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文 件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晋 中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受采购人委托,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响应。
1.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2.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3. 采购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4.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
5.磋商范围:货物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产生费用均不另计。
6.项目预算:398293元
7.供货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格的供应商
9.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9.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9.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9.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9.5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9.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8 LED屏要求:
1) 提供3C 认证证书;
2)背景显示屏与会标显示屏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
3)视频处理器、同步控制系统和LED 控制播放软件应选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品牌;
9.9 LED控制播放软件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10.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携带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我中心9层大厅综合管理科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备案表”,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没有填写《备案表》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2.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13. 磋商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 9:30——10:00
磋商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10:00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4. 磋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层,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5.本次活动若有变更事项,我们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16.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6.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67号 16.2磋商文件领取
电 话:(0354)3067299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16.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业务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54)30224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209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2 “潜在供应商”指资质符合要求且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3 “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磋商组织人”指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资质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1.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3.1.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3.1.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3.1.5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3.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7 LED屏要求:
1) 提供3C 认证证书;
2)背景显示屏与会标显示屏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
3)视频处理器、同步控制系统和LED 控制播放软件应选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品牌;
3.1.8 LED控制播放软件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3.2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约或条件;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4.合格的货物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件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4.2 国产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3 进口的货物必须符合原产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
4.4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相关附件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有关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领取标书截止日中午12:00时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等)通知磋商组织人,磋商组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磋商组织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磋商组织人在磋商前任何时候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磋商组织人确认已收到或知悉修改文件。
8.3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磋商组织人有权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本为准。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6.磋商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资格声明;
8.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2.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4. 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15.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C 证书等;
16.磋商报价一览表;
17. 分项报价表;
18.供货一览表;
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0.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所有复印件都应盖供应商公章,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文书格式及要求(表格)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缺项,否则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1.磋商报价
11.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包括生产、制作(开发)、包装、运输、安装、质量保证、税金、保险、技术服务(二次开发)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11.2磋商组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报价。
11.3 所有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叁仟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2点以前汇达我中心账户,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未汇达的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开户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晋中市分行
开户行号:[1**********]7
账 号:[***********]
12.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过错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一旦因供应商的过错行为遭受损失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支票倒送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12.3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2.4磋商响应人应在磋商当天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账户信息函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未提供账户信息函或账户信息函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6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定合同后,凭供应商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未经磋商组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组织人规定的磋商之日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日止。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
13.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组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磋商保证金将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4.2书面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书面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
14.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
15.2信封表面应注明:
(1)磋商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启封”的字样;
(2)供应商的名称。
15.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磋商组织人对误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5.4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在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6.磋商截止日期
16.1磋商组织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
16.2磋商人组织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磋商组织人。
18.2供应商的修改通知书,应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
18.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18.4 供应商要求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向磋商组织人递交撤文申请书,并经磋商组织人同意方可成立。
18.5在磋商截止期至磋商组织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磋商
19.磋商
19.1磋商组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开始前将当众检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组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其成员由三人以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符合性审查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相应审查。 2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
