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认识世界

(三)认识世界——听、看、感、做在认识中的作用和地位

如何对孩子进行教育?还得从孩子是如何认识世界、感知世界说起。这个问题似乎是老生常谈,因为巴甫洛夫的关于第一、第二信号系统的理论早已为世人所熟知。然而往往最普通的东西,却最容易被人忽视。因此有必要从这里开始讨论。

孩子从一降生(确切地说是在娘胎里长到一定程度),就开始认识这个世界了。那么他是靠什么来认识世界的呢?自然是靠五官——眼、耳、鼻、舌、身的感觉。外界的各种刺激通过五官,变成某种信号进入大脑,并在相应的区域打上“烙印”。在相同刺激不断进入的情况下,对某一事物的“烙印”会不断加深。这时如果这个信号再进入,孩子就能做出与先前同样的反应。这就表明,孩子认识了这个事物。

众所周知,外界的信号有两种:现实的具体的刺激信号(第一信号)和人造的“符号”刺激信号(第二信号)。下面我们就具体研究一下人(当然包括孩子)是如何通过耳朵、眼睛和其它感官以及“做”来认识世界的。

1.听

耳朵是人感知世界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听就是用耳朵这个器官去辨别声音。美妙的秋虫之声,悦耳的禽鸟之鸣;潺潺的小溪流水、咆哮的暴雨狂风;开山裂石的爆炸,汽车火车的轰鸣„„,这些声音,哪一个也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耳朵听。

上面所说的这些声音,都是某物直接发出来的特定声音,它们是自然的、没有特殊含义的,直接代表着发声的事物。只要听的次数多了,便在大脑里留下印象,下次再听到,就能想到发声之物。在这里,我姑且把它们叫做“直感声”。

“直感声”除了耳朵能够感知,别的什么器官也不能替代。对“直感声”的敏感辨别是人的重要能力。高明的机械师,一把螺丝刀顶住机器听声音就可以判断故障。战场上有经验的战士一个细小的声响就能辨别来敌的方向和远近。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声音,这种声音本身的音质、音色、高低、大小有时倒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它“另有含义”。这就是用声音表达的“信息符号”,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语言。

语言是人发出的具有特定含义的声音。它所表达的意思,和“直感声”比较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我在这里姑且把它叫做“符号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耳听到的声音中,“符号声”倒比“直感声”更多。孩子听大人说话,讲故事,学生听老师讲课,主要都是听的用语言所表达的人、物、事、过程等。语言按一定规律把一系列的词组成句子,再由许多句子组在一起,就叙述出一个事物,一个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人有人名,物有物名,人走物动,各有特定动词表示,人的表情、事物的状态各有字词形容。

用这样一套符号系统来叙述人、物、事,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间接性”。按照传播学的有关知识分析,要使得这样的信号能在传授者和被传授者之间畅通传递,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对这套符号系统必须有统一的认识。老师说“房子”,师生双方必须都知道说的是上面有盖,四面有墙,有门有窗户的物事。如果学生从未见过房子,老师就是说破天,学生也是个不懂。

我二十多年前给学生上课讲到“荔枝”这种水果时,由于学生中没有一个人见过、吃过,因此真体会到了“理屈词穷”的感觉。无论你怎么形容,怎么说,学生还是一脸懵懂,不知荔枝为何物。原来语言的表达能力竟是这样的匮乏!问题出在哪里?就是出在“学生从来没见过!”

现在我们来概括一下“听”这种认识世界手段的特点:

(1)声音具有“弥漫性、穿透性”,发声物体必须处于振动状态。这个特点决定了耳朵可以听到四面八方的、隔墙的、转弯的声音,可以在黑夜中听到声音。这是眼睛比不了的。但声音必须在物体有运动,特别是有振动时才能发生,因此事物的声音特性被感知是有条件的。

(2)从“直感声”角度看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基础性。“百闻不如一见”在这里并不对。

如果你看到了一个物事,却从来没有听见过其发出的声音,那么你绝不会知道它是否会发声,会发什么声;所谓基础性是说直感声具有可以直接判定事物的特性,听到一个事物直接发出的声音,马上就可判断出这个事物(当然最好还要配合眼睛)。灵敏的辨别声音的能力是获得高质量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能力之一;

(3)从“符号声”角度看,其认识事物具有间接性和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小时听大人说“大海”、“轮船”,由于没有见过,就无论如何想象不出“大海”、“轮船”是个什么样子。“百闻不如一见”也由此产生。但也正因此,可以引起人的许多遐想。

(4)快捷、量大、低成本。仅通过人的讲述,就可花很少代价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间接、甚至是遥远地域的信息――尽管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甚至是“莫名其妙”的信息。

2、看

眼睛是人类感知外部世界最重要的器官。看就是用眼睛这个器官去把世间的各种物像“拍摄”下来,然后装进大脑储存。下次再看到同样或类似的事物,人就可以做出比较和判断,从而认识和辨别事物。

事物的形状、空间位置和状态是事物最基本、最常态的表现形式。而“看”,正是用眼睛去摄入事物的这种最常态的形式。因此,凡是能用眼睛看到的事物,都被认为是最真实的。事物通过“看”而被储存在脑中的“映像”,是人认识事物的主要基础。该事物的其他特性(如发声),在大脑中都是“附着”在这个“映像”上的。比如从未见过狗的人,即使听到狗叫,也不知是何物发声。反之,如果见过狗并同时听到它叫,下次即使未见狗而只听到叫,脑子里也会马上浮现出狗的“映像”。

