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新一轮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正风肃纪,必须严肃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约法三章,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作为“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让大家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力度,采取发函提醒、承诺保证、谈心谈话等措施,警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不越“雷池”。

正风肃纪,必须严格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要通过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巡视,全面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抓住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办法,深入了解掌握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和换届风气状况。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搞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

正风肃纪,必须严厉查处。“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整歪风、扬正气,真正把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在实处。

会议下发了区委组织部翻印的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学习资料,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5个禁止、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和关于严肃换届风气考核的“六看三重点”,传达学习了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严肃换届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书记袁纯清、省委组织部部长汤涛在全省换届工作会议上的有关讲话。

区委书记李春泽代表区委班子和个人首先进行了表态发言。他强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好换届纪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力以赴完成好换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区上下要在提高认识、武装头脑上下功夫、做文章,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上下功夫、做文章,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依规有序进行;要在教育警示、严格监督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统筹兼顾,把搞好换届与推进工作,推动和引深“三城十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搞好换届与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全区转型跨越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科学摆布力量、狠抓工作落实,既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又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交流材料

2011-01-21 15:16

细化硬化措施 抓早抓细抓实

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中共辽宁省纪委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从去年底开始,辽宁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陆续进行换届,这是全省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搞好换届,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至关重要。为把中央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匡正换届风气,确保换届顺利进行,我们坚持细化硬化相关措施,努力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

第一,抓早,就是要立足防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主要抓好四件事:一是抓好换届纪律的专题学习。把中央和省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发至与换届相关的党员干部,督促学习、预先提醒。二是搞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编辑成册,印发党员干部。三是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双承诺”制度。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立下“军令状”;所有符合提名条件的领导干部,都要向组织上作出严守换届纪律“五个决不”的承诺,写出“保证书”。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去年12月15日,我们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通过新闻

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考虑到乡镇党委换届最先开始,我们明确了启动换届工作的“四条硬杠杠”,即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签署承诺书的干部没达到95%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未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督查组没到位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确保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抓细,就是要精心设计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到位。具体办法有五条:一是对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省委派出7个巡视组,每个组负责巡视监督两个市。二是派驻督查组。省市县党委层层组建督查组,每个换届的党委派驻1个,进行驻点督查指导。三是抽调干部蹲点监督指导。省委组织部从部机关选派14名熟悉换届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别深入到各市先期换届的14个乡镇,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四是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在继续发挥

“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作用的同时,省市县三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分别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在媒体公布,方便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五是实行换届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换届期间,各市对市县两级受理的换届举报信息统计汇总后,每日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一次。

第三,抓实,就是要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保持压力,形成动力。省委已经召开两次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市

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王珉同志强调,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从换届工作一启动就形成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打一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攻坚战,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委要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在换届中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具体指导;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下级党委书记、新提名人选和有关重点人员进行专题谈话,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全力抓,共同制定措施办法,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共同查处举报案件,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对现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和新一届班子成员的民主推荐,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在换届选举期间,对换届风气同步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于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上,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和强化监督的五项具体措施。

目前,辽宁省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正在展开。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执行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以换届工作的清风正气保障选好干部、配好班子,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决整治买官卖官行为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夯实基础

中共河南省纪委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整治买官卖官行为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买官卖官案件,在全省上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铁的手腕抓查处,切实取得震慑一批的效果。去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印发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界定了买官卖官行为,明确了对买官卖官行为的处理原则,为查处买官卖官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为用好这一武器,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省委把整治买官卖官问题摆上重要日程,省委常委会、省委全委会对《通知》进行了专题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首要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对许昌市原组织部长王

国华、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卖官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3名受贿卖官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52名行贿买官者中,17人受到党纪处分,42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18人被免职,24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以强大的声势抓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对查实的买官卖官典型案件,加大党内通报力度,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一是将已经查处的3个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广大干部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免疫力”。二是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通报的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和我省通报的3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材,发送给各级领导干部,共发送12.6万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照通报要求,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措施。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组织专题研究924次。三是将整治买官卖官行为的纪律要求、案例材料列为全省各级党校和培训机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建立舆情应急处臵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比如,对网络媒体一度热炒的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受贿卖官案,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妥善应对,既体现了省委整治买官

卖官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决心,又正面回应了社会关注,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以高压的态势抓整治,切实把整治买官卖官行为贯穿换届始终。换届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对买官卖官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查核到位。实行举报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责任到位。对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的受理、查核、审理各个环节都明确具体承办人,排查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均由承办人署名,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三是确保处理到位。对查实的买官卖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严肃处理,让卖官者受到严惩,让买官者不仅在政治上捞不到好处,而且还要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促进换届风清气正。

坚决打压拉票歪风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央对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作出部署后,河北省委常委会对严明换届纪律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就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以有效防范换届中的拉票行为为重点,突出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未雨绸缪抓预防。一是安排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加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领导班子严要求,在执行换届纪律上创先进;督促领导干部讲党性,在遵守换届纪律上争优秀。二是把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我省“8条禁令”,通过新闻媒体、河北党建网等予以公布,做到广而告之、人人知晓,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向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送“遵守换届纪律提醒函”,明确纪律要求以及违规受处理的后果。同时将拉票贿选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发给与换届有关的每一名干部,做到预防针提前打、警钟提前敲。四是由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换届涉及到的每一名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采取“面对面”形式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对可能有职务变动的干部重点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提醒谈。五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就学习换届纪律写出心得体

