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蝴蝶派研究述评

作者:杨晨曦

南京社会科学 1998年09期

  鸳鸯蝴蝶派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源远流长、纷繁复杂的文学流派。长期以来,它一直作为新文学的对立面出现在文学史中。近年来,大批研究者在对史实进行清理爬梳的基础上,试图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鸳蝴派作出科学的历史的评价,写出了较有份量的论文和专著。

  一、对鸳鸯蝴蝶派历史定论的剖析与反思

  鸳鸯蝴蝶派在新文学史上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流派,对这个流派我们早有一些现成的结论,以此进行概括和批判。近年来有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和反思,新时期的鸳蝴派研究在此基础上起步并走向深入。这些研究文章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范伯群的《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价之反思》。

  在这篇文章中,范伯群指出长期以来形成的定论主要有三点:“一、认为在思想倾向上,它代表了封建阶级(或曰垂死的地主阶级)和买办势力在文学上的要求,是遗老遗少的文坛流派——一股逆流;二、认定这是十里洋场的产儿,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三、这一流派属帮闲、消遣文学,是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的派生物。”范文对上述观点逐一进行了剖析。首先,文章认为“从这个派别的代表作家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封建意识,但是所谓‘买办思想’是绝对不存在的。相反,反帝爱国思想是他们在‘五四’前后就一贯具备的主要品质之一。”接着,文章从翻译外国文学、倡导白话、开通民智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认为鸳蝴派作者“包天笑和周瘦鹃等人,与新文学的倡导者相比较,是有较多的相似之处的。”对这个问题,文章总结为:“这一流派是一群在文学创作中贯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集合体。”“他们与新文学阵营并非毫无相类之处,但是在反封建反旧道德的岔路口分道扬镳了。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形成对峙的重要原因之一。……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受过西洋文学洗礼而仍然虔诚地膜拜传统道德规范的最后一群。”

  针对第二点定论,文章认为“所谓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十里洋场和殖民地租界的产儿的结论是似是而非的。”“说它是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流派是符合它的创作概貌的。”作者在参照了世界上其它国家通俗文学的发展史实,考察鸳鸯蝴蝶派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谈论中国在二十世纪初叶的通俗文学热,必须研究上海的工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否则很容易得出一些偏颇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鸳蝴派作者“以儒家道德观为基准的改良礼教进行劝善惩恶,也竭力满足人们的娱乐、消遣的需求。他们反映的是大都市的生活万花筒,可是不能说他们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我们不能靠划简单的等号,形成失实的结论”。

  关于第三点定论,文章认为“‘五四’时期批评鸳鸯蝴蝶—《礼拜六》派的游戏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是极为中肯的”。“是时代的必然和历史的必然,”然而,文章又认为,“在七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也应该作必要的反思”。“文学在本质上毕竟不是政治机器上的螺丝钉——通俗文学和传统文学也应该有他们一定的位置。”“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应该作为一个正宗的、有特色文学流派去进行认真研究。”

  这是一篇以拨乱反正为初衷的文章,目的在于松开在鸳蝴派研究上长期禁锢我们思想的几大束缚,以分析研究替代简单的批判。文章把鸳蝴派看作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来加以实事求是的研究,以此出发,涉及了鸳蝴派的发生发展、价值取向、创作观点以及通俗文学特质等一些关乎流派研究的根本性全面性论题。这些论题在以后的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袁进在1994年出版了他的专著《鸳鸯蝴蝶派》。在书中,他对历史的定论作了全面的剖析,在纠正偏颇的定论的同时,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举出了许多史料的佐证,如:1、从当时上海的社会文化环境来看,并不能把鸳鸯蝴蝶派简单地概括为“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不能把它的成因完全归结为“租界”的存在。上海既产生了晚清小说,也是新文学诞生的基地,上海出版印刷业远较其它城市发达,市民知识化程度较高;上海有一个相对开放的道德、文化、市场环境;类似的作品在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属于世界共同的文化现象。因此,鸳蝴派小说是迎合上海市民生活及心理需要的通俗小说,而非“租界”的独特产品。

  2、鸳蝴派小说在20世纪文学史上有独特的贡献,不能简单地视为新文学的逆流。首先,在梁启超标举“小说界革命”的大旗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鸳蝴派曾经反对过这场“革命”,并且鸳蝴派却以游戏消闲的目标打通了小说潜移默化的道路,使小说真正进入到市民阶层。其次,五四文学革命以后,鸳蝴派小说由正统文学转入通俗文学领域,并没有对五四文学革命构成危害;同时它的大众化文学追求的实绩却是新文学作品难以企及的。另外,鸳蝴派早期的文学刊物,曾是新文学作家的创作园地;当时的鸳蝴派大将,都很重视外国小说的翻译,不仅在题材上敢于突破,而且吸收了西方小说技巧;同时,他们也抨击文言,提倡白话。所有这些对新文学都起到了催生的作用。

  3、鸳蝴派小说不等同于色情小说。大部分属于一般的言情小说,描写较为节制和干净,并非淫秽荒诞的作品。

  二、鸳鸯蝴蝶派的发生发展及衰落

  对于鸳蝴派文学的发生,研究者首先注意的是它形成于清末民初,与晚清小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刘扬体认为:“当我们首先清理鸳蝴派在文学继承方面的脉络时,便会发现它与晚清小说的关系密切到这种程度:它早期的作品其实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后期虽然随着时代的推移有变化,但仍有不少作品可以视为晚清小说的余脉。鸳派作品的题材、体裁,几乎都可以在晚清文学中找到它的‘家谱’。”他指出阿英《晚清小说史》所谈的千余种成册小说中,就有早期鸳蝴派作家的作品。“这些作者对鸳派的形成的发展都有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注:刘扬体:《病态文学的盛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2年第1期。)