“看”之所以可信度高,就因为它主要是“直觉”。一个人每天醒来一睁眼,进入眼帘的主要都是直觉的实物映像。居室、道路、汽车、办公室„„,人们依靠这些映像,对事物和环境有了形象和状态感,对事物之间有了距离感,对自身有了在环境中的位置感。通过映像的引导,他就能顺利地完成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有了眼睛,人就能感知一个活生生的、动态的世界。

眼睛能看见的另一类形象也是“别有含义”的“符号形象”。红绿灯、交通警示牌、手势、文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文字。文字是语言的有形化,然而人用眼睛看文字已经不是直觉,文字进入大脑后必须要经过变换才能引起人的认知。如:看见“狗”这个字,人必须在脑中搜寻到真实的狗的映像,他才能认知。若从来没有见过真实的狗,人就不知道“狗”字代表的是什么。在这里文字对人在认知上的作用和语言一样,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现在我们再来概括一下“看”这种认识世界手段的特点。

(1)直观性、现场性。由于眼睛只能感知可见光,而光线是直线传播,因此看事物只能是直线和在可见光条件下。于是“看”就有相当的局限性。黑夜、有障碍物、转弯,事物内部都不能直接看到。而且离开了实物所在的现场,你就看不到它。

(2)从“直觉形象”角度说,“看”具有认识事物基础的性质。眼睛把外部世界的形象摄入脑中,构成人认识世界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再配合耳、鼻、舌、身的感知达到对世界比较全面的认识。看到的“映像”是“骨架”,其他感知是“皮肉”,没有骨架,事物在脑子里自然不能成型,但如果没有皮肉,骨架就显得单薄、寒碜。

(3)从“符号形象”角度说,也像“符号声”一样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当“大海”、“轮船”这两组字符形象进入大脑,如果这个人没有见过大海、轮船,从而大脑中没有这两个东西的映像,那么这个人将不知道“大海”、“轮船”两组字符代表的是什么。

(4)“符号形象”也能做到快捷、量大、低成本,通过书、报纸、信件、文书等把信息迅速传达给人。落在纸上的文字还有一个特点,可以“留住”,不似说话稍纵即逝,因此可以反复看、品味,历史也正是由于有了文字才得以“留住”。文字的东西甚至还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3、“听”、“看”与其它感知

(1)其它感知。除了耳听、眼看,人还有身、鼻、舌的感知。其实,这几种感官在认识世界中也都非常重要。没有身上的触觉,就不知冷暖、痛痒、受力状况等,会给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没有嗅觉不知香臭,没有味觉不知酸甜苦辣咸,这个世界也少了很多兴味。

有人做过测试,人从外部感知的直觉信息中,眼占约7成,耳朵约2成,其它几种为一成。这个测试的准确性可能有待商榷,但其揭示的各器官接受信息量的顺序却大体正确。

(2)感知的综合效应和直觉的意义。人依靠“眼、耳、鼻、舌、身”去感知世界是一种综合的效应。离开了哪一种感知,对事物的认识都不全面,各种感知之间也基本上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如对汽车的认识,眼睛看到了它的形象,它的运动,它的构造;耳朵听到了它的发动机轰鸣、喇叭的叫声、煞车的刺耳声,鼻子闻到了汽油味、煞车的焦糊味;身体感觉到它运动时给身体的各种压力,驾驶它时的各种手感„„,这使人从各个不同的器官感知了汽车的不同特性,进入大脑后,大脑再把它们加工成一个整体的形象,人对车就有了一个综合的、直觉的认识。

直接感知还有一种更持久、更本能化的效应。在这里我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其一,我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跟农民工随迁进城的孩子都犯一个毛病:晕车。只要一坐公交车,就晕、呕吐。其适应期往往要2、3年才会改变。但是城里的孩子从小就不会晕车。为什么?农村的孩子坐车出门的机会很少,他的身体没有这种感觉,因此不适应。而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跟着大人坐车了,他从胎儿起就感知了坐车的种种外力对身体的影响,因此一生下来就不晕车。其二,为什么草原上的孩子,4、5岁就会骑马?他从小就耳濡目染并经常身体接触马匹,对马再熟悉不过,因此对他们来说骑术似乎不是学来的,而是从小就会的。其三,20多年前我有位老同学去加拿大的农场体验生活,看见农场主的孩子才5、6岁就能把几百马力的大型机械在地里开得到处跑。为什么?他从小就跟着父辈在那样一个环境中直接感受。其四,现在许多小孩,才4、5岁,电脑游戏就玩的“呗溜”,为什么?因为家里大人经常玩,他光看、听,就模仿会了。

还有,许多艺术家的孩子从小就会唱歌,跳舞,画画;许多做生意的人孩子从小就会跟人打交道、算账,对货物也非常熟悉。为什么?都是来自对生活环境的最直接的感受。

直觉认识,包括“五官”对外部世界的一切直接感知,如前面所说,是人感知外部世界的基础。舍此,人就不能认识世界。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各种间接的、“符号式”的感知太多了,人们竟然渐渐忘却了这个最基本的常识。