会,就坚持原则拒绝拉票作出书面承诺。

二、全力以赴抓监督。一是成立由省委组织部长和省纪委书记负责的换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抽调得力人员,换届期间集中办公,集中精力做好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省委成立11个督查组,分赴11个市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市也要配备足够监督力量,在乡镇党委换届前全部到岗到位。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电话、网站和我省新开通的手机短信平台,构建多渠道举报体系,确保群众反映问题随时有人受理。建立换届舆情应急处理机制,重点加强网络舆情实时监控,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处理、稳妥应对。三是创新监督手段。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和换届候选人,在换届考察、民主测评、选举等环节,都将有无拉票行为纳入公示、谈话、测评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情况。四是对严肃换届纪律实行党委“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求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实行专项考核,对换届风气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从快从严抓查处。充分运用查核处理这一有力措施,对群众反映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实行专项登记、逐件梳理,及时查核、严肃处理,坚持做到“三查”、“四处理”。“三查”,即对反映拉票问题的,一是有线索

必查;二是下级查不动的上级查;三是一般手段不好查的,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查。“四处理”,一是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的,先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但没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三是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帮助别人拉票或以拉票名义陷害他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各种防范、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始终对拉票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超前谋划 创新措施

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云南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换届。从去年开始,我们就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融入整治工作之中,创新措施,狠抓落实,以整治工作成效促组织工作满意度稳步提高、保换届工作健康进行。

一、超前准备,打牢基础。我们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一是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月”和“自我学习教育”活动。去年7月,在省、市、县、乡四级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宣传月”活动,即开展一次主题宣传、一次电视访谈、一次集中学习、一次知识竞赛、一次网络征文的“五个一”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其中参加知识竞赛的干部群众达40余万人,参加网络征文的党员干部撰写署名文章3400余篇,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热潮。用半年时间,在全省1800多名厅级领导干部、210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和6100多名纪检干部、4500多名组织人事干部中集中开展自我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二是创新方法,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和电视访谈活动。2009年以来,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全省在任县(市、区)委书记普遍进行了一次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的个别谈话,特别是把选人用人和换届的纪律要求向他们说清楚;对有群众反映的进行重点提醒,提前打招呼,做好预防工作,切实做到对县委书记用人上的反映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收到很好的实效。去年以来,围绕“贯

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主题,省委组织部分别给全省16个州市、127个县(市、区)委书记和157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寄送一封信,对其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还组织全省在任县(市、区)委书记和部分州市直属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在州市电视台进行电视访谈,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创新制度,全面推行“离任检查”和“任中检查”。2009年,我们出台了《云南省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暂行办法》,对离任的5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离任检查。去年,对离任的14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离任检查;还首次对全省任职满三年以上的51名现任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了任中检查,深化和拓展了离任检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迅速行动,严明纪律。中央组织部召开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后,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会议精神汇报,明确提出要把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作为制度保障。去年12月7日,我们会同省纪委召开全省严明换届工作纪律视频会,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还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和部分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关于换

届工作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的通知》、《关于严肃组织工作宣传纪律的通知》、《关于全省组工干部模范遵守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换届工作考察组纪律要求》,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等规定通过省内媒体公之于众,让广大干部、党员、群众普遍知晓。

三、强化措施,跟进监督。在1月14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就做好全省换届工作、严明换届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2月27日,我们会同省纪委召开案例通报会,对最近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实的2起拉推荐票、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重申换届工作纪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期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还将与所管干部层层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期间将会同省纪委等有关部门派出16个督查组,深入全省换届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进行全过程督查,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举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省委巡视组将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列入巡视的重点内容,结合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这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深做细。特别是认真分析我省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

和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各种干扰换届工作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总结运用经验 坚持教育在先

从源头上防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开展以来,天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两个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了较高位次。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坚持教育在先、强化源头预防,是一条十分有效的措施。在2009年结合省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开展治理拉票专项行动中,中央组织部开展了治理拉票政策知晓度测评,天津市的知晓度为100%。前不久,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对各省区市干部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天津市的知晓度仍为100%。为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持做到教育在先、重在防范,我们对开展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的做法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作了认

真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认真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前几年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市委要求“一把手”一肩双责,既要带头搞好自身学习,又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给283个市属单位“一把手”发送学习专函,对抓好学习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检查和抽查跟踪督促,确保任务落实。还结合开展与区县委书记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给每一位区县委书记发送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及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二是严格考试、以考促学。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命制了5000多道试题,建立起专项题库,通过闭卷署名、排列名次的形式,不定期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三是交流体会、抓好示范。每次开展专题学习,都组织“一把手”及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撰写学习体会,在党报党刊等媒体公开刊发。重点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对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换届纪律教育中,我们将继续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通过强化责任、开展测试、抓好示范,促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对严肃换届纪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

第二,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在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发送学习资料。先后选编发送6辑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文件汇编及有关知识问答,有的发到科级干部。二是开展经常化培训。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整体工作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通过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报告会、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开展巡回宣讲等方式,及时抓好中央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班1297个,培训党员干部7万多名,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万多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换届纪律教育的重点,通过多种方式,使每一名领导干部都知晓换届纪律要求,明白违反换届纪律要承担的后果,自觉做到遵规守纪,不越“红线”。 第三,创新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普遍学。有效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监督。近年来,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有关政策法规及贯彻落实情况,我们坚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去年先后2次部署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宣传工作,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利用“12371”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及时发送短信。各单位普遍采取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网上

