、燃修费、修缮费等经费1490万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也还存在830万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根本需求,甚至难以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3、对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特点把握不准,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手段不适应。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部分乡村干部还在用逼、卡、压、摊的工作方法,农民根本不吃那一套,导致开会难集中,公益事业难办,好项目难落实。在座谈中,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在村上“一事一议”办法执行起来难度特别大。尤其是一些诸如兴修水利、改造电网、维修校舍、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培训等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常常是部分农民顶着不办而无法实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有些乡村的干群关系不是紧密了,而是松懈了;不是融洽了,而是紧张了。个别村干群关系甚至达到了对立对抗状态,有些上访群众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以前都是你们管我们,现在政策好了,也应该到我们治治你们的时候了。”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素质低下所致。应该肯定,经过多年的教育,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农民无政府主义倾向抬头,不服从基层组织的管理和约束;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在处理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时,往往只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只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个人义务,只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只强调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今年7月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中和镇一排六村没有一名农民发动起来,村上只好出了7名党员干部自己动手,对全村的道路和排水沟进行整修。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组织发动群众的方法僵化。在新形势下,一些乡村干部对党的农村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政策掌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有的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感召力不大,群众反感,不能做到一呼百应。特别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政治参与权的不断扩大,用过去那些罚工罚款、收回承包地等经济手段来管理约束农民实施村级事务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灵了,就无计可施,束手无策。近两年,很多乡村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道路维修等普遍降低了标准,教育、卫生、文化、敬老院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更是无从谈起。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在调研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乡村干部还没有从“管住”农民的思想倾向中扭转过来,不注重去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随着农民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当前农民在生产、流通、信贷、销售、劳务输出等经济领域,在居住、环境、卫生、文教、交通、养老等社会领域,都期盼着诸多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而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服务农民的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深度、广度、力度不够,群众不认可、不买账。另一方面,有些服务内容和行为群众不接受。前些年,很多乡村在引导农民搞种植业结构调整、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等方

面曾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服务,但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或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原来有效的服务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同时,有些经济杠杆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或部门利益至上,以服务为名,行管理收费之实,使农民增收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调查中,永丰镇友爱村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一家年可创收1.5万元的小粉坊曾有5、6个部门上门收费,费用近3000多元,致使很多粉坊停产。全村粉坊已由四年前的27家缩减到目前的7家。祯祥镇干部反映,镇砖厂一开工就有九个部门收费,费用高达15万元,致使发展步伐滞缓。正是由于服务不到位,环境不宽松,影响群众上项目、办企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

5、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应对迟缓,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我县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一免两补”政策的出台,经济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广大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但一些乡村的可用财力大大减少,国家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又不能充分满足基层的需要。同时,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收益权、民主政治权的不断扩大,其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和强烈,一些乡村在经济上根本无力为农民提供服务。调查时有些乡村干部反映,现在上边出台的政策,缺少如何保护国家和集体权益的内容。多数乡村因有限的财政收入、巨额的债务包袱,已无法保证人员的正常开支。“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一些乡村“黑地”等问题的暴露,加上农村“两工”的取消,使乡村事务和公益事业难以运行。对此,很多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感到无能为力,茫然无策,只依赖于上级给政策、给资金来解决问题,不会面向市场想招数,主动出击市场闯出路,对招商上项目、活化机制搞有偿服务、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显得很为难、很费力,更不会利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公益事业难办的问题。二、对策和建议1、着眼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精干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建设一只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懂经营、会技术、敢开拓的经济领导型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一要以项目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标尺,拓宽送人用人视野。新时期农村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更重要的是能服市场经济水土,适应加快发展需要,具备促进农民、集体增收和化解现实矛盾的能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常规用新的尺度来衡量和选任乡村干部。