(3)直觉与“符号”感知的关系。在蒙昧时代,人类对外部的感知几乎全部靠直觉。直觉有两个特点(也是两个不足):一是只能在现场,因为人的感官不可能超越时空去感受事物发出的信息。二是只能“进”不能“出”。意思是信息进入大脑变成储存的“映像”后,它就不能再出来了。没有适当的表达形式,这些储存在大脑里的映像对别人来说永远是个迷。

人类有了语言(符号),这种情况就大大改观了。头脑中各种事物的“映像”,都分别用某个“词”来代替,然后通过嘴发声把它说出来。如果两个人对某词代表某物有共识,那么甲说某词,乙就能够理解甲说的是某物。

语言从根本上克服了直觉的两个不足:不在现场,也能获得信息;两个人各自头脑里储存的信息,可以实现交流。

但语言的致命缺点就是“稍纵即逝”,留不住。因此它不能实现异地的交流和在时间纵向上(历史)的保留、积累。而文字的发明,就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么说是不是“符号感知”比直觉更优越呢?不能这么说。实际情况是:直觉的“映像”是“本”,语言、文字等符号是“标”,两者的关系是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脑子里没有实物的“映像”,你说出的代表该物的“词”终究是难以理解之物。

现代社会中,人们感知事物的手段是大大地增强了。广播是耳朵的延长,电视是眼睛的

延长。此外还有望远镜、显微镜、核磁共振、X光。这些认识手段中,有许多甚至是帮助我们获得直觉认知的工具。符号系统也越来越丰富,除了语言文字,还有红绿灯、旗语、密电码以及各种各样特定的符号系统;照片、录像则是直观与符号兼而有之。这对我们认识世界造成了极大的方便。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一切“符号的、间接的”感知手段和系统都不能离开对直觉的依赖。

4、“做”在认识论中的作用和地位

(1)“做”的定义和本质

“做”,人们似乎都知道指的是什么,但要给一个准确的定义并不容易,因为它并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动手去做”。以我的说法,可否定义为“人改变世界现状的实践活动”?请各位商讨。这个定义似乎有点抽象,里面用的两个词“世界”、“实践活动”,一个太大,一个涵盖面太宽。但抽象一些却可以给人留下更多想象的空间。

如果这个定义成立,那么,“做”这个活动与“听”、“看”等感知活动就有了一个带根本性的区别:“做”是“改造世界”,“听、看”等是“认知世界”。一个是“输出”,一个是“输入”。认知世界是“物质世界”成为“映像”印入大脑变成精神(输入);而改造世界却是精神的东西通过人的实践变为物质,或者叫做改变物质的状态(输出)。

“精神”变“物质”,或者说“无形”变“有形”,就是“做”的本质。

(2)“做”在认识论中的作用和地位

按照以上说法,“做”似乎与认知没有太大关系,所以也不应是本文议论的问题。 其实不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做是认知的深化,做是关于“做的知识”获得的唯一手段,做是认知的验证和完成。现在我们从“认识一张课桌”说起。

①“做”是认知的深化。一张课桌摆在你面前,你开始用感官去认知它:眼睛看到了它的大小、形状、颜色;手感觉到了它的重量和表面的光滑度;敲敲它可以听到发出的声音,还可以用鼻子闻到油漆和木头的清香。

但这样获得的关于课桌的认识是完全的么?回答是否定的。现在,如果叫你做一个这样的课桌,你就会发现,前面的那些对课桌的认识太肤浅了!

比如课桌的尺寸。多高、多宽、多长?桌面的木板是多厚?桌子腿的木料是多大的方子?用多少油漆,用多少钉子或螺丝„„。再如桌子的结构,桌子的各个元件之间是怎样连接在一起的,哪个地方有榫头,哪个地方要凿孔?等等。

相信一般人多半不会去感知这些关于课桌的知识。可如果要你去做,你却绝绕不开这些知识,做,逼着你去深化对课桌的认识。许多东西,就算你很用心地去感知它,也总是看到了这里,看不到那里,很难达到全面。但如果要你去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忽视了任何一个细节,这个东西就做不成。

②“做”是关于“做的知识”获得的唯一手段。在你认真感知了课桌,师傅也告诉了它的尺寸和结构后,你是不是就能做一个课桌了呢?肯定不能。即便是师傅又告诉了你怎么做——如何选材、如何下料、如何刨光、如何打眼、如何做榫、如何联结粘合„„,但是若你自己不动手,那么你永远也不会做一张课桌。你自己不做,就找不到那种感觉,就不能体会做桌子的种种细节,就不能形成一套做桌子的完整的程序。“做的知识”,是不能仅靠“听”和“看”来学习的。在课堂上讲游泳的技术,如果不让你下水,你永远也不能学会游泳。

③“做”是认识的验证和完成。如果你按照师傅说的,真的做出来一张课桌,那么这个时候你就会彻底相信:师傅说的那些知识是正确的。没有自己做的过程,那么在你的心里就总会有一些怀疑:师傅说的对吗?当然,如果你没有做成课桌,你就会进一步去了解原因:是我没有听全?还是师傅说的有错误?下一步,或者师傅再指导你一些细节,或者他说错的被予以纠正,直到把桌子做成功。