21.4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21.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1.6磋商小组独立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磋商和比较。
21.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当包内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2.磋商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2.2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答疑和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有悖磋商文件的内容。
22.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应报总价,最终报价应低于初次报价或前一轮报价。该报价经磋商确认为成交价后,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将该报价转化为合同价格,并调整其分项报价和综合单价。
23.磋商仪程
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4.依据签到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确认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变动情况;
6.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6.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人。
24.磋商内容
1.磋商报价
2.产品性能与质量
3.合同主要条款
4.供货期限
5.服务承诺
25.评审办法
25.1 采用综合评分法。
25.2 评审因素
(1)磋商报价 (2)产品性能与质量 (3)企业实力及相关业绩
(4)样品 (5)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及答辩 (6) 服务承诺
25.3评分标准
25.3.1报价(4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25.3.2产品性能与质量(30分)
(1)性能参数,9-15分;
(2)产品安全性、稳定性,5-8分;
(3)生产工艺及核心技术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专利,2-4分;
(4)市场美誉及影响,1-3分;;
25.3.3企业实力及相关业绩(10分)
(1)投标人2014年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及银行进账单(或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2)供应商或制造厂家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认证证书复印件为依据,每项1分,最高3分;
(3)第三方职能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以报告复印件为依据,每项0.5分,最高2分;
(4)封装厂家对室内表贴2121灯的免检声明,有得1分,否则不得分;
(5)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得1分,否则不得分;
25.3.4样品(5分)
(1)样品:依据显示屏检测报告及外观综合横向比较;(2-5分 )
25.3.5 现场演示(8分)
投标人应现场演示如下功能:
1、对屏幕开关设臵权限,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开关屏幕(0-2分);
2、提供屏幕历史开关记录查询,操作员、时间、事项可追溯(0-2分);
3、监控大屏播放软件,防止其他内容在屏幕上无意显示(0-1分);
4、在播放电脑上即可控制屏幕电源,屏幕状态也可查看(0-1分);
5、可对整屏的电源上电顺序进行优化,防止瞬间冲击导致相关设备异常(0-1分);
6、支持对变压器等其他设备进行控制,保障屏幕在合适的环境下运行(0-1分);
25.3.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及答辩(2分)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1分)
(2)答辩(1分)
25.3.7服务承诺 (5分)
(1)服务条款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0-1分;
(2)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机构, 2分;
(3)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分;
(4)有明确合理的培训计划和质保期后延伸服务计划,0-1分;
25.4分值计算及排序: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审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打分;
(2)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
(3)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26.磋商过程的保密
26.1磋商及会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 供应商试图影响磋商结果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27.成交人公示
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
28.成交通知书
28.1 确定成交人后,由磋商组织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在成交人按照规定向磋商组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磋商组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并按照第12条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8.4 供应商成交后一律不得外包或转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9.磋商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磋商出现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六、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补充和依据。
30.2 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磋商组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排名下一个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0.3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有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规范
1.招标内容
2、供货期限
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
4.1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结算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2采购人支付货款时,供应商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4.货物要求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格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3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4 产品、设备必须是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出厂合格证,不得为走私品、伪劣品或不合格产品,一旦所提供设备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为走私品、伪劣品或不合格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须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标识、证书及编号(复印件备查),否则将被拒绝。
4.5 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6 供应商所提供的每件设备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4.7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货物损坏或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设备损坏或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外,应退换新品。
4.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的产品不一致时,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方10%的金额。
6.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6.1所有产品、配件及售后服务均应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6.2技术服务要求:
6.2.1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设备验收,并向采购人提供结果报告,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2 供应商提供该设备的详细使用及维护保养说明书:
6.2.3 供应商提供常年技术服务,并提供该设备的备品、备件、配件供应。
6.2.4 有驻地办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可提供本地化服务。
6.3设备质量保证:
6.3.1 自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并更换损坏的硬件。
6.3.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发生任何故障,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4 小时内响应,2 个工作日内免费排除故障。在此期间如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可进行退货处理,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也可进行更换,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6.4现场技术服务要求:
6.4.1供应商派出设备生产厂家培训的工程师进行设备的现场服务。
6.4.2现场工程师应与采购人代表一起进行设备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与用户协商设备的安装位臵;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6.5售后服务承诺:
6.5.1 质保期过后3 年内由供应商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在此期间不得收取维护费、差旅费、如需要更换硬件,只收硬件成本费,如不需更换硬件,则不收任何费用。
6.5.2上述质保期后,供应商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4 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
6.5.3 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部件终生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6.5.4 质保期外如发现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6.5.5 设备自验收使用之日起,卖方保证设备所需零配件可维修和更换,并要求能终生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
6.5.6 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必须保证正常零部件的供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供应商必须以优惠价提供。
6.5.7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
6.5.8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
7.5.9 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6技术培训
7.6.1免费培训2名以上操作人员,使其能达到独立操作水平。
7.6.2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保养维护等。
7.6.3培训日期及地点:设备安装前用。
7.货物验收
7.1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
7.2安装完成后,经用户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
7.3设备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用户与供应商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
7.4设备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7.5必须保证投标设备配臵的完整性,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7.6因供应商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76— 012— 01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在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月 日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市采 字(2016) 号)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第 包中标(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设备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明细表(附件一)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详细参数见乙方投标文件。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三、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四、交货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在合同标的物之外,乙方不得提供、甲方不得接受赠品。