  近年来的研究者从社会环境与文学背景方面对鸳蝴派的发生形成做了深入的探讨。范伯群认为鸳蝴派的形成,有“文艺现状的一个方面原因,即晚清许多忧国忧民的志士,以小说为利器,抨击时政,倡导维新。这样就必然会产生象天僇生的所谓‘三不得不作’的理论:‘愤政治之压制不得不作,痛社会之混浊不得不作,哀婚姻之不自由不得不作。”另外,“租界的开辟,洋场的兴立,半封建半殖民地大都会的畸形发展。那么这种畸形社会的作品,也会应运而生。”这是鸳蝴派文学出现的社会根源。(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王向远指出,鸳蝴派是“继启蒙主义政治小说之后形成的第一个纯文学流派”,其发生背景可概括为:“首先,从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它的出现都是对启蒙主义政治小说的一种反拨和否定。……鸳派作家努力将小说从启蒙主义的政坛搬回寻常人间。……标榜‘不谈政治,不涉毁誉’。”王向远指出这种倾向在文学上的原因的同时,认为也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鸳派产生的民国初年,政治极不稳定,政坛非常混乱,因而小说对政治的干预力几乎下降为零,许多文人不想谈政治,也不敢谈政治。”王向远引用了钱玄同在《“黑幕”书》中的分析作为史证:“其初由于洪宪皇帝不许腐败官僚以外之人谈政治,以致一班‘学干禄’的读书人无门可进,乃做几篇旧式的小说,卖几个钱,聊以消遣;后来做做,成了习惯,愈做愈多。……所以一切腐臭淫猥的旧诗旧赋旧小说复见盛行。”

  “第二,从文化氛围上看”,鸳蝴派的产生“与当时的复古空气和国粹主义倾向抬头有关。此前的启蒙主义文学完全割裂了文学传统,其本质是用中文写成的西方文学,而不是中国的民族文学。从民初前后,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反抗欧化风气的国粹主义和复古主义思潮”,这种对传统旧小说的认同是鸳派作家的共同倾向。”

  第三,从鸳蝴派产生的社会环境上看,可以发现这个流派“具有很强的近代都市商业文化的印记”,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大力利用现代商业网络和流通媒介,努力为作品寻求读者市场的文学流派”。(注:王向远:《中国的鸳鸯蝴蝶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王向远的概括是在把中国的鸳蝴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做平行比较分析后得出的。正是由于有外国文学的比照,他的概括大体上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显得思路开阔,较有见地。

  与王向远较多地从鸳蝴派对文学改良的反拨和对传统文学的回归方面考察其产生所不同的是,魏景学认为鸳蝴派的产生是基于对晚清小说的延续和变形,他从肯定的角度论述文学改良在鸳蝴派的产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为“文学改良告一段落,可这种撞击却留下了清晰的痕迹,它宣布了旧的古典文学的终结,而新的文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因为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的足够的冲击力又无法建立起来,剩下的只是一些半新半旧、似是而非的东西”。鸳蝴派正是在“历史的接榫处发展起来。”(注:魏景学:《主潮下的潜流》,《北方论丛》1991年第2期。)

  关于鸳蝴派的发展兴盛,鲁迅曾指出:到了高剑华主编的杂志《眉语》(1914-1916年)出场的时候,便“是这鸳鸯蝴蝶式文学的极盛时期。”(注: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范伯群认为“鸳蝴派发端于清末民初,鼎盛于袁世凯称帝前后”。他特别指出几类作者的合流,是造成该派盛兴的重要条件,认为鸳蝴派文人除了“封建才子”、“洋场文豪”以外,还有一部分“屈于当时‘不评谈政’而又‘无门可进’的文人,他们‘不仅为鸳鸯蝴蝶派的兴盛推波助澜,而且简直成了该派的代表人物,立下所谓‘汗马功劳’。”(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五四新文学在发生之初,便把鸳蝴派视为其对立物,加以猛烈的扫荡和鞑伐。在新文学巨大浪潮的冲击下,鸳蝴派发展的势头曾一度减弱,地盘有所缩小。但是,并非如许多文学史家所言已趋于衰落。曾一度中断的《礼拜六》杂志于1912年复刊,当文研会接办《小说月刊》后,鸳蝴派立即出版《小说世界》与之对抗,同时存在的鸳蝴派期刊有数十种之多,鸳蝴派文学大有重振之势,这种势头甚至在左翼文艺运动迅猛发展之时也没有减弱。近年来的研究者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

  魏景学认为,鸳蝴派发展兴盛的原因,“并非如有的研究者认为的那样,因为‘出现了新的代表作家’‘挽回了鸳派日益下落的声誉’,而是因为鸳派文学并不是新文学的直接对立物,正是新文学发展初期自身的弱点给鸳派文学留下了足够的发展空间。……首先,在文学观念上,……新文学在强调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时,却忽视了文学的娱乐功能,使文学的两大主要功能之间出现了断裂。与此相反,鸳派文学家在自己办的报刊上反复强调‘排闷解愁’、‘给大家快活快活’,虽然忽略了文学的教育功能,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但却适应了一般读者特别是广大市民阶层对文学的需求。……其二,新文学在其初创时期,更多吸收的是异文化。……这就使读惯了传统小说的读者一时难以适应。这样在新文学同民族传统之间就出现了断裂。而鸳派文学其本身就是民族文学经过变形发展而来,比较多地保留着民族传统。……第三,中国的小说源于神话、传说,以至于传奇、话本,这类作品本来就是一种通俗文学。……新文学是随着民主革命大潮的掀起而兴起的,——因此它一兴起就注定是一种严肃文学。……更多的民众则更欢迎通俗、浅显的东西,这样的作品又是新文学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所无法提供的,于是新文学同通俗文学之间就出现了断裂。…

  鸳派文学真正有所衰减是在抗日时期。由于日寇大举入侵,国土沦丧,全民激愤,读者很难欣赏“卿卿我我”的鸳鸯蝴蝶式的情调了。范伯群指出:在抗日洪波的淘洗下,“他们有些人的作品不再用鸳鸯蝴蝶派或礼拜六派来标示了。这种作家的不少作品很明显地向健康的通俗文艺过渡”,“既保持原有的通俗浅显的文字特色”,“还提高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情趣”,例如张恨水的《八十一梦》,“就是较好的通俗文艺作品”。(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鸳蝴派文学的消亡是在建国以后,这是许多论者一致指出的,也是大家目睹的事实。但是,严格地说,鸳蝴派文学的消亡是在建国后的大陆,而且时限是在1949年至1982年前后。在港、台地区,鸳蝴派文学仍有广泛市场。对于鸳蝴派在大陆的消亡,袁进在《鸳鸯蝴蝶派》一书中指出:鸳蝴派的消亡,除了自身发展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创作队伍日趋涣散外,其外部原因主要有二:一是40年代末期经济萧条,物价飞涨,出版业已无法依赖畅销作品维持生存,通俗文学因此萎缩;二是解放后,鸳蝴派属于改造对象,不可能再自由创作那种“游戏”“消闲”的作品。