事实上,徒弟很少有一下子就成功的,一般情况是,在师傅反复指导和自己的坚持不

断的练习下,才能做成功。到此为止,你对课桌和做课桌的有关知识就得到了验证,而作为认识过程也算完成了。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确实地感受到俗话“看十遍不如做一遍”是相当正确的。

(3)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做”的特点:

①综合性。做之前,必须动用所有的感官先对事物进行感知;在感知的基础上通过大脑进行综合,制定出做的计划和程序;做的过程中,必须手、感官和脑综合并用。

②主动性。感知世界时在很多情况下人是被动的,但做却不同。做之前和做的过程人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他是要把自己头脑中的设想变为现实,而不是在被动地感知世界;或者是要主动地去验证什么事情,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什么事情。处在主动地位的大脑必须高度集中,这是“做”能牢牢记住事物的关键原因之一。

③评价性。评价知识之是否真理,必须实践。成功了,说明认识和行动正确,否则就是不正确,需要继续探索改进。事实上,我们的知识似乎从来没有完全正确过。所谓成功,不过是“大体上符合原来的计划或想象”,绝不可能一点都不差。于是在行动中总有改变原来部分设想的时候。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循环往复以致无穷,就是我们不断对比、评价、深化认识的过程,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早就说过。

④习得性。做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做中才能练成。尤其是那些技巧、细节,不经过做根本就不会知道,也根本不会掌握。艺人当着你的面剪纸、吹糖人、画画、拉面,看似简单,但换了你就不行。人家并不怕你“偷手艺”,就是因为手艺光看、感知是学不到的。

(4)“做”的知识的类别。这个分类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并不是唯一的分类方法。 做的类别大致可以分为常规类(生活必须)、专业类(工作必须)、创造类(发展必须)、娱乐类(休闲必须)等4类。

①常规类,也可以叫做“生活必须”。大凡在社会中,会生活大概是基础。吃饭穿衣系鞋带、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整理家务、买东西讨价还价、理财、待人处事、出行、会使用各种工具、电器、„„。

令人奇怪的是不少家长为了叫孩子学“知识”,不让孩子做“生活必须”之事,结果使其笨手笨脚不会生活。说句不客气的话,你剥夺了孩子将来独立生活的能力。一旦小时侯不会生活,一辈子都没有这个习惯。结婚碰上的“另一半”如果也是如此,那可就惨了。依着我之见,做家务是人生走向独立的第一步,是习得巧手、勤劳、责任心的基础课。

②专业类,也可以叫做工作必须。每个人长成之后,必须要从事一份有价值的工作。即有一份挣钱的职业养家糊口。在当今分工如此细致、各种工作的科学、技能含量不断增加的现代社会,就意味着必须要会一门专业。过去靠的是家传、师带徒,现在则更多地依靠专门的教育机关----学校。当然,从学校出来后还必须有一段相当长的实践经验积累时间。专业类“做”的知识是每个人一生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在人大脑中积淀最厚重的一块。

③创造类,也可以叫做发展必须。人在某个领域干得久了,就会摸透它的一些规律。如果他是个肯钻研的,就有可能超脱早已熟知的重复劳动,在该领域创造出前人没有做过的业绩,把这个专业、这个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可能做到这一点,不仅是科学家和杰出人物,不过是创造的成就性质及大小不同罢了。钱学森可以创造导弹,而李振超可以创造先进的“起重机操作法”。

④娱乐类,也可以叫做休闲必须。人是很奇怪的,吃饱喝足没事干就要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真正花在养家糊口方面,即为了“活着”而花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这似乎是一个历史趋势。休闲娱乐便日益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琴棋书画、游泳打球、爬山摄影、旅游采风„„,就都得会点。

5、误区的分析。

有两个最大的误区:重信号轻直感、重知识轻实践。

(1)关于重符号轻直感

许多孩子还在幼儿园时家长就恨不得让他学会识字、背唐诗。这当然也没有错。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用眼睛看到更多的实物,用耳朵听到更多的直感声,用其它感官更多地去直接感受这个世界。头脑中有了大量实物映像,学习文字符号才会有基础。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多带孩子走出家门去“玩”,去感知自然、感知社会、感知动物植物,感知人物百态。如果边看还能边给以讲解就更好了。

(2)关于重知识轻实践

许多家长特别注重孩子的书本学习成绩,却忽视运用和实践能力。这是及其危险的。我们现在之所以有许多志大才疏、懂得东西不少但却不会做事的大学生,跟家长,跟学校教育忽视实践能力有极大关系。人们不但要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人世间没有一件事情不是做出来的。如前所述,即便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做”也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没有做,就没有经过验证的、可以放心使用的知识,就没有完整的认知。

综上所述,在如何认识世界这一段里我们的结论是:

首先要带领孩子去直接感受世界(自然、社会),一切能够看到、听到、感受到的直接信息,都要尽可能地让孩子去感知,从而奠定认识的基础;

其次是要学好语言文字和现代文明所创造的一切符号信息,并把它们与直接信息对接起来,在孩子的大脑中建立起牢固的联系。但符号信息的学习在学龄前除语言外不宜强调的太过分。

第三是要促使孩子多动手,多做事,多实践。孩子爱玩,愿意动这动那不是坏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宜过多限制;长大一些了,自己的事自己做,帮大人做家务,学习一些技能和技巧甚至还可以搞一些小调查、小实验。只有通过做,才能实现对事物的完整认识,并为将来的自立打下基础。

