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层工会如何做好维权

基层工会如何做好维权工作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会组织如何有效维权。

一要建立预警机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

工会组织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要的是要明晰职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安全生产法》专门对从业人员(即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工会法》也从维护的角度明确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相关法规和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也对职工的权益进行规定。

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侵权案例进行分析表明,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职工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未经法定程序裁减职工和处分职工;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欠薪或变相拖欠工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不力等。

基层工会组织要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就要正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必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维权工作预案,提前介入。要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定期对落实职工的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对出现的侵权现象及时协调处理,避免出现侵害程度恶化。对出现大量同类的侵权现象或群体性权益受侵害现象,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着手调查分析,并及时同行政进行交涉、协调解决,尽可能将侵权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

经过多年的努力,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已成为职工和工会组织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利器。在维权工作中,工会组织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维权工作。

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工会组织的主要针对下列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处分职工不适当的或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以及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或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等等。同时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文件的规定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属于工会维权范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工会维权工作实践来看,工会组织的维权手段主要包括:督促落实职代会职权;工会干部参加有关决策会议提出意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出维权意见(包括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纠正等);对法定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对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调查或参与调查等等。同时对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要建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防范机制

做好维权工作,不仅要尽力解决好已发生的侵权问题,还要注重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减少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发展的重要制度。通过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厂务公开制度,使本单位除涉及商业秘密事项小范围公开外,包括单位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都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工会组织作为厂务公开的日常办事机构,要义不容辞地履行好职责,以此作为维权工作的强有力的武器。

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行政就落实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障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制定集体合同草案,并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以经政府劳动保障机关备案的集体合同约束单位和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在受到侵犯后依据集体合同与行政交涉解决侵权问题。

在参与重大决策中维权。工会组织负责人在参与重大问题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研究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负责人及推选进入相关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在参与决策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还应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的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参与诸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要强化协作,调动各方力量实现“大维权”

维权工作是项高难度的工作,虽说有法可依,有理可据,但仅凭工会之力是不够的。在维权工作中应倡导“大维权”,调动各方力量解决维权难的问题。

强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意识。要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和法制教育等途径,着力提高基层单位各级领导人员的依法管理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的全面发展。建立协商机制。要大力推行党组织、行政、工会三方联席会议和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有关维权事宜,对一些已经工会初步调查核实的侵权问题进行协商,采取解决措施。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依法建立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职工同单位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调解。加强监督部门协作。通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单位和职工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维权工作的复杂性,工会组织在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中,必然面对诸多问题。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当前维权工作中,要稳妥应对下列问题:

工会组织维权角色定位。在维权工作中,工会组织既要发挥其协调作用,扮演好调解的“中间人”角色,避免问题激化、复杂化;又要通过平等协商、谈判乃至支持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演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角色。

职工维权要求的定性。在受理职工申诉时,要认真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做好记录。对一些相对复杂的问题,还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初步了解,对一些疑难问题还应向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便对职工维权要求作出准确的定性。切忌把职工申诉等同于侵权。如果属于单位对职工依正常程序作出的行政处分、岗位调整等,则应侧重于说明解释等,也可建议其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如果确属涉及侵权的,则应及时进行具体调查,并与行政交涉,以协商解决。对不属于工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申诉或举报则应负责地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改革中职工利益的调整。对于改革中职工合法权益的调整,不能一概等同于侵权行为。作为维权组织,主要是督促行政严格按程序办事,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须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同时在研究有关改革措施、制定改革方案过程中要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只要改革有利于促进单位的发展,工会组织应多做职工的思想工作予以支持。对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工会组织也应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要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可能消化改革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生活的冲击。 五要健全维权网络,推进维权工作规范化

面对越来越多的维权要求和维权工作新形势对维权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急需在维权组织网络建立和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网络建设。要根据《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好工会组织,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

同时,在工会组织内强化维权职能。在一些工作人员较多、维权要求量较大的工会组织内可确定专人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和协调处理涉及职工维权工作的具体事宜。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由于维权工作是项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较大的工作,要求工会干部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要熟悉劳动保障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也包括谈判技艺等。这就要求工会干部不仅要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也要求其主动自学相关的业务知识,以全面提高其履职能力。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从实现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角度,建立健全相关的职工申诉的受理、调查、协调、反馈等方面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处理。