  三、鸳鸯蝴蝶派在中国小说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贡献

  近年来,对鸳蝴派的历史地位有了比较公允和全面的认识,研究者在肯定其承上——承接中国小说传统,启下——开启新文学方面作出贡献以外,进一步指出鸳蝴派代表的都市通俗文学,它所倡导的文学的娱乐功能正好弥补了中国现代小说重社会功利的偏颇,对我们全面地看取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朱自清在提及鸳蝴派时曾说:“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和词曲(包括戏曲)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为‘闲书’,不是正经书——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提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注:朱自清:《论严肃》,《中国作家》创刊号。)朱自清的这番话并非一定是赞赏之意,但这为考察鸳鸯蝴蝶派与中国文学传统的关系打开了一个窗口。

  凌敏在《正统的与异端的》中对“中国小说的正宗”的说法进行了论述,认为鸳蝴派小说属旧体小说,“它作为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作为我国20世纪初中期流行的通俗小说,具有很高的、现代小说所无法比拟的社会学伦理学文化学上的认识价值,既与中国古代小说有难以割舍的历史渊源关系,又对中国古代小说的繁荣具有不可低估的借鉴作用。”凌敏的论述注意到鸳蝴派继承了被“改良文学”割裂了的中国小说传统,并从读者接受、社会学伦理学文化学角度肯定了这种继承的价值。但对文学的评论毕竟应该归结到文学本身,在这一点上,论述显得笼统和不足。汤哲声同样把鸳蝴派文学看成是对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反驳:“民国初年兴起的鸳鸯蝴蝶—礼拜六作家们提出的消遣趣味的‘警世觉民’应该说是梁启超等人提出小说界革命以来一次真正的‘小说’革命,它不是政治代名词或者政治的附属品,有其自己独特的价值和独特的美学特征;它不是宣教启蒙的传声筒,而是注意人物的悲欢离合,表现作者的喜怒哀乐;它不是理论的教训和政治方案的开列,而是寻求巧妙的艺术手段打动人心,陶冶人情。可以这么说,到了鸳鸯蝴蝶—礼拜六作家手中,小说的地位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提高,这个流派所取的小说观念价值取向为中国

  对于鸳蝴派与新文学的关系,研究者认为不仅不应简单地把鸳蝴派认定是当时文坛上的逆流,而且应该看到鸳蝴派对新文学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袁进从鸳蝴派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伦理观念、政治意识、文学发展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鸳蝴派在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正面描绘了‘和尚恋爱’‘寡妇恋爱’。这些作品展示的客观形象,显示出‘人’的意识的朦胧觉醒。”针对鸳蝴派的思想核心——改良礼教,“历史地看,从‘改良’到‘革命’是历史的必由之路,‘改良’往往是旧事物崩溃的先兆,‘革命’不可能跳过‘改良’而产生”。除了以上所说伦理观念外,袁进认为“鸳鸯蝴蝶派在政治上也曾为五四新文学运动作出贡献。它主要表现在政治上拥护民主和对工人等被压迫阶级的同情。”“开始触及阶级的对立与压迫,预兆着五四新文学的问世”。(注:袁进:《对鸳鸯蝴蝶派的再认识》,《通俗文学评论》1994年第1期。)袁进在分析了在思想上鸳蝴派为新文学所作的铺垫后,着重从文学本身发展考察了鸳鸯蝴蝶派对新文学的作用。这些作用表现在对介绍外国文学、吸收外国文学的形式技巧,创作了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长篇日记体小说和书信体小说,进一步发展了第一人称叙述,对白话文的自觉运用等方面。袁进对于鸳蝴派与新文学* 王向远在对中国的鸳蝴派与日本的砚友社作平行比较后认为鸳蝴派的文学地位可概括为:“鸳派中出现了第一批靠写作获得较大知名度和较高经济地位的职业作家,从而改变了传统小说家的卑微地位;鸳派作家坚持通俗文学的创作方向,使文学扩大了社会影响;鸳派的作家部分地推进了启蒙主义者首倡的白话文运动,‘五四’以后,在白话文学的提倡上又与新文学保持了一致。在小说艺术上,鸳派作家创作了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日记体小说(徐枕亚的《血鸿泪史》)和第一部书信体小说(包天笑的《冥鸿》),丰富了现代小说的表现力。在引进翻译外国文学方面,鸳派作家包天笑、周瘦鹃的开拓性贡献已是不争的事实,等等。”(注:王向远:《中国的鸳鸯蝴蝶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他的观点很值得我们重视。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鸳蝴派小说作为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通俗小说,在文学史上有其难以抹去的一席之地。凌敏认为:“鸳鸯蝴蝶派小说是现代新文学的一个内部的参照系,……中国现代小说,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殊国情,其认识教育作用高于一切。中国现代小说的发生便是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但它的娱乐功能却显得先天不足。鸳鸯蝴蝶派小说无疑弥补了现代小说在这方面的不足。只要承认文学的审美作用中包含有娱乐功能,鸳派小说就有了其存在的合理性。”(注:凌敏:《正统的与异端的》,《延安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并且认为,雅俗共赏是真正伟大作品的共同点,当今作家如果能从源远流长的鸳蝴派小说中受到启发,也许这就是产生当代伟大作品的契机。

  范伯群多次指出,我们的现代文学史仅仅是现代新文学史,或者说是革命文学史、严肃文学史,作为作家作品、读者都几倍几十倍于严肃文学的通俗文学,几十年来各类文学史中却没有它的一席之地,这样的文学史只能说是半部文学史。今后不仅要撰写专业的通俗文学史,而且应当在我们的现代新文学史中为他们的最优秀者保留一些席位。(注:如《试论鸳鸯蝴蝶派》、《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论之反思》、《张恨水研究和通俗文学理论建设工程》。)

