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文明委„2011‟4号
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的
通 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了强化各部门、各
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现将《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以创建省级文明
城市为目标,完善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市
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促进创
建全省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体系的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
各创建责任单位。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涉及
单位及部门为准。
三、考核内容
《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各项责任指标及开展创
建活动情况。详见《仁怀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组组织,从市纪检、
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干部组成督查考核组。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随
机督查考核与专项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原则
上每月考核一次。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
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单
位、重点工作中进行考核。
(二)各创建责任单位基础得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办法,视工
作完成情况加减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二)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产、
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写出
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
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
(三)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或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
响全市创建工作的,由市创建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
改。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提交市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对单位
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附: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
2011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年7月22日
仁怀市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考核细则
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推动创建省级文
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级各部门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结合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对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实施全方位督查考核。
二、考核办法
1、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考
核方式;
2、市创文办明查暗访。
三、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对牵头市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
100分)
1、成立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3分)
评分标准:未成立机构扣1分,无分管领导扣1分,无固定工作人
员扣1分。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2分。
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0分)
评分标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每少一项扣2分,档案资料管理不
规范扣2分。
4、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5分)
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5、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工作不配合2分,出现推诿现象扣3分。
6、单位干部对创文工作“应知应会”的知晓率为100%,对创文
工作的支持率为100%.(5分)
评分标准:知晓率及支持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7、按照《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
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要求完成创建任务。(70分)
评分标准:少完成一项任务扣10分,扣完为止。
(二)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创建文明城市机构建全(1分),人员到位(1分),有经费保
障(1分),创建活动制度健全。(1分)
评分标准:查阅相关资料,缺项扣除相应分值。
2、制定工作方案(1分),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位。(1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创建工作未分工扣0.5分,没有落
实到位扣0.5分。
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6分)
评分标准:创建资料不齐全的根据情况扣2至5分,管理不规范扣
2分。
4、《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列内容。(70分)
评分标准:一项不达标扣5分,扣完为止。
5、社区宣传栏整洁美观(2分),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内容
(2分),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分)
评分标准:无创文宣传栏扣2分,宣传栏脏乱、破损扣1分,宣传
内容不及时更新扣2分。
6、辖区内公共单位创建氛围浓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4分)
评分标准:无宣传板块,没有发放宣传资料,创建工作氛围不浓
厚扣3分,单位没有开展创建活动扣2分。
7、家庭美德知晓率≥80%,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80%。(8分)
评分标准:根据调查结果评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加减分因素
1、创建工作受到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批评)的,每次
加(减)5分。
2、创建工作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3
分。
3、创建工作经验被市精神文明简报刊发的加1分,最高加5分。
4、创建工作被新闻媒体正(反)面报道的每篇加(减)2分。
主题词:创建文明城市考核 细则 2011年△ 通知
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7月 日印发
100份
仁文明委„2011‟4号
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的
通 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了强化各部门、各
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现将《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以创建省级文明
城市为目标,完善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市
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促进创
建全省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体系的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
各创建责任单位。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涉及
单位及部门为准。
三、考核内容
《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各项责任指标及开展创
建活动情况。详见《仁怀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组组织,从市纪检、
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干部组成督查考核组。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随
机督查考核与专项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原则
上每月考核一次。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
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单
位、重点工作中进行考核。
(二)各创建责任单位基础得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办法,视工
作完成情况加减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二)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产、
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写出
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
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
(三)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或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
响全市创建工作的,由市创建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
改。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提交市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对单位
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附: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
2011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年7月22日
仁怀市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考核细则
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推动创建省级文
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级各部门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结合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对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实施全方位督查考核。
二、考核办法
1、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考
核方式;
2、市创文办明查暗访。
三、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对牵头市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
100分)
1、成立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3分)
评分标准:未成立机构扣1分,无分管领导扣1分,无固定工作人
员扣1分。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2分。
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0分)
评分标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每少一项扣2分,档案资料管理不
规范扣2分。
4、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5分)
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5、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工作不配合2分,出现推诿现象扣3分。
6、单位干部对创文工作“应知应会”的知晓率为100%,对创文
工作的支持率为100%.(5分)
评分标准:知晓率及支持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7、按照《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
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要求完成创建任务。(70分)
评分标准:少完成一项任务扣10分,扣完为止。
(二)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创建文明城市机构建全(1分),人员到位(1分),有经费保
障(1分),创建活动制度健全。(1分)
评分标准:查阅相关资料,缺项扣除相应分值。
2、制定工作方案(1分),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位。(1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创建工作未分工扣0.5分,没有落
实到位扣0.5分。
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6分)
评分标准:创建资料不齐全的根据情况扣2至5分,管理不规范扣
2分。
4、《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
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列内容。(70分)
评分标准:一项不达标扣5分,扣完为止。
5、社区宣传栏整洁美观(2分),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内容
(2分),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分)
评分标准:无创文宣传栏扣2分,宣传栏脏乱、破损扣1分,宣传
内容不及时更新扣2分。
6、辖区内公共单位创建氛围浓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4分)
评分标准:无宣传板块,没有发放宣传资料,创建工作氛围不浓
厚扣3分,单位没有开展创建活动扣2分。
7、家庭美德知晓率≥80%,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80%。(8分)
评分标准:根据调查结果评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加减分因素
1、创建工作受到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批评)的,每次
加(减)5分。
2、创建工作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3
分。
3、创建工作经验被市精神文明简报刊发的加1分,最高加5分。
4、创建工作被新闻媒体正(反)面报道的每篇加(减)2分。
主题词:创建文明城市考核 细则 2011年△ 通知
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7月 日印发
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