坚持围绕发展,打破城乡、身份、年龄等界限,注重在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启用一批优秀干部。选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要看在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上有没有思路、在加快项目开发上有没有着法,在复杂形势下能不能够有效组织群众打开工作局面。可以发挥县校合作共建优势引进一批科技领导型人才到县乡兼职;借助村村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向村级充实一批有知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县乡干部下派和在外企业家中选人力度,通过任职、兼职改善队伍结构。目前,祯祥镇正在探索在离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企业家中选人兼任村级干部,既引才、引智又引项目;永丰镇采取上挂下派优化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二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创新干部培训手段。在培训干部上要舍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经济投资。调查中乡村干部对加大智力投资力度要求迫切,普遍认为实现干部素质升级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通过借鉴引导实现思维转型。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外埠参观考察,让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干部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启迪和拓宽干部的思路和视野,让发展的事实和差距触动干部,促使干部在探索新的领导方式方法和上项目发展经济上敢闯、敢试、敢冒。组织部组织18名项目开发型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哈洽会、参观省农科院科技园区,支部书记反响非常好,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和教育,一些支部书记在项目建设上跃跃欲试,有的已开始着手研究开发新项目。要通过培训教育实现知识更新。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采取请进来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讲的方式,聘请有创新思维、发展理念和农村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成功人士传授市场营销、项目建设、产业化理论、新时期农村政策等相关知识。采取走出去学的方式,挑选部分优秀干部送到哈工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外埠培训基地进行中长期培训,满足现实知识需求。我县首批赴哈工大学习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很大收益,这种培训受到干部的一致欢迎,需要继续大批量输送干部。采取派下去训的方式,在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干部组成专门的培训团深入农村进行新时期农村工作普及性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得到革新性提高。要通过实践锻炼实现能力提高。给干部压担子,促使他们在开发项目和解决各种矛盾的实战中不断提高和成熟。可以探索保留干部职级、按比例发放工资,鼓励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进行2-3年务工,到期可以回乡原级别任职,也可以续签终身在外务工。这种培养锻炼方式可以使干部带回新的思维观念、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且能够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部分干部不回来,也可解决机关干部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减少财政开支。三要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目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实际,要注重通过立标、兑标、公示、奖惩等措施激发创业热情。建立起目标考核机制、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奖罚激励机制,保障和促进乡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和上项目上充分发挥作用。要注重科学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班子成员工作指标,详细制定实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用工作实绩反映干部业绩,以干部业绩定干部去向。通过定期调整、及时调整,对那些有创业能力的、有发展项目能力的、实绩突出的干部不仅重用,还要重奖。特别是要对在项目开发中业绩突出的村级干部,要以给政治待遇上挂乡镇副职,给生活待遇对子女就业上学优先安排和建立退休基金或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允许干事创业的干部出现失误,只要出发点好,为事业和群众利益着想就要得到保护,鼓励他们干事、干成事。同时,制定乡村不合格干部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流通下的渠道,绝不能因为迁就干部贻误事业发展。四要以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全县乡镇干部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无事可做或长期放假。针对这种局面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定标选人、竞争上岗”的办法,裁掉富裕人员,实现乡镇干部的精干高效。对下岗干部应该妥善安置,鼓励和支持他们优化组合,参与创办产业和发展致富项目,给群众做示范搞引带,进而解决好“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五要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多下功夫。调查表明,要把解决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偏低,无发展经济本领党员比例过大等问题作为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起来。我县通过开展扶持贫困党员、兴办基地、联合体等形式在发挥党员作用上做了很好的探索,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要继续发挥好能人党员作用。组织和鼓励有能力党员领办创办各业致富联合体和党群共建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带领农民发展项目、带着农民进市场和为农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上发挥突出作用。要继续提高贫困党员“双带”能力。通过扶持贫困党员,努力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党员自身有优越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在发展经济中把身边农民带起来。要继续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采取乡村干部重点包联等形式尽快把发展经济的能人强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济能人,尽快使党员队伍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要着眼转变工作职能和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的新途径。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转变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通过调查和总结分析一些乡镇的好做法,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可探索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一是要积极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农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无法适应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而组建协会和中介组织可以说是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问题、抗御市场风险弱等弊端的最有效形式。