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观点:上级机关针对个案请示所作复函不必然具有普适性

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常常会根据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批复或复函对某一项业务作出处理,而很少去深究这种习惯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近期海门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因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据了上级机关对其他个案请示的复函,法院判决其做法不合法。

2016年4月29日,对于黄某来说是极度悲伤的一天,陪伴自己多年的丈夫陈某不幸溺水死亡,生活的支柱瞬间倒塌。但更让黄某无法承受的是其与丈夫将多年积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后,政府却拒绝向其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黄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负责审批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经海门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之夫陈某属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黄某本人无固定收入,靠陈某供养。2011年底,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于2011年7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的规定,陈某一次性补缴了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其实际缴费15年计发的养老金937.80元、视同缴费28年5个月加发的养老金852.50元,合计每月养老金1790.3元,从当年8月起发放。2016年4月29日,陈某意外死亡。之后,经黄某申请,其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参保职工死亡(非因工)待遇审批表,核定丧葬费5100元、一次性抚恤费15000元。但是,对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未予核定。对此,黄某不服,提起诉讼。

海门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分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核定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理由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曾经针对另一市的请示所作出的复函所形成的全省惯例,近几年黄某的情况均不予核定发放该项费用。而该复函系针对个案请示作出的回复,不具有普适性。且在《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对案涉问题作出具体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个案的复函作为行政行为依据与法不符。故判决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核定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并予以给付的义务。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常常会根据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批复或复函对某一项业务作出处理,而很少去深究这种习惯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近期海门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因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据了上级机关对其他个案请示的复函,法院判决其做法不合法。

2016年4月29日,对于黄某来说是极度悲伤的一天,陪伴自己多年的丈夫陈某不幸溺水死亡,生活的支柱瞬间倒塌。但更让黄某无法承受的是其与丈夫将多年积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后,政府却拒绝向其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黄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负责审批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经海门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之夫陈某属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黄某本人无固定收入,靠陈某供养。2011年底,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于2011年7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的规定,陈某一次性补缴了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其实际缴费15年计发的养老金937.80元、视同缴费28年5个月加发的养老金852.50元,合计每月养老金1790.3元,从当年8月起发放。2016年4月29日,陈某意外死亡。之后,经黄某申请,其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参保职工死亡(非因工)待遇审批表,核定丧葬费5100元、一次性抚恤费15000元。但是,对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未予核定。对此,黄某不服,提起诉讼。

海门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分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核定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理由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曾经针对另一市的请示所作出的复函所形成的全省惯例,近几年黄某的情况均不予核定发放该项费用。而该复函系针对个案请示作出的回复,不具有普适性。且在《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对案涉问题作出具体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个案的复函作为行政行为依据与法不符。故判决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核定黄某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并予以给付的义务。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相关内容

  • 应用文写作教程
  • <应用文写作教程>自考重点 <应用文写作教程>考纲要求掌握的重点内容 应用文的基本特征:1.现实的效用性:2.突出的写实性:3.格式的规范性. 应用文的基本作用:1指导规范作用:2协调管理作用:3联系与知照作用:4依据与凭证作用. 应用文主旨的概念:是客观实际的真实反映,也是 ...

  • 福建晋江法院执行罚金300万时收取3万执行费,称普遍存在
  • 澎湃新闻记者谭君 实习生 陆慧辉 2017-02-21 17:27 来源:澎湃新闻 字号 在对一起骗取票据承兑.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被告人陈进昌执行300万罚金刑时,福建泉州晋江市法院以扣划形式收取了3.24万执行费.晋江市发改局的一份请示文件显示,晋江法院表示,这类收费在泉州及其他兄弟市县都普遍存 ...

  • 刑法.学说与判例
  • 作者:郑泽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0年09期 中图分类号:DF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88X(2010)03-0033-12 在法的发展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只有成文法没有判例法,或者只有判例法没有成文法的时代,大陆法系之所以分流,只是由于历史上的政治文化原因而各有所偏重.我国 ...

  • 公文写作与处理名词解释
  • 1.命令是体现国家领导机关意志的下行公文.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 .强制性 和特点. 2.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建议性公文.主要特点是⑴ 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⑵ 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写作应注意什么问题:⑴ 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 ...

  •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行政复议的解释与答复
  •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行政复议的解释与答复 (2012-11-20 19:23:58) 1.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行政复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办协函[1999]17号,1999年12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行政复议有 ...

  • 公文写作专题辅导
  •     一、什么是公文   1、公文的含义:所谓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文字材料。广义的公文专指法定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 ...

  • 公文中的总结名词解释
  • 篇一:公文中常用的名词解释 oiv 组织: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简称oiv)是一个由符合一定标准的葡萄及葡萄酒生产国组 成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主要任务是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葡萄酒贸易.讨论科研成果.制定 符合国际葡萄酒发展潮流的技术标准等. 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 新技术中小企 ...

  • 论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
  • 论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 论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 郝守才・蔡军_ "刑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解释刑法的过程",这是几乎所有的刑法学界学者们的共识.刑法司法解释在整个刑法适用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连接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桥梁.因此,对刑法司法解释的研究成为当前刑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综观 ...

  • 公文的定义特点与文种
  • 公文写作知识讲座 一.公文的定义与特点 (一)定义: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二)特点:权威性.规范性.工具性. 二.公文文种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