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二、办理主体: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三、办理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四、办理范围: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需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的;
5、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在www.jscons.gov.cn行业监
管平台核对“三类人员”信息,正确无误后在监管平台提出延期申请,下载延期申请表,上报至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申报直接打印,不要点击下载);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各市主管部门核验);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胶装两份)
(3)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购买劳保用品的发票、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培训试卷);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包括上报人员的社保、银行对帐单或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提供上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参加保险的证明材料);
(9)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明(提供上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使用设备的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明材料);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2)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3)在建工程一览表。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办理程序:网上报名→打印表格一式三份、准备材料→上报材料:表格
三份,附件材料一套,并持相关原件复核→(初审合格)→报省建设行政审批中心→(复审合格后等待公示、发证)
七、数量:无限制
八、收费:无
九、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江东中路265号,河西新城大厦南京市政府政务大厅
十二、联系电话:68505779 68505220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二、办理主体: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三、办理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四、办理范围: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需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的;
5、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在www.jscons.gov.cn行业监
管平台核对“三类人员”信息,正确无误后在监管平台提出延期申请,下载延期申请表,上报至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申报直接打印,不要点击下载);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各市主管部门核验);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胶装两份)
(3)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购买劳保用品的发票、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培训试卷);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包括上报人员的社保、银行对帐单或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提供上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参加保险的证明材料);
(9)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明(提供上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使用设备的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明材料);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2)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3)在建工程一览表。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办理程序:网上报名→打印表格一式三份、准备材料→上报材料:表格
三份,附件材料一套,并持相关原件复核→(初审合格)→报省建设行政审批中心→(复审合格后等待公示、发证)
七、数量:无限制
八、收费:无
九、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江东中路265号,河西新城大厦南京市政府政务大厅
十二、联系电话:68505779 685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