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百日行动”方案 为加大我县重点工程尤其是安置房建设推进力度,维护房屋拆迁和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房屋拆迁和征收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的“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幸福高淳目标,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支持以法进行的拆迁和征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快速推进我县城乡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拆迁和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拆迁和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法律手段,推动问题解决;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群众特殊困难和问题解决到位;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理解、支持拆迁和征收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推进一批已实施重点项目房屋拆迁和征收,完成扫尾任务,确保基础设施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顺利进行。集中对正在实施拆迁征收的工程项目按照原定的责任单位,梳理重点和难
点问题,倒排工作任务节点,加强工作班子和人员力量的调度整合,集中开展攻坚会战。重点推进南漪路、淳兴路拓宽项目14户余户,树脂厂改造二期16户余户,老街东延项目11户余户,商贸城二期49户,宝塔、西舍、姜家、戴村等城中村改造26户余户,开发区芮村等四个村拆迁56户余户,汽车城、北部商务区1户余户,芜申运河、淳芜高速等拆迁170户余户。
四、实施步骤
我县集中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问题行动从2月中旬起到5月底,共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从2月中旬至2月底):梳理存在问题,制定行动方案,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全县范围内进行广范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3月初至4月底):按照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形成上下齐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集中力量,全面推进。
(三)攻坚克难阶段(从5月初至5月底):对遗留的重点户、难点户,在穷尽一切协商可能的情况下,对提出的无理要求影响大多数人利益和重点工程进度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发挥司法强拆的引导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为提高“百日行动”的组织程度,县成立“百日行动”指挥部(和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合署办公),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充实指挥部,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具体为:1、综合协调组,
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上下联通,部门单位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力量的抽调和调配,协调组织司法强拆等。2、政策执行组,由住建局、国土局牵头,分别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总扎口,督促各项目组依法按规定办事。3、舆论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新闻中心、广电局参与,负责面上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4、法制保障组,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司法、法院、城管等部门参与,打击非法阻扰拆迁征收的事件,整合力量,组建司法扫尾工作组推动拆迁和征收工作,依法受理和实施司法强拆。
(二)发动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舆论导向对本次行动的保障作用,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宣传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拆迁和征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不顾大多数人利益无理阻扰拆迁的人和事进行反面曝光,在全县广大市民中营造一个热爱家乡,美化家乡、支持家乡建设的良好氛围。具体要在主要街道、路口以及拆迁现场悬挂标语口号,新闻中心要安排专门版面报道拆迁征收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电台要安排司法、法院、城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宣传法律和政策。
(三)加强各方联动,强化司法保障
深入研究遗留问题症结之所在,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组织以拆违推动拆迁活动。城管部门深入拆迁现场调查摸底,对有违法建筑且又无理阻扰拆迁的户头要重点组织拆违,
以促其依法签约。二是建立诉前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达到转化思想、化觖矛盾的效果,使拆迁户能在补偿政策范围内签约。三是启动并组织依法强拆。对符合司法受理条件的案件,法院要加快审理,政府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争取执行2—3户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案件。通过促动一批、执行一批,使等待观望和超政策诉求的被拆迁人尽快搬迁,以树立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保障我县重点工作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四)坚持依法治访,确保社会稳定
要正确对待本次行动中群众信访问题。对信访人员提出的符合规定的有理要求,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要限期解决,落实工作责任人。对信访人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无理要求,要解释清楚,按原则办事,各相关单位不得作不符合规定的许愿或乱开“口子”,防止工作的反复。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加强对无理信访的缠访户和参与上访的人员的劝导教育。要认真做好工作预案,超前开展疏导工作,切实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信访过程中违法行为,公安部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县解决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百日行动”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解决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百日行动”方案 为加大我县重点工程尤其是安置房建设推进力度,维护房屋拆迁和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房屋拆迁和征收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的“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幸福高淳目标,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支持以法进行的拆迁和征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快速推进我县城乡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拆迁和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拆迁和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法律手段,推动问题解决;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群众特殊困难和问题解决到位;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理解、支持拆迁和征收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推进一批已实施重点项目房屋拆迁和征收,完成扫尾任务,确保基础设施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顺利进行。集中对正在实施拆迁征收的工程项目按照原定的责任单位,梳理重点和难
点问题,倒排工作任务节点,加强工作班子和人员力量的调度整合,集中开展攻坚会战。重点推进南漪路、淳兴路拓宽项目14户余户,树脂厂改造二期16户余户,老街东延项目11户余户,商贸城二期49户,宝塔、西舍、姜家、戴村等城中村改造26户余户,开发区芮村等四个村拆迁56户余户,汽车城、北部商务区1户余户,芜申运河、淳芜高速等拆迁170户余户。
四、实施步骤
我县集中解决一批房屋拆迁和征收问题行动从2月中旬起到5月底,共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从2月中旬至2月底):梳理存在问题,制定行动方案,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全县范围内进行广范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3月初至4月底):按照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形成上下齐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集中力量,全面推进。
(三)攻坚克难阶段(从5月初至5月底):对遗留的重点户、难点户,在穷尽一切协商可能的情况下,对提出的无理要求影响大多数人利益和重点工程进度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发挥司法强拆的引导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为提高“百日行动”的组织程度,县成立“百日行动”指挥部(和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合署办公),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充实指挥部,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具体为:1、综合协调组,
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上下联通,部门单位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力量的抽调和调配,协调组织司法强拆等。2、政策执行组,由住建局、国土局牵头,分别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总扎口,督促各项目组依法按规定办事。3、舆论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新闻中心、广电局参与,负责面上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4、法制保障组,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司法、法院、城管等部门参与,打击非法阻扰拆迁征收的事件,整合力量,组建司法扫尾工作组推动拆迁和征收工作,依法受理和实施司法强拆。
(二)发动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舆论导向对本次行动的保障作用,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宣传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拆迁和征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不顾大多数人利益无理阻扰拆迁的人和事进行反面曝光,在全县广大市民中营造一个热爱家乡,美化家乡、支持家乡建设的良好氛围。具体要在主要街道、路口以及拆迁现场悬挂标语口号,新闻中心要安排专门版面报道拆迁征收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电台要安排司法、法院、城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宣传法律和政策。
(三)加强各方联动,强化司法保障
深入研究遗留问题症结之所在,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组织以拆违推动拆迁活动。城管部门深入拆迁现场调查摸底,对有违法建筑且又无理阻扰拆迁的户头要重点组织拆违,
以促其依法签约。二是建立诉前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达到转化思想、化觖矛盾的效果,使拆迁户能在补偿政策范围内签约。三是启动并组织依法强拆。对符合司法受理条件的案件,法院要加快审理,政府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争取执行2—3户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案件。通过促动一批、执行一批,使等待观望和超政策诉求的被拆迁人尽快搬迁,以树立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保障我县重点工作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四)坚持依法治访,确保社会稳定
要正确对待本次行动中群众信访问题。对信访人员提出的符合规定的有理要求,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要限期解决,落实工作责任人。对信访人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无理要求,要解释清楚,按原则办事,各相关单位不得作不符合规定的许愿或乱开“口子”,防止工作的反复。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加强对无理信访的缠访户和参与上访的人员的劝导教育。要认真做好工作预案,超前开展疏导工作,切实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信访过程中违法行为,公安部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县解决房屋拆迁和征收遗留问题“百日行动”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