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
第一节 总部员工工作纪律
第一条 总部员工是指副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仓储组、销售部经理和副经理、企划部、信息部、采购部经理、配送中心、质管部和连锁门店管理部等人员或者部门人员。
第二条 总部员工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将满足客户和门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条 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得中途脱离岗位、早退或者关闭电话。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必须人人写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并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阐述一年以来的工作和来年工作打算。办公室进行整理、完善,形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
第五条 上班时间着职业装,不得穿拖鞋、短裤或者奇装异服。
第六条 女性不得染指甲、画浓妆、长发不挽发柄、配戴夸张首饰;男性不得留长发、戴耳环、染头发、留胡须。
第七条 不得在上班时间闲聊、QQ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烤电炉、带小孩、吃零食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不得利用工作电话打私话或者私人电话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
第九条 不得损坏或者遗失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文
件或者资料。
第十条 节假日值班要按时到位,处理好工作。
第十一条 下班时,要关好水电、烤火炉、空调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设置好报警系统。
第十二条 按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证照年审、年检(车辆证照年审及管理单章制定)。按时缴纳水电费、电话费、税费和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不得在社会上或者同事之间传播消极情绪、言论。
第十四条 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参与赌博。 第十五条 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签单消费。 第十六条 不得骗取或者伪造医疗证明休假。
第十七条 不得在购买或者维修物品时虚报费用。 第十八条 不得在酒后寻衅滋事。
第十九条 不得假公济私、监守自盗,将公司财物或者客户遗失的财物据为己有。
第二十条 不得利用网络、软件或者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制造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
第二十一条 不得挪用公司公款或者办理业务的借用款。
第二十二条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帐册、报表、文件、商品目录及价格等出示给他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资料、私自更改记录、票据、流程、密码等。
第二十三条 按照职位说明书履行好相应职责。
第二节 门店员工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中途脱岗、早退或者关闭电话
第二十五条 上班时间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不得穿拖鞋、短裤、短裙或者奇装异服,更不得穿破旧的工作服上班。
第二十六条 女性不得染指甲、画浓妆、长发不挽发柄、佩戴夸张首饰;男性不得留长发、带耳环、留胡须。
第二十七条 上班时间不得靠在货架上或者趴在柜台上。
第二十八条 上班时间不得闲聊、QQ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烤电炉、带小孩、吃零食、吃早餐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九条 不得与顾客和内部员工争吵、打架。
第三十条 不得收受客户贿赂、回扣、厂家销售提成。 第三十一条 不得销售非公司统一配送的商品。
第三十二条 不得丢失医保发票和税务发票,更不能乱开、滥开发票。
第三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电话打私话或者私人电话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三十四条 不得损坏或者遗失公司下发的各类资料、文件。
第三十五条 单个客户消费的品种和金额要时时下帐并时时上传数据;随时关注总部的调价品种(调高或者调低),严格按照调后的价格销售商品;门店在发出《请货单》后,在接受货物时,要重点核对配送单、电脑数据和货物是否一致,如果有一项不一致的要及时与配送中心和仓库核对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不得私自打折或者提价销售商品。
第三十七条 下班时,要关好水电、烤火炉、空调或者其他设施设备,设置好报警系统。
第三十八条 要搞好门店前的清洁卫生,停放好车辆和悬挂好物品,不能影响行人或者车辆通行。
第三十九条 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确保门店正常营业。
第四十条 不得在社会上或者同事之间传播消极情绪、言论。
第四十一条 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参与赌博。 第四十二条 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签单消费。 第四十三条 不得骗取或者伪造医疗证明休假。
第四十四条 不得在购买物品或者修理设施设备时虚报费用。
第四十五条 员工间不得争吵、打架斗殴。不得酒后寻衅滋事。
第四十六条 不得假公济私,监守自盗,将公物据为己有或者私藏顾客遗失的财物。
第四十七条 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软件或者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制造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
第四十八条 不得挪用公款、备用金。
第三节 销售人员工作纪律
第四十九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和号码稳定,更换号码必须向所在部门和办公室报告。
第五十一条 熟悉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品种、规格、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
第五十二条 印制个人名片由本人向销售部书面提出,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五十三条 出差实行登记制度,除在外从事销售工作,其余时间正常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第五十四条 维护好现有客户,不断开发新客户,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五十五条 严禁向客户借钱借物。未经允许不得乱许愿,不得先斩后奏。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采购货物或者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第五十七条 根据协议按时催收货款,确保货款及时回
收。严禁销售人员不交货款或者挪用货款。
第五十八条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供担保财产产权证书或者有偿债能力人员的担保书。
