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系 级 班 姓名: 学号: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它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机制新。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加大了筹资力度,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二是管理机制新。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四是国家政策长期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开始先试点,后推广,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到目前为止,农村还没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试点并进行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不高,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80%左右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甚至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农村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而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某些医疗大开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因为农民文化水平毕竟有限,他们不会关心合作医疗制度是什么重要手段,是什么最终体现,是什么重要内容;他们只关心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它能够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宣传中没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它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切实好处,那么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不高,反而认为又是政府在以什么名义敛财,往往会以抵触的心理对待。
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假如村民在符合报销的情况下由于不懂具体的操作过程,导致医疗费用报销不了,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而农民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缺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新型的制度推广肯定只会昙花一现。
有些地区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一部分村民产生抵触心理。农民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它已经经过全国试点实验,但对其他地区农民来说还是不熟悉的。而对刚过温饱奔小康的村民来说,手头毕竟还是较拮据,每人每年15元还是挺大的一笔开支。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形势一片大好,轰轰烈烈。但是透过现象背后,深入到农民群众中,我们还是体会到事实上存在不少严重问题。据了解一
线工作人员在上级下达的重大任务面前不容怠慢,否则将受到扣奖金、工资,甚至降级或辞退的严重处罚。于是他们动用几乎所有用得上的法子确保下达任务100%完成,于是出现“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的怪现象。而从部分村民反映中知道村民有不满的怨气。一些村民子女比较多,得交一大笔钱,加上临近过年,每个地方都需要钱,手头更加紧张;一些村民不清楚这个新制度则认为这是村干部敛财的新花样。另外,在大部分农村推广新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双重收费现象。也就是一些村民担了教师等职务,在他们所属单位就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硬性要求他们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通过这些事实的背后可以清楚看到,农民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需要一段时间和适应的过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新事物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是市级单位不要在推广探索阶段就把目标定得过高。这样会让下级和村民有较好的承受和适应过程,并且可以使推广过程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身边能够给推广新制度带来积极作用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在工作中可利用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的群众进行现身说法,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打动农民群众的心,从而增强宣传新制度的实效。三是把好群众医疗费报销关,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农民应该得到的报销一定可以拿到手,杜绝虚假事件发生,从而使新制度深得人心,获得广大村民的拥护与支持。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3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05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系 级 班 姓名: 学号: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它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机制新。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加大了筹资力度,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二是管理机制新。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四是国家政策长期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开始先试点,后推广,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到目前为止,农村还没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试点并进行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不高,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80%左右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甚至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农村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而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某些医疗大开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因为农民文化水平毕竟有限,他们不会关心合作医疗制度是什么重要手段,是什么最终体现,是什么重要内容;他们只关心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它能够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宣传中没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它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切实好处,那么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不高,反而认为又是政府在以什么名义敛财,往往会以抵触的心理对待。
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假如村民在符合报销的情况下由于不懂具体的操作过程,导致医疗费用报销不了,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而农民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缺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新型的制度推广肯定只会昙花一现。
有些地区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一部分村民产生抵触心理。农民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它已经经过全国试点实验,但对其他地区农民来说还是不熟悉的。而对刚过温饱奔小康的村民来说,手头毕竟还是较拮据,每人每年15元还是挺大的一笔开支。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形势一片大好,轰轰烈烈。但是透过现象背后,深入到农民群众中,我们还是体会到事实上存在不少严重问题。据了解一
线工作人员在上级下达的重大任务面前不容怠慢,否则将受到扣奖金、工资,甚至降级或辞退的严重处罚。于是他们动用几乎所有用得上的法子确保下达任务100%完成,于是出现“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的怪现象。而从部分村民反映中知道村民有不满的怨气。一些村民子女比较多,得交一大笔钱,加上临近过年,每个地方都需要钱,手头更加紧张;一些村民不清楚这个新制度则认为这是村干部敛财的新花样。另外,在大部分农村推广新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双重收费现象。也就是一些村民担了教师等职务,在他们所属单位就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硬性要求他们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通过这些事实的背后可以清楚看到,农民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需要一段时间和适应的过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新事物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是市级单位不要在推广探索阶段就把目标定得过高。这样会让下级和村民有较好的承受和适应过程,并且可以使推广过程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身边能够给推广新制度带来积极作用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在工作中可利用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的群众进行现身说法,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打动农民群众的心,从而增强宣传新制度的实效。三是把好群众医疗费报销关,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农民应该得到的报销一定可以拿到手,杜绝虚假事件发生,从而使新制度深得人心,获得广大村民的拥护与支持。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3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05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