基层工会如何做好维权工作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会组织如何有效维权。

一要建立预警机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

工会组织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要的是要明晰职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安全生产法》专门对从业人员(即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工会法》也从维护的角度明确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相关法规和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也对职工的权益进行规定。

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侵权案例进行分析表明,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职工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未经法定程序裁减职工和处分职工;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欠薪或变相拖欠工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不力等。

基层工会组织要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就要正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必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维权工作预案,提前介入。要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定期对落实职工的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对出现的侵权现象及时协调处理,避免出现侵害程度恶化。对出现大量同类的侵权现象或群体性权益受侵害现象,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着手调查分析,并及时同行政进行交涉、协调解决,尽可能将侵权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

经过多年的努力,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已成为职工和工会组织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利器。在维权工作中,工会组织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维权工作。

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工会组织的主要针对下列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处分职工不适当的或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以及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或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等等。同时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文件的规定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属于工会维权范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工会维权工作实践来看,工会组织的维权手段主要包括:督促落实职代会职权;工会干部参加有关决策会议提出意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出维权意见(包括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纠正等);对法定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对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调查或参与调查等等。同时对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要建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防范机制

做好维权工作,不仅要尽力解决好已发生的侵权问题,还要注重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减少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发展的重要制度。通过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厂务公开制度,使本单位除涉及商业秘密事项小范围公开外,包括单位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都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工会组织作为厂务公开的日常办事机构,要义不容辞地履行好职责,以此作为维权工作的强有力的武器。

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行政就落实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障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制定集体合同草案,并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以经政府劳动保障机关备案的集体合同约束单位和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在受到侵犯后依据集体合同与行政交涉解决侵权问题。

在参与重大决策中维权。工会组织负责人在参与重大问题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研究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负责人及推选进入相关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在参与决策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还应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的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参与诸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要强化协作,调动各方力量实现“大维权”

维权工作是项高难度的工作,虽说有法可依,有理可据,但仅凭工会之力是不够的。在维权工作中应倡导“大维权”,调动各方力量解决维权难的问题。

强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意识。要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和法制教育等途径,着力提高基层单位各级领导人员的依法管理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的全面发展。建立协商机制。要大力推行党组织、行政、工会三方联席会议和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有关维权事宜,对一些已经工会初步调查核实的侵权问题进行协商,采取解决措施。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依法建立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职工同单位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调解。加强监督部门协作。通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单位和职工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维权工作的复杂性,工会组织在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中,必然面对诸多问题。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当前维权工作中,要稳妥应对下列问题:

工会组织维权角色定位。在维权工作中,工会组织既要发挥其协调作用,扮演好调解的“中间人”角色,避免问题激化、复杂化;又要通过平等协商、谈判乃至支持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演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角色。

职工维权要求的定性。在受理职工申诉时,要认真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做好记录。对一些相对复杂的问题,还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初步了解,对一些疑难问题还应向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便对职工维权要求作出准确的定性。切忌把职工申诉等同于侵权。如果属于单位对职工依正常程序作出的行政处分、岗位调整等,则应侧重于说明解释等,也可建议其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如果确属涉及侵权的,则应及时进行具体调查,并与行政交涉,以协商解决。对不属于工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申诉或举报则应负责地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改革中职工利益的调整。对于改革中职工合法权益的调整,不能一概等同于侵权行为。作为维权组织,主要是督促行政严格按程序办事,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须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同时在研究有关改革措施、制定改革方案过程中要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只要改革有利于促进单位的发展,工会组织应多做职工的思想工作予以支持。对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工会组织也应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要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可能消化改革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生活的冲击。 五要健全维权网络,推进维权工作规范化

面对越来越多的维权要求和维权工作新形势对维权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急需在维权组织网络建立和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网络建设。要根据《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好工会组织,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

同时,在工会组织内强化维权职能。在一些工作人员较多、维权要求量较大的工会组织内可确定专人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和协调处理涉及职工维权工作的具体事宜。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由于维权工作是项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较大的工作,要求工会干部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要熟悉劳动保障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也包括谈判技艺等。这就要求工会干部不仅要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也要求其主动自学相关的业务知识,以全面提高其履职能力。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从实现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角度,建立健全相关的职工申诉的受理、调查、协调、反馈等方面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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