五、验收
验收要求:
六、售后服务
6.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均应执行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规定。
6.2质量保证期( )年自甲方最终在《验收结算报告》上签字之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按材料成本价收取。
6.3其它服务承诺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七、甲方责任
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投标文件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 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
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完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补充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晋中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一份,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
3、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算报告》交回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五、附件明细 1、供货明细表 2、采购需求 3、验收标准及程序
附件一:供货明细表
附件二:采购需求
附件三:验收标准及程序
第五章 投 标 书(格式)
一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关于“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
1.我们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时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如我方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3. 我方同意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当包内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同意贵方按照有关法规处臵我方磋商保证金。
5.一旦我方成交, 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6.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供应商(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事宜。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的磋商“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我 (姓名)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市采磋字[2017]01号)的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磋商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2.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4、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 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市采 字(2017) 号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交纳磋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1.企业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职工总人数: (6)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5、经营场所位臵、面积; 6、货物运输工具、其它服务设施;
7.证明企业信誉、信用等级及获得奖励情况; 8.磋商响应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表内应当填写投标人磋商响应人2014年以来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应提供合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供货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第 包
1. 设备技术手册、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3. 此表中不应出现磋商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 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说明:“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
术性能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1.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工作原理; 2.产品检验检测标准;
3.生产制造厂家之质量保证体系或管理体系; 4.其它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1. 质保期服务: 2. 质保期后的服务: 3.人员培训安排:
4. 生产制造厂家的售后服务情况; 5.本地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6.其他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 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账户信息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号,交付磋商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为了能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磋商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2、此函须在开标前交到开标室,非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磋 商 文 件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晋 中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受采购人委托,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响应。
1.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2.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3. 采购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4.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
5.磋商范围:货物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产生费用均不另计。
6.项目预算:398293元
7.供货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格的供应商
9.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9.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9.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9.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9.5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9.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8 LED屏要求:
1) 提供3C 认证证书;
2)背景显示屏与会标显示屏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
3)视频处理器、同步控制系统和LED 控制播放软件应选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品牌;
9.9 LED控制播放软件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10.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携带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我中心9层大厅综合管理科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备案表”,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没有填写《备案表》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2.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13. 磋商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 9:30——10:00
磋商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10:00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4. 磋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层,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5.本次活动若有变更事项,我们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16.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6.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67号 16.2磋商文件领取
电 话:(0354)3067299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16.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业务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54)30224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209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2 “潜在供应商”指资质符合要求且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3 “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磋商组织人”指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资质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1.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3.1.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3.1.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3.1.5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3.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7 LED屏要求:
1) 提供3C 认证证书;
2)背景显示屏与会标显示屏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
3)视频处理器、同步控制系统和LED 控制播放软件应选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品牌;
3.1.8 LED控制播放软件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3.2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约或条件;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4.合格的货物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件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4.2 国产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3 进口的货物必须符合原产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
4.4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相关附件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有关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领取标书截止日中午12:00时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等)通知磋商组织人,磋商组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磋商组织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磋商组织人在磋商前任何时候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磋商组织人确认已收到或知悉修改文件。
