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工商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初稿)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工商所履行相关职能的事项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易滋生腐败、引发信(上)访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目标任务,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思想建设,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建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作风建设,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制度建设,包括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制度情况等;工作动态,包括党内活动开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等;党组织或党员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一)工商所的主要职责、人员分工以及工作程序。
(二)重大决策公开:所里的决策和执行区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决策等。
(三)重事项公开:包括评先评优、考核情况、奖惩、发展党员情况。
(四)年(季)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五)区局下拨经费用的使用情况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
(六)全所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七)审批事项公开: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要求、程序、时限以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和结果、审批的监督制度。
(八)行政处罚事项公开:处罚对象、案由、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情况。
(九)干部、职工的福利。
(十)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要针对不同内容科学设定公开形式,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简明醒目、格式规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采用以下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召开全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3、一年一次的双述会上通报情况。
三、公开工作的要求
党务政务公开涉及到党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尽量公开又要按章保密,这是党务公开最“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制定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审批严格的公开程序,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处理、反馈”等程序办理,以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具体地说,就是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相关部门提出,
待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经审阅核实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事项、主要干部任免等一些敏感性问题,要经上一级党组织的审核批准后,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公开期间,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设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必要时,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和责任、高效、透明单位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党支部书记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布后,应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多群众不赞成的事项,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3)归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均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4)设兼职人员负责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开、收集意见建议、处理等事项,所领导班子给予支持。
(三)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
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对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及时公开。
四、健全公开机制
要使党务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探索建立有效地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
(一)、落实责任制度,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支部负责,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促进党务政务政务公开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
(二)、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对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全程监督,采取不定期形式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三)、完善考核制度,把党务政务公开的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务政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健全运行机制,除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决策议事、责任制度等党内制度外,要针对各项公开内容,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
息发布等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
兴隆台工商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初稿)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工商所履行相关职能的事项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易滋生腐败、引发信(上)访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目标任务,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思想建设,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建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作风建设,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制度建设,包括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制度情况等;工作动态,包括党内活动开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等;党组织或党员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一)工商所的主要职责、人员分工以及工作程序。
(二)重大决策公开:所里的决策和执行区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决策等。
(三)重事项公开:包括评先评优、考核情况、奖惩、发展党员情况。
(四)年(季)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五)区局下拨经费用的使用情况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
(六)全所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七)审批事项公开: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要求、程序、时限以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和结果、审批的监督制度。
(八)行政处罚事项公开:处罚对象、案由、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情况。
(九)干部、职工的福利。
(十)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要针对不同内容科学设定公开形式,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简明醒目、格式规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采用以下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召开全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3、一年一次的双述会上通报情况。
三、公开工作的要求
党务政务公开涉及到党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尽量公开又要按章保密,这是党务公开最“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制定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审批严格的公开程序,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处理、反馈”等程序办理,以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具体地说,就是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相关部门提出,
待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经审阅核实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事项、主要干部任免等一些敏感性问题,要经上一级党组织的审核批准后,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公开期间,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设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必要时,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和责任、高效、透明单位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党支部书记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布后,应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多群众不赞成的事项,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3)归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均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4)设兼职人员负责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开、收集意见建议、处理等事项,所领导班子给予支持。
(三)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
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对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及时公开。
四、健全公开机制
要使党务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探索建立有效地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
(一)、落实责任制度,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支部负责,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促进党务政务政务公开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
(二)、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对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全程监督,采取不定期形式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三)、完善考核制度,把党务政务公开的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务政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健全运行机制,除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决策议事、责任制度等党内制度外,要针对各项公开内容,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
息发布等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