  四、鸳鸯蝴蝶派的流派特征和基本性质

  关于鸳蝴派的特征,新时期中较早也是较全面地进行概括的是刘扬体,他从题材内容、形式特点、艺术旨趣等方面具体论述鸳蝴派文学的特征:第一,鸳蝴派作品大都取材于“都市社会中的病态现象,但其着眼点,不是为了引起人们疗救的注意,而是注重于题材的新闻性、秘闻性、传奇性和趣味性,以投合市民(主要是小市民)读者的欣赏趣味”。刘扬体认为,由于这一流派存在的时间是“光明与黑暗进行着殊死搏斗的年代,而他们却一味沉溺于男女爱情的浅薄的描写”,显然,这一倾向是消极的。第二,鸳蝴派小说常见的形式是“采用章回体和旧式笔记体裁的结构方式,按照人物出场先后,和事件发展的时空顺序来叙述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虽然许多作品有千篇一律的弊端,但其中也不乏佳作。我国优秀的古典小说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肯在技巧上动脑筋的鸳蝴派作者,无疑是从中汲取了有益的养料。第三,“人物形象的类型化、脸谱化,与缺少典型形象的塑造”。刘扬体认为,鸳蝴派作品的人物塑造与小市民的欣赏情趣有关。这类通俗小说的形式美感特征具有和它的读者审美意识的或一特性。第四,“思想主题的浅显明了,及其所包含的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与迎合时尚的媚俗性结合在一起,再加上前面述及的其它因素,因而使一些

  刘扬体的论述,既指出了鸳蝴派的弱点,又肯定了它某些方面的长处,采取的是全面分析的方法。但是,刘扬体显然是把启蒙作用和社会意义当作评判文学的最高的也是唯一的标准,采用的是针对新文学即严肃文学的单一的批评标准,而忽略了通俗文学不同于严肃文学的独特美学特征和社会功能,因此把鸳蝴派文学归结为“消极”的文学流派。值得注意的是,刘扬体在论述中多次提及鸳蝴派文学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并对其以通俗化的语言来适应读者对象加以肯定,事实上,他在不自觉中已经触及了鸳蝴派文学通俗性的本质。

  范伯群把鸳蝴派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这一流派继承了中国传统小说中的志怪、传奇、讲史、神魔、讽刺、谴责、人情、狎邪、侠义、公案等题材的衣钵,而且又以反映都市生活为主,说它是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流派是符合它的创作概貌的。”(注:范伯群:《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价之反思》,《上海文论》1989年第1期。)范伯群从题材和表现对象出发强调其“传统风格”和“都市通俗性”,具有一定的概括力。

  与范伯群的观点有所不同的是苑良珍,他认为把鸳蝴派视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的提法过于笼统,而“中国现代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是比较具体和恰当的定义:“我们还主张在‘都市通俗小说’前面加上‘现代’二字。这是因为,鸳鸯蝴蝶派是中国现代历史(相对于古代来说,近代与现代更为相近,因为从这时起,中国即开始了近代化或曰现代化历史进程)后的产物,它们身上确也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历史的现代时代特征。它们虽然以相对稳定的形态继承传统,并以此与新文学区别开来,但同时也以不同于传统的新质与传统产生了明显的不同。从思想观念到艺术表现,它们都比较注意吸收新的东西,用来适应新潮流的发展,适应市民社会的新要求。事实很清楚,这派作家正是顺应着市民社会观念意识和人情风俗的潮流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自身调整,才出现了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这在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家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注:良珍:《中国现代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鸳鸯蝴蝶派评论》,《齐鲁学刊》1990年第3期。)

  苑良珍与范伯群的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两人的着眼点有所不同。范伯群着眼于其传统风格的继承,苑良珍更注重传统风格在现代的变化和调整,强调鸳蝴派给中国现代文学带来了不同于古典文学的新质,他们两人的概括都是比较客观和公允的。

  另外,有一些研究者采用了文学观念分析和文化研究的方法,力图在一个更高的基点上对鸳蝴派作出全面分析和整体评价。汤哲声认为“小说观念的价值取向是决定一个作家群(或者一位作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倾向的标准”,他把鸳蝴派的小说观念概括为“消遣趣味中的‘警世觉民’”,在指出鸳蝴派文学注重趣味性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劝世和说教倾向。他认为从小说观念的角度分析,鸳蝴派不是用新的价值观念创造出新的政治小说或新的思想小说,而是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创造出的新的世俗道德小说。他们是一批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而又恪守着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旧中国文人。汤哲声进一步认为这种在旧道德与新思想中取辟徘徊的小说观念形成的根本原因是文化因素,这就是江浙沪地区所特有的大运河文化形态。“这种文化形态的独特性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建立在小农经济之上的传统的文化模式受到了冲击,产生了一些新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对自我价值和物质价值受到了重视。然而,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的国家,靠一条运河是无法改变传统的文化精神的。相反,由这条运河而产生的一些新文化价值判断倒是不断地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传统观念的巨大逼迫,使它的基本形态出现一种有趣的状况,一方面承认自我价

  鸳蝴派在新时期备受关注,这其中除了研究者对于现代文学史拾遗补阙的需要外,通俗文学对文坛的现实冲击是很重要的原因,因为它涉及到了社会的基本选择与人类对文学艺术的多种需要这一重要命题。面对现实,人们总企图从历史中找到可鉴之资。对于鸳蝴派研究在近几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已经摒弃了过去相沿的传统定论,对这一流派的生成、发展、基本性质、历史功过等都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并把它作为一个摹本,希望以此对通俗文学的理论建设有所建树。但是,带有全局性的综合研究尚未取得注目的成就,研究者仍旧停留在对局部细节问题的探讨,尽管在这方面多有突破。鸳蝴派的研究还有待开拓和深入。

