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精神,按照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就我局公园管理所辖区内摊点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具体
情况: 1 、新世纪广场有证摊点 31 个,不规范摊点 10 个,流动摊点 7 个。 2 、子昂广场和**河有证摊点 18 个,流动摊点 6 个。 3 、未来广场有证摊点 10 个。 二、总体思路: 合理规划、规范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 三、具体措施: (一)重新规划 , 立即现场实地勘察,结合城区居民生活休闲需要和场地实际,重新合理规划摊点区域。 (二)分步实施整治: 第一步:规范新世纪广场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时间: 3 月 19 — 3 月 26 日) 第二步:
规范子昂广场、**河和未来广场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时间: 3 月 26 — 4 月 2 日) 整治规范要求: 1 、规范摊点招牌:首先要求业主更换破损、脏秽招牌,接着遴选 2 个以上摊点制作示范招牌,并根据情况逐步推广统一。 2 、规范摊点经营地点:划区经营,预留不少于 3 米的人行**。 3 、规范摊点卫生:与摊点经营业主签订区域卫生“三包 ” 责任书,要求摊点业主自备扫帚 2 个、撮箕 1 个、垃圾桶 1 个 / 桌、拖把等清洁工具,做到垃圾时产时清。 (三)保障措施: 1 、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营摊点。 2 、强化日常督查,一经发现私设摊点立即取缔。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精神,按照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就我局公园管理所辖区内摊点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具体
情况: 1 、新世纪广场有证摊点 31 个,不规范摊点 10 个,流动摊点 7 个。 2 、子昂广场和**河有证摊点 18 个,流动摊点 6 个。 3 、未来广场有证摊点 10 个。 二、总体思路: 合理规划、规范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 三、具体措施: (一)重新规划 , 立即现场实地勘察,结合城区居民生活休闲需要和场地实际,重新合理规划摊点区域。 (二)分步实施整治: 第一步:规范新世纪广场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时间: 3 月 19 — 3 月 26 日) 第二步:
规范子昂广场、**河和未来广场有证摊点、取缔流动摊点(时间: 3 月 26 — 4 月 2 日) 整治规范要求: 1 、规范摊点招牌:首先要求业主更换破损、脏秽招牌,接着遴选 2 个以上摊点制作示范招牌,并根据情况逐步推广统一。 2 、规范摊点经营地点:划区经营,预留不少于 3 米的人行**。 3 、规范摊点卫生:与摊点经营业主签订区域卫生“三包 ” 责任书,要求摊点业主自备扫帚 2 个、撮箕 1 个、垃圾桶 1 个 / 桌、拖把等清洁工具,做到垃圾时产时清。 (三)保障措施: 1 、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营摊点。 2 、强化日常督查,一经发现私设摊点立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