课堂等有效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提高了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整治工作的影响力。换届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加大力度 乘势而上

在换届期间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上海市委组织部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要求,从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2010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看,上海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取得明显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狠抓整治宣传,把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之下。针对民意调查反映出的上海部分干部群众对整治工作

不够了解,以及对用人问题的看法主要来源于书报、互联网等媒体的情况,我们在整治工作中既当战斗员,也当宣传员,初步构建起媒体、互联网、内部刊物“三位一体”的整治工作宣传架构。从去年3月份起,结合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在《解放日报》、“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海组工信息》设臵“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栏,大力宣传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要求、任务和举措,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以公开赢得公信。

第二,狠抓责任落实,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有效机制。以抓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两个“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为重点,着力推进全市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去年年初,专门举办了市级机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培训班。年中,结合市委组织部长与区县委书记专题谈心谈话活动,明确区县委书记是本地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千方百计提高本地区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上半年,分别召开了党政口、区县口、宣教口、经济口四个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起直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提升。

第三,狠抓压力传递,让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都背上指标压力。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向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反馈了2009年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

果,并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的结果,逐项分析,有的放矢改进工作。同时,实现“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全覆盖。在2009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在12家市管企业探索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去年年底,按照分层分类、逐级推进的原则,把“一报告两评议”覆盖到全市所有有用人权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第四,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去年,在市委对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作出进一步规范的同时,市和各区县委组织部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抓整改的工作力度。结合市委巡视等工作,对包括12家市管企业在内的38家市管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对2009年“民调”和“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偏低的8家市管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点名通报,并责成1个单位党组撤销对1名未经民主推荐提任的处级干部的任命;责成2个单位党委(党组)作出检查;责成1个区委组织部在区委常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有力推进了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

今年上海区县、乡镇党委换届即将展开,在换届期间能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我们是一个新的挑战。我

们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有效的做法运用到换届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加大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落实力度,加大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力度,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硬仗来打,确保换届期间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强化教育 严厉查处 健全制度

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各种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破坏党内民主规则,导致民意失真失实,严重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近年来,湖北省将治理拉票贿选问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构建教育、查处、制度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教育在先,筑牢思想防线。治理拉票贿选,必须预防在前,教育先行。为了提高防治拉票贿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们突出关键时期和重点群体,及时接种政策“疫苗”,筑牢纪律防线。一是省委一班人高度重视。省委

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省委常委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用人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贿选行为。二是关键时期宣传教育全覆盖。我们结合2009年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去年上半年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印发文件、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培训、向领导干部发函、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集中开展了防治拉票贿选的政策宣传和纪律教育。近期,根据我省十堰市、荆州市党委去年下半年换届以及今年我省市县乡党委陆续换届的实际,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抵制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函件,并要求签订承诺书,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承诺。三是重点群体宣传教育面对面。对于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市县委书记,结合组织部门负责人与县委书记谈心谈话活动,明确要求负起责任,带头抵制和有效防治拉票贿选行为。对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将防治拉票贿选行为作为专题培训的重要一课,由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主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进行专题讨论。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已与县市委书记进行过2次专题谈心谈话,先后在省委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授课20余次。

二、露头就打,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查处是治理拉票贿选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三个100%。一是确保查核率100%。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网上举报、电话举报、

信访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建立了反映拉票贿选问题举报专办制度。省委组织部明确规定,凡是涉及拉票贿选问题的群众举报,只要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必须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处理率100%。对于查核属实的拉票贿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到位,不息事宁人、姑息迁就。去年5月,群众反映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在民主推荐中通过给有关领导和同事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拉票问题后,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调查属实,立即取消这名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和省教育厅后备干部资格,并明确规定一年内不得提拔。同时,以案示警,责成省教育厅党组结合这一典型案例在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确保通报率100%。规定对查处的拉票贿选案件,一律予以通报。去年以来,先后对经查属实的3起拉票贿选案件予以通报。其中,1起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2起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三、深化改革,着眼于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解决拉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以科学有效的机制、制度加以防范。为此,我们一是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制定出台了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办法,全面推行经过首次民主推荐、个人自述和第二次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为干部展示自身才华提供相应舞台。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2008年以来,我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30人,处级领导干部405人,

科级领导干部1993人。省委组织部还先后拿出6个处长职位、3个副处长职位面向基层公开选拔。三是探索建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2008年以来,省委采取全委会差额民主推荐、常委会差额讨论决定的方式选拔任用了12名厅级领导干部,确定了8名正厅级后备干部人选。从今年6月开始,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将进行集中换届。我们将按照这次视频会议精神,把治理拉票贿选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在严厉查处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以最坚决的态度打压拉票贿选行为,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工作做到细处 制度落到实处

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贯穿换届始终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重要制度保障。2010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的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有力推动了

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省先后召开了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专题研讨会,向各级领导干部寄送1.6万份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及测试题,发放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文件汇编2.5万册。按照要求,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两期专题研讨班,对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分管领导、人事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在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县委书记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谈心谈话中,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从省委组织部抽查各级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看,知晓度达到94.7%。今年换届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和参与换届工作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

二、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性。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分别由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政策规定,规范了程序步骤,明确了具体措施。比如,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

规定了4种从重追究的情形,同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应当由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查的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并在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进行“倒查”;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将需要报告的“破格提拔”事项进一步细化为5种情形;“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实施细则,对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时间安排、报告方式、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出台四个实施细则的同时,省委组织部还配套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设臵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表,使责任追究有依据、易操作、能落实。