(三)认识世界——听、看、感、做在认识中的作用和地位

如何对孩子进行教育?还得从孩子是如何认识世界、感知世界说起。这个问题似乎是老生常谈,因为巴甫洛夫的关于第一、第二信号系统的理论早已为世人所熟知。然而往往最普通的东西,却最容易被人忽视。因此有必要从这里开始讨论。

孩子从一降生(确切地说是在娘胎里长到一定程度),就开始认识这个世界了。那么他是靠什么来认识世界的呢?自然是靠五官——眼、耳、鼻、舌、身的感觉。外界的各种刺激通过五官,变成某种信号进入大脑,并在相应的区域打上“烙印”。在相同刺激不断进入的情况下,对某一事物的“烙印”会不断加深。这时如果这个信号再进入,孩子就能做出与先前同样的反应。这就表明,孩子认识了这个事物。

众所周知,外界的信号有两种:现实的具体的刺激信号(第一信号)和人造的“符号”刺激信号(第二信号)。下面我们就具体研究一下人(当然包括孩子)是如何通过耳朵、眼睛和其它感官以及“做”来认识世界的。

1.听

耳朵是人感知世界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听就是用耳朵这个器官去辨别声音。美妙的秋虫之声,悦耳的禽鸟之鸣;潺潺的小溪流水、咆哮的暴雨狂风;开山裂石的爆炸,汽车火车的轰鸣„„,这些声音,哪一个也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耳朵听。

上面所说的这些声音,都是某物直接发出来的特定声音,它们是自然的、没有特殊含义的,直接代表着发声的事物。只要听的次数多了,便在大脑里留下印象,下次再听到,就能想到发声之物。在这里,我姑且把它们叫做“直感声”。

“直感声”除了耳朵能够感知,别的什么器官也不能替代。对“直感声”的敏感辨别是人的重要能力。高明的机械师,一把螺丝刀顶住机器听声音就可以判断故障。战场上有经验的战士一个细小的声响就能辨别来敌的方向和远近。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声音,这种声音本身的音质、音色、高低、大小有时倒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它“另有含义”。这就是用声音表达的“信息符号”,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语言。

语言是人发出的具有特定含义的声音。它所表达的意思,和“直感声”比较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我在这里姑且把它叫做“符号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耳听到的声音中,“符号声”倒比“直感声”更多。孩子听大人说话,讲故事,学生听老师讲课,主要都是听的用语言所表达的人、物、事、过程等。语言按一定规律把一系列的词组成句子,再由许多句子组在一起,就叙述出一个事物,一个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人有人名,物有物名,人走物动,各有特定动词表示,人的表情、事物的状态各有字词形容。

用这样一套符号系统来叙述人、物、事,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间接性”。按照传播学的有关知识分析,要使得这样的信号能在传授者和被传授者之间畅通传递,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对这套符号系统必须有统一的认识。老师说“房子”,师生双方必须都知道说的是上面有盖,四面有墙,有门有窗户的物事。如果学生从未见过房子,老师就是说破天,学生也是个不懂。

我二十多年前给学生上课讲到“荔枝”这种水果时,由于学生中没有一个人见过、吃过,因此真体会到了“理屈词穷”的感觉。无论你怎么形容,怎么说,学生还是一脸懵懂,不知荔枝为何物。原来语言的表达能力竟是这样的匮乏!问题出在哪里?就是出在“学生从来没见过!”

现在我们来概括一下“听”这种认识世界手段的特点:

(1)声音具有“弥漫性、穿透性”,发声物体必须处于振动状态。这个特点决定了耳朵可以听到四面八方的、隔墙的、转弯的声音,可以在黑夜中听到声音。这是眼睛比不了的。但声音必须在物体有运动,特别是有振动时才能发生,因此事物的声音特性被感知是有条件的。

(2)从“直感声”角度看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基础性。“百闻不如一见”在这里并不对。

如果你看到了一个物事,却从来没有听见过其发出的声音,那么你绝不会知道它是否会发声,会发什么声;所谓基础性是说直感声具有可以直接判定事物的特性,听到一个事物直接发出的声音,马上就可判断出这个事物(当然最好还要配合眼睛)。灵敏的辨别声音的能力是获得高质量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能力之一;

(3)从“符号声”角度看,其认识事物具有间接性和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小时听大人说“大海”、“轮船”,由于没有见过,就无论如何想象不出“大海”、“轮船”是个什么样子。“百闻不如一见”也由此产生。但也正因此,可以引起人的许多遐想。

(4)快捷、量大、低成本。仅通过人的讲述,就可花很少代价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间接、甚至是遥远地域的信息――尽管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甚至是“莫名其妙”的信息。

2、看

眼睛是人类感知外部世界最重要的器官。看就是用眼睛这个器官去把世间的各种物像“拍摄”下来,然后装进大脑储存。下次再看到同样或类似的事物,人就可以做出比较和判断,从而认识和辨别事物。

事物的形状、空间位置和状态是事物最基本、最常态的表现形式。而“看”,正是用眼睛去摄入事物的这种最常态的形式。因此,凡是能用眼睛看到的事物,都被认为是最真实的。事物通过“看”而被储存在脑中的“映像”,是人认识事物的主要基础。该事物的其他特性(如发声),在大脑中都是“附着”在这个“映像”上的。比如从未见过狗的人,即使听到狗叫,也不知是何物发声。反之,如果见过狗并同时听到它叫,下次即使未见狗而只听到叫,脑子里也会马上浮现出狗的“映像”。

