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退税软件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免税申报:
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免税明细录入(即外销发票录入),必须按照报关单的数据正确录入,免税申报(成功)后发现的申报错误(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外)的,必须开具红票通过单证不齐——出口冲减,再开具外销发票正确申报免税。
对于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免税申报时出现发票号码重复问题:只要免税申报时出口日期及贸易性质一致即可解决(注意:外销发票的开具最好和报关单一一对应,尽量减少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的情况)。
增值税正式申报前,请先进行退税预申报,根据预申报反馈信息再确定是否进行增值税申报,以免发生退税预申报后发现原免税申报错误,需红冲重新申报免税,而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无法重新申报的问题。
新系统中,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不允许出现重复。
二、关于退税申报:
单证齐全——收齐前期数据录入(即退税申报),录入报关单号后,由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的数据,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可以修改外,其余数据一律不得改动,发现错误的,必须进行免税红冲,重新申报免税。
对于原由老系统导转到新系统的数据,退税申报时,报关单号录入原免税申报时的12位,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数据后,再把报关
单号改为21位,不得进行任何数据的录入及修改,同时应注意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对于老系统中迁移的免税数据(所属期2012年05月之前),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新系统中免税申报序号为6位】。
退税零申报:企业只要进行免税申报就要进行退税申报,因新系统的退税申报数据中包含了当期免税申报的数据,因此除了免税申报为空申报且无视同内销数据、无免税出口数据的退税零申报不用提供资料外,其余的退税申报都必须提供报表及相关资料。
出口零退税率货物等需视同内销的货物,在448表和“不予(非)免抵退税明细录入——视同内销出口货物录入”两处同时录入,销售额都录不含税销售。
来料加工、间接出口出口冲减,直接在原录入模块录入负数发票冲减,同时备注栏里注明冲的哪条记录(年月序号)。
目前新版退税系统中,同一所属期同一批次的退税正式申报只能申报一次,企业如果报错,则由退税机关删除后再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方式:采用优盘申报,或发送退税文件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退税资料报送应在当月增值税申报成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后进行。
退税申报提供报表:预申报反馈疑点表、退税申报受理回执、退税系统打印的全部免抵退税申报表(包括单证不齐、不予免抵退等报表),另退税申报(审批)汇总表提供二份。
生产企业退税预申报疑点处理(仅供参考):
1、企业预审反馈以下疑点时,在确保数据录入正确无误情况下可正式申报:
(1)B050 出口国别为中国境内且运输方式不是1、W或Z;
(2)JK03 监管商品(ZZZ,级别为XXX),YYY;
(3)Z181 该企业为函调供货企业;
(4)Z240 该数据为运保佣数据,请注意进行人工审核;
(5)Z270 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为扩展商品代码,请注意进行人工核对;
(6)Z280 商品代码(XXX)在(YYY)第一次出口;
(7)Z290 该退税数据为(XXX)的特准退税类型数据,请注意人工核对;
(8)B110 申报的美元离岸价(XXX)与海关信息中的美元离岸价(YYY)之差超过规定范围:企业为CIF价成交价,企业按成交价录入正确无误的;
2、企业预申报反馈的疑点对象为本期单证不齐或不予(非)免抵退税的,请企业认真核对本期单证不齐录入明细和不予(非)免抵退税明细录入是否正确无误,如录入正确无误可进行正式申报。
3、由于红冲前期免税申报数据产生单证不齐的疑点(包括前期免税申报商品代码录错、计量单位为空等),请企业认真核对冲减的内容是否与前期免税申报数据一致,如一致的情况下可进行正式申报。
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退运申报审核流程:
生产企业申报时应输入进料加工手册号码,按退运出口销售收入全额计算填写销售额、不予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等项目。税务机关审核出具退运证明时,按全额扣回免抵退税额。
次月企业申报单证齐全(退运补税证明冲减录入)录入时,应保证手册号录入准确,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根据手册号码出具免税证明,调整相关的不予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四、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仅供参考)