三、狠抓贯彻落实,增进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省委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为提高执行力,我们建立了违规用人问题查核工作协查员制度,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机关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协查员队伍,为及时查核处理违规用人问题提供了力量保证。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和离任检查制度,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先后受理报告人数613名,对11名离任的县市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对违规选人用人的5位县处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将“一报告两评

议”推行到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到了全覆盖。今年换届中,我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报告的事项认真审核把关,对评议的结果充分运用,对离任的县市委书记严格检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贯穿换届工作始终,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

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在即,有许多人又在为自己的位置怎么摆而动脑子了。嘿嘿,这使我想起那句“有为才有位”的“口头弹”来,觉得他很客观地阐明了有作为才能够有“位置”的基本道理,也是鼓励人们立足岗位、拼搏进取、奋发有为的哲言睿语啊。

客观地剖析“有为”与“有位”辩证关系,愚以为它在主观上适应了世俗社会发展的人之普遍存在的心理效应,这种心理效应就是官本位思想。然而,真正的有识之士,他们的“有为”并不是为了追求“有位”的,有所作为是他们的人生态度和追求目标,而不是今天所作的努力就是期待明天的“有位”的回报!历史上海瑞为民请命放弃高官厚禄的诱惑、屈原不求高位只要忠贞、陶渊明宁可家徒四壁也不为了五斗米而折腰„„你能说他们不是“有为”吗?!

做为“人民勤务员”的革命干部,其价值最终体现在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所做的贡献上。他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有所作为,这是实现党的千秋伟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虽说“有为才有位”不是绝

对真理,不过这里面,透着对“有位”的误解,“有位”不一定是要给你很高的地位,而是对你所从事工作的肯定,对你人格的尊重。事实上,只有扎扎实实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业绩,真正有了一番作为,才能树立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才会有“位”。“有为”与“有位”是辩证的统一,有为才能有位。天道酬勤,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百折不挠,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工作的作为,才能取得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才能获得我们应有的工作地位。

“有为”,就必须修身养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有高尚的气节,气若兰,节似竹;就要胸怀开阔,有大节大义,有志于天下,有志于国家,有志于人民;还要有高尚的情操,有奉献精神;更要正视困难,磨励情操,把逆境当熔炉,视挫折为动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自己的行为价值和绩效作为凸显出来。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做到政治上正、思想上正、品行上正、作风上正。

政治上正,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之上的,因而是科学的理想信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发展、走向富强的正确道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就会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在诱惑面前失德丧志,甚至会在政治上蜕化变质,在生活上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就有了为政之本,站得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广了,就能脚踏实地为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在换届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不移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政治上坚定,才能使换届工作真正体现党的意志要求,体现中央提出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各项措施要求,体现扩大民主的要求,

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发展大局出发,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换届,产生党和人民信任、放心的班子,形成风清气正的局面。

思想上正,就是要在思想上解决好当干部为了什么、要干什么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支配着一个人的行为。“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我们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是共产党员党性的最重要的表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过程,就是要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只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的事业才能深深植根于人民、兴盛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立党才能立得稳、执政才能执得好。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实实在在地为百姓造福,决不能把个人的利益摆在党的事业前面、摆在老百姓的利益前面。领导班子换届的根本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党的队伍很大,干部队伍也很大,符合领导干部条件、具备提拔资格的同志很多,但领导职数毕竟有限,再加上这次换届改革力度大,要减少职数、实行党政交叉任职,干部提拔的机会减少了、难度增大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换届工作,把心思用在加快发展上,把精力用在为民造福上,把智慧用在干好工作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要正确看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进是为了党的工作,退也是为了党的工作。进退留转是新陈代谢的必然规律,是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必然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把自己交给组织,接受组织的考验。

品行上正,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官德。“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做人要讲人品,为官要讲官德。所谓“官德”,就是从政道德,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行为等方面的素养,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意思是说,做官的讲究德行操守,正直清廉,多为人民做好事,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社会就会长治久安。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在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官德、品行不正,在工作中不顾大局、互相拆台,对组织阳奉阴违、目无纪律,对同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心术不正,行为不轨,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听任这种现象存在,就会严重影响河南的发展,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制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认真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

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以德立身、以德服人、以德树威。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仅要看其工作表现,还要看其生活作风和思想情趣,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党员干部时,要既重政绩又重政德,既要看奖杯又要听群众的口碑,使品德端正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在党内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作风上正,就是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作风就是形象,良好的作风出凝聚力、战斗力。有的党员干部以人划线,不分是非,不讲原则,拉拉扯扯,亲亲疏疏;有的党员干部慕虚荣,图安逸,工作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膨胀,利欲熏心,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谋私利;还有的党员干部生活上不检点,甚至腐化堕落。这些都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正的表现。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才能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赢得党员和群众的心,形成众志成城、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在换届工作中,面对党和人民的选择,每个同志都要讲政治、讲纪律、讲正气、讲原则,襟怀坦荡、光明磊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换届使各级领导班子焕发和保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要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对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决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背后搞小动作。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做到“四要四不准”:要服从组织决定,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要维护班子团结,不准互相拆台;要严守换届纪律,不准拉票贿选;要坚持正确引导,不准传播小道消息。各级党委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对那些跑的、要的,不但要严肃批评,而且坚决不能提拔重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风气正则事业兴。只要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一身正气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就一定能营造更加浓厚的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新一轮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正风肃纪,必须严肃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约法三章,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作为“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让大家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力度,采取发函提醒、承诺保证、谈心谈话等措施,警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不越“雷池”。