“看”之所以可信度高,就因为它主要是“直觉”。一个人每天醒来一睁眼,进入眼帘的主要都是直觉的实物映像。居室、道路、汽车、办公室„„,人们依靠这些映像,对事物和环境有了形象和状态感,对事物之间有了距离感,对自身有了在环境中的位置感。通过映像的引导,他就能顺利地完成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有了眼睛,人就能感知一个活生生的、动态的世界。

眼睛能看见的另一类形象也是“别有含义”的“符号形象”。红绿灯、交通警示牌、手势、文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文字。文字是语言的有形化,然而人用眼睛看文字已经不是直觉,文字进入大脑后必须要经过变换才能引起人的认知。如:看见“狗”这个字,人必须在脑中搜寻到真实的狗的映像,他才能认知。若从来没有见过真实的狗,人就不知道“狗”字代表的是什么。在这里文字对人在认知上的作用和语言一样,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现在我们再来概括一下“看”这种认识世界手段的特点。

(1)直观性、现场性。由于眼睛只能感知可见光,而光线是直线传播,因此看事物只能是直线和在可见光条件下。于是“看”就有相当的局限性。黑夜、有障碍物、转弯,事物内部都不能直接看到。而且离开了实物所在的现场,你就看不到它。

(2)从“直觉形象”角度说,“看”具有认识事物基础的性质。眼睛把外部世界的形象摄入脑中,构成人认识世界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再配合耳、鼻、舌、身的感知达到对世界比较全面的认识。看到的“映像”是“骨架”,其他感知是“皮肉”,没有骨架,事物在脑子里自然不能成型,但如果没有皮肉,骨架就显得单薄、寒碜。

(3)从“符号形象”角度说,也像“符号声”一样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当“大海”、“轮船”这两组字符形象进入大脑,如果这个人没有见过大海、轮船,从而大脑中没有这两个东西的映像,那么这个人将不知道“大海”、“轮船”两组字符代表的是什么。

(4)“符号形象”也能做到快捷、量大、低成本,通过书、报纸、信件、文书等把信息迅速传达给人。落在纸上的文字还有一个特点,可以“留住”,不似说话稍纵即逝,因此可以反复看、品味,历史也正是由于有了文字才得以“留住”。文字的东西甚至还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3、“听”、“看”与其它感知

(1)其它感知。除了耳听、眼看,人还有身、鼻、舌的感知。其实,这几种感官在认识世界中也都非常重要。没有身上的触觉,就不知冷暖、痛痒、受力状况等,会给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没有嗅觉不知香臭,没有味觉不知酸甜苦辣咸,这个世界也少了很多兴味。

有人做过测试,人从外部感知的直觉信息中,眼占约7成,耳朵约2成,其它几种为一成。这个测试的准确性可能有待商榷,但其揭示的各器官接受信息量的顺序却大体正确。

(2)感知的综合效应和直觉的意义。人依靠“眼、耳、鼻、舌、身”去感知世界是一种综合的效应。离开了哪一种感知,对事物的认识都不全面,各种感知之间也基本上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如对汽车的认识,眼睛看到了它的形象,它的运动,它的构造;耳朵听到了它的发动机轰鸣、喇叭的叫声、煞车的刺耳声,鼻子闻到了汽油味、煞车的焦糊味;身体感觉到它运动时给身体的各种压力,驾驶它时的各种手感„„,这使人从各个不同的器官感知了汽车的不同特性,进入大脑后,大脑再把它们加工成一个整体的形象,人对车就有了一个综合的、直觉的认识。

直接感知还有一种更持久、更本能化的效应。在这里我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其一,我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跟农民工随迁进城的孩子都犯一个毛病:晕车。只要一坐公交车,就晕、呕吐。其适应期往往要2、3年才会改变。但是城里的孩子从小就不会晕车。为什么?农村的孩子坐车出门的机会很少,他的身体没有这种感觉,因此不适应。而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跟着大人坐车了,他从胎儿起就感知了坐车的种种外力对身体的影响,因此一生下来就不晕车。其二,为什么草原上的孩子,4、5岁就会骑马?他从小就耳濡目染并经常身体接触马匹,对马再熟悉不过,因此对他们来说骑术似乎不是学来的,而是从小就会的。其三,20多年前我有位老同学去加拿大的农场体验生活,看见农场主的孩子才5、6岁就能把几百马力的大型机械在地里开得到处跑。为什么?他从小就跟着父辈在那样一个环境中直接感受。其四,现在许多小孩,才4、5岁,电脑游戏就玩的“呗溜”,为什么?因为家里大人经常玩,他光看、听,就模仿会了。

还有,许多艺术家的孩子从小就会唱歌,跳舞,画画;许多做生意的人孩子从小就会跟人打交道、算账,对货物也非常熟悉。为什么?都是来自对生活环境的最直接的感受。

直觉认识,包括“五官”对外部世界的一切直接感知,如前面所说,是人感知外部世界的基础。舍此,人就不能认识世界。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各种间接的、“符号式”的感知太多了,人们竟然渐渐忘却了这个最基本的常识。

