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

第三章 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

第一节

民族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 以往的民族的定义

关于什么是民族这个问题,从来就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例如:瑞士政治学家布伦奇里,他在1851年写的《普通国家法》一书中,就给民族下过这样一个定义:

他说:“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

(一)其始也同属于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由这八种因素相结合,并传之子孙,久而久之,则成为民族”。布伦奇里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八要素说”。梁启超先生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并把它介绍到中国来。

在我国解放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族定义,孙中山先生在他的《三民主义》一书中就说:

“我们研究许多不相同的人种,所以能结合成各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这五种力,是天然进化而成的,不是用武力征服得来的”。孙

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五要素说。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在我国的民国时期影响很大。解放前,我国出版教科书、字典、 典、辞典等,采用的都是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

解放后,我国使用的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1913年,斯大林在考察欧洲各民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给民族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他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四要素说”。它包含了三层含义:1、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2、民族有四个基本特征,是四个特征的总和;3、民族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影响很大,过去,在社会主义阵营,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解放后,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就是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指导,结合我国民族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的。当然,我国没有完全照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只是以这个定义为指导。如回族、满族„„。

二、建国后我国学术界关于民族定义的三次大讨论

关于民族定义,我国学术界在建国后曾进行过三次大的讨论: 第一次讨论是在1954-1957年。这次讨论的起因,是1954年6月,范文澜先生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了“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在这篇论文中,范老认为汉族在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为封建时代的独特民族。

这篇论文发表后,立即引起了学术界强烈的反响,当时发表了很多文章,但没有一篇文章是赞成范老的,所有文章都是批判范老的。这些学者认为,范老违背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因为斯大林在阐述他的民族定义时,认为民族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所以,这些学者认为,在封建社会,汉族不可能形成为一个民族,只有到明清的时候,或者认为只有到鸦片战争以后,汉族才能形成为一个民族。这次讨论到1957年反右时就停止了。

到1962年-1964年,我国学术界又进行了一次讨论。这次讨论的起因,是由牙含章先生的文章引起的。当时,牙含章先生是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的所长。第一次讨论消沉下去以后,他们组织人力,认真查对马恩列斯的原著,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发现,斯大林说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民族,应该翻译为现代民族,而斯大林说的封建时代的部族,也应该翻译为民族。他们还在恩格斯的

著作中发现,恩格斯早在自然辩证法中就指出:“由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的论断。基于这样的发现,牙含章等同志陆续发表文章,提出最初的民族应该是由部落发展而来的观点。这一观点,当时得到学术界多数同志的赞同。当然,当时也有一些学者仍然坚持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在资本主义以前,不可能有民族,资本主义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只能称为部族,不能翻译为民族。

到上世纪80年代,学术界又进行了第三次讨论。这次讨论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解放的背景下展开的,因此,学者们纷纷发表文章,阐明自己的观点。在这次讨论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1、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最科学、最完整

的,不能修改。

2、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已经过时,应该另

立一说。

3、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有缺陷的,但经

过修改,仍然可以使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三种观点当中,有的学者提出了一些难能可贵的观点。例如: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的阮西湖先生,他在民族研究1986年第五期发表了“关于民族形成几

个理论问题”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说:“以下我提出关于构成民族的四个要素。甲、共同的民族意识。乙、共同的文化。丙、共同的语言。丁、共同的历史渊源。”这一观点很有独到见解,当时被学术界称为阮氏定义。又如:云南大学的熊锡元先生,他在“风俗习惯应否列为民族构成要素---关于民族定义的一点看法”一文中,提出应该把风俗习惯列为民族构成的一个要素,也很有见地,当时被学术界称为熊氏定义。

三、中央的民族定义及其六大要素

2005年5月,党中央在“12条”的第一条中指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回答了什么是民族,而且也是对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关于民族定义讨论的一个总结,它既吸收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合理要素,也吸收了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的研究成果。它认为,民族由六个要素组成:

1、共同历史渊源

所谓共同历史渊源,是指民族起源的地域渊源和族体渊源。

地域渊源也叫共同地域,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具有一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地区。一般来说,民族的其他要素,即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认同等,都是在共同地域上形成的。人们只有在共同的地域之内,世世代代密切交往,共同生活,才能形成一个民族。相反,如果人们没有一个确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区域,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地方,那么,他们要形成为一个民族是不可能的。

例如:在历史上,壮族和傣族的先民,都属于百越族团,后来傣族的祖先迁徒到云南。由于这两部分人长期居住在不同的地域里,彼此之间没有密切的经济联系,语言、心理、气质、风俗习惯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这样,就形成两个不同的民族。

当然,共同地域虽然是民族形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并不是说,凡是住在一个共同地域之内的人都必定是一个民族。在实际生活中,就是一个民族的人,也不是始终固定居住在一个区域不动的,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会迁徙流动,从而形成民族杂居的情况,或是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

族体渊源也就是共同族源,比如说苗族,他们分布很广,主要居住在贵州、云南、湖南,其余分布在广西、四川,少数分布在海南、湖北,但他们都起源于“五溪蛮”或“五陵蛮”。他们居住很分散,但族源是相同的。

2、共同生产方式

所谓共同生产方式,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经济活动方面的社会联系,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的组织形式、联系形式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共同生产方式是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一定地域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的影响下,在经济活动领域形成的独特的方式。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是把人们聚拢在一起纽带,也是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认同形成的基础和物质条件。物质的力量,经济的联系,才能把组成民族的各部分联合成一个整体,并在其他要素的同时作用下使它巩固。民族就是许多不同部落由于物质关系和利益而结成的。当然,在民族形成以后,共同生产方式也是会发展变化的。

3、共同语言

所谓共同语言,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彼此之间交流思想感情,交往联系所共同使用的言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语言,没有共同语言,人们就不能结合成为一个民族。