祯祥镇和建设乡新合村在协会组建和参与中介活动的探索和尝试启示我们,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一方面,在创办主体上要坚持多轮驱动、多元创建的原则,敢于打破地域、身份等界限,不论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能办起来,就应鼓励去办,允许来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党员干部领办、典型大户带动办、乡土人才创办、农民群众自发办等途径,进一步壮大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在创办类型上要坚持多领域、多模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的资源优势、经济条件和群众生产经营习惯等因素,积极创建加工型、销售型、科技型、服务型等独具优势和潜力、机制灵活多样的各类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二是要大力创建示范引带服务载体。可以充分借鉴祯祥镇“实体 服务”运作模式兴办事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探索实行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同制等形式创办“园区 服务”、“基地 服务”、“典型 服务”等多种模式的示范引带服务载体,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示范群众、服务群众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和功能。三是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实践证明,一个好的龙头企业是拉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德胜乡在万寿菊加工厂这一龙头企业的牵动下,仅今年全乡共种植万寿菊2.8万亩,占全县万寿菊总种植面积的42,可为种植农户创收1400万元左右。各乡镇要依托和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放宽视野,激活思路,加快上项目、办企业步伐,注重开发建设一些对农民增收拉动大、对财政贡献大、发展前景看好的龙头企业。同时,要组织群众在基地建设、原料供应等方面积极参与,使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型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从而致力走好依托资源建龙头、依靠龙头搞服务的路子。四是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探索发展新的致富项目。在调查中,有些干部群众反映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对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发展型班子创建、项目开发型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及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示范群众、引领群众的典型,敢于承担市场风险,敢趟路子,敢跑项目,敢于率先试验示范,靠自身的实践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要把党员干部所负责的产业、项目发展的成效与各自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并探索入股经营等形式,连接好干部切身利益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于民、示范于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服务功能发挥得好、示范引带作用强的党员干部要给地位,给荣誉、给利益,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3、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我们感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与农民素质息息相关,都依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调研中,不少乡村干部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为此,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一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此,要努力引导新时期的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讲解相结合、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农民学习经济合同法、承包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司法所要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免费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开展“科普之冬”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可以探索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中培养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并借助农民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好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活动。二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和部分村干部座谈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和经验型思维习惯严重阻碍着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借鉴祯祥镇组建服务中心、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要引导各乡村围绕本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因地制

宜地确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内容,从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现在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没有围绕市场转,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出击市场的欲望和勇气,增强他们的冒险意识、机遇意识、信誉意识和竞争意识。要引导农民舍得投入,购置必备的通讯和网络设备,善于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媒体捕捉市场信息。各乡村要创造条件,组织农民参加省内外的经贸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强烈的品牌观念、自我推销意识、产品包装意识,由浅入深地掌握商业谈判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在观念和行动上真正进入市场。四是要增强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目前,大部分农民本位主义、实用主义思想十分严重。为此,要引导他们增强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为社会造福、为后代造福的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树立改善生存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观念。县乡人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拿出适应新形势的可行办法,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管理机制,提高“一事一议”成效,引导、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大力兴办公益事业。要在发展农民党员、吸收农民协会会员、公方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对那些不热心公益事业、不履行应尽义务的,加以约束和制约。4、着眼改善乡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法制和村民自治作用。调查表明,应对当前各种利益关系出现新调整带来的诸多复杂矛盾,必须努力在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上进行重大变革。要尽快实现乡村职能由行政命令向社会服务的根本性转型,改变当前群众不买账、干部交不了账的局面。要加快农村工作法制化进程。切实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建设,配齐配强力量,加强对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破坏治安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在农村社会关系调整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法制统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设法制乡村。