8.3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磋商组织人有权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本为准。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6.磋商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资格声明;
8.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2.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复印件并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14. 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15.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C 证书等;
16.磋商报价一览表;
17. 分项报价表;
18.供货一览表;
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技术方案
3.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0.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所有复印件都应盖供应商公章,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文书格式及要求(表格)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缺项,否则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1.磋商报价
11.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包括生产、制作(开发)、包装、运输、安装、质量保证、税金、保险、技术服务(二次开发)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11.2磋商组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报价。
11.3 所有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叁仟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2点以前汇达我中心账户,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未汇达的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开户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晋中市分行
开户行号:[1**********]7
账 号:[***********]
12.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过错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一旦因供应商的过错行为遭受损失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支票倒送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12.3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2.4磋商响应人应在磋商当天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账户信息函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未提供账户信息函或账户信息函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6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定合同后,凭供应商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未经磋商组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组织人规定的磋商之日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日止。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
13.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组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磋商保证金将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4.2书面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书面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
14.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
15.2信封表面应注明:
(1)磋商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启封”的字样;
(2)供应商的名称。
15.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磋商组织人对误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5.4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在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6.磋商截止日期
16.1磋商组织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
16.2磋商人组织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磋商组织人。
18.2供应商的修改通知书,应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
18.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18.4 供应商要求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向磋商组织人递交撤文申请书,并经磋商组织人同意方可成立。
18.5在磋商截止期至磋商组织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磋商
19.磋商
19.1磋商组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开始前将当众检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组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其成员由三人以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符合性审查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相应审查。 2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
21.4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21.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1.6磋商小组独立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磋商和比较。
21.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当包内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2.磋商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2.2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答疑和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有悖磋商文件的内容。
22.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应报总价,最终报价应低于初次报价或前一轮报价。该报价经磋商确认为成交价后,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将该报价转化为合同价格,并调整其分项报价和综合单价。
23.磋商仪程
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4.依据签到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确认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变动情况;
6.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6.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人。
24.磋商内容
1.磋商报价
2.产品性能与质量
3.合同主要条款
4.供货期限
5.服务承诺
25.评审办法
25.1 采用综合评分法。
25.2 评审因素
(1)磋商报价 (2)产品性能与质量 (3)企业实力及相关业绩
(4)样品 (5)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及答辩 (6) 服务承诺
25.3评分标准
25.3.1报价(4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25.3.2产品性能与质量(30分)
(1)性能参数,9-15分;
(2)产品安全性、稳定性,5-8分;
(3)生产工艺及核心技术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专利,2-4分;
(4)市场美誉及影响,1-3分;;
25.3.3企业实力及相关业绩(10分)
(1)投标人2014年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及银行进账单(或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2)供应商或制造厂家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认证证书复印件为依据,每项1分,最高3分;
(3)第三方职能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以报告复印件为依据,每项0.5分,最高2分;
(4)封装厂家对室内表贴2121灯的免检声明,有得1分,否则不得分;
(5)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得1分,否则不得分;
25.3.4样品(5分)
(1)样品:依据显示屏检测报告及外观综合横向比较;(2-5分 )
25.3.5 现场演示(8分)
投标人应现场演示如下功能:
1、对屏幕开关设臵权限,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开关屏幕(0-2分);
2、提供屏幕历史开关记录查询,操作员、时间、事项可追溯(0-2分);
3、监控大屏播放软件,防止其他内容在屏幕上无意显示(0-1分);
4、在播放电脑上即可控制屏幕电源,屏幕状态也可查看(0-1分);
5、可对整屏的电源上电顺序进行优化,防止瞬间冲击导致相关设备异常(0-1分);
6、支持对变压器等其他设备进行控制,保障屏幕在合适的环境下运行(0-1分);
25.3.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及答辩(2分)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质量(1分)
(2)答辩(1分)
25.3.7服务承诺 (5分)
(1)服务条款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0-1分;
(2)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机构, 2分;
(3)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分;
(4)有明确合理的培训计划和质保期后延伸服务计划,0-1分;
25.4分值计算及排序: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审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打分;
(2)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
(3)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26.磋商过程的保密
26.1磋商及会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 供应商试图影响磋商结果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27.成交人公示
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
28.成交通知书
28.1 确定成交人后,由磋商组织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在成交人按照规定向磋商组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磋商组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并按照第12条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8.4 供应商成交后一律不得外包或转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9.磋商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磋商出现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六、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补充和依据。
30.2 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磋商组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排名下一个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0.3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有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规范
1.招标内容
2、供货期限
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