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用不同的语言;也不是说,凡是用同一种语言的人类群体,都必定是同一个民族。例如:英格兰人、美利坚人、爱尔兰人都说英语,但他们却是不同的民族。我国的汉族、回族、畲族、满族都

讲汉话,但也不是同一个民族。这种情况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比如:美利坚民族„„又如满族„„,当然,这些都是特殊的现象。这种特殊的现象毕竟是少数。而绝大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语言,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就有52个民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这是普遍的现象,没有这个普遍现象作为前提,共同语言就不能成为民族的一个特征。

4、 共同文化

所谓文化,它是指人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但这里所说的共同文化,按照阮西湖先生的解释,是特指文学、艺术、音乐、舞蹈、教育、科技等等。他认为,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有其共同文化。不少同志虽不是音乐家,但能分辨出不同民族的舞蹈、音乐。在汉族人当中,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汉族有共同文化,正如一位海外华人说的:“我深深感到,无论在大陆、台湾,还是在海外,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有共同的文化根源。”因此,共同文化是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最显著的标志,也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

5、 共同风俗习惯

共同风俗习惯,按照熊锡元先生的解释,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

的人们在衣着、居住、饮食、娱乐、节庆、礼仪、婚姻、丧葬等方面所特有的喜好、风尚、传统和禁忌。风俗习惯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受生产活动、经济生活、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的影响。它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很大一部分是约定俗成、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因此,具有很大的稳定性的特点,是显露于外的民族特征之一。在一般群众看来,语言和风俗习惯不同,也就是民族不同,这就是他们识别民族的最简易的办法。

6、共同心理认同

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的相同的心理素质。主要表现为对同一民族的自觉的归属感,包括民族成员对民族整体的认同心理和民族成员之间的认同心理。我们经常看到,在火车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当他们用本民族的语言交谈之后,很快就熟悉起来,这是相同民族成员之间,通过民族语言达到的心理认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多,共同心理认同在民族特征、民族认同方面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总之,民族六要素或六个特征都有特定的内容,每一个特征都在民族特征总体中处于一定的地位,起着一定的作用,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共同地域、渊源与共同生产方式、经济生

活,在一般情况下是互为条件的,是民族形成、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地域是空间场所,经济是联系的纽带。共同族源与共同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密切相关,语言是交往的工具,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的精神纽带,心理认同是这几个特征的必然结果,但它不仅仅是消极的结果,而是起重要作用,是民族稳定性的重要条件。民族的六个共同要素或共同特征是民族形成的关键条件,也是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条件。

此外,民族的六个共同要素具体到某一个民族身上,并不是都同样突出的,并不是都是那么完整的,有的特征可能淡化了,有的特征可能消失了。所以,在识别一个民族的时候,要把民族的各个要素综合起来考虑,综合起来考察。

四、民族与其他人们共同体的区别

民族的六要素或特征,既是民族与民族之间区别的标志,又是把民族与其他人们共同体加以区分的界限。

1、民族与氏族、部落的区别

民族和氏族、部落都是人们共同体。民族是从氏族、部落发展而来的,但是民族与氏族、部落又有本质的区别。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氏族、部落是以血缘关系纽带的人们共同体,它们都是血缘

集团。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同一个氏族或同一个部落的人,原先都是同一祖先所生的,他们之间都是有血缘关系的。

而民族则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同一个民族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祖先所生的,也就是说,民族不是一个血缘集团,同一个民族的人,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可见,民族和氏族、部落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

2、民族与种族的区别

民族也不同于种族。种族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种共同遗传体质特征的人类群体。种族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形成的,它属于生物学的范畴,而民族则属于历史的范畴。

种族的标志是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些遗传特征,一般是以肤色、头发的形状和颜色、面容、眼色等生理特征为标志的。如:

欧罗巴人种 蒙古人种 尼格罗人种

肤色 白色 黄色 黑色 发形和颜色 波发、直发 直发 波发、丛发

各种颜色 黑发 黑发

还有头型、鼻型等等。种族正是以这些体质特征来划分的。而民族则不同,它是以语言、地域、文化和心理认同为特征的,它不管人们的肤色、面容、体格和头发如何,只要具备民族的这些要素,

就可以都划为一个民族。所以,生理特征不能作为识别民族的科学依据。

3.民族与国家的区别

在西方国家中,民族和国家经常混淆在一起。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英文中原来没有民族这个词,后来用people来代表,但people的原意为人民。后来经常用nation来代替民族一词,而nation原意即是国家,所以两个词经常混淆。其实,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民族仅仅是一个人们共同体,它不是一个统治机构。

国家不一定要有共同的语言,如瑞士,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雷托罗曼语为国语,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为官方语言。而民族则必须要有共同的语言。一个民族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建立几个国家,许多民族也可以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家内,如中国、俄罗斯、印尼、印度等。由此可见,民族和国家是有明显区别的。

第二节 民族的形成和发展

一、民族的形成

1、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

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并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在人类最初的长达数百万年的历史上并没有民族。民族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才产生的。

人是社会的动物。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刚从类人猿进化过来,为了生存和生活,人们只能过着集体的即社会的生活。

人类最早的社会集团,是原始群。这种原始群,靠采集和渔猎生活,并随着生活资料取得的难易,时分时合,因而极不巩固、极不稳定。

到了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人们才结合成一种稳定的集体,这种稳定的集体就是氏族。氏族的人口不断增加,不断分裂出新的氏族。几个有亲属关系的氏族又结合成部落。在同一氏族、部落中,人们都有血缘关系,都有同一祖先。

恩格斯说:“氏族在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发生,在高级阶段继续发展起来,就我们所有的资料来判断,到了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它便达到了全盛时代”。

往后,氏族就逐步走下坡路了。

到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人类社会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

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他野蛮人中分离出来,从而使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游牧部落生产的产品比别的野蛮人多,并且很不相同,这就第一次使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这种交换起初是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由各自的酋长来进行,进而才成为个人之间的交换。在交换中,牲畜成为最早的“货币”。为了储备牲畜的饲料和人的食物,发展了原始的农业。同时,在手工业方面,也出现了两大成就,即发明了织布机,发展了冶金术,开始炼铜、锡和它们的合金青铜。