正风肃纪,必须严格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要通过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巡视,全面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抓住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办法,深入了解掌握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和换届风气状况。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搞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

正风肃纪,必须严厉查处。“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整歪风、扬正气,真正把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在实处。

会议下发了区委组织部翻印的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学习资料,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5个禁止、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和关于严肃换届风气考核的“六看三重点”,传达学习了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严肃换届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书记袁纯清、省委组织部部长汤涛在全省换届工作会议上的有关讲话。

区委书记李春泽代表区委班子和个人首先进行了表态发言。他强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好换届纪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力以赴完成好换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区上下要在提高认识、武装头脑上下功夫、做文章,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上下功夫、做文章,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依规有序进行;要在教育警示、严格监督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统筹兼顾,把搞好换届与推进工作,推动和引深“三城十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搞好换届与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全区转型跨越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科学摆布力量、狠抓工作落实,既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又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交流材料

2011-01-21 15:16

细化硬化措施 抓早抓细抓实

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中共辽宁省纪委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从去年底开始,辽宁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陆续进行换届,这是全省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搞好换届,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至关重要。为把中央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匡正换届风气,确保换届顺利进行,我们坚持细化硬化相关措施,努力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

第一,抓早,就是要立足防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主要抓好四件事:一是抓好换届纪律的专题学习。把中央和省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发至与换届相关的党员干部,督促学习、预先提醒。二是搞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编辑成册,印发党员干部。三是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双承诺”制度。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立下“军令状”;所有符合提名条件的领导干部,都要向组织上作出严守换届纪律“五个决不”的承诺,写出“保证书”。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去年12月15日,我们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通过新闻

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考虑到乡镇党委换届最先开始,我们明确了启动换届工作的“四条硬杠杠”,即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签署承诺书的干部没达到95%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未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督查组没到位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确保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抓细,就是要精心设计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到位。具体办法有五条:一是对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省委派出7个巡视组,每个组负责巡视监督两个市。二是派驻督查组。省市县党委层层组建督查组,每个换届的党委派驻1个,进行驻点督查指导。三是抽调干部蹲点监督指导。省委组织部从部机关选派14名熟悉换届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别深入到各市先期换届的14个乡镇,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四是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在继续发挥

“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作用的同时,省市县三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分别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在媒体公布,方便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五是实行换届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换届期间,各市对市县两级受理的换届举报信息统计汇总后,每日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一次。

第三,抓实,就是要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保持压力,形成动力。省委已经召开两次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市

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王珉同志强调,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从换届工作一启动就形成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打一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攻坚战,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委要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在换届中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具体指导;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下级党委书记、新提名人选和有关重点人员进行专题谈话,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全力抓,共同制定措施办法,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共同查处举报案件,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对现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和新一届班子成员的民主推荐,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在换届选举期间,对换届风气同步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于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上,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和强化监督的五项具体措施。

目前,辽宁省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正在展开。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执行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以换届工作的清风正气保障选好干部、配好班子,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决整治买官卖官行为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夯实基础

中共河南省纪委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整治买官卖官行为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买官卖官案件,在全省上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铁的手腕抓查处,切实取得震慑一批的效果。去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印发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界定了买官卖官行为,明确了对买官卖官行为的处理原则,为查处买官卖官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为用好这一武器,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省委把整治买官卖官问题摆上重要日程,省委常委会、省委全委会对《通知》进行了专题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首要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对许昌市原组织部长王

国华、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卖官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3名受贿卖官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52名行贿买官者中,17人受到党纪处分,42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18人被免职,24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以强大的声势抓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对查实的买官卖官典型案件,加大党内通报力度,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一是将已经查处的3个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广大干部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免疫力”。二是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通报的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和我省通报的3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材,发送给各级领导干部,共发送12.6万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照通报要求,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措施。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组织专题研究924次。三是将整治买官卖官行为的纪律要求、案例材料列为全省各级党校和培训机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建立舆情应急处臵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比如,对网络媒体一度热炒的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受贿卖官案,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妥善应对,既体现了省委整治买官

卖官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决心,又正面回应了社会关注,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以高压的态势抓整治,切实把整治买官卖官行为贯穿换届始终。换届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对买官卖官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查核到位。实行举报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责任到位。对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的受理、查核、审理各个环节都明确具体承办人,排查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均由承办人署名,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三是确保处理到位。对查实的买官卖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严肃处理,让卖官者受到严惩,让买官者不仅在政治上捞不到好处,而且还要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促进换届风清气正。

坚决打压拉票歪风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央对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作出部署后,河北省委常委会对严明换届纪律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就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以有效防范换届中的拉票行为为重点,突出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未雨绸缪抓预防。一是安排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加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领导班子严要求,在执行换届纪律上创先进;督促领导干部讲党性,在遵守换届纪律上争优秀。二是把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我省“8条禁令”,通过新闻媒体、河北党建网等予以公布,做到广而告之、人人知晓,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向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送“遵守换届纪律提醒函”,明确纪律要求以及违规受处理的后果。同时将拉票贿选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发给与换届有关的每一名干部,做到预防针提前打、警钟提前敲。四是由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换届涉及到的每一名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采取“面对面”形式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对可能有职务变动的干部重点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提醒谈。五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就学习换届纪律写出心得体

