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i时代报 老贾工作室
摘自2016年1月5日上海地铁《i时代报》新视线栏目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明确提及,政府正在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简言之,退休人员未来或许也要缴纳医保,标准可能定在每人每月180元。
医保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消息披露后立刻成为舆论热点。人们首先关心的是:为什么要让退休人员缴医保?直接原因当然与医保基金承受的巨大压力有关。
从全国看,医保基金总体是结余的,2014年初甚至累计结余7644亿元。然而各地差异极大——通常情况下,沿海地区结余比较多,中西部地区则相对困窘。截至2013年,已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不抵支,占比高达32%。目前,参加城镇医保的人数约6亿。随着城镇化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纳入医保,以及日益明显的老龄化,这一数字还将大幅度增长。这意味着,收不抵支可能成为医保基金的顽症。应该说,局势是严峻的。
解决办法总是有的,例如提高在职员工的缴费额度。但这存在几个问题。首先,以我国的社保缴纳费率计算,医保基金加养老金已达到企业工资总额的36%,属于世界“领先水平”,再度提升几无可行性。其次,退休人员一般更依赖医保,使用率也高。如果因当下有亏空而要求在职员工多缴钱,相当于让劳动者补贴退休者,本身就有违公平原则。
有人建议以公共财政弥补医保缺口,或可考虑。但公共财政同样存在一部分人“补贴”另一部分人的难题。楼继伟还曾提出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以充实社保基金。国资本当造福全民,这个建议合情合理,不过恐怕只能是辅助。
这样看来,“退休人员缴医保”似乎成了必选项。但该政策事关国家法律,不可草率。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7条明文规定,只要符合若干要件,职工退休后即“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显然,退休人员缴医保”“ 政策与之相悖,如欲实施,必须先修订法律条款。届时,笔者可不希望看到该条款被轻松“搞定”。《社会保险法》是我国调整医疗保险领域的最权威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想修订,理当慎之又慎。具体到医保基金的改革,有关部门首先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给定的范围内进行。如确需调整法律,也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程序。此处的关键在于,不能为了让新政策通过而简单地修改法律——那样的话,法律就仅仅是工具了。
换言之,无论理由多么强、决心多么大,立法程序都不应是“走过场”。有关部门切不可以为,只要有利于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法律条文说改就能改。相反,踏实地做好准备工作,经受法律的考问,才是行政部门的本分。
特别声明: 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老贾工作室欢迎您关注。在农历丙申年即将来临之际,预祝各位朋友心想事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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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2016年1月5日上海地铁《i时代报》新视线栏目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明确提及,政府正在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简言之,退休人员未来或许也要缴纳医保,标准可能定在每人每月180元。
医保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消息披露后立刻成为舆论热点。人们首先关心的是:为什么要让退休人员缴医保?直接原因当然与医保基金承受的巨大压力有关。
从全国看,医保基金总体是结余的,2014年初甚至累计结余7644亿元。然而各地差异极大——通常情况下,沿海地区结余比较多,中西部地区则相对困窘。截至2013年,已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不抵支,占比高达32%。目前,参加城镇医保的人数约6亿。随着城镇化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纳入医保,以及日益明显的老龄化,这一数字还将大幅度增长。这意味着,收不抵支可能成为医保基金的顽症。应该说,局势是严峻的。
解决办法总是有的,例如提高在职员工的缴费额度。但这存在几个问题。首先,以我国的社保缴纳费率计算,医保基金加养老金已达到企业工资总额的36%,属于世界“领先水平”,再度提升几无可行性。其次,退休人员一般更依赖医保,使用率也高。如果因当下有亏空而要求在职员工多缴钱,相当于让劳动者补贴退休者,本身就有违公平原则。
有人建议以公共财政弥补医保缺口,或可考虑。但公共财政同样存在一部分人“补贴”另一部分人的难题。楼继伟还曾提出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以充实社保基金。国资本当造福全民,这个建议合情合理,不过恐怕只能是辅助。
这样看来,“退休人员缴医保”似乎成了必选项。但该政策事关国家法律,不可草率。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7条明文规定,只要符合若干要件,职工退休后即“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显然,退休人员缴医保”“ 政策与之相悖,如欲实施,必须先修订法律条款。届时,笔者可不希望看到该条款被轻松“搞定”。《社会保险法》是我国调整医疗保险领域的最权威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想修订,理当慎之又慎。具体到医保基金的改革,有关部门首先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给定的范围内进行。如确需调整法律,也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程序。此处的关键在于,不能为了让新政策通过而简单地修改法律——那样的话,法律就仅仅是工具了。
换言之,无论理由多么强、决心多么大,立法程序都不应是“走过场”。有关部门切不可以为,只要有利于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法律条文说改就能改。相反,踏实地做好准备工作,经受法律的考问,才是行政部门的本分。
特别声明: 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老贾工作室欢迎您关注。在农历丙申年即将来临之际,预祝各位朋友心想事成,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