由于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的增加,一方面产生了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即产生了剩余产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原始公社或个体家庭成员的劳动量,这样就需要寻找和吸收新的劳动力。而战争恰好提供了这种新的劳动力的来源,这时,俘虏不再被杀掉,而是变成了奴隶。于是,社会从此分裂成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氏族制度出现了第一个裂口。

往后,进入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由于炼铁技术的出现和铁器的使用,更大规模地发展了农业、手工业的生产和生产力。特别是由于生产越来越多样化,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越精细,许多生产和产品已经无法由一个人从头到尾来完成了。这就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两大部门,出现了海外贸易。这时,贵金属成了货币。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贸

易的扩大,货币和高利贷、土地私有权和抵押制随之产生,财富迅速聚集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这时,社会上不仅有自由人和奴隶和差别,而且又有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就是说产生了阶级的划分。

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划分,就使当时的人类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前,一个氏族、部落的人都是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血缘关系很纯,这时,由于私有财产和商业的发展,奴隶的增加,外来人的流入,本氏族、部落成员的外迁等,使氏族、部落到处都出现杂居的现象,从而破坏了它原有的血缘关系,破坏了氏族、部落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

从前,在氏族、部落内部是没有阶级的矛盾和对立的,这时,由于阶级的出现,富人、穷人同住在一个氏族、部落里,这就把矛盾和对立带进了氏族、部落内部,使氏族、部落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当富人集团与穷人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国家就产生了。从表面上看,国家是凌驾于社会各阶级之上的,对各阶级的利益一视同仁的,但实际上,它只是富有阶级的代表,是这个利益集团的工具。国家的产生,导致了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的转化,于是,国家机构取代了氏族机关,氏族制度彻底瓦解了。

2、民族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生长的

民族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生长起来的。

由于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产生了商业和交换市场,人们彼此之间的经济生活日益密切、加强,来往越来越频繁,强大的经济力量就把人们结合成一个整体,使人们有了共同的生产方式,这就为民族的形成奠定了经济基础。

由于产品交换的经常化,人们彼此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原来的部落语言已无法满足人们交际和从事经济活动的需要。如在交换方面,人们在交换产品的时候,如果你说你的部落语言,我说我的部落语言,那么交换是难以实现的,这就要求大家都说谁都能听得懂的某一种语言。这样长期发展下去,就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共同的语言,这就为民族的形成创造了语言基础。

由于人口的大量增加,也由于生产和经济利益的要求、占有财富和保护财富的要求,使得人们对内对外都不得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于是,几个亲属部落溶合为一个整体,各部落原有的地域“溶合为一个民族的领土”(地域)。这就为民族的形成提供了地域条件。

有了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和共同经济联系,作为经济基础的反映的共同文化,以及表现在这种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认同,也就逐步形成了。

民族的基本特征,就是这样在氏族、部落日益瓦解、在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时期形成的。这就是最初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

二、民族的发展

如上所述,初始民族是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形成的。但这并不是说,迄今一切民族都是那时产生的,也不是说从那以后,再也不会形成新的民族了,而只是说,人类划分为民族的现象,是从那时开始的,在那以前没有民族。至于在往后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可能而且都曾经形成过许多民族。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例如回族,就是在封建时期形成的。北美的许多新兴民族,如美利坚民族、英裔加拿大民族、法裔加拿大民族,则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这就说明,民族并非一经形成就不再变化发展了,恰恰相反,民族从它产生的时候开始,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的发展变化是受社会发展制约的,它往往沿着社会发展的序列而发展变化。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对应,民族大体上也经历了如下几个大的发展阶段:

1、 前资本主义民族阶段

前资本主义民族就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民族,包括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在这个阶段,民族的特征还很不成熟,加上其它一些原因,例如战争、迁徙、自然灾害等等,民族的界限变动很大,许多民族曾经历了复杂坎坷的瓦解、同化或者重新组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民族结合在一起发展成一个新的民族;有的民族分化成几个分支,其中有的分支被其他民族同化,有的分支形成为单独的民族。如苗瑶的祖先武陵蛮在宋代一分为二,东迁福建的形成畲族,南迁两广、云贵的形成苗族和瑶族。又如古代百越民族,西迁云南者形成傣族,北迁贵州者形成布依族、水族。有的民族甚至整个民族被其他民族同化。如我国古代的匈奴、契丹、乌桓、鲜 等民族,都曾经是强大的民族,后来被汉、蒙、女真族同化了。这一时期民族界限的变动性,说明了前资本主义阶段民族幼稚性和不成熟性,也表明了它们是在不断成长之中。

2、 资本主义民族阶段

资本主义民族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时,民族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即资本主义民族阶段。由于资本主义首先是在西欧发展起来的,所以资本主义民族也首先在西欧形成。随着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发展,商业和交通日益发达,大城市不断出现,形成了一个个统一的民族市场,于是有的地方就以原来的民族为基

础,发展成资本主义民族,英格兰民族就是这样形成的。有的地方则由一个民族为主,吸收几个不同民族的成分,结合成一个新的资本主义民族,例如,意大利民族就是以罗马人为主,结合德意志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等组成的。

资本主义民族,由于内部经济联系十分紧密,民族的特征发展得空前成熟,从而成现代民族的一个类型。

3、 社会主义民族阶段

社会主义民族,是民族发展的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民族是在剥削制度被消灭,在旧的民族,包括前资本主义民族和资本主义民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这种民族,由于内部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了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它比旧式民族更加团结、更能健康的发展。乐于同其他民族建立友好的合作的关系。

社会主义阶段,是民族得到充分发展和繁荣的阶段,特别是那些原先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更是得到无限制的发展和繁荣。

