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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携手引领“燕归”创业
“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的《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里特别强调的。
这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推出的《通知》,指出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可以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就地就业,是“以人为本”城镇化的题中之意。
《通知》明确,通过PPP等多种方式,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聚集生产要素,完善配套设施,降低创业成本。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用地支持、税费、租金减免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用电用水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入园创业、集群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依托股权众筹投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同时,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托物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此外,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整合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围绕产业聚集发展链条,建设返乡创业服务孵化设施。
金融业人士认为,多数返乡创业农民工都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要面对的是融资难问题,应重点考虑。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农金机构为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进行了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山西泽州农商行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帮助。在贷款审批办理中力行“精简化”原则,做到“减环节、减事项、减时限”。对“创客”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广西陆川县农信联社研发推出“农民工创业贷款”,开办了农民工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品种,全面覆盖农民工创业及生产生活需要,有效缓解了农民工贷款难题。同时,专门设立农民工创业贷款专柜,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截至今年11月末,陆川县农信联社累计向返乡农民工发放贷款375万元,带动了县域周边360人就业。
据了解,试点采取3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通知》还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对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物流转型升级项目、宽带乡村工程等予以支持引导。按照盘活存量、补足短板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和衔接,统筹申请专项建设债等项目支持。
在试点示范的选择范围上,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城市,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通知》要求按照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的要求,破解影响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全面提升劳务输出地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鼓励因地制宜深度开发特色优势资源,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借力互联网 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看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是缩小城乡差别、激活农村经济的有力手段。通过一些激励机制,让在外务工的部分人返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有效实现国家均等化发展。
(本报记者 谢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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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携手引领“燕归”创业
“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的《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里特别强调的。
这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推出的《通知》,指出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可以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就地就业,是“以人为本”城镇化的题中之意。
《通知》明确,通过PPP等多种方式,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聚集生产要素,完善配套设施,降低创业成本。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用地支持、税费、租金减免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用电用水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入园创业、集群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依托股权众筹投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同时,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托物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此外,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整合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围绕产业聚集发展链条,建设返乡创业服务孵化设施。
金融业人士认为,多数返乡创业农民工都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要面对的是融资难问题,应重点考虑。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农金机构为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进行了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山西泽州农商行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帮助。在贷款审批办理中力行“精简化”原则,做到“减环节、减事项、减时限”。对“创客”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广西陆川县农信联社研发推出“农民工创业贷款”,开办了农民工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品种,全面覆盖农民工创业及生产生活需要,有效缓解了农民工贷款难题。同时,专门设立农民工创业贷款专柜,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截至今年11月末,陆川县农信联社累计向返乡农民工发放贷款375万元,带动了县域周边360人就业。
据了解,试点采取3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通知》还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对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物流转型升级项目、宽带乡村工程等予以支持引导。按照盘活存量、补足短板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和衔接,统筹申请专项建设债等项目支持。
在试点示范的选择范围上,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城市,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通知》要求按照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的要求,破解影响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全面提升劳务输出地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鼓励因地制宜深度开发特色优势资源,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借力互联网 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看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是缩小城乡差别、激活农村经济的有力手段。通过一些激励机制,让在外务工的部分人返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有效实现国家均等化发展。
(本报记者 谢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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