(3)直觉与“符号”感知的关系。在蒙昧时代,人类对外部的感知几乎全部靠直觉。直觉有两个特点(也是两个不足):一是只能在现场,因为人的感官不可能超越时空去感受事物发出的信息。二是只能“进”不能“出”。意思是信息进入大脑变成储存的“映像”后,它就不能再出来了。没有适当的表达形式,这些储存在大脑里的映像对别人来说永远是个迷。

人类有了语言(符号),这种情况就大大改观了。头脑中各种事物的“映像”,都分别用某个“词”来代替,然后通过嘴发声把它说出来。如果两个人对某词代表某物有共识,那么甲说某词,乙就能够理解甲说的是某物。

语言从根本上克服了直觉的两个不足:不在现场,也能获得信息;两个人各自头脑里储存的信息,可以实现交流。

但语言的致命缺点就是“稍纵即逝”,留不住。因此它不能实现异地的交流和在时间纵向上(历史)的保留、积累。而文字的发明,就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么说是不是“符号感知”比直觉更优越呢?不能这么说。实际情况是:直觉的“映像”是“本”,语言、文字等符号是“标”,两者的关系是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脑子里没有实物的“映像”,你说出的代表该物的“词”终究是难以理解之物。

现代社会中,人们感知事物的手段是大大地增强了。广播是耳朵的延长,电视是眼睛的

延长。此外还有望远镜、显微镜、核磁共振、X光。这些认识手段中,有许多甚至是帮助我们获得直觉认知的工具。符号系统也越来越丰富,除了语言文字,还有红绿灯、旗语、密电码以及各种各样特定的符号系统;照片、录像则是直观与符号兼而有之。这对我们认识世界造成了极大的方便。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一切“符号的、间接的”感知手段和系统都不能离开对直觉的依赖。

4、“做”在认识论中的作用和地位

(1)“做”的定义和本质

“做”,人们似乎都知道指的是什么,但要给一个准确的定义并不容易,因为它并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动手去做”。以我的说法,可否定义为“人改变世界现状的实践活动”?请各位商讨。这个定义似乎有点抽象,里面用的两个词“世界”、“实践活动”,一个太大,一个涵盖面太宽。但抽象一些却可以给人留下更多想象的空间。

如果这个定义成立,那么,“做”这个活动与“听”、“看”等感知活动就有了一个带根本性的区别:“做”是“改造世界”,“听、看”等是“认知世界”。一个是“输出”,一个是“输入”。认知世界是“物质世界”成为“映像”印入大脑变成精神(输入);而改造世界却是精神的东西通过人的实践变为物质,或者叫做改变物质的状态(输出)。

“精神”变“物质”,或者说“无形”变“有形”,就是“做”的本质。

(2)“做”在认识论中的作用和地位

按照以上说法,“做”似乎与认知没有太大关系,所以也不应是本文议论的问题。 其实不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做是认知的深化,做是关于“做的知识”获得的唯一手段,做是认知的验证和完成。现在我们从“认识一张课桌”说起。

①“做”是认知的深化。一张课桌摆在你面前,你开始用感官去认知它:眼睛看到了它的大小、形状、颜色;手感觉到了它的重量和表面的光滑度;敲敲它可以听到发出的声音,还可以用鼻子闻到油漆和木头的清香。

但这样获得的关于课桌的认识是完全的么?回答是否定的。现在,如果叫你做一个这样的课桌,你就会发现,前面的那些对课桌的认识太肤浅了!

比如课桌的尺寸。多高、多宽、多长?桌面的木板是多厚?桌子腿的木料是多大的方子?用多少油漆,用多少钉子或螺丝„„。再如桌子的结构,桌子的各个元件之间是怎样连接在一起的,哪个地方有榫头,哪个地方要凿孔?等等。

相信一般人多半不会去感知这些关于课桌的知识。可如果要你去做,你却绝绕不开这些知识,做,逼着你去深化对课桌的认识。许多东西,就算你很用心地去感知它,也总是看到了这里,看不到那里,很难达到全面。但如果要你去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忽视了任何一个细节,这个东西就做不成。

②“做”是关于“做的知识”获得的唯一手段。在你认真感知了课桌,师傅也告诉了它的尺寸和结构后,你是不是就能做一个课桌了呢?肯定不能。即便是师傅又告诉了你怎么做——如何选材、如何下料、如何刨光、如何打眼、如何做榫、如何联结粘合„„,但是若你自己不动手,那么你永远也不会做一张课桌。你自己不做,就找不到那种感觉,就不能体会做桌子的种种细节,就不能形成一套做桌子的完整的程序。“做的知识”,是不能仅靠“听”和“看”来学习的。在课堂上讲游泳的技术,如果不让你下水,你永远也不能学会游泳。

③“做”是认识的验证和完成。如果你按照师傅说的,真的做出来一张课桌,那么这个时候你就会彻底相信:师傅说的那些知识是正确的。没有自己做的过程,那么在你的心里就总会有一些怀疑:师傅说的对吗?当然,如果你没有做成课桌,你就会进一步去了解原因:是我没有听全?还是师傅说的有错误?下一步,或者师傅再指导你一些细节,或者他说错的被予以纠正,直到把桌子做成功。