优化农村事务管理途径。在提高农民素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这种有效途径,还权农民,让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实现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对事关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有关权益和事关公共利益和事业的大事大项,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用这种村里的“小宪法”来实现协商决策。根据当前村民自治能力差、水平低,发挥作用差的实际,组织和民政部门应该重点进行规范性指导,以便形成新的农村管理秩序。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调查(2004年7月30日)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最近,围绕破解这一课题,探索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农村工作的对策,县委办、组织部、农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祯祥、永丰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一、问题及成因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影响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大部分乡村干部面对农村形势因政策调整而突如其来的新变化,缺少足够的应对准备,思想观念一时还很难适应。主要体现,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谈到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许多干部总是“难”字当头,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民难组织,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在调查中时常能听到“现在的农村工作没抓手、没法干”、“当基层干部没权了,没意思”、“过去当干部扬眉吐气,现在当干部忍气吞声”等消极言论,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时间比较长,摸索出了一套对过去农村工作来说比较适用的工作经验,但一遇到新形势、新情况就不灵验了。有些年岁稍大、思想保守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经济时期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词,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有的甚至一个劲抱怨群众素质太低,缺乏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性。三是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在调查中我们感到,部分乡村干部仍用老观念、老眼光去分析和应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没有创新意识,又不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等、靠、要”思想严重,感到无事可干或有事难干。有些干部认为在新形势下税费收缴等硬任务少了,担子轻了,事少了,

压力减轻了,工作自然好干了。也有的认为当前农村改革任务一项接一项,人地矛盾化解、历史债务处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一件比一件难办,只好一味等上边定框框、出政策、给扶持,没有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招数。在很多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着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无事可干和有事难干两个极端。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xxxx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承包田xxxx多亩。(4)退耕还林占用土地。个别村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占用农民土地,没有及时补给农民。(5)土地权属不清。部分乡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分不清,纳税面积与非纳税面积不能明确到地块,导致“两补”发放对象不清,责任不明,产生矛盾。(6)处理程序不规范。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上访,一些乡村和部门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处理程序妥善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时,不给上访群众出据调解书、仲裁书或是答复意见书。少数村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不能做到全面、公正、公平,往往避重就轻,出现了“压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从农委统计的情况看,年初到6月末全县土地纠纷上访案已达242批次,这些纠纷大体可分为8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占1xxxx。(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占2xxxx。(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抽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占3xxxx。(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占xxxx。

(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占xxxx。(6)“两工”及欠款计息引发的占xxxx。(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占xxxx。(8)其它问题引发的占1xxxx。由于人地矛盾引发的上访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从年初到现在,全县信访案件中有8xxxx是由于人地矛盾而引发的。有的干部反映,在那段时间内,每天从早到晚,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乡村干部被纠缠得焦头烂额。在春种期间,尽管处理了一大批上访问题,但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到位、不彻底,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仅综合调查的这五个乡镇情况看,能够预测到的秋季上访案件就可达到125xxxx,涉及农户120xxxx户。其中,建设乡双信村预计秋冬季回来要地的农户大约有20xxxx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1/3。从农委和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预计全县到秋季返乡要地的农户大约有9.xxxx人,按政策要求应该划给土地的人有xxxx人,而可以给予农民的土地只有13.xxxx亩,土地缺口达3xxxx亩。通过调查分析,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人地矛盾的具体状况了解不深不细,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束手无策。有些乡镇虽然对人地矛盾进行了研究和疏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因此说,人地矛盾如果不超前研究化解方法,可能会成为年底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通过调查了解,全县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七种:一是兴办企业直接举债;二是政府担保间接举债;三是互助基金会转嫁举债;四是改建、新建办公用房举债;五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举债;六是为完成税收计划举债;七是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2343xxxx元,其中,银行贷款311xxxx元,单位之间借款693xxxx元,原合作基金会借款299xxxx元,向个人借款、抬款、集资款等663xxxx元,基建工程款375xxxx元。债权1677xxxx元,其中无效债权529xxxx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196xxxx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97.xxxx元,其中负债最高的乡镇为劳动乡,负债360xxxx元。全县村集体债务形成大体有六种原因:一是开展达标竞赛举债;二是兴办企业投资举债;三是完成各

