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通过租地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江华县沱江镇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约 亩的土地(详情见荒山租地合同),现在甲方自愿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于2015年12月5日与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村民签订了荒山租地合同,位于江华县沱江镇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约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已经租赁的荒山及已经种植的约50亩的沃柑。乙方可以按照甲方与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村民签订的荒山租地合同继续履行,该合同上约定的甲方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承受。
二、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元给甲方,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已经支付了约定的租金至2017年12月11日,自2017年12月12日起租金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种植果树所建设的果园设施由乙方使用收益,所种植的约50亩沃柑也由乙方享有和收益。
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四、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与村民签订的承包荒山租地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如乙方无故拖延或者拒不缴纳租金,与甲方无关,干塘自然村村民可以依法向乙方主张权利。
五、甲方因该果园项目所实施的国土整改、占补平衡项目已实施的内容均由乙方享有收益,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相关事项由乙方负责处理。
六、本协议签订后,因经营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如需甲方出面配合协调处理的,应予以配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通过租地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江华县沱江镇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约 亩的土地(详情见荒山租地合同),现在甲方自愿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于2015年12月5日与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村民签订了荒山租地合同,位于江华县沱江镇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约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已经租赁的荒山及已经种植的约50亩的沃柑。乙方可以按照甲方与竹园寨社区干塘自然村村民签订的荒山租地合同继续履行,该合同上约定的甲方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承受。
二、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元给甲方,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已经支付了约定的租金至2017年12月11日,自2017年12月12日起租金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种植果树所建设的果园设施由乙方使用收益,所种植的约50亩沃柑也由乙方享有和收益。
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四、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与村民签订的承包荒山租地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如乙方无故拖延或者拒不缴纳租金,与甲方无关,干塘自然村村民可以依法向乙方主张权利。
五、甲方因该果园项目所实施的国土整改、占补平衡项目已实施的内容均由乙方享有收益,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相关事项由乙方负责处理。
六、本协议签订后,因经营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如需甲方出面配合协调处理的,应予以配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