事实上,徒弟很少有一下子就成功的,一般情况是,在师傅反复指导和自己的坚持不

断的练习下,才能做成功。到此为止,你对课桌和做课桌的有关知识就得到了验证,而作为认识过程也算完成了。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确实地感受到俗话“看十遍不如做一遍”是相当正确的。

(3)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做”的特点:

①综合性。做之前,必须动用所有的感官先对事物进行感知;在感知的基础上通过大脑进行综合,制定出做的计划和程序;做的过程中,必须手、感官和脑综合并用。

②主动性。感知世界时在很多情况下人是被动的,但做却不同。做之前和做的过程人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他是要把自己头脑中的设想变为现实,而不是在被动地感知世界;或者是要主动地去验证什么事情,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什么事情。处在主动地位的大脑必须高度集中,这是“做”能牢牢记住事物的关键原因之一。

③评价性。评价知识之是否真理,必须实践。成功了,说明认识和行动正确,否则就是不正确,需要继续探索改进。事实上,我们的知识似乎从来没有完全正确过。所谓成功,不过是“大体上符合原来的计划或想象”,绝不可能一点都不差。于是在行动中总有改变原来部分设想的时候。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循环往复以致无穷,就是我们不断对比、评价、深化认识的过程,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早就说过。

④习得性。做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做中才能练成。尤其是那些技巧、细节,不经过做根本就不会知道,也根本不会掌握。艺人当着你的面剪纸、吹糖人、画画、拉面,看似简单,但换了你就不行。人家并不怕你“偷手艺”,就是因为手艺光看、感知是学不到的。

(4)“做”的知识的类别。这个分类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并不是唯一的分类方法。 做的类别大致可以分为常规类(生活必须)、专业类(工作必须)、创造类(发展必须)、娱乐类(休闲必须)等4类。

①常规类,也可以叫做“生活必须”。大凡在社会中,会生活大概是基础。吃饭穿衣系鞋带、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整理家务、买东西讨价还价、理财、待人处事、出行、会使用各种工具、电器、„„。

令人奇怪的是不少家长为了叫孩子学“知识”,不让孩子做“生活必须”之事,结果使其笨手笨脚不会生活。说句不客气的话,你剥夺了孩子将来独立生活的能力。一旦小时侯不会生活,一辈子都没有这个习惯。结婚碰上的“另一半”如果也是如此,那可就惨了。依着我之见,做家务是人生走向独立的第一步,是习得巧手、勤劳、责任心的基础课。

②专业类,也可以叫做工作必须。每个人长成之后,必须要从事一份有价值的工作。即有一份挣钱的职业养家糊口。在当今分工如此细致、各种工作的科学、技能含量不断增加的现代社会,就意味着必须要会一门专业。过去靠的是家传、师带徒,现在则更多地依靠专门的教育机关----学校。当然,从学校出来后还必须有一段相当长的实践经验积累时间。专业类“做”的知识是每个人一生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在人大脑中积淀最厚重的一块。

③创造类,也可以叫做发展必须。人在某个领域干得久了,就会摸透它的一些规律。如果他是个肯钻研的,就有可能超脱早已熟知的重复劳动,在该领域创造出前人没有做过的业绩,把这个专业、这个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可能做到这一点,不仅是科学家和杰出人物,不过是创造的成就性质及大小不同罢了。钱学森可以创造导弹,而李振超可以创造先进的“起重机操作法”。

④娱乐类,也可以叫做休闲必须。人是很奇怪的,吃饱喝足没事干就要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真正花在养家糊口方面,即为了“活着”而花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这似乎是一个历史趋势。休闲娱乐便日益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琴棋书画、游泳打球、爬山摄影、旅游采风„„,就都得会点。

5、误区的分析。

有两个最大的误区:重信号轻直感、重知识轻实践。

(1)关于重符号轻直感

许多孩子还在幼儿园时家长就恨不得让他学会识字、背唐诗。这当然也没有错。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用眼睛看到更多的实物,用耳朵听到更多的直感声,用其它感官更多地去直接感受这个世界。头脑中有了大量实物映像,学习文字符号才会有基础。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多带孩子走出家门去“玩”,去感知自然、感知社会、感知动物植物,感知人物百态。如果边看还能边给以讲解就更好了。

(2)关于重知识轻实践

许多家长特别注重孩子的书本学习成绩,却忽视运用和实践能力。这是及其危险的。我们现在之所以有许多志大才疏、懂得东西不少但却不会做事的大学生,跟家长,跟学校教育忽视实践能力有极大关系。人们不但要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人世间没有一件事情不是做出来的。如前所述,即便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做”也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没有做,就没有经过验证的、可以放心使用的知识,就没有完整的认知。

综上所述,在如何认识世界这一段里我们的结论是:

首先要带领孩子去直接感受世界(自然、社会),一切能够看到、听到、感受到的直接信息,都要尽可能地让孩子去感知,从而奠定认识的基础;

其次是要学好语言文字和现代文明所创造的一切符号信息,并把它们与直接信息对接起来,在孩子的大脑中建立起牢固的联系。但符号信息的学习在学龄前除语言外不宜强调的太过分。

第三是要促使孩子多动手,多做事,多实践。孩子爱玩,愿意动这动那不是坏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宜过多限制;长大一些了,自己的事自己做,帮大人做家务,学习一些技能和技巧甚至还可以搞一些小调查、小实验。只有通过做,才能实现对事物的完整认识,并为将来的自立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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