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

[摘要]: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关键词]:法律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 依法治国 法制建设

[正文]: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

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呢?

为了了解当前社会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各阶层人士的法律意识现状,我利用寒假时间对东乡族自治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进行了一次较为广泛的调查,因受文化水平的影响,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面向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工人阶层,发出问卷50份,收回50份,有效问卷50份。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和访谈记录分析,东乡族自治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一、许多公民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不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令人惊叹。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第二题“宪法是我国的什么法律”时,五十名调查者中,只有12人认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占受调查人数的24%,有66%的人认为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在回答第三题“我国现行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哪一年通过的”时,只有38%的人选择1982年。

二、公民的权利意识淡漠,在回答第十题“你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时,被调查者中只有44%的人大体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所应履行的义务,以此来确定自己的行为;

剩下56%的被调查者甚至都不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只是单纯的以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相对于道德规范而言,公众对法律的运用并不普遍。调查数据显示:有高达68%的被调查者很少注重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只有52%的被调查者愿意请律师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剩下48%的被调查者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解决或是听天由命。许多人把上访看成是最重要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愿意通过频频上访、越级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四、公众对法制建设环境评价较差,对执法机关缺乏信任。执法机关的执法不严和部分领导干部的不守法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干预司法行为,使得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第十一题“你认为法律能否维护你的切身利益”时,有高达46%的受调查者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钱权的代表。

五、法律素质的不均衡性表现得十分明显,此次调查对象主要面向干部和工人阶层,但从问卷的填写情况发现,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普遍低下,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远远没有达到自身情况所应达到的高度。

从整体上看,东乡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状况并不乐观。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因素:市场经济是法治形成的基础。法治往

往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形成,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欠发达的状况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成为影响东乡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决定性因素。

(二)社会历史环境因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步晚,法制体系设计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致使一些群众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怀疑;我国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尤其在农村,文盲比重较大,农民对法律出现“说不清”情况比较普遍。

(三)思想意识因素。“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儒家正统思想至今还对人们的法制观念产生深刻影响,人们习惯于“德主刑辅”,把诉讼看作不光彩的事情或是不得已而为之;加上官本位思想和“人治”思想的影响,地方政府、部分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干预司法行为,以及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使得人们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缺乏足够的依赖。

(四)宗教因素。东乡族自治县是以东乡族为主要聚居人口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大多信奉伊斯兰教,人民群众多以宗教教义和教规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主要标准,这也使得法律的约束力大大降低,人们对于法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结合调研,我认为东乡县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大力优化法律意识形成与发展的环境。要大力发展本地区的市场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政治活动程序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法制,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发展。

二、深化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并重。在内容上,要大力宣传群众希望了解的法律法规,还要宣传群众掌握不足而又必须了解的法律内容,尤其是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并和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深化人民群众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在形式上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主,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互动。

三、抓住普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一是要重视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员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要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农民的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应从小抓起,让青少年初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当前,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相当薄弱,但涉法投诉纠纷却不少,农村普法工作任务艰巨。

四、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就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赋予群

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相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对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

[摘要]: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关键词]:法律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 依法治国 法制建设

[正文]: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

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呢?

为了了解当前社会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各阶层人士的法律意识现状,我利用寒假时间对东乡族自治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进行了一次较为广泛的调查,因受文化水平的影响,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面向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工人阶层,发出问卷50份,收回50份,有效问卷50份。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和访谈记录分析,东乡族自治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一、许多公民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不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令人惊叹。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第二题“宪法是我国的什么法律”时,五十名调查者中,只有12人认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占受调查人数的24%,有66%的人认为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在回答第三题“我国现行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哪一年通过的”时,只有38%的人选择1982年。

二、公民的权利意识淡漠,在回答第十题“你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时,被调查者中只有44%的人大体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所应履行的义务,以此来确定自己的行为;