一般来说,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它都会沿着社会发展的序列,由奴隶制民族发展为封建制民族,封建制民族发展为资本主义民族,再由资本主义民族发展为社会主义民族,如果民族按社会发展的顺序向前发展,这就是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

但是,事物的发展都是错综复杂的,民族的发展也是如此。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就没有经历奴隶社会这一发展阶段,如壮族,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甚至跨越数个发展阶段,直接由原始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如怒族、独龙族、基诺族等等;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被别的民族同化了,当然也就没有经历以后的发展阶段了;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分化,或重新组合,这些重新组合的民族,当然也就没有经历以前的发展阶段了。民族发展中的跨越、同化、分化、重新组合等等,这就是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

第三节 民族的消亡

一、 民族的消亡是民族发展的必然结局

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也不会永恒存在,它也和阶级、国家、政党等社会历史现象一样,最终也是要走向消亡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如前所述,民族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上产生的,它比氏族、部落更高级、规模更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民族也在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类之所以分成许多不同的民族,

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生产力和科学发展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足以克服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人们之间的差异,包括民族差异,是人们各自在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独立发展的结果。随着人们的生产力和科学水平不断发展达到了某种程度,它就要促使人们冲破原来的狭隘范围,走到更加广阔的天地里去,从而消除原来的许多差异,建立和扩大共同的东西。这种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差异的消失,共同性、统一性的增长,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每一步的提高,都要有所前进,而且前进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服饰等,变化极快。

到了社会主义,特别是到社会主义在全世界取得胜利以后,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极大发展,人们之间的各种偏见和不信任因素的消除,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差异,将在各地区、各民族高度发展繁荣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共同性、统一性将越来越多。最后,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以后,各民族将融为一体,从而使民族走向自行消亡。

二、 民族融合有别于民族同化

所谓民族同化,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民族的一部分,接受另一个民族的特征,逐渐丧失本民族的特征,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组成部

分的现象。

民族同化有两种,一种是强迫同化,另一种是自然同化。强迫同化,就是同化的过程是用暴力或特权等强制手段来实现的。如历史上的统治者往往强迫被统治民族,改变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所以,强迫同化实际上是民族压迫的表现,任何强迫同化都会引起被同化民族激烈而顽强的反抗。相反,如果同化的过程是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实现的,就叫自然同化。自然同化是社会发展中的进步现象。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如南北朝时的鲜卑族。到了资本主义时代,自然同化就以更加空前大的规模进行了。当时,列宁充分估计了这种民族同化的进步性,教导无产阶级应当正确对待它。他说:“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东西”。可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是支持自然同化,反对强迫同化的。

民族同化,虽然也是民族界限、民族差别的消失,但它仅仅是一个或几个民族的消失。同化的结果通常是一方消失,一方壮大,总是一胜一负、一存一亡。所以,民族同化不同于民族融合。民族融合是指一切民族差别的消失,一切民族的最终消亡,人类从此不

再划分为民族。它没有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可见,民族融合和民族同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三、民族消亡的条件、进程及时间

1、 全世界阶级消亡是民族消亡的首要条件

民族消亡是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民族消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毛泽东1958年在成都会议上就曾说过:“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中共中央“12条”的第2条也指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这就指明了全世界的阶级消亡,是民族消亡的首要条件。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民族消亡是在民族高度发展基础上的自行消亡。而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政策,限制被压迫民族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阶级对抗造成的种种偏见和不信任,也阻碍着各民族之间的亲近,阻碍着民族融合因素的增长。因此,在阶级社会里,只能出现局部范围的民族同化现象,而不可能实现民族融合,只有在全世界阶级消亡之后,民族之间的壁垒被打破,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之间互相交往、互相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这样,

共同性、统一性才能不断增多,才能为民族消亡创造条件。

2、民族消亡是在民族繁荣的基础上实现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时期还不是民族消亡的时期,而是民族发展繁荣的时期。这首先是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各民族特别是后进民族,才第一次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其次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第一次为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社会主义国家和先进民族,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这就为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

那么,民族既然要消亡,为什么又要发展繁荣呢?这是因为,只有让各民族的聪明才智完全发挥出来,只有使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得到极大的发展,才能消灭因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民族差异和其他差别,才能造就各民族共同的语言和文化,才能实现民族的自行消亡。

3、民族消亡是漫长的发展过程

民族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它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要到全世界都实现共产主义之后才能实现的。

关于民族消亡的过程,斯大林曾有过一个预测,他认为这个过

程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全世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期阶段,在这一阶段,民族压迫将被彻底消灭。以前那些被压迫的民族和民族语言,将得到发展和繁荣,各的平等权利得到保证,各民族之间的国际联系得到建立和巩固。

第二阶段,是先形成几个大的地域经济中心,这样的地域经济中心,包括一批民族在内,具有这一批民族的共同语言。

第三个阶段,也就是全世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后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即共产主义体系)已经充分巩固,共产主义深入到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各族人民已经在实践中体会到,全世界的共同语言优越于民族语言,民族语言就开始消亡,而被全世界共同语言所代替。

民族语言的消亡和全世界共同语言的确立,就标志着民族的最后消亡,即民族融合的最终实现。

4、 小结

1) 民族是在人类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产生的。它是

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民族只是一个历史范畴。

2) 民族之间的相互接近,民族差别的逐步消失,一方面是生产力

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各民族学习先进的,改变落后的;学习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进步现象。与此相反,故步自封、狭隘保守和民族孤立主义的态度,则是违背这一规律的,因而是有害的。

3) 民族的产生、发展、消亡,有它自身的规律,这是不以人们的

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人们在这一规律面前,必须采取正确的态度。既不要在左的方面,超越这一规律,过早地强迫人们放弃民族差别,人为地实现“民族融合”;也不要在右的方面,去限制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接近,人为地扩大民族差别,人为地制造民族特点。在这个问题上,过左或过右的做法,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都会给民族带来灾难。

