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部管理制度
1.上班与下班
1.1 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刷卡考勤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忘记打卡及打错卡者,需填写《忘记打卡者证明书》,由机修组长及相关人员签字有效。
1.2 倡导员工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前到达工作现场,进行工作准备。
1.3 下班后,无工作任务者不得在工作区逗留。
2. 迟到与早退
2.1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迟到时,由责任部门做出书面报告,交到人事部门处理。
2.2 未到下班时间15分钟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3 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3. 旷工
无故迟到、早退及擅离职守超过15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员工连续两天无故旷工,则视为主动离职;当月旷工累计三次视为主动离职。旷工一次扣100元。
4. 加班
机修组加班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组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临时安排加班的,须在加班工作完成后补填《加班工时证明单》,并由组长和相关部门签字证明。
5.请假办理流程
5.1 员工因疾病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原因缺勤时,必须提前将原因和时间填入规定的《请假单》,通过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组长,并在事后补交《请假单》;如事先未提出请假,而在事后补交《请假单》的一律无效。
5.2 因工作之外的原因患病或受伤,请假时间在2天及以上时,需提交医院的诊断书。
5.3 请假时间在2天(含)以内,由组长审批有效;请假3天以上需最终由工厂最高管理者审批有效。
6.离职管理
6.1员工因各种原因需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填写《离职申请书》,交组长确认,离职期限到时由工厂最高管理者审批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6.2 离职时员工需对本职工作进行交接。
6.3 离职时员工需交还公司内领用的物品,否则以成本价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7.工作纪律
7.1上班时间严禁睡岗、脱岗、串岗、空岗违者每次扣2分;
7.2 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干私活、网络聊天等与工作岗位内容无关的行为,每次扣1分。
7.3 服从安排,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单位及班长下达的维修指令。
7.4工作时间,长时(大于0.5小时)离开本岗位要向上级直接领导汇报去向,否则按脱岗处理。
7.5 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做好记录,并由组长统一安排人员去现场。到达现场后应通知车间生产人员,按“维修和生产工作范围的分工方案”进行。
7.6维修后与车间使用人员进行联合试机、投用,经试机、投用无问题后双方在维修联络单上签字认可,否则扣1分。
7.7维修完毕后,所有废旧物品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8由于维修不认真或维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并扣2分。
7.9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排除,设备带病运行未及时处理及上报的,扣维修责任人1分。
7.10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禁止长流水、长明灯、无人风扇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
8.环境卫生
8.1 维修过程中保持工作现场的环境卫生,进入车间前应穿戴好衣服、鞋套、帽子等工作用服,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8.2做到文明维修,修理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一次达不到要求扣1分。
8.3保持机修房内外、操作室、库房等机修部所属范围内的环境整洁、卫生,所有物品定置管理;工作台、柜子内外物品及资料应定位摆放整齐;工具箱内工具摆放整齐、清洁无杂物;卫生检查部合格的每次扣1分。
9.交接班管理
9.1 出现需交接维修的工作时,应详细交代交接事项;因交接不清,延误设备维修,造成生产装置停产的,交班、接班人各扣10分,情况严重的按实际损失定额进行惩罚。
10.安全管理
10.1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10.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10.3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等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得穿高跟鞋、拖鞋、钉子鞋、裙子。
10.4岗位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范围。 10.5班组人员班前不许喝酒,酒后不许上岗。发现酒后上岗的,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对待。酒后上岗工作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造成的结果轻重扣分,并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造成重大事故的交公司处理。
10.6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工艺,每发现违章操作一次扣1分,事故重大的据情处理。
10.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工艺,杜绝违章操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0.8所有当班人员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维修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及时完成各生产单位通知的维修任务和车间安排的临时性任务。维修工作中,严禁盲目私自调整生产装置的在用设备,保证装置和人身安全。
11.工具管理
11.1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确保工具使用寿命。
11.2车间要定期抽查工具丢失情况,丢失工具安原价格50%进行赔偿。 11.3正常磨损工具车间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以旧换新。
11.4公用工具由副班负责管理。
11.5各班组负责管理本班组工具。