项急难新任务举债搞优惠补贴;四是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不合理举债;五是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举债;六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管理混乱造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4.3亿多元,其中,银行贷款551xxxx元,信用社贷款383xxxx元,单位借款232xxxx元,合作基金会借款174xxxx元,抬款830xxxx元,欠农户款1141xxxx元,其它应付款1042xxxx元。债权3.7亿元,其中无效债权1.2亿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8亿元。平均每村负债21xxxx元,负债最多的村是建设乡双富村,高达586.xxxx元。目前全县乡村债务已到了难以化解的严重程度,债务矛盾如果化解不得力、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制约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化解债务的思路不开阔,眼光总是盯在土地上,不能拓宽视野,通过上项目、办企业等办法迅速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化解债务的实力。我们知道,仅靠乡村集体所有的“一亩三分地”来解决债务问题,根本不现实。况且,目前的土地矛盾问题又非常突出,乡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预留地等大部分要分给农民,再加上过去退耕还林、还草占地,使富余的土地为数不多,通过土地化解债务很难实现。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村已达11xxxx,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xxxx。由于2001年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同时,一些乡村集体创收能力低下,根本没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全县像中和镇四排六村和建设乡新合村这样有实力、有积蓄的村并不多。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所有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取暖费、燃修费、修缮费等经费149xxxx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也还存在83xxxx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根本需求,甚至难以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3、对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特点把握不准,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手段不适应。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部分乡村干部还在用逼、卡、压、摊的工作方法,农民根本不吃那一套,导致开会难集中,公益事业难办,好项目难落实。在座谈中,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在村上“一事一议”办法执行起来难度特别大。尤其是一些诸如兴修水利、改造电网、维修校舍、修路架桥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培训等关系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常常是部分农民顶着不办而无法实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有些乡村的干群关系不是紧密了,而是松懈了;不是融洽了,而是紧张了。个别村干群关系甚至达到了对立对抗状态,有些上访群众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以前都是你们管我们,现在政策好了,也应该到我们治治你们的时候了。”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素质低下所致。应该肯定,经过多年的教育,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农民无政府主义倾向抬头,不服从基层组织的管理和约束;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在处理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时,往往只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只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个人义务,只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只强调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今年7月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中和镇一排六村没有一名农民发动起来,村上只好出了xxxx党员干部自己动手,对全村的道路和排水沟进行整修。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组织发动群众的方法僵化。在新形势下,一些乡村干部对党的农村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政策掌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有的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感召力不大,群众反感,不能做到一呼百应。特别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政治参与权的不断扩大,用过去那些罚工罚款、收回承包地等经济手段来管理约束农民实施村级事务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灵了,就无计可施,束手无策。近两年,很多乡村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道路维修等普遍降低了标准,教育、卫生、文化、敬老院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更是无从谈起。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在调研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乡村干部还没有从“管住”农民的思想倾向中扭转过来,不注重去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随着农民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当前农民在生产、流通、信贷、销售、劳务输出等经

济领域,在居住、环境、卫生、文教、交通、养老等社会领域,都期盼着诸多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而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服务农民的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深度、广度、力度不够,群众不认可、不买账。另一方面,有些服务内容和行为群众不接受。前些年,很多乡村在引导农民搞种植业结构调整、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等方面曾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服务,但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或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原来有效的服务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同时,有些经济杠杆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或部门利益至上,以服务为名,行管理收费之实,使农民增收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调查中,永丰镇友爱村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一家年可创收1.xxxx元的小粉坊曾有5、xxxx部门上门收费,费用近300xxxx元,致使很多粉坊停产。全村粉坊已由四年前的2xxxx缩减到目前的xxxx。祯祥镇干部反映,镇砖厂一开工就有九个部门收费,费用高达1xxxx元,致使发展步伐滞缓。正是由于服务不到位,环境不宽松,影响群众上项目、办企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5、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应对迟缓,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我县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一免两补”政策的出台,经济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广大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但一些乡村的可用财力大大减少,国家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又不能充分满足基层的需要。