第三章 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

第一节

民族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 以往的民族的定义

关于什么是民族这个问题,从来就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例如:瑞士政治学家布伦奇里,他在1851年写的《普通国家法》一书中,就给民族下过这样一个定义:

他说:“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

(一)其始也同属于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由这八种因素相结合,并传之子孙,久而久之,则成为民族”。布伦奇里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八要素说”。梁启超先生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并把它介绍到中国来。

在我国解放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族定义,孙中山先生在他的《三民主义》一书中就说:

“我们研究许多不相同的人种,所以能结合成各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这五种力,是天然进化而成的,不是用武力征服得来的”。孙

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五要素说。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在我国的民国时期影响很大。解放前,我国出版教科书、字典、 典、辞典等,采用的都是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

解放后,我国使用的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1913年,斯大林在考察欧洲各民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给民族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他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四要素说”。它包含了三层含义:1、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2、民族有四个基本特征,是四个特征的总和;3、民族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影响很大,过去,在社会主义阵营,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解放后,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就是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指导,结合我国民族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的。当然,我国没有完全照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只是以这个定义为指导。如回族、满族„„。

二、建国后我国学术界关于民族定义的三次大讨论

关于民族定义,我国学术界在建国后曾进行过三次大的讨论: 第一次讨论是在1954-1957年。这次讨论的起因,是1954年6月,范文澜先生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了“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在这篇论文中,范老认为汉族在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为封建时代的独特民族。

这篇论文发表后,立即引起了学术界强烈的反响,当时发表了很多文章,但没有一篇文章是赞成范老的,所有文章都是批判范老的。这些学者认为,范老违背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因为斯大林在阐述他的民族定义时,认为民族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所以,这些学者认为,在封建社会,汉族不可能形成为一个民族,只有到明清的时候,或者认为只有到鸦片战争以后,汉族才能形成为一个民族。这次讨论到1957年反右时就停止了。

到1962年-1964年,我国学术界又进行了一次讨论。这次讨论的起因,是由牙含章先生的文章引起的。当时,牙含章先生是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的所长。第一次讨论消沉下去以后,他们组织人力,认真查对马恩列斯的原著,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发现,斯大林说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民族,应该翻译为现代民族,而斯大林说的封建时代的部族,也应该翻译为民族。他们还在恩格斯的

著作中发现,恩格斯早在自然辩证法中就指出:“由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的论断。基于这样的发现,牙含章等同志陆续发表文章,提出最初的民族应该是由部落发展而来的观点。这一观点,当时得到学术界多数同志的赞同。当然,当时也有一些学者仍然坚持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在资本主义以前,不可能有民族,资本主义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只能称为部族,不能翻译为民族。

到上世纪80年代,学术界又进行了第三次讨论。这次讨论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解放的背景下展开的,因此,学者们纷纷发表文章,阐明自己的观点。在这次讨论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1、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最科学、最完整

的,不能修改。

2、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已经过时,应该另

立一说。

3、 有些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有缺陷的,但经

过修改,仍然可以使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三种观点当中,有的学者提出了一些难能可贵的观点。例如: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的阮西湖先生,他在民族研究1986年第五期发表了“关于民族形成几

个理论问题”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说:“以下我提出关于构成民族的四个要素。甲、共同的民族意识。乙、共同的文化。丙、共同的语言。丁、共同的历史渊源。”这一观点很有独到见解,当时被学术界称为阮氏定义。又如:云南大学的熊锡元先生,他在“风俗习惯应否列为民族构成要素---关于民族定义的一点看法”一文中,提出应该把风俗习惯列为民族构成的一个要素,也很有见地,当时被学术界称为熊氏定义。

三、中央的民族定义及其六大要素

2005年5月,党中央在“12条”的第一条中指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回答了什么是民族,而且也是对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关于民族定义讨论的一个总结,它既吸收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合理要素,也吸收了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的研究成果。它认为,民族由六个要素组成:

1、共同历史渊源

所谓共同历史渊源,是指民族起源的地域渊源和族体渊源。

地域渊源也叫共同地域,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具有一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地区。一般来说,民族的其他要素,即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认同等,都是在共同地域上形成的。人们只有在共同的地域之内,世世代代密切交往,共同生活,才能形成一个民族。相反,如果人们没有一个确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区域,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地方,那么,他们要形成为一个民族是不可能的。

例如:在历史上,壮族和傣族的先民,都属于百越族团,后来傣族的祖先迁徒到云南。由于这两部分人长期居住在不同的地域里,彼此之间没有密切的经济联系,语言、心理、气质、风俗习惯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这样,就形成两个不同的民族。

当然,共同地域虽然是民族形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并不是说,凡是住在一个共同地域之内的人都必定是一个民族。在实际生活中,就是一个民族的人,也不是始终固定居住在一个区域不动的,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会迁徙流动,从而形成民族杂居的情况,或是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

族体渊源也就是共同族源,比如说苗族,他们分布很广,主要居住在贵州、云南、湖南,其余分布在广西、四川,少数分布在海南、湖北,但他们都起源于“五溪蛮”或“五陵蛮”。他们居住很分散,但族源是相同的。

2、共同生产方式

所谓共同生产方式,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经济活动方面的社会联系,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的组织形式、联系形式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共同生产方式是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一定地域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的影响下,在经济活动领域形成的独特的方式。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是把人们聚拢在一起纽带,也是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认同形成的基础和物质条件。物质的力量,经济的联系,才能把组成民族的各部分联合成一个整体,并在其他要素的同时作用下使它巩固。民族就是许多不同部落由于物质关系和利益而结成的。当然,在民族形成以后,共同生产方式也是会发展变化的。

3、共同语言

所谓共同语言,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彼此之间交流思想感情,交往联系所共同使用的言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语言,没有共同语言,人们就不能结合成为一个民族。

