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采购合同售后服务示范条款: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卖方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电话技术支付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买方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卖方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卖方应随时解答买方在使用中碰到的技术问题。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卖方未能在一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一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买方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买方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卖方。
(4)保修期内,卖方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负责所有由卖方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5)卖方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对需购买年保的大型设备应至少提前6个月提供年保方案。
(6)保修期内所发生的非人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维修或更换、人员交通、差旅服务费等费用全部由卖方公司承担。
(7)卖方应终身免费为买方提供设备(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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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设备采购合同售后服务示范条款: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卖方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电话技术支付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买方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卖方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卖方应随时解答买方在使用中碰到的技术问题。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卖方未能在一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一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买方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买方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卖方。
(4)保修期内,卖方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负责所有由卖方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5)卖方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对需购买年保的大型设备应至少提前6个月提供年保方案。
(6)保修期内所发生的非人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维修或更换、人员交通、差旅服务费等费用全部由卖方公司承担。
(7)卖方应终身免费为买方提供设备(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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