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法律政策,及时掌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为各部室、各矿、子公司用人提供法律、信息支持;
第二条 收集集团公司内外人力资源资讯,建立集团公司人才库,保证人才储备工作;
第三条 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
第四条 负责员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工资的调整、奖金核定发放;
第五条 负责员工的考核、晋级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
第六条 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
第七条 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的离退休、辞退、辞职、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第九条 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准确计提并交纳及有关证件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手续;
第十条 负责员工的各种休假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考勤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法律政策,及时掌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为各部室、各矿、子公司用人提供法律、信息支持;
第二条 收集集团公司内外人力资源资讯,建立集团公司人才库,保证人才储备工作;
第三条 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
第四条 负责员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工资的调整、奖金核定发放;
第五条 负责员工的考核、晋级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
第六条 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
第七条 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的离退休、辞退、辞职、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第九条 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准确计提并交纳及有关证件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手续;
第十条 负责员工的各种休假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考勤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