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动实施细则(最新的)

目 录

一、关于安徽农业大学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 1

二、公益活动工作助理选拔制度...............2

三、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条例...............3

四、校内岗位管理部的职能与义务.............6

五、助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7

六、公益活动签卡认证制度...................8

七、工作助理工作评优方案...................11

八、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标准.............12

九、特殊情况应急措施.......................13

十、部门各阶段工作安排.....................14

附表

关于安徽农业大学接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的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

1、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

专项资金,每学年初由各学院按比例评选一次接受资助的

学生并上报学生处批准。

2、为培养受资助生自强自立、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良好

心态,我校采取“受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的资助政策,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活动。

3、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

次,国助生分别需完成60小时、40小时、20小时的公益

活动时间。

4、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工作由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管

理,由各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按相关规定自主安排活

动;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以下简称“校 岗部”)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实施方 案》的要求具体负责公益活动的引导、考核、监督和上

报工作。

5、受资助生公益活动考核卡由学生处统一印制,各学院不

得单独制卡。考核卡实行“一人一卡,一档一卡”制,

考核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他人代替参与活动。

6、公益活动的具体工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校岗部制定的

《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公益活动工作助理选拔聘用制度

1、为保障我校公益活动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每学年公益

活动开始前各学院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关

要求推荐公益活动工作助理,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合格后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岗部组织全校公益

活动工作。

2、着力于学生公益活动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

作,并有一定的沟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全日制

在校生均可申请受聘为工作助理。

3、每年公益活动开始之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学院

发出“关于重新上报公益活动工作助理的通知”,各学

院须在一周内按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并上报至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4、各院上报人员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合格后,正式聘

用为本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期间由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按月提供一定的电话补助;在任期间表现优秀者任

期满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5、校岗部负责协助各学院助理开展工作并对各学院助理的

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助理,校岗部

有权依规定取消其评优资格,必要时可请求相关部门予

以更换助理。

6、各院助理一经聘用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确有必要

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并由所在学院在一周内

重新选派人员,经学生处审批合格后方可重新聘用。

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受资助生公益活动体系,促进我校“受

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条例。各学院工作助理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院国助生的公益活动。

1、助理应由学院推荐,经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可

后方可被聘用。助理一经聘用不得私自随意更换,确有

必要时,需由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岗

部同意方可更换。

2、理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负责老师的领导下,遵照《安徽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

院或其他院国助生开展公益活动,并接受勤管中心校岗

部的监督,同时配合勤管中心工作。

3、组织任何活动时均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组

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违法活动和有损学校及学生形

象的活动。

4、每学年公益活动开始前,各学院助理务必组织召开本院

受资助生动员大会,并通知校岗部分管干部与会,且动

员大会不可计入公益活动考核范围之内。

5、助理可自主组织本院国助生参加活动,有权选择活动内

容和活动形式或者同其他院联合举办等。

6、每学年各学院开展的大型公益活动不得少于三次。各学

院自主组织规模在50人及以上或者参与班级达5个及以

上的大型活动时需提前三天向校岗部提交书面形式的公

益活动申报材料(见附表一)。

7、如有需要,校直用工单位可调用国助生协助工作,各院

助理需配合工作。

8、各助理应按时出席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勤管中

心校岗部组织召开的助理经验交流会及其他相关会议。

9、助理每月按时填写公益活动月报表(见附表二),在校岗

部年度考核前按规定格式填写本院公益活动阶段汇总表

(见附表三),月报表在交流会时交至校岗部,阶段汇总

表在校岗部年度考核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卡在规

定时间一并交至校岗部。月报表、阶段汇总表须学院盖

章方可生效。

10、学院助理应保留各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签到表、签

到本,并由各院公益活动助理按年级、专业顺序分类整

理好,在校岗部考核时连同汇总表一起交至校岗部。助

理不得私自编造不存在的活动或在签到表上代签,一经

发现取消该活动时长且取消助理评优资格。

11、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需要是各院统一纸张书写,一个专

业钉在一起,国助生严格按照规则填写,不能遗漏信息。

签到表、签到本一定要表明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

参与人数、时长,否则视为活动无效。

12、国助生的考核卡由学生本人认真负责保存,如有遗失,

需要辅导员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加盖自己学院的公章并

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由校岗部

给予补办且前期所参加的活动时长自动无效。

13、各院助理对考核卡上所签内容负有解释的义务。

14、在对各院大型活动申报材料审核时,未通过的活动在得

到校岗部合理解释后,助理应及时重新申报组织活动交

至校岗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

15、大型活动申报材料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三天交至校岗部,

否则活动视为无效。另外,每次大型活动需要照片作为

辅助证明的材料,于该活动结束一周后内发至校岗部邮

箱(注:邮箱号为:[email protected]