会,就坚持原则拒绝拉票作出书面承诺。

二、全力以赴抓监督。一是成立由省委组织部长和省纪委书记负责的换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抽调得力人员,换届期间集中办公,集中精力做好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省委成立11个督查组,分赴11个市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市也要配备足够监督力量,在乡镇党委换届前全部到岗到位。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电话、网站和我省新开通的手机短信平台,构建多渠道举报体系,确保群众反映问题随时有人受理。建立换届舆情应急处理机制,重点加强网络舆情实时监控,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处理、稳妥应对。三是创新监督手段。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和换届候选人,在换届考察、民主测评、选举等环节,都将有无拉票行为纳入公示、谈话、测评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情况。四是对严肃换届纪律实行党委“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求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实行专项考核,对换届风气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从快从严抓查处。充分运用查核处理这一有力措施,对群众反映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实行专项登记、逐件梳理,及时查核、严肃处理,坚持做到“三查”、“四处理”。“三查”,即对反映拉票问题的,一是有线索

必查;二是下级查不动的上级查;三是一般手段不好查的,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查。“四处理”,一是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的,先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但没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三是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帮助别人拉票或以拉票名义陷害他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各种防范、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始终对拉票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超前谋划 创新措施

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云南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换届。从去年开始,我们就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融入整治工作之中,创新措施,狠抓落实,以整治工作成效促组织工作满意度稳步提高、保换届工作健康进行。

一、超前准备,打牢基础。我们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一是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月”和“自我学习教育”活动。去年7月,在省、市、县、乡四级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宣传月”活动,即开展一次主题宣传、一次电视访谈、一次集中学习、一次知识竞赛、一次网络征文的“五个一”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其中参加知识竞赛的干部群众达40余万人,参加网络征文的党员干部撰写署名文章3400余篇,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热潮。用半年时间,在全省1800多名厅级领导干部、210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和6100多名纪检干部、4500多名组织人事干部中集中开展自我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二是创新方法,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和电视访谈活动。2009年以来,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全省在任县(市、区)委书记普遍进行了一次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的个别谈话,特别是把选人用人和换届的纪律要求向他们说清楚;对有群众反映的进行重点提醒,提前打招呼,做好预防工作,切实做到对县委书记用人上的反映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收到很好的实效。去年以来,围绕“贯

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主题,省委组织部分别给全省16个州市、127个县(市、区)委书记和157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寄送一封信,对其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还组织全省在任县(市、区)委书记和部分州市直属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在州市电视台进行电视访谈,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创新制度,全面推行“离任检查”和“任中检查”。2009年,我们出台了《云南省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暂行办法》,对离任的5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离任检查。去年,对离任的14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离任检查;还首次对全省任职满三年以上的51名现任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了任中检查,深化和拓展了离任检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迅速行动,严明纪律。中央组织部召开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后,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会议精神汇报,明确提出要把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作为制度保障。去年12月7日,我们会同省纪委召开全省严明换届工作纪律视频会,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还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和部分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关于换

届工作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的通知》、《关于严肃组织工作宣传纪律的通知》、《关于全省组工干部模范遵守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换届工作考察组纪律要求》,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等规定通过省内媒体公之于众,让广大干部、党员、群众普遍知晓。

三、强化措施,跟进监督。在1月14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就做好全省换届工作、严明换届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2月27日,我们会同省纪委召开案例通报会,对最近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实的2起拉推荐票、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重申换届工作纪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期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还将与所管干部层层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期间将会同省纪委等有关部门派出16个督查组,深入全省换届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进行全过程督查,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举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省委巡视组将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列入巡视的重点内容,结合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这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深做细。特别是认真分析我省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

和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各种干扰换届工作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总结运用经验 坚持教育在先

从源头上防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开展以来,天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两个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了较高位次。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坚持教育在先、强化源头预防,是一条十分有效的措施。在2009年结合省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开展治理拉票专项行动中,中央组织部开展了治理拉票政策知晓度测评,天津市的知晓度为100%。前不久,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对各省区市干部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天津市的知晓度仍为100%。为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持做到教育在先、重在防范,我们对开展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的做法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作了认

真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认真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前几年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市委要求“一把手”一肩双责,既要带头搞好自身学习,又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给283个市属单位“一把手”发送学习专函,对抓好学习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检查和抽查跟踪督促,确保任务落实。还结合开展与区县委书记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给每一位区县委书记发送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及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二是严格考试、以考促学。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命制了5000多道试题,建立起专项题库,通过闭卷署名、排列名次的形式,不定期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三是交流体会、抓好示范。每次开展专题学习,都组织“一把手”及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撰写学习体会,在党报党刊等媒体公开刊发。重点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对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换届纪律教育中,我们将继续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通过强化责任、开展测试、抓好示范,促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对严肃换届纪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

第二,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在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发送学习资料。先后选编发送6辑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文件汇编及有关知识问答,有的发到科级干部。二是开展经常化培训。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整体工作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通过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报告会、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开展巡回宣讲等方式,及时抓好中央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班1297个,培训党员干部7万多名,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万多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换届纪律教育的重点,通过多种方式,使每一名领导干部都知晓换届纪律要求,明白违反换届纪律要承担的后果,自觉做到遵规守纪,不越“红线”。 第三,创新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普遍学。有效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监督。近年来,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有关政策法规及贯彻落实情况,我们坚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去年先后2次部署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宣传工作,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利用“12371”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及时发送短信。各单位普遍采取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网上