工作纪律
第一节 总部员工工作纪律
第一条 总部员工是指副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仓储组、销售部经理和副经理、企划部、信息部、采购部经理、配送中心、质管部和连锁门店管理部等人员或者部门人员。
第二条 总部员工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将满足客户和门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条 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得中途脱离岗位、早退或者关闭电话。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必须人人写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并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阐述一年以来的工作和来年工作打算。办公室进行整理、完善,形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
第五条 上班时间着职业装,不得穿拖鞋、短裤或者奇装异服。
第六条 女性不得染指甲、画浓妆、长发不挽发柄、配戴夸张首饰;男性不得留长发、戴耳环、染头发、留胡须。
第七条 不得在上班时间闲聊、QQ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烤电炉、带小孩、吃零食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不得利用工作电话打私话或者私人电话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
第九条 不得损坏或者遗失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文
件或者资料。
第十条 节假日值班要按时到位,处理好工作。
第十一条 下班时,要关好水电、烤火炉、空调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设置好报警系统。
第十二条 按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证照年审、年检(车辆证照年审及管理单章制定)。按时缴纳水电费、电话费、税费和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不得在社会上或者同事之间传播消极情绪、言论。
第十四条 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参与赌博。 第十五条 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签单消费。 第十六条 不得骗取或者伪造医疗证明休假。
第十七条 不得在购买或者维修物品时虚报费用。 第十八条 不得在酒后寻衅滋事。
第十九条 不得假公济私、监守自盗,将公司财物或者客户遗失的财物据为己有。
第二十条 不得利用网络、软件或者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制造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
第二十一条 不得挪用公司公款或者办理业务的借用款。
第二十二条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帐册、报表、文件、商品目录及价格等出示给他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资料、私自更改记录、票据、流程、密码等。
第二十三条 按照职位说明书履行好相应职责。
第二节 门店员工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中途脱岗、早退或者关闭电话
第二十五条 上班时间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不得穿拖鞋、短裤、短裙或者奇装异服,更不得穿破旧的工作服上班。
第二十六条 女性不得染指甲、画浓妆、长发不挽发柄、佩戴夸张首饰;男性不得留长发、带耳环、留胡须。
第二十七条 上班时间不得靠在货架上或者趴在柜台上。
第二十八条 上班时间不得闲聊、QQ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烤电炉、带小孩、吃零食、吃早餐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九条 不得与顾客和内部员工争吵、打架。
第三十条 不得收受客户贿赂、回扣、厂家销售提成。 第三十一条 不得销售非公司统一配送的商品。
第三十二条 不得丢失医保发票和税务发票,更不能乱开、滥开发票。
第三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电话打私话或者私人电话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三十四条 不得损坏或者遗失公司下发的各类资料、文件。
第三十五条 单个客户消费的品种和金额要时时下帐并时时上传数据;随时关注总部的调价品种(调高或者调低),严格按照调后的价格销售商品;门店在发出《请货单》后,在接受货物时,要重点核对配送单、电脑数据和货物是否一致,如果有一项不一致的要及时与配送中心和仓库核对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不得私自打折或者提价销售商品。
第三十七条 下班时,要关好水电、烤火炉、空调或者其他设施设备,设置好报警系统。
第三十八条 要搞好门店前的清洁卫生,停放好车辆和悬挂好物品,不能影响行人或者车辆通行。
第三十九条 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确保门店正常营业。
第四十条 不得在社会上或者同事之间传播消极情绪、言论。
第四十一条 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参与赌博。 第四十二条 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签单消费。 第四十三条 不得骗取或者伪造医疗证明休假。
第四十四条 不得在购买物品或者修理设施设备时虚报费用。
第四十五条 员工间不得争吵、打架斗殴。不得酒后寻衅滋事。
第四十六条 不得假公济私,监守自盗,将公物据为己有或者私藏顾客遗失的财物。
第四十七条 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软件或者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制造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
第四十八条 不得挪用公款、备用金。
第三节 销售人员工作纪律
第四十九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和号码稳定,更换号码必须向所在部门和办公室报告。
第五十一条 熟悉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品种、规格、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
第五十二条 印制个人名片由本人向销售部书面提出,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五十三条 出差实行登记制度,除在外从事销售工作,其余时间正常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第五十四条 维护好现有客户,不断开发新客户,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五十五条 严禁向客户借钱借物。未经允许不得乱许愿,不得先斩后奏。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采购货物或者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第五十七条 根据协议按时催收货款,确保货款及时回
收。严禁销售人员不交货款或者挪用货款。
第五十八条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供担保财产产权证书或者有偿债能力人员的担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