4.1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结算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2采购人支付货款时,供应商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4.货物要求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格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3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4 产品、设备必须是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出厂合格证,不得为走私品、伪劣品或不合格产品,一旦所提供设备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为走私品、伪劣品或不合格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须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标识、证书及编号(复印件备查),否则将被拒绝。
4.5 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6 供应商所提供的每件设备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4.7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货物损坏或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设备损坏或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外,应退换新品。
4.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的产品不一致时,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方10%的金额。
6.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6.1所有产品、配件及售后服务均应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6.2技术服务要求:
6.2.1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设备验收,并向采购人提供结果报告,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2 供应商提供该设备的详细使用及维护保养说明书:
6.2.3 供应商提供常年技术服务,并提供该设备的备品、备件、配件供应。
6.2.4 有驻地办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可提供本地化服务。
6.3设备质量保证:
6.3.1 自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并更换损坏的硬件。
6.3.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发生任何故障,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4 小时内响应,2 个工作日内免费排除故障。在此期间如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可进行退货处理,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也可进行更换,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6.4现场技术服务要求:
6.4.1供应商派出设备生产厂家培训的工程师进行设备的现场服务。
6.4.2现场工程师应与采购人代表一起进行设备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与用户协商设备的安装位臵;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6.5售后服务承诺:
6.5.1 质保期过后3 年内由供应商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在此期间不得收取维护费、差旅费、如需要更换硬件,只收硬件成本费,如不需更换硬件,则不收任何费用。
6.5.2上述质保期后,供应商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4 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
6.5.3 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部件终生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6.5.4 质保期外如发现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6.5.5 设备自验收使用之日起,卖方保证设备所需零配件可维修和更换,并要求能终生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
6.5.6 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必须保证正常零部件的供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供应商必须以优惠价提供。
6.5.7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
6.5.8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
7.5.9 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6技术培训
7.6.1免费培训2名以上操作人员,使其能达到独立操作水平。
7.6.2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保养维护等。
7.6.3培训日期及地点:设备安装前用。
7.货物验收
7.1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
7.2安装完成后,经用户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
7.3设备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用户与供应商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
7.4设备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7.5必须保证投标设备配臵的完整性,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7.6因供应商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76— 012— 01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在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月 日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市采 字(2016) 号)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第 包中标(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设备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明细表(附件一)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详细参数见乙方投标文件。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三、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四、交货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在合同标的物之外,乙方不得提供、甲方不得接受赠品。
五、验收
验收要求:
六、售后服务
6.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均应执行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规定。
6.2质量保证期( )年自甲方最终在《验收结算报告》上签字之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按材料成本价收取。
6.3其它服务承诺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七、甲方责任
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投标文件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 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
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完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补充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晋中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一份,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
3、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算报告》交回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五、附件明细 1、供货明细表 2、采购需求 3、验收标准及程序
附件一:供货明细表
附件二:采购需求
附件三:验收标准及程序
第五章 投 标 书(格式)
一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关于“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
1.我们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时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如我方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3. 我方同意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当包内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同意贵方按照有关法规处臵我方磋商保证金。
5.一旦我方成交, 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6.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供应商(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事宜。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的磋商“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我 (姓名)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市采磋字[2017]01号)的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磋商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2.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4、无违法记录和公司及其 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市采 字(2017) 号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交纳磋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1.企业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职工总人数: (6)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磋商响应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5、经营场所位臵、面积; 6、货物运输工具、其它服务设施;
7.证明企业信誉、信用等级及获得奖励情况; 8.磋商响应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表内应当填写投标人磋商响应人2014年以来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应提供合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供货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第 包
1. 设备技术手册、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3. 此表中不应出现磋商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 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说明:“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
术性能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1.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工作原理; 2.产品检验检测标准;
3.生产制造厂家之质量保证体系或管理体系; 4.其它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立案、办公、法庭信息发布系统 文件编号:市采磋字[2017]01号 供应商名称:
1. 质保期服务: 2. 质保期后的服务: 3.人员培训安排:
4. 生产制造厂家的售后服务情况; 5.本地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6.其他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 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账户信息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号,交付磋商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为了能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磋商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2、此函须在开标前交到开标室,非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