课堂等有效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提高了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整治工作的影响力。换届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加大力度 乘势而上

在换届期间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上海市委组织部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要求,从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2010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看,上海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取得明显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狠抓整治宣传,把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之下。针对民意调查反映出的上海部分干部群众对整治工作

不够了解,以及对用人问题的看法主要来源于书报、互联网等媒体的情况,我们在整治工作中既当战斗员,也当宣传员,初步构建起媒体、互联网、内部刊物“三位一体”的整治工作宣传架构。从去年3月份起,结合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在《解放日报》、“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海组工信息》设臵“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栏,大力宣传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要求、任务和举措,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以公开赢得公信。

第二,狠抓责任落实,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有效机制。以抓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两个“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为重点,着力推进全市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去年年初,专门举办了市级机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培训班。年中,结合市委组织部长与区县委书记专题谈心谈话活动,明确区县委书记是本地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千方百计提高本地区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上半年,分别召开了党政口、区县口、宣教口、经济口四个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起直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提升。

第三,狠抓压力传递,让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都背上指标压力。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向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反馈了2009年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

果,并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的结果,逐项分析,有的放矢改进工作。同时,实现“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全覆盖。在2009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在12家市管企业探索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去年年底,按照分层分类、逐级推进的原则,把“一报告两评议”覆盖到全市所有有用人权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第四,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去年,在市委对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作出进一步规范的同时,市和各区县委组织部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抓整改的工作力度。结合市委巡视等工作,对包括12家市管企业在内的38家市管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对2009年“民调”和“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偏低的8家市管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点名通报,并责成1个单位党组撤销对1名未经民主推荐提任的处级干部的任命;责成2个单位党委(党组)作出检查;责成1个区委组织部在区委常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有力推进了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

今年上海区县、乡镇党委换届即将展开,在换届期间能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我们是一个新的挑战。我

们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有效的做法运用到换届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加大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落实力度,加大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力度,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硬仗来打,确保换届期间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强化教育 严厉查处 健全制度

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各种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破坏党内民主规则,导致民意失真失实,严重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近年来,湖北省将治理拉票贿选问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构建教育、查处、制度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教育在先,筑牢思想防线。治理拉票贿选,必须预防在前,教育先行。为了提高防治拉票贿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们突出关键时期和重点群体,及时接种政策“疫苗”,筑牢纪律防线。一是省委一班人高度重视。省委

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省委常委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用人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贿选行为。二是关键时期宣传教育全覆盖。我们结合2009年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去年上半年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印发文件、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培训、向领导干部发函、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集中开展了防治拉票贿选的政策宣传和纪律教育。近期,根据我省十堰市、荆州市党委去年下半年换届以及今年我省市县乡党委陆续换届的实际,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抵制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函件,并要求签订承诺书,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承诺。三是重点群体宣传教育面对面。对于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市县委书记,结合组织部门负责人与县委书记谈心谈话活动,明确要求负起责任,带头抵制和有效防治拉票贿选行为。对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将防治拉票贿选行为作为专题培训的重要一课,由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主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进行专题讨论。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已与县市委书记进行过2次专题谈心谈话,先后在省委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授课20余次。

二、露头就打,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查处是治理拉票贿选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三个100%。一是确保查核率100%。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网上举报、电话举报、

信访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建立了反映拉票贿选问题举报专办制度。省委组织部明确规定,凡是涉及拉票贿选问题的群众举报,只要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必须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处理率100%。对于查核属实的拉票贿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到位,不息事宁人、姑息迁就。去年5月,群众反映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在民主推荐中通过给有关领导和同事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拉票问题后,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调查属实,立即取消这名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和省教育厅后备干部资格,并明确规定一年内不得提拔。同时,以案示警,责成省教育厅党组结合这一典型案例在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确保通报率100%。规定对查处的拉票贿选案件,一律予以通报。去年以来,先后对经查属实的3起拉票贿选案件予以通报。其中,1起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2起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三、深化改革,着眼于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解决拉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以科学有效的机制、制度加以防范。为此,我们一是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制定出台了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办法,全面推行经过首次民主推荐、个人自述和第二次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为干部展示自身才华提供相应舞台。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2008年以来,我省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30人,处级领导干部405人,

科级领导干部1993人。省委组织部还先后拿出6个处长职位、3个副处长职位面向基层公开选拔。三是探索建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2008年以来,省委采取全委会差额民主推荐、常委会差额讨论决定的方式选拔任用了12名厅级领导干部,确定了8名正厅级后备干部人选。从今年6月开始,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将进行集中换届。我们将按照这次视频会议精神,把治理拉票贿选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在严厉查处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以最坚决的态度打压拉票贿选行为,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工作做到细处 制度落到实处

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贯穿换届始终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重要制度保障。2010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的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有力推动了

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省先后召开了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专题研讨会,向各级领导干部寄送1.6万份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及测试题,发放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文件汇编2.5万册。按照要求,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两期专题研讨班,对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分管领导、人事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在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县委书记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谈心谈话中,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从省委组织部抽查各级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看,知晓度达到94.7%。今年换届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和参与换届工作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

二、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性。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分别由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政策规定,规范了程序步骤,明确了具体措施。比如,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

规定了4种从重追究的情形,同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应当由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查的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并在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进行“倒查”;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将需要报告的“破格提拔”事项进一步细化为5种情形;“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实施细则,对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时间安排、报告方式、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出台四个实施细则的同时,省委组织部还配套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设臵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表,使责任追究有依据、易操作、能落实。