作者介绍:杨晨曦 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 南京 210093

作者:杨晨曦

南京社会科学 1998年09期

  鸳鸯蝴蝶派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源远流长、纷繁复杂的文学流派。长期以来,它一直作为新文学的对立面出现在文学史中。近年来,大批研究者在对史实进行清理爬梳的基础上,试图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鸳蝴派作出科学的历史的评价,写出了较有份量的论文和专著。

  一、对鸳鸯蝴蝶派历史定论的剖析与反思

  鸳鸯蝴蝶派在新文学史上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流派,对这个流派我们早有一些现成的结论,以此进行概括和批判。近年来有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和反思,新时期的鸳蝴派研究在此基础上起步并走向深入。这些研究文章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范伯群的《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价之反思》。

  在这篇文章中,范伯群指出长期以来形成的定论主要有三点:“一、认为在思想倾向上,它代表了封建阶级(或曰垂死的地主阶级)和买办势力在文学上的要求,是遗老遗少的文坛流派——一股逆流;二、认定这是十里洋场的产儿,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三、这一流派属帮闲、消遣文学,是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的派生物。”范文对上述观点逐一进行了剖析。首先,文章认为“从这个派别的代表作家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封建意识,但是所谓‘买办思想’是绝对不存在的。相反,反帝爱国思想是他们在‘五四’前后就一贯具备的主要品质之一。”接着,文章从翻译外国文学、倡导白话、开通民智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认为鸳蝴派作者“包天笑和周瘦鹃等人,与新文学的倡导者相比较,是有较多的相似之处的。”对这个问题,文章总结为:“这一流派是一群在文学创作中贯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集合体。”“他们与新文学阵营并非毫无相类之处,但是在反封建反旧道德的岔路口分道扬镳了。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形成对峙的重要原因之一。……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受过西洋文学洗礼而仍然虔诚地膜拜传统道德规范的最后一群。”

  针对第二点定论,文章认为“所谓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十里洋场和殖民地租界的产儿的结论是似是而非的。”“说它是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流派是符合它的创作概貌的。”作者在参照了世界上其它国家通俗文学的发展史实,考察鸳鸯蝴蝶派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谈论中国在二十世纪初叶的通俗文学热,必须研究上海的工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否则很容易得出一些偏颇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鸳蝴派作者“以儒家道德观为基准的改良礼教进行劝善惩恶,也竭力满足人们的娱乐、消遣的需求。他们反映的是大都市的生活万花筒,可是不能说他们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我们不能靠划简单的等号,形成失实的结论”。

  关于第三点定论,文章认为“‘五四’时期批评鸳鸯蝴蝶—《礼拜六》派的游戏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是极为中肯的”。“是时代的必然和历史的必然,”然而,文章又认为,“在七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也应该作必要的反思”。“文学在本质上毕竟不是政治机器上的螺丝钉——通俗文学和传统文学也应该有他们一定的位置。”“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应该作为一个正宗的、有特色文学流派去进行认真研究。”

  这是一篇以拨乱反正为初衷的文章,目的在于松开在鸳蝴派研究上长期禁锢我们思想的几大束缚,以分析研究替代简单的批判。文章把鸳蝴派看作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来加以实事求是的研究,以此出发,涉及了鸳蝴派的发生发展、价值取向、创作观点以及通俗文学特质等一些关乎流派研究的根本性全面性论题。这些论题在以后的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袁进在1994年出版了他的专著《鸳鸯蝴蝶派》。在书中,他对历史的定论作了全面的剖析,在纠正偏颇的定论的同时,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举出了许多史料的佐证,如:1、从当时上海的社会文化环境来看,并不能把鸳鸯蝴蝶派简单地概括为“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不能把它的成因完全归结为“租界”的存在。上海既产生了晚清小说,也是新文学诞生的基地,上海出版印刷业远较其它城市发达,市民知识化程度较高;上海有一个相对开放的道德、文化、市场环境;类似的作品在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属于世界共同的文化现象。因此,鸳蝴派小说是迎合上海市民生活及心理需要的通俗小说,而非“租界”的独特产品。

  2、鸳蝴派小说在20世纪文学史上有独特的贡献,不能简单地视为新文学的逆流。首先,在梁启超标举“小说界革命”的大旗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鸳蝴派曾经反对过这场“革命”,并且鸳蝴派却以游戏消闲的目标打通了小说潜移默化的道路,使小说真正进入到市民阶层。其次,五四文学革命以后,鸳蝴派小说由正统文学转入通俗文学领域,并没有对五四文学革命构成危害;同时它的大众化文学追求的实绩却是新文学作品难以企及的。另外,鸳蝴派早期的文学刊物,曾是新文学作家的创作园地;当时的鸳蝴派大将,都很重视外国小说的翻译,不仅在题材上敢于突破,而且吸收了西方小说技巧;同时,他们也抨击文言,提倡白话。所有这些对新文学都起到了催生的作用。

  3、鸳蝴派小说不等同于色情小说。大部分属于一般的言情小说,描写较为节制和干净,并非淫秽荒诞的作品。

  二、鸳鸯蝴蝶派的发生发展及衰落

  对于鸳蝴派文学的发生,研究者首先注意的是它形成于清末民初,与晚清小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刘扬体认为:“当我们首先清理鸳蝴派在文学继承方面的脉络时,便会发现它与晚清小说的关系密切到这种程度:它早期的作品其实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后期虽然随着时代的推移有变化,但仍有不少作品可以视为晚清小说的余脉。鸳派作品的题材、体裁,几乎都可以在晚清文学中找到它的‘家谱’。”他指出阿英《晚清小说史》所谈的千余种成册小说中,就有早期鸳蝴派作家的作品。“这些作者对鸳派的形成的发展都有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注:刘扬体:《病态文学的盛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2年第1期。)