同时,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收益权、民主政治权的不断扩大,其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和强烈,一些乡村在经济上根本无力为农民提供服务。调查时有些乡村干部反映,现在上边出台的政策,缺少如何保护国家和集体权益的内容。多数乡村因有限的财政收入、巨额的债务包袱,已无法保证人员的正常开支。“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一些乡村“黑地”等问题的暴露,加上农村“两工”的取消,使乡村事务和公益事业难以运行。对此,很多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感到无能为力,茫然无策,只依赖于上级给政策、给资金来解决问题,不会面向市场想招数,主动出击市场闯出路,对招商上项目、活化机制搞有偿服务、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显得很为难、很费力,更不会利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公益事业难办的问题。二、对策和建议1、着眼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精干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建设一只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懂经营、会技术、敢开拓的经济领导型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一要以项目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标尺,拓宽送人用人视野。新时期农村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更重要的是能服市场经济水土,适应加快发展需要,具备促进农民、集体增收和化解现实矛盾的能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常规用新的尺度来衡量和选任乡村干部。坚持围绕发展,打破城乡、身份、年龄等界限,注重在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启用一批优秀干部。选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要看在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上有没有思路、在加快项目开发上有没有着法,在复杂形势下能不能够有效组织群众打开工作局面。可以发挥县校合作共建优势引进一批科技领导型人才到县乡兼职;借助村村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向村级充实一批有知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县乡干部下派和在外企业家中选人力度,通过任职、兼职改善队伍结构。目前,祯祥镇正在探索在离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企业家中选人兼任村级干部,既引才、引智又引项目;永丰镇采取上挂下派优化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二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创新干部培训手段。在培训干部上要舍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经济投资。调查中乡村干部对加大智力投资力度要求迫切,普遍认为实现干部素质升级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通过借鉴引导实现思维转型。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外埠参观考察,让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干部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启迪和拓宽干部的思路和视野,让发展的事实和差距触动干部,促使干部在探索新的领导方式方法和上项目发展经济上敢闯、敢试、敢冒。组织部组织1xxxx项目开发型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哈洽会、参观省农科院科技园区,支部书记反响非常好,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和教育,一些支部书记在项目建设上跃跃欲试,有的已开始着手研究开发新项目。要通过培训教育实现知识更新。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采取请进

来讲的方式,聘请有创新思维、发展理念和农村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成功人士传授市场营销、项目建设、产业化理论、新时期农村政策等相关知识。采取走出去学的方式,挑选部分优秀干部送到哈工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外埠培训基地进行中长期培训,满足现实知识需求。我县首批赴哈工大学习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很大收益,这种培训受到干部的一致欢迎,需要继续大批量输送干部。采取派下去训的方式,在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干部组成专门的培训团深入农村进行新时期农村工作普及性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得到革新性提高。要通过实践锻炼实现能力提高。给干部压担子,促使他们在开发项目和解决各种矛盾的实战中不断提高和成熟。可以探索保留干部职级、按比例发放工资,鼓励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进行2-3年务工,到期可以回乡原级别任职,也可以续签终身在外务工。这种培养锻炼方式可以使干部带回新的思维观念、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且能够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部分干部不回来,也可解决机关干部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减少财政开支。三要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目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实际,要注重通过立标、兑标、公示、奖惩等措施激发创业热情。建立起目标考核机制、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奖罚激励机制,保障和促进乡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和上项目上充分发挥作用。要注重科学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班子成员工作指标,详细制定实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用工作实绩反映干部业绩,以干部业绩定干部去向。通过定期调整、及时调整,对那些有创业能力的、有发展项目能力的、实绩突出的干部不仅重用,还要重奖。特别是要对在项目开发中业绩突出的村级干部,要以给政治待遇上挂乡镇副职,给生活待遇对子女就业上学优先安排和建立退休基金或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允许干事创业的干部出现失误,只要出发点好,为事业和群众利益着想就要得到保护,鼓励他们干事、干成事。同时,制定乡村不合格干部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流通下的渠道,绝不能因为迁就干部贻误事业发展。四要以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县乡镇干部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无事可做或长期放假。针对这种局面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定标选人、竞争上岗”的办法,裁掉富裕人员,实现乡镇干部的精干高效。对下岗干部应该妥善安置,鼓励和支持他们优化组合,参与创办产业和发展致富项目,给群众做示范搞引带,进而解决好“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五要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多下功夫。调查表明,要把解决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偏低,无发展经济本领党员比例过大等问题作为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起来。我县通过开展扶持贫困党员、兴办基地、联合体等形式在发挥党员作用上做了很好的探索,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要继续发挥好能人党员作用。