三、狠抓贯彻落实,增进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省委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为提高执行力,我们建立了违规用人问题查核工作协查员制度,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机关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协查员队伍,为及时查核处理违规用人问题提供了力量保证。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和离任检查制度,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先后受理报告人数613名,对11名离任的县市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对违规选人用人的5位县处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将“一报告两评

议”推行到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到了全覆盖。今年换届中,我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报告的事项认真审核把关,对评议的结果充分运用,对离任的县市委书记严格检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贯穿换届工作始终,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

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在即,有许多人又在为自己的位置怎么摆而动脑子了。嘿嘿,这使我想起那句“有为才有位”的“口头弹”来,觉得他很客观地阐明了有作为才能够有“位置”的基本道理,也是鼓励人们立足岗位、拼搏进取、奋发有为的哲言睿语啊。

客观地剖析“有为”与“有位”辩证关系,愚以为它在主观上适应了世俗社会发展的人之普遍存在的心理效应,这种心理效应就是官本位思想。然而,真正的有识之士,他们的“有为”并不是为了追求“有位”的,有所作为是他们的人生态度和追求目标,而不是今天所作的努力就是期待明天的“有位”的回报!历史上海瑞为民请命放弃高官厚禄的诱惑、屈原不求高位只要忠贞、陶渊明宁可家徒四壁也不为了五斗米而折腰„„你能说他们不是“有为”吗?!

做为“人民勤务员”的革命干部,其价值最终体现在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所做的贡献上。他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有所作为,这是实现党的千秋伟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虽说“有为才有位”不是绝

对真理,不过这里面,透着对“有位”的误解,“有位”不一定是要给你很高的地位,而是对你所从事工作的肯定,对你人格的尊重。事实上,只有扎扎实实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业绩,真正有了一番作为,才能树立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才会有“位”。“有为”与“有位”是辩证的统一,有为才能有位。天道酬勤,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百折不挠,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工作的作为,才能取得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才能获得我们应有的工作地位。

“有为”,就必须修身养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有高尚的气节,气若兰,节似竹;就要胸怀开阔,有大节大义,有志于天下,有志于国家,有志于人民;还要有高尚的情操,有奉献精神;更要正视困难,磨励情操,把逆境当熔炉,视挫折为动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自己的行为价值和绩效作为凸显出来。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做到政治上正、思想上正、品行上正、作风上正。

政治上正,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之上的,因而是科学的理想信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发展、走向富强的正确道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就会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在诱惑面前失德丧志,甚至会在政治上蜕化变质,在生活上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就有了为政之本,站得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广了,就能脚踏实地为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在换届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不移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政治上坚定,才能使换届工作真正体现党的意志要求,体现中央提出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各项措施要求,体现扩大民主的要求,

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发展大局出发,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换届,产生党和人民信任、放心的班子,形成风清气正的局面。

思想上正,就是要在思想上解决好当干部为了什么、要干什么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支配着一个人的行为。“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我们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是共产党员党性的最重要的表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过程,就是要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只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的事业才能深深植根于人民、兴盛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立党才能立得稳、执政才能执得好。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实实在在地为百姓造福,决不能把个人的利益摆在党的事业前面、摆在老百姓的利益前面。领导班子换届的根本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党的队伍很大,干部队伍也很大,符合领导干部条件、具备提拔资格的同志很多,但领导职数毕竟有限,再加上这次换届改革力度大,要减少职数、实行党政交叉任职,干部提拔的机会减少了、难度增大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换届工作,把心思用在加快发展上,把精力用在为民造福上,把智慧用在干好工作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要正确看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进是为了党的工作,退也是为了党的工作。进退留转是新陈代谢的必然规律,是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必然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把自己交给组织,接受组织的考验。

品行上正,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官德。“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做人要讲人品,为官要讲官德。所谓“官德”,就是从政道德,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行为等方面的素养,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意思是说,做官的讲究德行操守,正直清廉,多为人民做好事,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社会就会长治久安。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在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官德、品行不正,在工作中不顾大局、互相拆台,对组织阳奉阴违、目无纪律,对同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心术不正,行为不轨,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听任这种现象存在,就会严重影响河南的发展,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制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认真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

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以德立身、以德服人、以德树威。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仅要看其工作表现,还要看其生活作风和思想情趣,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党员干部时,要既重政绩又重政德,既要看奖杯又要听群众的口碑,使品德端正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在党内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作风上正,就是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作风就是形象,良好的作风出凝聚力、战斗力。有的党员干部以人划线,不分是非,不讲原则,拉拉扯扯,亲亲疏疏;有的党员干部慕虚荣,图安逸,工作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膨胀,利欲熏心,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谋私利;还有的党员干部生活上不检点,甚至腐化堕落。这些都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正的表现。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才能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赢得党员和群众的心,形成众志成城、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在换届工作中,面对党和人民的选择,每个同志都要讲政治、讲纪律、讲正气、讲原则,襟怀坦荡、光明磊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换届使各级领导班子焕发和保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要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对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决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背后搞小动作。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做到“四要四不准”:要服从组织决定,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要维护班子团结,不准互相拆台;要严守换届纪律,不准拉票贿选;要坚持正确引导,不准传播小道消息。各级党委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对那些跑的、要的,不但要严肃批评,而且坚决不能提拔重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风气正则事业兴。只要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一身正气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就一定能营造更加浓厚的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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