16、各学院上学期期末时要向校岗部上交全部考核卡和相关

证明材料,校岗部检查并纠正考核卡、证明材料中出现

的不规范的地方。

17、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请求学生处、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所在学院或勤管中心等相关部门提供帮助。

18、助理之间应力求相互合作,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9、助理工作期间有权参与相关的评优活动,可享受相关补

助。

20、对校岗部部考核结果有疑意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岗部

提出,并有权要求得到合理解释。

21、助理有权可对校岗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2、助理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岗部有权向相关部门

请求更换人选:

(1) 连续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经验交流会及其他相关

会议;

(2) 连续三次及以上不在规定时间内交月报表、汇总

表;

(3) 助理违反相关规定开展活动,出现重大失误并造

成恶劣影响的;

(4) 非特殊情况在当年12月份公益活动完成的时间的

比例少于20%的或到次年5月份下旬未完成应完成

总量的70%以上的。

23、每学年公益活动考核结束以后,考核通过的考核卡在备档以后,考核卡均返还给国助生本人。

校岗部职能与义务

1、校岗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勤管中心的领导下,遵照

《安徽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

全校国助生公益活动考核与监督工作。

2、校岗部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监督各学院助理工作,每学

年至少组织两次大型国助生公益活动,活动可采取单独

举办、与各学院联合举办或组织公益活动周等形式。

3、每学年的公益活动开始之前,校岗部管理干部参加各学

院公益活动动员大会,进行相关培训。

4、每月由校岗部择期组织召开助理经验交流会,并于开会

前一天通知各学院工作助理。

5、校岗部认证的考核卡,在助理上交一周之内签好,及时

返还各院,并对不予认证部分做出合理解释。

6、各院上交的汇总表应及时审核并存档,对不符合规定的

部分在一周内告知助理,并通知其在一周内完善汇总表。

7、校岗部对于审核汇总和年终审核汇总时间均不得超过三

周,审核不通过部分及时返还考核卡,告知助理并负责

给予合理解释。

8、各院助理及国助生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和慎重

考虑,并及时给予答复,对助理提出的帮助请求应及时

提供帮助,无法帮助时应给予合理解释。

9、校岗部负责对全校公益活动的引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并对不予认证的活动做出合理解释。

10、校岗部负责对各助理的评优工作,考评工作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 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工作应接受助理

的监督,对助理提出的不同意见给予合理解释。

11、校岗部在举办活动时确有必要,可向各学院寻求帮助。

12、助理违反相关规定时,校岗部可依相关规定取消助理评

优资格或请求更换助理。

助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

1、本制度旨在为各学院助理工作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从

而进一步推进我校公益活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尽早

实现我校公益活动的内容丰富化、形式多样化、管理规范

化、体系完善化。

2、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期间,由校岗部在每月择期组织召开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两天通知助理。

3、助理应按时出席会议,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出席时需提前

一小时向校岗部负责人请假,并确保每院至少有一人出席

会议。

4、助理每次出席会议时递交本院本月的公益活动月报表。

5、每次会议毎院选一位助理代表在会上对本月工作做出总

结,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6、各院助理在会上可进行经验交流,各取所长;每位助理

均可对本部工作做出评价,并可提出相关建议;助理在会

上可将相关困难提出来,请求校岗部及其他学院给予帮

助。

7、每月会议之后助理应向本院参加公益活动的学生传达相

关会议内容。

8、校岗部不得无故取消会议,在必要且可能的情况下邀请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老师出席。

9、校岗部应确保每次会议有四人及以上部门成员出席会议。

10、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助理评优的标准之一:

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或缺席总次数达三次及以

上者取消评优资格;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会议或无故缺席

总次数达五次以上者,校岗部可请求更换助理。

公益活动签卡认证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开展受资助生公益活动的相关工作,促进全校国助生公益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受资助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学院的公益活动考核认证工作。

