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计“不合格”等次: 1.
2.
3.
4.
5.
6.
7.
8.
9. 累计病假半年及其以上的; 累计事假30天及其以上的(归侨、侨眷职工可放宽到60天); 累计旷工5天及其以上的;累计待岗90天及其以上的; 兼职占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52天的; 出国逾期未归未办理延期手续者。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因各种原因未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
10. 未经批准擅自承担校外任务,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11. 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12.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3. 受司法机关行政拘留、收容审查的;
14. 因各种原因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15. 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
附: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计“不合格”等次: 1.
2.
3.
4.
5.
6.
7.
8.
9. 累计病假半年及其以上的; 累计事假30天及其以上的(归侨、侨眷职工可放宽到60天); 累计旷工5天及其以上的;累计待岗90天及其以上的; 兼职占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52天的; 出国逾期未归未办理延期手续者。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因各种原因未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
10. 未经批准擅自承担校外任务,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11. 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12.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3. 受司法机关行政拘留、收容审查的;
14. 因各种原因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15. 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