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几个问题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考虑了担保企业低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强调了稳健性和风险防范原则,从会计核算的角度降低担保企业风险、合理反映其收益情况,对担保机构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不过,在某些问题上《办法》仍有待进…步完善,如没有涉及再担保业务核算以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是否可以用来支付代偿损失等。本文针对《办法》在应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具体解读。   一是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和风险准备金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比,除了常见的货币资金核算、固定资产核算、长短期负债核算、收入费用的核算等业务以外,担保企业还涉及担保准备金的核算、担保代偿及其迫偿的核算、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及担保保证金等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经济业务。根据这些业务特点,《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置了“应收代偿款”、“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等科目以满足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不属于资产减值准备,其性质为负债类而不是资产的备抵账户;而“一般风险准备”是为担保企业专设的一项权益账户,用以核算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提留的准备资金。   (1)担保赔偿准备的提取与转销。《办法》规定,担保业务发生后,企业应按规定估计代偿可能性,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将代偿风险分散至各经营期。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担保赔偿准备”;代偿发生时,借记“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核算可能收回的代偿款),贷记“银行存款”;收回代偿款时,通常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代偿款”,差额借记“担保赔偿支出”(收回款项小于代偿款时)或贷记“追偿收入”(收回款项大于代偿款时)。   (2)担保责任准备的计提与转销。为反映企业因提供担保而承担的责任,企业应设“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核算一年以内的短期责任准备及一年以上的长期责任准备。提取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期末根据重新计算的责任准备金额,通过“营业费用”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的余额。   (3)风险准备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因担保业务是低收益、高风险行业,为确保企业的偿付能力,担保企业应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资金作为留存收益,用以弥补由于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导致的重大亏损。提取时,借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时,借记“一般风险准备”,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   (4)担保扶持基金的使用。为核算担保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担保收到的不需偿还的担保扶持基金,《办法》设置“担保扶持基金”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性质为所有者权益,企业收到后,可按规定将其转增资本或用于弥补亏损。收到国家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担保扶持基金”。   二是增设表外科目“代管担保基金”。担保企业收到受托代为管理的担保基金时,应专户存储,并通过“代管担保基金”账户单独进行核算和管理。由于其受托性质,该项基金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但如果企业代管的担保基金风险及报酬由企业承担的,则不需单独设账核算,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三是会计报表披露应具体详细。为加强监管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担保企业在会计报表的种类、项目设置等方面需充分考虑其行业特点。《办法》规定,担保企业除在中期报告和年报中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外,还需对外报送担保余额变动表及代管担保基金变动表,以便信息使用者能充分了解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衡量其所承担的业务风险。   四是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是担保公司重要内容,其确认和计量是担保公司核算的重点。企业确认预计负债时,借记“营业费用”、“担保赔偿支出”、“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偿付负债时,借记本科目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企业前期已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当期发生的实际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存在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当已确认但实际未发生的预计负债转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五是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办法》规定担保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其所持有的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了减值,则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这些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和抵债资产等。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在以后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   六是风险的识别与揭示。担保业务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自债务人信用方面的风险。担保企业在为债务人提拱担保后,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债务人可能无法按时、如数归还借款,这时就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即发生了担保代偿,如果担保公司最终不能全部收回担保代偿资金,就会导致担保公司经济上的损失。为了较好地计量和把握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状况,需要设置和计算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担保放大倍数、逾期担保率、资本风险比率、收人代偿率、担保损失率、准备金充足率、代偿支付保障率等。   (编辑 熊年春)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考虑了担保企业低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强调了稳健性和风险防范原则,从会计核算的角度降低担保企业风险、合理反映其收益情况,对担保机构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不过,在某些问题上《办法》仍有待进…步完善,如没有涉及再担保业务核算以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是否可以用来支付代偿损失等。本文针对《办法》在应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具体解读。   一是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和风险准备金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比,除了常见的货币资金核算、固定资产核算、长短期负债核算、收入费用的核算等业务以外,担保企业还涉及担保准备金的核算、担保代偿及其迫偿的核算、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及担保保证金等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经济业务。根据这些业务特点,《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置了“应收代偿款”、“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等科目以满足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不属于资产减值准备,其性质为负债类而不是资产的备抵账户;而“一般风险准备”是为担保企业专设的一项权益账户,用以核算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提留的准备资金。   (1)担保赔偿准备的提取与转销。《办法》规定,担保业务发生后,企业应按规定估计代偿可能性,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将代偿风险分散至各经营期。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担保赔偿准备”;代偿发生时,借记“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核算可能收回的代偿款),贷记“银行存款”;收回代偿款时,通常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代偿款”,差额借记“担保赔偿支出”(收回款项小于代偿款时)或贷记“追偿收入”(收回款项大于代偿款时)。   (2)担保责任准备的计提与转销。为反映企业因提供担保而承担的责任,企业应设“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核算一年以内的短期责任准备及一年以上的长期责任准备。提取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期末根据重新计算的责任准备金额,通过“营业费用”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的余额。   (3)风险准备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因担保业务是低收益、高风险行业,为确保企业的偿付能力,担保企业应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资金作为留存收益,用以弥补由于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导致的重大亏损。提取时,借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时,借记“一般风险准备”,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   (4)担保扶持基金的使用。为核算担保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担保收到的不需偿还的担保扶持基金,《办法》设置“担保扶持基金”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性质为所有者权益,企业收到后,可按规定将其转增资本或用于弥补亏损。收到国家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担保扶持基金”。   二是增设表外科目“代管担保基金”。担保企业收到受托代为管理的担保基金时,应专户存储,并通过“代管担保基金”账户单独进行核算和管理。由于其受托性质,该项基金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但如果企业代管的担保基金风险及报酬由企业承担的,则不需单独设账核算,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三是会计报表披露应具体详细。为加强监管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担保企业在会计报表的种类、项目设置等方面需充分考虑其行业特点。《办法》规定,担保企业除在中期报告和年报中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外,还需对外报送担保余额变动表及代管担保基金变动表,以便信息使用者能充分了解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衡量其所承担的业务风险。   四是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是担保公司重要内容,其确认和计量是担保公司核算的重点。企业确认预计负债时,借记“营业费用”、“担保赔偿支出”、“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偿付负债时,借记本科目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企业前期已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当期发生的实际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存在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当已确认但实际未发生的预计负债转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五是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办法》规定担保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其所持有的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了减值,则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这些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和抵债资产等。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在以后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   六是风险的识别与揭示。担保业务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自债务人信用方面的风险。担保企业在为债务人提拱担保后,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债务人可能无法按时、如数归还借款,这时就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即发生了担保代偿,如果担保公司最终不能全部收回担保代偿资金,就会导致担保公司经济上的损失。为了较好地计量和把握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状况,需要设置和计算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担保放大倍数、逾期担保率、资本风险比率、收人代偿率、担保损失率、准备金充足率、代偿支付保障率等。   (编辑 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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