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用不同的语言;也不是说,凡是用同一种语言的人类群体,都必定是同一个民族。例如:英格兰人、美利坚人、爱尔兰人都说英语,但他们却是不同的民族。我国的汉族、回族、畲族、满族都

讲汉话,但也不是同一个民族。这种情况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比如:美利坚民族„„又如满族„„,当然,这些都是特殊的现象。这种特殊的现象毕竟是少数。而绝大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语言,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就有52个民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这是普遍的现象,没有这个普遍现象作为前提,共同语言就不能成为民族的一个特征。

4、 共同文化

所谓文化,它是指人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但这里所说的共同文化,按照阮西湖先生的解释,是特指文学、艺术、音乐、舞蹈、教育、科技等等。他认为,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有其共同文化。不少同志虽不是音乐家,但能分辨出不同民族的舞蹈、音乐。在汉族人当中,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汉族有共同文化,正如一位海外华人说的:“我深深感到,无论在大陆、台湾,还是在海外,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有共同的文化根源。”因此,共同文化是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最显著的标志,也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

5、 共同风俗习惯

共同风俗习惯,按照熊锡元先生的解释,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

的人们在衣着、居住、饮食、娱乐、节庆、礼仪、婚姻、丧葬等方面所特有的喜好、风尚、传统和禁忌。风俗习惯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受生产活动、经济生活、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的影响。它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很大一部分是约定俗成、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因此,具有很大的稳定性的特点,是显露于外的民族特征之一。在一般群众看来,语言和风俗习惯不同,也就是民族不同,这就是他们识别民族的最简易的办法。

6、共同心理认同

它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的相同的心理素质。主要表现为对同一民族的自觉的归属感,包括民族成员对民族整体的认同心理和民族成员之间的认同心理。我们经常看到,在火车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当他们用本民族的语言交谈之后,很快就熟悉起来,这是相同民族成员之间,通过民族语言达到的心理认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多,共同心理认同在民族特征、民族认同方面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总之,民族六要素或六个特征都有特定的内容,每一个特征都在民族特征总体中处于一定的地位,起着一定的作用,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共同地域、渊源与共同生产方式、经济生

活,在一般情况下是互为条件的,是民族形成、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地域是空间场所,经济是联系的纽带。共同族源与共同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密切相关,语言是交往的工具,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的精神纽带,心理认同是这几个特征的必然结果,但它不仅仅是消极的结果,而是起重要作用,是民族稳定性的重要条件。民族的六个共同要素或共同特征是民族形成的关键条件,也是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条件。

此外,民族的六个共同要素具体到某一个民族身上,并不是都同样突出的,并不是都是那么完整的,有的特征可能淡化了,有的特征可能消失了。所以,在识别一个民族的时候,要把民族的各个要素综合起来考虑,综合起来考察。

四、民族与其他人们共同体的区别

民族的六要素或特征,既是民族与民族之间区别的标志,又是把民族与其他人们共同体加以区分的界限。

1、民族与氏族、部落的区别

民族和氏族、部落都是人们共同体。民族是从氏族、部落发展而来的,但是民族与氏族、部落又有本质的区别。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氏族、部落是以血缘关系纽带的人们共同体,它们都是血缘

集团。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同一个氏族或同一个部落的人,原先都是同一祖先所生的,他们之间都是有血缘关系的。

而民族则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同一个民族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祖先所生的,也就是说,民族不是一个血缘集团,同一个民族的人,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可见,民族和氏族、部落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

2、民族与种族的区别

民族也不同于种族。种族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种共同遗传体质特征的人类群体。种族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形成的,它属于生物学的范畴,而民族则属于历史的范畴。

种族的标志是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些遗传特征,一般是以肤色、头发的形状和颜色、面容、眼色等生理特征为标志的。如:

欧罗巴人种 蒙古人种 尼格罗人种

肤色 白色 黄色 黑色 发形和颜色 波发、直发 直发 波发、丛发

各种颜色 黑发 黑发

还有头型、鼻型等等。种族正是以这些体质特征来划分的。而民族则不同,它是以语言、地域、文化和心理认同为特征的,它不管人们的肤色、面容、体格和头发如何,只要具备民族的这些要素,

就可以都划为一个民族。所以,生理特征不能作为识别民族的科学依据。

3.民族与国家的区别

在西方国家中,民族和国家经常混淆在一起。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英文中原来没有民族这个词,后来用people来代表,但people的原意为人民。后来经常用nation来代替民族一词,而nation原意即是国家,所以两个词经常混淆。其实,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民族仅仅是一个人们共同体,它不是一个统治机构。

国家不一定要有共同的语言,如瑞士,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雷托罗曼语为国语,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为官方语言。而民族则必须要有共同的语言。一个民族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建立几个国家,许多民族也可以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家内,如中国、俄罗斯、印尼、印度等。由此可见,民族和国家是有明显区别的。

第二节 民族的形成和发展

一、民族的形成

1、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

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并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在人类最初的长达数百万年的历史上并没有民族。民族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才产生的。

人是社会的动物。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刚从类人猿进化过来,为了生存和生活,人们只能过着集体的即社会的生活。

人类最早的社会集团,是原始群。这种原始群,靠采集和渔猎生活,并随着生活资料取得的难易,时分时合,因而极不巩固、极不稳定。

到了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人们才结合成一种稳定的集体,这种稳定的集体就是氏族。氏族的人口不断增加,不断分裂出新的氏族。几个有亲属关系的氏族又结合成部落。在同一氏族、部落中,人们都有血缘关系,都有同一祖先。

恩格斯说:“氏族在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发生,在高级阶段继续发展起来,就我们所有的资料来判断,到了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它便达到了全盛时代”。

往后,氏族就逐步走下坡路了。

到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人类社会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

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他野蛮人中分离出来,从而使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游牧部落生产的产品比别的野蛮人多,并且很不相同,这就第一次使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这种交换起初是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由各自的酋长来进行,进而才成为个人之间的交换。在交换中,牲畜成为最早的“货币”。为了储备牲畜的饲料和人的食物,发展了原始的农业。同时,在手工业方面,也出现了两大成就,即发明了织布机,发展了冶金术,开始炼铜、锡和它们的合金青铜。