组织和鼓励有能力党员领办创办各业致富联合体和党群共建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带领农民发展项目、带着农民进市场和为农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上发挥突出作用。要继续提高贫困党员“双带”能力。通过扶持贫困党员,努力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党员自身有优越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在发展经济中把身边农民带起来。要继续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采取乡村干部重点包联等形式尽快把发展经济的能人强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济能人,尽快使党员队伍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要着眼转变工作职能和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的新途径。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转变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通过调查和总结分析一些乡镇的好做法,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可探索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一是要积极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农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无法适应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而组建协会和中介组织可以说是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问题、抗御市场风险弱等弊端的最有效形式。祯祥镇和建设乡新合村在协会组建和参与中介活动的探索和尝试启示我们,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一方面,在创办主体上要坚持多轮驱动、多元创建的原则,敢于打

破地域、身份等界限,不论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能办起来,就应鼓励去办,允许来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党员干部领办、典型大户带动办、乡土人才创办、农民群众自发办等途径,进一步壮大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在创办类型上要坚持多领域、多模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的资源优势、经济条件和群众生产经营习惯等因素,积极创建加工型、销售型、科技型、服务型等独具优势和潜力、机制灵活多样的各类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二是要大力创建示范引带服务载体。可以充分借鉴祯祥镇“实体+服务”运作模式兴办事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探索实行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同制等形式创办“园区+服务”、“基地+服务”、“典型+服务”等多种模式的示范引带服务载体,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示范群众、服务群众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和功能。三是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实践证明,一个好的龙头企业是拉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德胜乡在万寿菊加工厂这一龙头企业的牵动下,仅今年全乡共种植万寿菊2.xxxx亩,占全县万寿菊总种植面积的4xxxx,可为种植农户创收140xxxx元左右。各乡镇要依托和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放宽视野,激活思路,加快上项目、办企业步伐,注重开发建设一些对农民增收拉动大、对财政贡献大、发展前景看好的龙头企业。同时,要组织群众在基地建设、原料供应等方面积极参与,使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型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从而致力走好依托资源建龙头、依靠龙头搞服务的路子。四是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探索发展新的致富项目。在调查中,有些干部群众反映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对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发展型班子创建、项目开发型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及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教育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示范群众、引领群众的典型,敢于承担市场风险,敢趟路子,敢跑项目,敢于率先试验示范,靠自身的实践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要把党员干部所负责的产业、项目发展的成效与各自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并探索入股经营等形式,连接好干部切身利益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于民、示范于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服务功能发挥得好、示范引带作用强的党员干部要给地位,给荣誉、给利益,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3、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我们感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与农民素质息息相关,都依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调研中,不少乡村干部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为此,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一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此,要努力引导新时期的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讲解相结合、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农民学习经济合同法、承包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司法所要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免费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开展“科普之冬”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可以探索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中培养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并借助农民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好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活动。二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和部分村干部座谈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和经验型思维习惯严重阻碍着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借鉴祯祥镇组建服务中心、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要引导各乡村围绕本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内容,从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现在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没有围绕市场转,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出击市场的欲望和勇气,增强他们的冒险意识、机遇意识、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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