  近年来的研究者从社会环境与文学背景方面对鸳蝴派的发生形成做了深入的探讨。范伯群认为鸳蝴派的形成,有“文艺现状的一个方面原因,即晚清许多忧国忧民的志士,以小说为利器,抨击时政,倡导维新。这样就必然会产生象天僇生的所谓‘三不得不作’的理论:‘愤政治之压制不得不作,痛社会之混浊不得不作,哀婚姻之不自由不得不作。”另外,“租界的开辟,洋场的兴立,半封建半殖民地大都会的畸形发展。那么这种畸形社会的作品,也会应运而生。”这是鸳蝴派文学出现的社会根源。(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王向远指出,鸳蝴派是“继启蒙主义政治小说之后形成的第一个纯文学流派”,其发生背景可概括为:“首先,从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它的出现都是对启蒙主义政治小说的一种反拨和否定。……鸳派作家努力将小说从启蒙主义的政坛搬回寻常人间。……标榜‘不谈政治,不涉毁誉’。”王向远指出这种倾向在文学上的原因的同时,认为也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鸳派产生的民国初年,政治极不稳定,政坛非常混乱,因而小说对政治的干预力几乎下降为零,许多文人不想谈政治,也不敢谈政治。”王向远引用了钱玄同在《“黑幕”书》中的分析作为史证:“其初由于洪宪皇帝不许腐败官僚以外之人谈政治,以致一班‘学干禄’的读书人无门可进,乃做几篇旧式的小说,卖几个钱,聊以消遣;后来做做,成了习惯,愈做愈多。……所以一切腐臭淫猥的旧诗旧赋旧小说复见盛行。”

  “第二,从文化氛围上看”,鸳蝴派的产生“与当时的复古空气和国粹主义倾向抬头有关。此前的启蒙主义文学完全割裂了文学传统,其本质是用中文写成的西方文学,而不是中国的民族文学。从民初前后,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反抗欧化风气的国粹主义和复古主义思潮”,这种对传统旧小说的认同是鸳派作家的共同倾向。”

  第三,从鸳蝴派产生的社会环境上看,可以发现这个流派“具有很强的近代都市商业文化的印记”,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大力利用现代商业网络和流通媒介,努力为作品寻求读者市场的文学流派”。(注:王向远:《中国的鸳鸯蝴蝶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王向远的概括是在把中国的鸳蝴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做平行比较分析后得出的。正是由于有外国文学的比照,他的概括大体上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显得思路开阔,较有见地。

  与王向远较多地从鸳蝴派对文学改良的反拨和对传统文学的回归方面考察其产生所不同的是,魏景学认为鸳蝴派的产生是基于对晚清小说的延续和变形,他从肯定的角度论述文学改良在鸳蝴派的产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为“文学改良告一段落,可这种撞击却留下了清晰的痕迹,它宣布了旧的古典文学的终结,而新的文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因为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的足够的冲击力又无法建立起来,剩下的只是一些半新半旧、似是而非的东西”。鸳蝴派正是在“历史的接榫处发展起来。”(注:魏景学:《主潮下的潜流》,《北方论丛》1991年第2期。)

  关于鸳蝴派的发展兴盛,鲁迅曾指出:到了高剑华主编的杂志《眉语》(1914-1916年)出场的时候,便“是这鸳鸯蝴蝶式文学的极盛时期。”(注: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范伯群认为“鸳蝴派发端于清末民初,鼎盛于袁世凯称帝前后”。他特别指出几类作者的合流,是造成该派盛兴的重要条件,认为鸳蝴派文人除了“封建才子”、“洋场文豪”以外,还有一部分“屈于当时‘不评谈政’而又‘无门可进’的文人,他们‘不仅为鸳鸯蝴蝶派的兴盛推波助澜,而且简直成了该派的代表人物,立下所谓‘汗马功劳’。”(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五四新文学在发生之初,便把鸳蝴派视为其对立物,加以猛烈的扫荡和鞑伐。在新文学巨大浪潮的冲击下,鸳蝴派发展的势头曾一度减弱,地盘有所缩小。但是,并非如许多文学史家所言已趋于衰落。曾一度中断的《礼拜六》杂志于1912年复刊,当文研会接办《小说月刊》后,鸳蝴派立即出版《小说世界》与之对抗,同时存在的鸳蝴派期刊有数十种之多,鸳蝴派文学大有重振之势,这种势头甚至在左翼文艺运动迅猛发展之时也没有减弱。近年来的研究者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

  魏景学认为,鸳蝴派发展兴盛的原因,“并非如有的研究者认为的那样,因为‘出现了新的代表作家’‘挽回了鸳派日益下落的声誉’,而是因为鸳派文学并不是新文学的直接对立物,正是新文学发展初期自身的弱点给鸳派文学留下了足够的发展空间。……首先,在文学观念上,……新文学在强调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时,却忽视了文学的娱乐功能,使文学的两大主要功能之间出现了断裂。与此相反,鸳派文学家在自己办的报刊上反复强调‘排闷解愁’、‘给大家快活快活’,虽然忽略了文学的教育功能,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但却适应了一般读者特别是广大市民阶层对文学的需求。……其二,新文学在其初创时期,更多吸收的是异文化。……这就使读惯了传统小说的读者一时难以适应。这样在新文学同民族传统之间就出现了断裂。而鸳派文学其本身就是民族文学经过变形发展而来,比较多地保留着民族传统。……第三,中国的小说源于神话、传说,以至于传奇、话本,这类作品本来就是一种通俗文学。……新文学是随着民主革命大潮的掀起而兴起的,——因此它一兴起就注定是一种严肃文学。……更多的民众则更欢迎通俗、浅显的东西,这样的作品又是新文学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所无法提供的,于是新文学同通俗文学之间就出现了断裂。…

  鸳派文学真正有所衰减是在抗日时期。由于日寇大举入侵,国土沦丧,全民激愤,读者很难欣赏“卿卿我我”的鸳鸯蝴蝶式的情调了。范伯群指出:在抗日洪波的淘洗下,“他们有些人的作品不再用鸳鸯蝴蝶派或礼拜六派来标示了。这种作家的不少作品很明显地向健康的通俗文艺过渡”,“既保持原有的通俗浅显的文字特色”,“还提高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情趣”,例如张恨水的《八十一梦》,“就是较好的通俗文艺作品”。(注:范伯群:《再论鸳鸯蝴蝶派》,《新文学论丛》1982年第4期。)

