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车辆管理条例
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一、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二、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三、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四、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五、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六、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七、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八、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安全注意事项
一、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的车辆进入。
二、禁止在场内加油或车与车过油。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场内清洁、冲冼、维修车辆。停放的车辆必须熄火。
三、泊车后,请关好车辆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场不负责车辆及财物之失窃、损坏及任何人身安全。
四、月租车和临时车磁卡及贵重物品,请随身带。
违规责任
一、爱护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进场车辆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发生纠纷,报警处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物流园车辆管理条例
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一、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二、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三、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四、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五、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六、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七、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八、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安全注意事项
一、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的车辆进入。
二、禁止在场内加油或车与车过油。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场内清洁、冲冼、维修车辆。停放的车辆必须熄火。
三、泊车后,请关好车辆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场不负责车辆及财物之失窃、损坏及任何人身安全。
四、月租车和临时车磁卡及贵重物品,请随身带。
违规责任
一、爱护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进场车辆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发生纠纷,报警处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