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客观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及编外用工人员、临时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分机关日常工作规范、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三类,分别占3:5:2比例。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30分)
严格执行出勤抽查制度(8分)。日常不定期查岗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每次扣发10元,累计10次以上,每次扣发20元,通报批评一次。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者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严格遵守办公纪律(8分)。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歌或者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扣除该项得分,扣发50元,并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在接待群众办事时无故与群众发生矛盾,被群众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扣发10元。
严格执行学习制度(7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按照要求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不参加学习的按照考勤规定处理,每少完成一项学习任务扣1分。
自觉服从管理,和谐共事(7分)。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的,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次依情节扣1-5分。讲究团结、和谐共处,对扯皮闹意见,闹不团结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5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 小结,年终有总结。自觉遵守本部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在年末考核评价社区工作时不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每出现1次扣3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三)述职测评(20分)
召开街道述职测评大会,采取大会述职和书面述职
相结合的办法,机关中层干部在述职大会上述职,其他干部书面述职,通过述职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在述职测评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测评。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考核。
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打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
1、确定工作内容。根据全年工作目标,由主管领导每月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所属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个人工作记实。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每月底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工作进展
程度如实记载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上,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并对照考核标准,做出自我评价。
3、分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每季度在绩效考核档案上打分,打分标准按优秀(100分)、良好(90分)、一般(80分)、较差(70分)四个等次掌握。同时写出评语,并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反馈考核打分结果。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打分情况汇总得出个人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分数。
(三)述职测评考核(30分)
述职测评分值比例:街道领导干部占40%,中层和一般干部占60%。
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良好个数×0.9+一般个数×0.8+较差个数×0.7)/有效票数×100。
五、 考核等次和结果应用
由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机关日常规范、本职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等情况综合计算考核得分,并将考核结果报街道党政联席会审议。
考核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一般(89-80分)、较差(8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其绩效、奖惩挂钩。
(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
得奖励绩效。
(二)被评为良好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无奖励绩效。
(三)被评为一般等次的人员,按比例兑现绩效工资。
(四)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取消绩效工资。 对于临时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工作难易程度进行适当奖励。
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执行。
本《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办负责解释。
2014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客观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及编外用工人员、临时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分机关日常工作规范、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三类,分别占3:5:2比例。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30分)
严格执行出勤抽查制度(8分)。日常不定期查岗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每次扣发10元,累计10次以上,每次扣发20元,通报批评一次。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者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严格遵守办公纪律(8分)。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歌或者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扣除该项得分,扣发50元,并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在接待群众办事时无故与群众发生矛盾,被群众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扣发10元。
严格执行学习制度(7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按照要求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不参加学习的按照考勤规定处理,每少完成一项学习任务扣1分。
自觉服从管理,和谐共事(7分)。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的,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次依情节扣1-5分。讲究团结、和谐共处,对扯皮闹意见,闹不团结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5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 小结,年终有总结。自觉遵守本部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在年末考核评价社区工作时不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每出现1次扣3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三)述职测评(20分)
召开街道述职测评大会,采取大会述职和书面述职
相结合的办法,机关中层干部在述职大会上述职,其他干部书面述职,通过述职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在述职测评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测评。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考核。
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打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
1、确定工作内容。根据全年工作目标,由主管领导每月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所属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个人工作记实。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每月底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工作进展
程度如实记载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上,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并对照考核标准,做出自我评价。
3、分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每季度在绩效考核档案上打分,打分标准按优秀(100分)、良好(90分)、一般(80分)、较差(70分)四个等次掌握。同时写出评语,并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反馈考核打分结果。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打分情况汇总得出个人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分数。
(三)述职测评考核(30分)
述职测评分值比例:街道领导干部占40%,中层和一般干部占60%。
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良好个数×0.9+一般个数×0.8+较差个数×0.7)/有效票数×100。
五、 考核等次和结果应用
由街道考核办根据个人机关日常规范、本职和中心工作、述职测评等情况综合计算考核得分,并将考核结果报街道党政联席会审议。
考核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一般(89-80分)、较差(8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其绩效、奖惩挂钩。
(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
得奖励绩效。
(二)被评为良好等次的人员,全额兑现绩效工资,无奖励绩效。
(三)被评为一般等次的人员,按比例兑现绩效工资。
(四)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取消绩效工资。 对于临时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工作难易程度进行适当奖励。
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执行。
本《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