1、考核卡送至各院以后应及时发放到国助生手中,由国助

生本人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张贴照片以后由各学院助理统一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进行盖章。考核由国助生本人负责保管。

2、各学院考核卡的时间认证实行统一管理,每次活动结束

以后尽快进行时间认证。

3、公益活动考核认证工作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1)由勤管中心及其各部门和全校其他协会、社团组织

的活动,须由两位以上校岗部成员签证;

(2)各学院自主组织或学院间联合组织的活动,参与人

员在到场时必须在公益活动签到表上签到,结束时由

活动负责人清点人数,中途无故离开者将不予认证。

活动负责人应在签到表上签字认证,凭认证过的签到

表到本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统一认证;(签到表见附

表四)

(3)国助生参加的统一大型活动,由主办方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校岗部认证时间;国助生到校外开展的活动,

须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凭借证明和签到表到学院认

证时间;

(4)协助图书馆工作时,由图书馆相关负责人签证;

(5)学院工作助理、学生会成员、各社团协会成员、校

内外其它各单位成员以及学生本人均不得签证,否则

视为作废,不予认证;

(6)考核卡上各项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时间、地点、活

动名称、认证人)必须填写清楚、完整,内容填写不

全者、用省略号、大括号代替者一律视为作废,不予

认证。认证时间必须严格按实际参与活动的时间填

写,不得虚报、不得涂改。时间一栏涂改时,按可辨

认的最少时间认证;

(7)阶段汇总表须由学院盖章认证后方可生效,否则不

予考核;

(8)对次年六月中旬考核中仍未通过的部分,校岗部将

不再考核,由各学院自行联系学生处解决;

(9)对次年六月中旬考核中仍未通过的部分人员,校岗

部将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所在学院,并向本人

发出警示,取消其下学年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4、各类义务劳动、科研活动、献爱心活动、志愿者活动、

文体活动,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均可进行时间认证;

5、各类有偿活动均、加素拓分的活动均不得进行时间认证。

6、各学院自主组织规模在50人及以上或者参与班级达5个

及以上时未提前三天向校岗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不予认证。

7、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小时;

周末、节假日每人每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如有超过,按所签时间的50%计算。

8、为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现要求每人参加的义

务劳动类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40%-60%,文体活动类时间占总时间的20%-30%,志愿者类20%-30%,其他类≤20%;

9、考核卡若有遗失应及时向保管人员和校岗部负责人声明,

并申请补办,且要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已完成时间凭相关证明补签,且时间认证折半;

10、各院公益活动动员大会不得纳入公益活动时间认证范畴之内,一经发现,取消公益活动时间;

11、球赛类活动每次认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如果出现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取消其公益活动时间; 12、公寓值班活动不予认证公益活动时间;

13、参加时间时间认证的公益活动,每学年公益活动启动后方可举办,之前举办的活动一律不得纳入公益活动认证范围之内;

14、主题电影类活动需上交电影观后感,观后感为800字以上的手写稿方可按照活动时间时长予以认证,字数低于800字的和吴观后感者一律不予进行时间认证; 15、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需认证时间的应于每次活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需认证的考核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认证。非特殊情况,部接受单个考核卡的认证。各社团组织活动前一定要提前向校岗部提交申报材料,待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认证时间。

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方案

为进一步配合各学院更好的开展公益活动,激发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受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对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进行评优,其评优细则如下:

一、 参评对象:各学院在任公益活动工作助理 二、 评优时间:每年6月 三、 评优比例:

按公益活动助理总数的30%评选

四、 参评条件:

1、工作时间满一届的工作助理;

2、积极组织开展本院的公益活动,所负责学院完成公益活动时间在80%以上(以六月份报表为准) 3、对待受资助同学态度诚恳,无不良反映; 4、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积极踊跃,工作认真。 五、评选程序:

由各学院推荐或本人自荐→校内岗位管理部成员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勤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其审核→公示初评结果→意见征集→再次评审→公布最终结果→颁发证书→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备案→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六、表彰办法:

本次“优秀公益活动助理”由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评定。对优秀公益活动助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我部备案。

备注:评优中各项分值所占比例见公益活动助理评优表(附表五)

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标准

为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出优秀学生助理,现采取百分制的评优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1、 符合参评条件,积极组织本学院公益劳动的基准分为

