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成都至贵阳线乐山至贵阳段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铁二局有限责任公司
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要求,《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为了稳步推进工地试验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全面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在工程质量管理与评价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结合管段内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贵铁路(贵阳段)CGZQSG-15标所属工程施工期内的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配备万能材料试验机和压力试验机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
第四条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原材料进场检测和混凝土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
第五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数据应确保真实反映现场施工质量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
第六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重点:严格控制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
第七条 成立信息化实施小组:试验室信息化管理以中心试验室主任XXX为组长,各分室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试验室信息化实施专项小组,全面负责建立和实施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人员配置:中心试验室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1名,具体
信息化管理工作。试验室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第二章 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九条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制度
9.1 为推进铁路系统试验检测管理水平,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使用软件管理,选用的软件应与信息化管理相匹配。
9.2 选用的试验管理软件应具有安全性,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9.3 试验管理软件使用前要组织人员培训,使用过程中不定期培训,并建立考核机制。
9.4 试验管理软件使用过程中,软件开发单位要提供及时、全面的技术服务。
9.5 利用管理软件及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通过授权各级管理者及时掌握试验数据,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动态。
9.6 利用管理软件严格控制随意更改试验检测数据的现象,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条 岗位职责
10.1 中心试验室信息员职责
10.1.1信息员负责中心试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10.1.2及时上传试验检测数据及报表,监控检测频次。
10.1.3对人员、设备及检测项目进行动态统计上传。
10.1.4查询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10.1.5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维护。
第十一条 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录入的数据主要包括:试验室基本情况(人员设备、环境设施、检测能力)、
样品及试验检测任务登记、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不合格品管理及质量问题分析、
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其他工作数据)。
第十二条 试验室系统基本要求
12.1 设备及设施要求
12.1.1 实时采集数据的试验设备要求
压力试验机和万能材料试验机须支持串口通讯协议,提供数据传输格式,建议
采用微机伺服控制系统。
12.1.2 终端设备要求
CPU:主频2.0 GHz及以上;内存:2G及以上;硬盘:空闲空间10G及以上;支持WindowsXP操作系统及以上。
12.1.3 网络要求
中心试验室应具备带宽独享2M及以上网络。
12.2 数据要求
12.2.1 数据传输
12.2.2 数据接口
1.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2.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布试验室编码、试验类别编码和试验报告编码等关键数据编码规则。
3.自动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试验报告按规定要求传输至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4.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十三条 试验室信息系统实施要求
13.1 试验室在启用前布置好操作软件并接入建设单位试验室管理平台软件。 13.2 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十四条 考核与奖罚
14.1 中心试验室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每月检查2次。
采用微机伺服控制系统。
12.1.2 终端设备要求
CPU:主频2.0 GHz及以上;内存:2G及以上;硬盘:空闲空间10G及以上;支持WindowsXP操作系统及以上。
12.1.3 网络要求
中心试验室应具备带宽独享2M及以上网络。 12.2 数据要求 12.2.1 数据传输 12.2.2 数据接口
1.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2.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布试验室编码、试验类别编码和试验报告编码等关键数据编码规则。
3.自动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试验报告按规定要求传输至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4.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十三条 试验室信息系统实施要求
13.1 试验室在启用前布置好操作软件并接入建设单位试验室管理平台软件。 13.2 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十四条 考核与奖罚
14.1 中心试验室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每月检查2次。
14.2 中心试验室制定相应的信息化考核制度,对相关信息化管理人员和行为进行考核。
新建铁路成都至贵阳线乐山至贵阳段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铁二局有限责任公司
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要求,《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为了稳步推进工地试验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全面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在工程质量管理与评价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结合管段内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贵铁路(贵阳段)CGZQSG-15标所属工程施工期内的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配备万能材料试验机和压力试验机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
第四条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原材料进场检测和混凝土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
第五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数据应确保真实反映现场施工质量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
第六条 中心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重点:严格控制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可控。
第七条 成立信息化实施小组:试验室信息化管理以中心试验室主任XXX为组长,各分室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试验室信息化实施专项小组,全面负责建立和实施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人员配置:中心试验室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1名,具体
信息化管理工作。试验室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第二章 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九条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制度
9.1 为推进铁路系统试验检测管理水平,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使用软件管理,选用的软件应与信息化管理相匹配。
9.2 选用的试验管理软件应具有安全性,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9.3 试验管理软件使用前要组织人员培训,使用过程中不定期培训,并建立考核机制。
9.4 试验管理软件使用过程中,软件开发单位要提供及时、全面的技术服务。
9.5 利用管理软件及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通过授权各级管理者及时掌握试验数据,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动态。
9.6 利用管理软件严格控制随意更改试验检测数据的现象,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条 岗位职责
10.1 中心试验室信息员职责
10.1.1信息员负责中心试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10.1.2及时上传试验检测数据及报表,监控检测频次。
10.1.3对人员、设备及检测项目进行动态统计上传。
10.1.4查询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10.1.5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维护。
第十一条 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录入的数据主要包括:试验室基本情况(人员设备、环境设施、检测能力)、
样品及试验检测任务登记、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不合格品管理及质量问题分析、
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其他工作数据)。
第十二条 试验室系统基本要求
12.1 设备及设施要求
12.1.1 实时采集数据的试验设备要求
压力试验机和万能材料试验机须支持串口通讯协议,提供数据传输格式,建议
采用微机伺服控制系统。
12.1.2 终端设备要求
CPU:主频2.0 GHz及以上;内存:2G及以上;硬盘:空闲空间10G及以上;支持WindowsXP操作系统及以上。
12.1.3 网络要求
中心试验室应具备带宽独享2M及以上网络。
12.2 数据要求
12.2.1 数据传输
12.2.2 数据接口
1.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2.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布试验室编码、试验类别编码和试验报告编码等关键数据编码规则。
3.自动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试验报告按规定要求传输至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4.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十三条 试验室信息系统实施要求
13.1 试验室在启用前布置好操作软件并接入建设单位试验室管理平台软件。 13.2 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十四条 考核与奖罚
14.1 中心试验室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每月检查2次。
采用微机伺服控制系统。
12.1.2 终端设备要求
CPU:主频2.0 GHz及以上;内存:2G及以上;硬盘:空闲空间10G及以上;支持WindowsXP操作系统及以上。
12.1.3 网络要求
中心试验室应具备带宽独享2M及以上网络。 12.2 数据要求 12.2.1 数据传输 12.2.2 数据接口
1.信息化管理系统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数据传输接口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2.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布试验室编码、试验类别编码和试验报告编码等关键数据编码规则。
3.自动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试验报告按规定要求传输至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4.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十三条 试验室信息系统实施要求
13.1 试验室在启用前布置好操作软件并接入建设单位试验室管理平台软件。 13.2 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十四条 考核与奖罚
14.1 中心试验室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每月检查2次。
14.2 中心试验室制定相应的信息化考核制度,对相关信息化管理人员和行为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