由于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的增加,一方面产生了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即产生了剩余产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原始公社或个体家庭成员的劳动量,这样就需要寻找和吸收新的劳动力。而战争恰好提供了这种新的劳动力的来源,这时,俘虏不再被杀掉,而是变成了奴隶。于是,社会从此分裂成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氏族制度出现了第一个裂口。

往后,进入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由于炼铁技术的出现和铁器的使用,更大规模地发展了农业、手工业的生产和生产力。特别是由于生产越来越多样化,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越精细,许多生产和产品已经无法由一个人从头到尾来完成了。这就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两大部门,出现了海外贸易。这时,贵金属成了货币。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贸

易的扩大,货币和高利贷、土地私有权和抵押制随之产生,财富迅速聚集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这时,社会上不仅有自由人和奴隶和差别,而且又有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就是说产生了阶级的划分。

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划分,就使当时的人类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前,一个氏族、部落的人都是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血缘关系很纯,这时,由于私有财产和商业的发展,奴隶的增加,外来人的流入,本氏族、部落成员的外迁等,使氏族、部落到处都出现杂居的现象,从而破坏了它原有的血缘关系,破坏了氏族、部落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

从前,在氏族、部落内部是没有阶级的矛盾和对立的,这时,由于阶级的出现,富人、穷人同住在一个氏族、部落里,这就把矛盾和对立带进了氏族、部落内部,使氏族、部落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当富人集团与穷人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国家就产生了。从表面上看,国家是凌驾于社会各阶级之上的,对各阶级的利益一视同仁的,但实际上,它只是富有阶级的代表,是这个利益集团的工具。国家的产生,导致了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的转化,于是,国家机构取代了氏族机关,氏族制度彻底瓦解了。

2、民族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生长的

民族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生长起来的。

由于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产生了商业和交换市场,人们彼此之间的经济生活日益密切、加强,来往越来越频繁,强大的经济力量就把人们结合成一个整体,使人们有了共同的生产方式,这就为民族的形成奠定了经济基础。

由于产品交换的经常化,人们彼此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原来的部落语言已无法满足人们交际和从事经济活动的需要。如在交换方面,人们在交换产品的时候,如果你说你的部落语言,我说我的部落语言,那么交换是难以实现的,这就要求大家都说谁都能听得懂的某一种语言。这样长期发展下去,就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共同的语言,这就为民族的形成创造了语言基础。

由于人口的大量增加,也由于生产和经济利益的要求、占有财富和保护财富的要求,使得人们对内对外都不得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于是,几个亲属部落溶合为一个整体,各部落原有的地域“溶合为一个民族的领土”(地域)。这就为民族的形成提供了地域条件。

有了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和共同经济联系,作为经济基础的反映的共同文化,以及表现在这种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认同,也就逐步形成了。

民族的基本特征,就是这样在氏族、部落日益瓦解、在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时期形成的。这就是最初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

二、民族的发展

如上所述,初始民族是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形成的。但这并不是说,迄今一切民族都是那时产生的,也不是说从那以后,再也不会形成新的民族了,而只是说,人类划分为民族的现象,是从那时开始的,在那以前没有民族。至于在往后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可能而且都曾经形成过许多民族。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例如回族,就是在封建时期形成的。北美的许多新兴民族,如美利坚民族、英裔加拿大民族、法裔加拿大民族,则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这就说明,民族并非一经形成就不再变化发展了,恰恰相反,民族从它产生的时候开始,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的发展变化是受社会发展制约的,它往往沿着社会发展的序列而发展变化。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对应,民族大体上也经历了如下几个大的发展阶段:

1、 前资本主义民族阶段

前资本主义民族就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民族,包括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在这个阶段,民族的特征还很不成熟,加上其它一些原因,例如战争、迁徙、自然灾害等等,民族的界限变动很大,许多民族曾经历了复杂坎坷的瓦解、同化或者重新组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民族结合在一起发展成一个新的民族;有的民族分化成几个分支,其中有的分支被其他民族同化,有的分支形成为单独的民族。如苗瑶的祖先武陵蛮在宋代一分为二,东迁福建的形成畲族,南迁两广、云贵的形成苗族和瑶族。又如古代百越民族,西迁云南者形成傣族,北迁贵州者形成布依族、水族。有的民族甚至整个民族被其他民族同化。如我国古代的匈奴、契丹、乌桓、鲜 等民族,都曾经是强大的民族,后来被汉、蒙、女真族同化了。这一时期民族界限的变动性,说明了前资本主义阶段民族幼稚性和不成熟性,也表明了它们是在不断成长之中。

2、 资本主义民族阶段

资本主义民族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时,民族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即资本主义民族阶段。由于资本主义首先是在西欧发展起来的,所以资本主义民族也首先在西欧形成。随着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发展,商业和交通日益发达,大城市不断出现,形成了一个个统一的民族市场,于是有的地方就以原来的民族为基

础,发展成资本主义民族,英格兰民族就是这样形成的。有的地方则由一个民族为主,吸收几个不同民族的成分,结合成一个新的资本主义民族,例如,意大利民族就是以罗马人为主,结合德意志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等组成的。

资本主义民族,由于内部经济联系十分紧密,民族的特征发展得空前成熟,从而成现代民族的一个类型。

3、 社会主义民族阶段

社会主义民族,是民族发展的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民族是在剥削制度被消灭,在旧的民族,包括前资本主义民族和资本主义民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这种民族,由于内部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了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它比旧式民族更加团结、更能健康的发展。乐于同其他民族建立友好的合作的关系。

社会主义阶段,是民族得到充分发展和繁荣的阶段,特别是那些原先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更是得到无限制的发展和繁荣。

