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应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2、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社区重大活动的开展、社区帮贫济困、社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党员联户收集上来的问题、社区重大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有关事项等。
3、对社区的重大问题,应当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簿,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
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述职制度
社区“两委”班子述职是指社区“两委”成员定期向社区党员群众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等。
一、述职范围
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
二、述职内容
1、班子述职的主要内容: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执行民主集中制、服务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班子成员述职的主要内容: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述前准备
按照述职内容要求撰写述职报告,社区“两委”班子述职报告在3000字左右,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在2000字左右。
四、述职会议
社区组织召开由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述职会议,参加会议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街道党工委派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社区“两委”负责人主持,先由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述职,然后班子成员分别述职。述职人要结合述职报告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进行述职。
五、述职评议
述职后,由与会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根据平时对班子及成员所了解的情况以及述职情况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由街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按照1:2:2的权重计算得分。评议结果由街道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存档。
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社区重大事务范畴
凡是涉及全体居民或大多数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都应列入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的范围。
(一)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二)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社区年度财务预决算和重大财务支出;
(四)社区投资建设的房屋、道路等公益事业的规划、立项、招标、资金筹集、建设承包方案等;
(五)社区集体的土地、山林等资源的租赁、承包、出让、转让等;
(六)社区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以及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抵押、担保等;
(七)社区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八)急用、大病等居民救济的范围及标准,养老金、最低保障、助学金等社区各类保障、奖励政策的制定;
(九)居民养老保险的范围、对象,保险费的筹集、缴纳等重要事项的制定和变更等;
(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社会救济金的发放方案;
(十一)其它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
二、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程序
(一)收集提案。本社区居民在党员联户过程中集中反映、本社区十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提出的社区重大事务提案。
(二)支部提议。社区重大事务提案由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三)“两委”商议。社区“两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强或较为复杂的问题,还应聘请有关专家或专业咨询机构对
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在广泛提取意见的基础上,社区党组织召开“两委”会议,对提案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两委”会议召开时,街道党工委要派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员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对“两委”商议的提案进行讨论审议,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党员不少于总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五)居民决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居委会应当在三日前将要讨论决定的议案通知居民或居民代表。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应当有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经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记录人签字后存档。会议召开时,街道党工委要派有关人员参加。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情况要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公示结果。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后,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组织实施。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社区“两委”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对决策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主要环节等,要通过公开栏等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社区各类档案由社区按照具体分工,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2、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严格做好社区党组织“七簿一册”(党费收缴、组织生活记录、党课记录、支委会会议记录、组织生活考勤、党建大事记录、党员电化教育记录、在职党员花名册)档案制度。
3、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4、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5、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应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2、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社区重大活动的开展、社区帮贫济困、社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党员联户收集上来的问题、社区重大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有关事项等。
3、对社区的重大问题,应当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簿,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
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述职制度
社区“两委”班子述职是指社区“两委”成员定期向社区党员群众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等。
一、述职范围
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
二、述职内容
1、班子述职的主要内容: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执行民主集中制、服务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班子成员述职的主要内容:年度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述前准备
按照述职内容要求撰写述职报告,社区“两委”班子述职报告在3000字左右,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在2000字左右。
四、述职会议
社区组织召开由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述职会议,参加会议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街道党工委派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社区“两委”负责人主持,先由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述职,然后班子成员分别述职。述职人要结合述职报告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进行述职。
五、述职评议
述职后,由与会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根据平时对班子及成员所了解的情况以及述职情况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由街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按照1:2:2的权重计算得分。评议结果由街道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存档。
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社区重大事务范畴
凡是涉及全体居民或大多数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都应列入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的范围。
(一)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二)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社区年度财务预决算和重大财务支出;
(四)社区投资建设的房屋、道路等公益事业的规划、立项、招标、资金筹集、建设承包方案等;
(五)社区集体的土地、山林等资源的租赁、承包、出让、转让等;
(六)社区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以及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抵押、担保等;
(七)社区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八)急用、大病等居民救济的范围及标准,养老金、最低保障、助学金等社区各类保障、奖励政策的制定;
(九)居民养老保险的范围、对象,保险费的筹集、缴纳等重要事项的制定和变更等;
(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社会救济金的发放方案;
(十一)其它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
二、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程序
(一)收集提案。本社区居民在党员联户过程中集中反映、本社区十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提出的社区重大事务提案。
(二)支部提议。社区重大事务提案由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三)“两委”商议。社区“两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强或较为复杂的问题,还应聘请有关专家或专业咨询机构对
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在广泛提取意见的基础上,社区党组织召开“两委”会议,对提案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两委”会议召开时,街道党工委要派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员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对“两委”商议的提案进行讨论审议,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党员不少于总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五)居民决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居委会应当在三日前将要讨论决定的议案通知居民或居民代表。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应当有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经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记录人签字后存档。会议召开时,街道党工委要派有关人员参加。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情况要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公示结果。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后,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组织实施。对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社区“两委”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对决策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主要环节等,要通过公开栏等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社区各类档案由社区按照具体分工,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2、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严格做好社区党组织“七簿一册”(党费收缴、组织生活记录、党课记录、支委会会议记录、组织生活考勤、党建大事记录、党员电化教育记录、在职党员花名册)档案制度。
3、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4、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5、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