20分。

2、 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每月工作情况、月报表、汇

总表填写及上交情况、每月工作助理交流会到会情况、对考核卡填写的认真程度以及是否召开公益活动动员大会等作为工作态度的考核标准。满分30分。 3、 对各学院公益劳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情况、组

织活动的多少、活动意义、总体影响等作为工作表现考核。满分20分。

4、 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总体组织活动情况、活动内

容、作为对工作创新的考核标准。满分10分。 5、 对各学院公益活动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是否了解本

职工作、对本学期的公益活动工作作出的总结、提出的建议等作为工作积极性的考核。满分20分

注: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年末总结会上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为使公益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确保全校公益活动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订本措施,以供参考。

1、国助生明确表示不参与公益活动或公开抵制,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助理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和校岗部。 2、助理中途自动退出时,由学院在一周内重新推荐人选,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同时通知校岗部。 3、助理违反相关规定开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岗部以及该院国助生可请求相关部门更换助理。

4、非特殊情况,在当年12月下旬仍未完成总时间量的20%或到次年5月下旬未完成应完成总量的70%以上者,校岗部和该院国助生可向相关部门请求更换助理。 5、助理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交流会或无故缺席总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连续三次不按时交汇总表者,取消其评优资格;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交流会或缺席总次数达五次及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将重新选聘他人。

6、助理与校岗部成员意见出现分歧时,由校岗部其他成员负责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学生资助管理心调解。

7、助理与校岗部成员之间出现重大分歧以致无法继续配合工作时,由校岗部重新分配分管干部。

2010—2011学年公益活动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中旬 公开选拔学院工作助理 11月下旬 分管干部与学院助理取得联系 助理工作培训 12月上旬 公益活动启动仪式

12月中旬 各学院组织活动

校岗部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12月下旬 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助理总结本年工作并提出次年计划

2011年 3月上旬 经验交流会,部门提出本年计划 3月下旬 校岗部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4月中旬 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4月下旬—5月上旬 第一次阶段汇总考核 5月下旬 公布汇总结果

总结前期工作、提出下期计划 6月上旬 公益活动收尾工作 第二阶段汇总 6月中旬 年度大汇总

助理评优

6月下旬 年度工作总结 优秀工作助理颁奖

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监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2010-10

附表一:

大型公益活动申报材料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

我院将于 举行 活动。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目的:

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活动参与人员: 预计活动时长: 活动协助单位:

请予以支持!

学院 年 月 日

公益活动月报表

学院: 月份: 填表人 : 联系方式 :

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备注:

1. 为了及时掌握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并尽力解决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请大家认真如实填写;

2. 请于每月助理经验交流会时将此表交校内岗位管理部相关负责人。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公益活动阶段汇总表

学院: 阶段: 填表人 : 联系方式 :

本阶段共完成公益活动时间 本阶段完成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比例 本院还未完成时间

还未完成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比例

备注:

1. 为了及时掌握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并尽力解决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请大家认真如实填写;

2. 请于规定时间将此表交至八教410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签到表

组织单位 活动地点 活动名称/内容 参与学院 参与人数 起止时间 至

活动负责人签字(盖章): 活动日期: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目 录

一、关于安徽农业大学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 1

二、公益活动工作助理选拔制度...............2

三、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条例...............3

四、校内岗位管理部的职能与义务.............6

五、助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7

六、公益活动签卡认证制度...................8

七、工作助理工作评优方案...................11

八、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标准.............12

九、特殊情况应急措施.......................13

十、部门各阶段工作安排.....................14

附表

关于安徽农业大学接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的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

1、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

专项资金,每学年初由各学院按比例评选一次接受资助的

学生并上报学生处批准。

2、为培养受资助生自强自立、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良好

心态,我校采取“受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的资助政策,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活动。

3、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

次,国助生分别需完成60小时、40小时、20小时的公益

活动时间。

4、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工作由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管

理,由各学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按相关规定自主安排活

动;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以下简称“校 岗部”)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实施方 案》的要求具体负责公益活动的引导、考核、监督和上

报工作。

5、受资助生公益活动考核卡由学生处统一印制,各学院不

得单独制卡。考核卡实行“一人一卡,一档一卡”制,

考核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他人代替参与活动。

6、公益活动的具体工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校岗部制定的

《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公益活动工作助理选拔聘用制度

1、为保障我校公益活动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每学年公益

活动开始前各学院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关

要求推荐公益活动工作助理,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合格后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岗部组织全校公益