  鸳蝴派文学的消亡是在建国以后,这是许多论者一致指出的,也是大家目睹的事实。但是,严格地说,鸳蝴派文学的消亡是在建国后的大陆,而且时限是在1949年至1982年前后。在港、台地区,鸳蝴派文学仍有广泛市场。对于鸳蝴派在大陆的消亡,袁进在《鸳鸯蝴蝶派》一书中指出:鸳蝴派的消亡,除了自身发展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创作队伍日趋涣散外,其外部原因主要有二:一是40年代末期经济萧条,物价飞涨,出版业已无法依赖畅销作品维持生存,通俗文学因此萎缩;二是解放后,鸳蝴派属于改造对象,不可能再自由创作那种“游戏”“消闲”的作品。

  三、鸳鸯蝴蝶派在中国小说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贡献

  近年来,对鸳蝴派的历史地位有了比较公允和全面的认识,研究者在肯定其承上——承接中国小说传统,启下——开启新文学方面作出贡献以外,进一步指出鸳蝴派代表的都市通俗文学,它所倡导的文学的娱乐功能正好弥补了中国现代小说重社会功利的偏颇,对我们全面地看取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朱自清在提及鸳蝴派时曾说:“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和词曲(包括戏曲)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为‘闲书’,不是正经书——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提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注:朱自清:《论严肃》,《中国作家》创刊号。)朱自清的这番话并非一定是赞赏之意,但这为考察鸳鸯蝴蝶派与中国文学传统的关系打开了一个窗口。

  凌敏在《正统的与异端的》中对“中国小说的正宗”的说法进行了论述,认为鸳蝴派小说属旧体小说,“它作为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作为我国20世纪初中期流行的通俗小说,具有很高的、现代小说所无法比拟的社会学伦理学文化学上的认识价值,既与中国古代小说有难以割舍的历史渊源关系,又对中国古代小说的繁荣具有不可低估的借鉴作用。”凌敏的论述注意到鸳蝴派继承了被“改良文学”割裂了的中国小说传统,并从读者接受、社会学伦理学文化学角度肯定了这种继承的价值。但对文学的评论毕竟应该归结到文学本身,在这一点上,论述显得笼统和不足。汤哲声同样把鸳蝴派文学看成是对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反驳:“民国初年兴起的鸳鸯蝴蝶—礼拜六作家们提出的消遣趣味的‘警世觉民’应该说是梁启超等人提出小说界革命以来一次真正的‘小说’革命,它不是政治代名词或者政治的附属品,有其自己独特的价值和独特的美学特征;它不是宣教启蒙的传声筒,而是注意人物的悲欢离合,表现作者的喜怒哀乐;它不是理论的教训和政治方案的开列,而是寻求巧妙的艺术手段打动人心,陶冶人情。可以这么说,到了鸳鸯蝴蝶—礼拜六作家手中,小说的地位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提高,这个流派所取的小说观念价值取向为中国

  对于鸳蝴派与新文学的关系,研究者认为不仅不应简单地把鸳蝴派认定是当时文坛上的逆流,而且应该看到鸳蝴派对新文学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袁进从鸳蝴派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伦理观念、政治意识、文学发展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鸳蝴派在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正面描绘了‘和尚恋爱’‘寡妇恋爱’。这些作品展示的客观形象,显示出‘人’的意识的朦胧觉醒。”针对鸳蝴派的思想核心——改良礼教,“历史地看,从‘改良’到‘革命’是历史的必由之路,‘改良’往往是旧事物崩溃的先兆,‘革命’不可能跳过‘改良’而产生”。除了以上所说伦理观念外,袁进认为“鸳鸯蝴蝶派在政治上也曾为五四新文学运动作出贡献。它主要表现在政治上拥护民主和对工人等被压迫阶级的同情。”“开始触及阶级的对立与压迫,预兆着五四新文学的问世”。(注:袁进:《对鸳鸯蝴蝶派的再认识》,《通俗文学评论》1994年第1期。)袁进在分析了在思想上鸳蝴派为新文学所作的铺垫后,着重从文学本身发展考察了鸳鸯蝴蝶派对新文学的作用。这些作用表现在对介绍外国文学、吸收外国文学的形式技巧,创作了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长篇日记体小说和书信体小说,进一步发展了第一人称叙述,对白话文的自觉运用等方面。袁进对于鸳蝴派与新文学* 王向远在对中国的鸳蝴派与日本的砚友社作平行比较后认为鸳蝴派的文学地位可概括为:“鸳派中出现了第一批靠写作获得较大知名度和较高经济地位的职业作家,从而改变了传统小说家的卑微地位;鸳派作家坚持通俗文学的创作方向,使文学扩大了社会影响;鸳派的作家部分地推进了启蒙主义者首倡的白话文运动,‘五四’以后,在白话文学的提倡上又与新文学保持了一致。在小说艺术上,鸳派作家创作了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日记体小说(徐枕亚的《血鸿泪史》)和第一部书信体小说(包天笑的《冥鸿》),丰富了现代小说的表现力。在引进翻译外国文学方面,鸳派作家包天笑、周瘦鹃的开拓性贡献已是不争的事实,等等。”(注:王向远:《中国的鸳鸯蝴蝶派与日本的砚友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他的观点很值得我们重视。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鸳蝴派小说作为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通俗小说,在文学史上有其难以抹去的一席之地。凌敏认为:“鸳鸯蝴蝶派小说是现代新文学的一个内部的参照系,……中国现代小说,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殊国情,其认识教育作用高于一切。中国现代小说的发生便是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但它的娱乐功能却显得先天不足。鸳鸯蝴蝶派小说无疑弥补了现代小说在这方面的不足。只要承认文学的审美作用中包含有娱乐功能,鸳派小说就有了其存在的合理性。”(注:凌敏:《正统的与异端的》,《延安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并且认为,雅俗共赏是真正伟大作品的共同点,当今作家如果能从源远流长的鸳蝴派小说中受到启发,也许这就是产生当代伟大作品的契机。

