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
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1、 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 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
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
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 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线。
3、 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4、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
5、 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 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7、 企业应依法设置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8、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
务会计报告。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9、 会计档案适用于建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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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中层领导人员。 6、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从业资格
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7、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考试科目为:财经
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8、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
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9、 申请人符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
务管理、理财学。 10、
,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生接爱继续教育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 11、 12、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
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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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
15、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近姻亲关系。 16、 17、 18、
第四章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1.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罚
(3)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
处罚。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移共5页 第3页
第五章 支付结算
1、 支付结算是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2、 支付结算应遵守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付。
345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设一个)使用范围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
金额的有价证券。7、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
范围: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
8、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使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现金支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六章、税法
1、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经营所在地30天)、变更登记(30天);停业,复业登记(定期定额征税个
体工商户,不超过一年)、注销登记(15天);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管证有效期不超过180天)。 3.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 4. 5.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领购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
登记证、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印模)不得抵扣凭证:仅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认证不符,密文有误;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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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未按规定开票。
7.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
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用发票(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电话费专用发票、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组成。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印制具名普通发票。
8. 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发票,不套印发票监制章。(浙江省专业发票有:保险、金融服务、邮政、货物运
输)
9. 纳税申报的方式有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
10. 税款征收方式有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邮寄
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
11. 核定应纳税额情形 不设账簿、应设而未设账簿、拒不提供税务资料、账务混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计税
依据偏低,又无理由、未按规定申办税务登记。
第七章 会计职业道德
1
、诚实守信(基本准则)、办事公道、服务群众(重要原则)、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4、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给人启发和警示;提高法律意识、提高道德观念、提搞是非能力)、模范教育
5、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6、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
①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②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③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行业组织自律 单位内部 社会各部门各尽其责、社会舆论。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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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
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1、 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 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
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
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 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线。
3、 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4、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
5、 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 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7、 企业应依法设置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8、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
务会计报告。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9、 会计档案适用于建账的企业。
共5页 第1页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中层领导人员。 6、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从业资格
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7、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考试科目为:财经
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8、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
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9、 申请人符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
务管理、理财学。 10、
,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生接爱继续教育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 11、 12、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
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共5页 第2页
1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
15、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近姻亲关系。 16、 17、 18、
第四章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1.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罚
(3)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
处罚。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移共5页 第3页
第五章 支付结算
1、 支付结算是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2、 支付结算应遵守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付。
345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设一个)使用范围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
金额的有价证券。7、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
范围: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
8、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使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现金支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六章、税法
1、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经营所在地30天)、变更登记(30天);停业,复业登记(定期定额征税个
体工商户,不超过一年)、注销登记(15天);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管证有效期不超过180天)。 3.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 4. 5.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领购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
登记证、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印模)不得抵扣凭证:仅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认证不符,密文有误;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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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未按规定开票。
7.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
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用发票(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电话费专用发票、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组成。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印制具名普通发票。
8. 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发票,不套印发票监制章。(浙江省专业发票有:保险、金融服务、邮政、货物运
输)
9. 纳税申报的方式有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
10. 税款征收方式有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邮寄
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
11. 核定应纳税额情形 不设账簿、应设而未设账簿、拒不提供税务资料、账务混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计税
依据偏低,又无理由、未按规定申办税务登记。
第七章 会计职业道德
1
、诚实守信(基本准则)、办事公道、服务群众(重要原则)、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4、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给人启发和警示;提高法律意识、提高道德观念、提搞是非能力)、模范教育
5、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6、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
①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②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③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行业组织自律 单位内部 社会各部门各尽其责、社会舆论。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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