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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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退税软件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免税申报:
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免税明细录入(即外销发票录入),必须按照报关单的数据正确录入,免税申报(成功)后发现的申报错误(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外)的,必须开具红票通过单证不齐——出口冲减,再开具外销发票正确申报免税。
对于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免税申报时出现发票号码重复问题:只要免税申报时出口日期及贸易性质一致即可解决(注意:外销发票的开具最好和报关单一一对应,尽量减少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的情况)。
增值税正式申报前,请先进行退税预申报,根据预申报反馈信息再确定是否进行增值税申报,以免发生退税预申报后发现原免税申报错误,需红冲重新申报免税,而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无法重新申报的问题。
新系统中,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不允许出现重复。
二、关于退税申报:
单证齐全——收齐前期数据录入(即退税申报),录入报关单号后,由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的数据,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可以修改外,其余数据一律不得改动,发现错误的,必须进行免税红冲,重新申报免税。
对于原由老系统导转到新系统的数据,退税申报时,报关单号录入原免税申报时的12位,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数据后,再把报关
单号改为21位,不得进行任何数据的录入及修改,同时应注意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对于老系统中迁移的免税数据(所属期2012年05月之前),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新系统中免税申报序号为6位】。
退税零申报:企业只要进行免税申报就要进行退税申报,因新系统的退税申报数据中包含了当期免税申报的数据,因此除了免税申报为空申报且无视同内销数据、无免税出口数据的退税零申报不用提供资料外,其余的退税申报都必须提供报表及相关资料。
出口零退税率货物等需视同内销的货物,在448表和“不予(非)免抵退税明细录入——视同内销出口货物录入”两处同时录入,销售额都录不含税销售。
来料加工、间接出口出口冲减,直接在原录入模块录入负数发票冲减,同时备注栏里注明冲的哪条记录(年月序号)。
目前新版退税系统中,同一所属期同一批次的退税正式申报只能申报一次,企业如果报错,则由退税机关删除后再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方式:采用优盘申报,或发送退税文件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退税资料报送应在当月增值税申报成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后进行。
退税申报提供报表:预申报反馈疑点表、退税申报受理回执、退税系统打印的全部免抵退税申报表(包括单证不齐、不予免抵退等报表),另退税申报(审批)汇总表提供二份。
生产企业退税预申报疑点处理(仅供参考):
1、企业预审反馈以下疑点时,在确保数据录入正确无误情况下可正式申报:
(1)B050 出口国别为中国境内且运输方式不是1、W或Z;
(2)JK03 监管商品(ZZZ,级别为XXX),YYY;
(3)Z181 该企业为函调供货企业;
(4)Z240 该数据为运保佣数据,请注意进行人工审核;
(5)Z270 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为扩展商品代码,请注意进行人工核对;
(6)Z280 商品代码(XXX)在(YYY)第一次出口;
(7)Z290 该退税数据为(XXX)的特准退税类型数据,请注意人工核对;
(8)B110 申报的美元离岸价(XXX)与海关信息中的美元离岸价(YYY)之差超过规定范围:企业为CIF价成交价,企业按成交价录入正确无误的;
2、企业预申报反馈的疑点对象为本期单证不齐或不予(非)免抵退税的,请企业认真核对本期单证不齐录入明细和不予(非)免抵退税明细录入是否正确无误,如录入正确无误可进行正式申报。
3、由于红冲前期免税申报数据产生单证不齐的疑点(包括前期免税申报商品代码录错、计量单位为空等),请企业认真核对冲减的内容是否与前期免税申报数据一致,如一致的情况下可进行正式申报。
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退运申报审核流程:
生产企业申报时应输入进料加工手册号码,按退运出口销售收入全额计算填写销售额、不予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等项目。税务机关审核出具退运证明时,按全额扣回免抵退税额。
次月企业申报单证齐全(退运补税证明冲减录入)录入时,应保证手册号录入准确,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根据手册号码出具免税证明,调整相关的不予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四、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仅供参考)
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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