  范伯群多次指出,我们的现代文学史仅仅是现代新文学史,或者说是革命文学史、严肃文学史,作为作家作品、读者都几倍几十倍于严肃文学的通俗文学,几十年来各类文学史中却没有它的一席之地,这样的文学史只能说是半部文学史。今后不仅要撰写专业的通俗文学史,而且应当在我们的现代新文学史中为他们的最优秀者保留一些席位。(注:如《试论鸳鸯蝴蝶派》、《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论之反思》、《张恨水研究和通俗文学理论建设工程》。)

  四、鸳鸯蝴蝶派的流派特征和基本性质

  关于鸳蝴派的特征,新时期中较早也是较全面地进行概括的是刘扬体,他从题材内容、形式特点、艺术旨趣等方面具体论述鸳蝴派文学的特征:第一,鸳蝴派作品大都取材于“都市社会中的病态现象,但其着眼点,不是为了引起人们疗救的注意,而是注重于题材的新闻性、秘闻性、传奇性和趣味性,以投合市民(主要是小市民)读者的欣赏趣味”。刘扬体认为,由于这一流派存在的时间是“光明与黑暗进行着殊死搏斗的年代,而他们却一味沉溺于男女爱情的浅薄的描写”,显然,这一倾向是消极的。第二,鸳蝴派小说常见的形式是“采用章回体和旧式笔记体裁的结构方式,按照人物出场先后,和事件发展的时空顺序来叙述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虽然许多作品有千篇一律的弊端,但其中也不乏佳作。我国优秀的古典小说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肯在技巧上动脑筋的鸳蝴派作者,无疑是从中汲取了有益的养料。第三,“人物形象的类型化、脸谱化,与缺少典型形象的塑造”。刘扬体认为,鸳蝴派作品的人物塑造与小市民的欣赏情趣有关。这类通俗小说的形式美感特征具有和它的读者审美意识的或一特性。第四,“思想主题的浅显明了,及其所包含的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与迎合时尚的媚俗性结合在一起,再加上前面述及的其它因素,因而使一些

  刘扬体的论述,既指出了鸳蝴派的弱点,又肯定了它某些方面的长处,采取的是全面分析的方法。但是,刘扬体显然是把启蒙作用和社会意义当作评判文学的最高的也是唯一的标准,采用的是针对新文学即严肃文学的单一的批评标准,而忽略了通俗文学不同于严肃文学的独特美学特征和社会功能,因此把鸳蝴派文学归结为“消极”的文学流派。值得注意的是,刘扬体在论述中多次提及鸳蝴派文学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并对其以通俗化的语言来适应读者对象加以肯定,事实上,他在不自觉中已经触及了鸳蝴派文学通俗性的本质。

  范伯群把鸳蝴派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这一流派继承了中国传统小说中的志怪、传奇、讲史、神魔、讽刺、谴责、人情、狎邪、侠义、公案等题材的衣钵,而且又以反映都市生活为主,说它是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流派是符合它的创作概貌的。”(注:范伯群:《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价之反思》,《上海文论》1989年第1期。)范伯群从题材和表现对象出发强调其“传统风格”和“都市通俗性”,具有一定的概括力。

  与范伯群的观点有所不同的是苑良珍,他认为把鸳蝴派视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的提法过于笼统,而“中国现代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是比较具体和恰当的定义:“我们还主张在‘都市通俗小说’前面加上‘现代’二字。这是因为,鸳鸯蝴蝶派是中国现代历史(相对于古代来说,近代与现代更为相近,因为从这时起,中国即开始了近代化或曰现代化历史进程)后的产物,它们身上确也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历史的现代时代特征。它们虽然以相对稳定的形态继承传统,并以此与新文学区别开来,但同时也以不同于传统的新质与传统产生了明显的不同。从思想观念到艺术表现,它们都比较注意吸收新的东西,用来适应新潮流的发展,适应市民社会的新要求。事实很清楚,这派作家正是顺应着市民社会观念意识和人情风俗的潮流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自身调整,才出现了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这在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家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注:良珍:《中国现代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鸳鸯蝴蝶派评论》,《齐鲁学刊》1990年第3期。)

  苑良珍与范伯群的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两人的着眼点有所不同。范伯群着眼于其传统风格的继承,苑良珍更注重传统风格在现代的变化和调整,强调鸳蝴派给中国现代文学带来了不同于古典文学的新质,他们两人的概括都是比较客观和公允的。

  另外,有一些研究者采用了文学观念分析和文化研究的方法,力图在一个更高的基点上对鸳蝴派作出全面分析和整体评价。汤哲声认为“小说观念的价值取向是决定一个作家群(或者一位作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倾向的标准”,他把鸳蝴派的小说观念概括为“消遣趣味中的‘警世觉民’”,在指出鸳蝴派文学注重趣味性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劝世和说教倾向。他认为从小说观念的角度分析,鸳蝴派不是用新的价值观念创造出新的政治小说或新的思想小说,而是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创造出的新的世俗道德小说。他们是一批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而又恪守着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旧中国文人。汤哲声进一步认为这种在旧道德与新思想中取辟徘徊的小说观念形成的根本原因是文化因素,这就是江浙沪地区所特有的大运河文化形态。“这种文化形态的独特性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建立在小农经济之上的传统的文化模式受到了冲击,产生了一些新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对自我价值和物质价值受到了重视。然而,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的国家,靠一条运河是无法改变传统的文化精神的。相反,由这条运河而产生的一些新文化价值判断倒是不断地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传统观念的巨大逼迫,使它的基本形态出现一种有趣的状况,一方面承认自我价

  鸳蝴派在新时期备受关注,这其中除了研究者对于现代文学史拾遗补阙的需要外,通俗文学对文坛的现实冲击是很重要的原因,因为它涉及到了社会的基本选择与人类对文学艺术的多种需要这一重要命题。面对现实,人们总企图从历史中找到可鉴之资。对于鸳蝴派研究在近几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已经摒弃了过去相沿的传统定论,对这一流派的生成、发展、基本性质、历史功过等都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并把它作为一个摹本,希望以此对通俗文学的理论建设有所建树。但是,带有全局性的综合研究尚未取得注目的成就,研究者仍旧停留在对局部细节问题的探讨,尽管在这方面多有突破。鸳蝴派的研究还有待开拓和深入。

作者介绍:杨晨曦 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 南京 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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