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流程

软件企业认定流程(暂行)

一、软件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境内(计划单列市除外)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为其他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申报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六)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具有通过资质等级机构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七)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八)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九)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一)、软件企业申请首先访问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下载“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二)、访问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进行网站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在“是否同时申请双软认定服务,是请打钩”处勾“√”,否则将无法进行双软网上申报服务);

(三)、用户登陆后,请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word文件(文档名称写明公司名称)及其他材料电子版(详见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七项“提交材料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进行“网上申报”;

(四)、附件上传后,协会将根据上传企业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3个工作日,“当前状态”为“退回修改”时,请点击“审核意见”按其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进行材料初审,直到“当前状态”为“初审通过”:

(五)、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时企业用A4纸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打印、盖章(首页加盖公章),同“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纸质材料(可参考“资料下载”中“所需提交纸质材料的说明”)装订成册报送(邮寄)至协会。(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六)、协会收到企业纸质材料后将进行纸质材料二次审核,材料无问题的将以邮件形式向企业邮箱发送“关于软件企业认定现场审核的流程”的信息,可作为软件企业认定材料的受理日期。

(七)、协会自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审查,必要时将组织产业、财务等专家围绕软件企业认定相关内容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八)现场审核完成后,请按照审核专家提出的审核修改意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整改,修改完毕后将修改后电子版材料与网站重新上传(上传时请附言备注为修改后重新上传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修改后所有纸质材料整理一份报送(邮寄)至协会。 (九)当月现场审核完成后无问题企业的软件企业证书,正常情况下于下月下旬后出证,届时请企业自行查阅山东软件信息网“双软认定公告”( http://www.sdsoft.org.cn/article.asp?id=19)内所示当批企业公告后

领取证书,除济南外其他地市企业证书将于公告后邮寄至企业。

三、软件企业变更(除上述“软件企业认定”材料外还需提交):

(一)、工商核准企业更名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注意:

(一)、软件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等事项,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变化后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化后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终止软件企业认定资格。

(二)、变更软件企业名称前需先变更相应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的企业名称。

注:填写申报表材料时在首页企业名称处标注“变更”字样。

四、软件企业年审

(一)、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已认定的软件企业应按要求每年进行软件企业年审。

(二)、当年度认定的软件企业予次年度开始进行软件企业年审。

(三)、具体年审通知可参考每年2-3月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通知公告”处的“软件企业年审通知”。

软件企业认定流程(暂行)

一、软件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境内(计划单列市除外)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为其他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申报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六)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具有通过资质等级机构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七)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八)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九)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一)、软件企业申请首先访问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下载“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二)、访问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进行网站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在“是否同时申请双软认定服务,是请打钩”处勾“√”,否则将无法进行双软网上申报服务);

(三)、用户登陆后,请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word文件(文档名称写明公司名称)及其他材料电子版(详见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七项“提交材料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进行“网上申报”;

(四)、附件上传后,协会将根据上传企业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3个工作日,“当前状态”为“退回修改”时,请点击“审核意见”按其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进行材料初审,直到“当前状态”为“初审通过”:

(五)、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时企业用A4纸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打印、盖章(首页加盖公章),同“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纸质材料(可参考“资料下载”中“所需提交纸质材料的说明”)装订成册报送(邮寄)至协会。(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六)、协会收到企业纸质材料后将进行纸质材料二次审核,材料无问题的将以邮件形式向企业邮箱发送“关于软件企业认定现场审核的流程”的信息,可作为软件企业认定材料的受理日期。

(七)、协会自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审查,必要时将组织产业、财务等专家围绕软件企业认定相关内容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八)现场审核完成后,请按照审核专家提出的审核修改意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整改,修改完毕后将修改后电子版材料与网站重新上传(上传时请附言备注为修改后重新上传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修改后所有纸质材料整理一份报送(邮寄)至协会。 (九)当月现场审核完成后无问题企业的软件企业证书,正常情况下于下月下旬后出证,届时请企业自行查阅山东软件信息网“双软认定公告”( http://www.sdsoft.org.cn/article.asp?id=19)内所示当批企业公告后

领取证书,除济南外其他地市企业证书将于公告后邮寄至企业。

三、软件企业变更(除上述“软件企业认定”材料外还需提交):

(一)、工商核准企业更名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注意:

(一)、软件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等事项,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变化后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化后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终止软件企业认定资格。

(二)、变更软件企业名称前需先变更相应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的企业名称。

注:填写申报表材料时在首页企业名称处标注“变更”字样。

四、软件企业年审

(一)、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已认定的软件企业应按要求每年进行软件企业年审。

(二)、当年度认定的软件企业予次年度开始进行软件企业年审。

(三)、具体年审通知可参考每年2-3月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通知公告”处的“软件企业年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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