机修部管理制度
1.上班与下班
1.1 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刷卡考勤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忘记打卡及打错卡者,需填写《忘记打卡者证明书》,由机修组长及相关人员签字有效。
1.2 倡导员工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前到达工作现场,进行工作准备。
1.3 下班后,无工作任务者不得在工作区逗留。
2. 迟到与早退
2.1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迟到时,由责任部门做出书面报告,交到人事部门处理。
2.2 未到下班时间15分钟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3 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3. 旷工
无故迟到、早退及擅离职守超过15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员工连续两天无故旷工,则视为主动离职;当月旷工累计三次视为主动离职。旷工一次扣100元。
4. 加班
机修组加班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组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临时安排加班的,须在加班工作完成后补填《加班工时证明单》,并由组长和相关部门签字证明。
5.请假办理流程
5.1 员工因疾病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原因缺勤时,必须提前将原因和时间填入规定的《请假单》,通过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组长,并在事后补交《请假单》;如事先未提出请假,而在事后补交《请假单》的一律无效。
5.2 因工作之外的原因患病或受伤,请假时间在2天及以上时,需提交医院的诊断书。
5.3 请假时间在2天(含)以内,由组长审批有效;请假3天以上需最终由工厂最高管理者审批有效。
6.离职管理
6.1员工因各种原因需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填写《离职申请书》,交组长确认,离职期限到时由工厂最高管理者审批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6.2 离职时员工需对本职工作进行交接。
6.3 离职时员工需交还公司内领用的物品,否则以成本价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7.工作纪律
7.1上班时间严禁睡岗、脱岗、串岗、空岗违者每次扣2分;
7.2 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干私活、网络聊天等与工作岗位内容无关的行为,每次扣1分。
7.3 服从安排,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单位及班长下达的维修指令。
7.4工作时间,长时(大于0.5小时)离开本岗位要向上级直接领导汇报去向,否则按脱岗处理。
7.5 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做好记录,并由组长统一安排人员去现场。到达现场后应通知车间生产人员,按“维修和生产工作范围的分工方案”进行。
7.6维修后与车间使用人员进行联合试机、投用,经试机、投用无问题后双方在维修联络单上签字认可,否则扣1分。
7.7维修完毕后,所有废旧物品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8由于维修不认真或维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并扣2分。
7.9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排除,设备带病运行未及时处理及上报的,扣维修责任人1分。
7.10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禁止长流水、长明灯、无人风扇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
8.环境卫生
8.1 维修过程中保持工作现场的环境卫生,进入车间前应穿戴好衣服、鞋套、帽子等工作用服,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
8.2做到文明维修,修理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一次达不到要求扣1分。
8.3保持机修房内外、操作室、库房等机修部所属范围内的环境整洁、卫生,所有物品定置管理;工作台、柜子内外物品及资料应定位摆放整齐;工具箱内工具摆放整齐、清洁无杂物;卫生检查部合格的每次扣1分。
9.交接班管理
9.1 出现需交接维修的工作时,应详细交代交接事项;因交接不清,延误设备维修,造成生产装置停产的,交班、接班人各扣10分,情况严重的按实际损失定额进行惩罚。
10.安全管理
10.1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10.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10.3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等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得穿高跟鞋、拖鞋、钉子鞋、裙子。
10.4岗位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范围。 10.5班组人员班前不许喝酒,酒后不许上岗。发现酒后上岗的,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对待。酒后上岗工作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造成的结果轻重扣分,并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造成重大事故的交公司处理。
10.6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工艺,每发现违章操作一次扣1分,事故重大的据情处理。
10.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工艺,杜绝违章操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0.8所有当班人员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维修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及时完成各生产单位通知的维修任务和车间安排的临时性任务。维修工作中,严禁盲目私自调整生产装置的在用设备,保证装置和人身安全。
11.工具管理
11.1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确保工具使用寿命。
11.2车间要定期抽查工具丢失情况,丢失工具安原价格50%进行赔偿。 11.3正常磨损工具车间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以旧换新。
11.4公用工具由副班负责管理。
11.5各班组负责管理本班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