一般来说,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它都会沿着社会发展的序列,由奴隶制民族发展为封建制民族,封建制民族发展为资本主义民族,再由资本主义民族发展为社会主义民族,如果民族按社会发展的顺序向前发展,这就是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

但是,事物的发展都是错综复杂的,民族的发展也是如此。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就没有经历奴隶社会这一发展阶段,如壮族,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甚至跨越数个发展阶段,直接由原始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如怒族、独龙族、基诺族等等;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被别的民族同化了,当然也就没有经历以后的发展阶段了;有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分化,或重新组合,这些重新组合的民族,当然也就没有经历以前的发展阶段了。民族发展中的跨越、同化、分化、重新组合等等,这就是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

第三节 民族的消亡

一、 民族的消亡是民族发展的必然结局

民族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也不会永恒存在,它也和阶级、国家、政党等社会历史现象一样,最终也是要走向消亡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如前所述,民族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上产生的,它比氏族、部落更高级、规模更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民族也在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类之所以分成许多不同的民族,

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生产力和科学发展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足以克服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人们之间的差异,包括民族差异,是人们各自在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独立发展的结果。随着人们的生产力和科学水平不断发展达到了某种程度,它就要促使人们冲破原来的狭隘范围,走到更加广阔的天地里去,从而消除原来的许多差异,建立和扩大共同的东西。这种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差异的消失,共同性、统一性的增长,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每一步的提高,都要有所前进,而且前进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服饰等,变化极快。

到了社会主义,特别是到社会主义在全世界取得胜利以后,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极大发展,人们之间的各种偏见和不信任因素的消除,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差异,将在各地区、各民族高度发展繁荣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共同性、统一性将越来越多。最后,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以后,各民族将融为一体,从而使民族走向自行消亡。

二、 民族融合有别于民族同化

所谓民族同化,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民族的一部分,接受另一个民族的特征,逐渐丧失本民族的特征,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组成部

分的现象。

民族同化有两种,一种是强迫同化,另一种是自然同化。强迫同化,就是同化的过程是用暴力或特权等强制手段来实现的。如历史上的统治者往往强迫被统治民族,改变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所以,强迫同化实际上是民族压迫的表现,任何强迫同化都会引起被同化民族激烈而顽强的反抗。相反,如果同化的过程是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实现的,就叫自然同化。自然同化是社会发展中的进步现象。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如南北朝时的鲜卑族。到了资本主义时代,自然同化就以更加空前大的规模进行了。当时,列宁充分估计了这种民族同化的进步性,教导无产阶级应当正确对待它。他说:“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东西”。可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是支持自然同化,反对强迫同化的。

民族同化,虽然也是民族界限、民族差别的消失,但它仅仅是一个或几个民族的消失。同化的结果通常是一方消失,一方壮大,总是一胜一负、一存一亡。所以,民族同化不同于民族融合。民族融合是指一切民族差别的消失,一切民族的最终消亡,人类从此不

再划分为民族。它没有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可见,民族融合和民族同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三、民族消亡的条件、进程及时间

1、 全世界阶级消亡是民族消亡的首要条件

民族消亡是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民族消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毛泽东1958年在成都会议上就曾说过:“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中共中央“12条”的第2条也指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这就指明了全世界的阶级消亡,是民族消亡的首要条件。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民族消亡是在民族高度发展基础上的自行消亡。而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政策,限制被压迫民族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阶级对抗造成的种种偏见和不信任,也阻碍着各民族之间的亲近,阻碍着民族融合因素的增长。因此,在阶级社会里,只能出现局部范围的民族同化现象,而不可能实现民族融合,只有在全世界阶级消亡之后,民族之间的壁垒被打破,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之间互相交往、互相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这样,

共同性、统一性才能不断增多,才能为民族消亡创造条件。

2、民族消亡是在民族繁荣的基础上实现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时期还不是民族消亡的时期,而是民族发展繁荣的时期。这首先是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各民族特别是后进民族,才第一次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其次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第一次为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社会主义国家和先进民族,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这就为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

那么,民族既然要消亡,为什么又要发展繁荣呢?这是因为,只有让各民族的聪明才智完全发挥出来,只有使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得到极大的发展,才能消灭因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民族差异和其他差别,才能造就各民族共同的语言和文化,才能实现民族的自行消亡。

3、民族消亡是漫长的发展过程

民族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它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要到全世界都实现共产主义之后才能实现的。

关于民族消亡的过程,斯大林曾有过一个预测,他认为这个过

程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全世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期阶段,在这一阶段,民族压迫将被彻底消灭。以前那些被压迫的民族和民族语言,将得到发展和繁荣,各的平等权利得到保证,各民族之间的国际联系得到建立和巩固。

第二阶段,是先形成几个大的地域经济中心,这样的地域经济中心,包括一批民族在内,具有这一批民族的共同语言。

第三个阶段,也就是全世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后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即共产主义体系)已经充分巩固,共产主义深入到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各族人民已经在实践中体会到,全世界的共同语言优越于民族语言,民族语言就开始消亡,而被全世界共同语言所代替。

民族语言的消亡和全世界共同语言的确立,就标志着民族的最后消亡,即民族融合的最终实现。

4、 小结

1) 民族是在人类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产生的。它是

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民族只是一个历史范畴。

2) 民族之间的相互接近,民族差别的逐步消失,一方面是生产力

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各民族学习先进的,改变落后的;学习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进步现象。与此相反,故步自封、狭隘保守和民族孤立主义的态度,则是违背这一规律的,因而是有害的。

3) 民族的产生、发展、消亡,有它自身的规律,这是不以人们的

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人们在这一规律面前,必须采取正确的态度。既不要在左的方面,超越这一规律,过早地强迫人们放弃民族差别,人为地实现“民族融合”;也不要在右的方面,去限制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接近,人为地扩大民族差别,人为地制造民族特点。在这个问题上,过左或过右的做法,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都会给民族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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