剩下56%的被调查者甚至都不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只是单纯的以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相对于道德规范而言,公众对法律的运用并不普遍。调查数据显示:有高达68%的被调查者很少注重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只有52%的被调查者愿意请律师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剩下48%的被调查者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解决或是听天由命。许多人把上访看成是最重要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愿意通过频频上访、越级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四、公众对法制建设环境评价较差,对执法机关缺乏信任。执法机关的执法不严和部分领导干部的不守法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干预司法行为,使得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第十一题“你认为法律能否维护你的切身利益”时,有高达46%的受调查者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钱权的代表。

五、法律素质的不均衡性表现得十分明显,此次调查对象主要面向干部和工人阶层,但从问卷的填写情况发现,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普遍低下,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远远没有达到自身情况所应达到的高度。

从整体上看,东乡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状况并不乐观。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因素:市场经济是法治形成的基础。法治往

往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形成,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欠发达的状况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成为影响东乡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决定性因素。

(二)社会历史环境因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步晚,法制体系设计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致使一些群众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怀疑;我国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尤其在农村,文盲比重较大,农民对法律出现“说不清”情况比较普遍。

(三)思想意识因素。“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儒家正统思想至今还对人们的法制观念产生深刻影响,人们习惯于“德主刑辅”,把诉讼看作不光彩的事情或是不得已而为之;加上官本位思想和“人治”思想的影响,地方政府、部分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干预司法行为,以及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使得人们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缺乏足够的依赖。

(四)宗教因素。东乡族自治县是以东乡族为主要聚居人口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大多信奉伊斯兰教,人民群众多以宗教教义和教规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主要标准,这也使得法律的约束力大大降低,人们对于法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结合调研,我认为东乡县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大力优化法律意识形成与发展的环境。要大力发展本地区的市场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政治活动程序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法制,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发展。

二、深化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并重。在内容上,要大力宣传群众希望了解的法律法规,还要宣传群众掌握不足而又必须了解的法律内容,尤其是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并和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深化人民群众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在形式上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主,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互动。

三、抓住普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一是要重视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员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要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农民的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应从小抓起,让青少年初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当前,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相当薄弱,但涉法投诉纠纷却不少,农村普法工作任务艰巨。

四、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就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赋予群

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相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对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相关内容

  • 关于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 关于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关于法的知识.情感.评价与行为倾向的有机综合体.其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对于法的稳定的情绪体验,如对于法的尊重.亲近.关 ...

  • 居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 大连市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各族人民努力奋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近几年来,华侨新村公寓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物质生活也越来越殷实,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并没有和人们的生活状况成相应的比例,不过现在居民的法 ...

  • 当地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
  • 当地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 ...

  • 关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 关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6级 法英双学位班学号:[1**********] 姓名:邓华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收集数据,从而了解现今公民的法律意识情况,为开展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服务 调查人员:邓华 调查时间:2008年2月13日至20日 调查范围:盛泉小区 (盛泉小区位于 ...

  • 当代公民法制教育现状研究
  • 姓名:陈福侠 学号:066803 当代公民法制教育现状研究 摘要:公民法律素养是推进公民社会进程的思想要素和内驱力,它赋有导向.整合与反思功能.法制教育是整个公民教育的内在支撑与契合机制.因此要推进民主和建立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对公民文化进行重建,培育法治的深层文化根基,推动内在自觉的法治秩序的形成. ...

  •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学习目标 考点分析 考点一:公民的含义.(识记) ⑴ 复习时要识记公民的含义.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只要具有某国国籍就是某国公民, 这不同于"人民"这个政治概念.弄清公民含义是明确公民权利义务的前提. ⑵ 公民对自己的国家是负有责任的.作为中国公民 ...

  •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论文摘要 自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实行以来,我国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健全,不断促进我国法制化社会的建设.以公民根本利益为目标,增强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实践表明,近年来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我国在法制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我 ...

  •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 关于未成年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 未成年人作为未来中国的主人,他们的法律意识状况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研究.本次调查,目的在于揭示社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解决的对策,为未成年人维权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 ...

  • 十三.权利义务伴我行(人民.公民.权利.义务.权利保-
  • 十三.权利义务伴我行 (人民.公民.权利.义务.权利保障) 选择题 [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思品中考真题]5.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必须要有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政治信念和原则底线是(B) A.做到"三个尊重" B.坚持"四个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