活动工作。

2、着力于学生公益活动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

作,并有一定的沟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全日制

在校生均可申请受聘为工作助理。

3、每年公益活动开始之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学院

发出“关于重新上报公益活动工作助理的通知”,各学

院须在一周内按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并上报至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4、各院上报人员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合格后,正式聘

用为本院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期间由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按月提供一定的电话补助;在任期间表现优秀者任

期满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5、校岗部负责协助各学院助理开展工作并对各学院助理的

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助理,校岗部

有权依规定取消其评优资格,必要时可请求相关部门予

以更换助理。

6、各院助理一经聘用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确有必要

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并由所在学院在一周内

重新选派人员,经学生处审批合格后方可重新聘用。

公益活动工作助理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受资助生公益活动体系,促进我校“受

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条例。各学院工作助理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院国助生的公益活动。

1、助理应由学院推荐,经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可

后方可被聘用。助理一经聘用不得私自随意更换,确有

必要时,需由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岗

部同意方可更换。

2、理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负责老师的领导下,遵照《安徽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

院或其他院国助生开展公益活动,并接受勤管中心校岗

部的监督,同时配合勤管中心工作。

3、组织任何活动时均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组

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违法活动和有损学校及学生形

象的活动。

4、每学年公益活动开始前,各学院助理务必组织召开本院

受资助生动员大会,并通知校岗部分管干部与会,且动

员大会不可计入公益活动考核范围之内。

5、助理可自主组织本院国助生参加活动,有权选择活动内

容和活动形式或者同其他院联合举办等。

6、每学年各学院开展的大型公益活动不得少于三次。各学

院自主组织规模在50人及以上或者参与班级达5个及以

上的大型活动时需提前三天向校岗部提交书面形式的公

益活动申报材料(见附表一)。

7、如有需要,校直用工单位可调用国助生协助工作,各院

助理需配合工作。

8、各助理应按时出席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勤管中

心校岗部组织召开的助理经验交流会及其他相关会议。

9、助理每月按时填写公益活动月报表(见附表二),在校岗

部年度考核前按规定格式填写本院公益活动阶段汇总表

(见附表三),月报表在交流会时交至校岗部,阶段汇总

表在校岗部年度考核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卡在规

定时间一并交至校岗部。月报表、阶段汇总表须学院盖

章方可生效。

10、学院助理应保留各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签到表、签

到本,并由各院公益活动助理按年级、专业顺序分类整

理好,在校岗部考核时连同汇总表一起交至校岗部。助

理不得私自编造不存在的活动或在签到表上代签,一经

发现取消该活动时长且取消助理评优资格。

11、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需要是各院统一纸张书写,一个专

业钉在一起,国助生严格按照规则填写,不能遗漏信息。

签到表、签到本一定要表明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

参与人数、时长,否则视为活动无效。

12、国助生的考核卡由学生本人认真负责保存,如有遗失,

需要辅导员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加盖自己学院的公章并

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由校岗部

给予补办且前期所参加的活动时长自动无效。

13、各院助理对考核卡上所签内容负有解释的义务。

14、在对各院大型活动申报材料审核时,未通过的活动在得

到校岗部合理解释后,助理应及时重新申报组织活动交

至校岗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

15、大型活动申报材料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三天交至校岗部,

否则活动视为无效。另外,每次大型活动需要照片作为

辅助证明的材料,于该活动结束一周后内发至校岗部邮

箱(注:邮箱号为:[email protected]

16、各学院上学期期末时要向校岗部上交全部考核卡和相关

证明材料,校岗部检查并纠正考核卡、证明材料中出现

的不规范的地方。

17、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请求学生处、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所在学院或勤管中心等相关部门提供帮助。

18、助理之间应力求相互合作,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9、助理工作期间有权参与相关的评优活动,可享受相关补

助。

20、对校岗部部考核结果有疑意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岗部

提出,并有权要求得到合理解释。

21、助理有权可对校岗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2、助理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岗部有权向相关部门

请求更换人选:

(1) 连续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经验交流会及其他相关

会议;

(2) 连续三次及以上不在规定时间内交月报表、汇总

表;

(3) 助理违反相关规定开展活动,出现重大失误并造

成恶劣影响的;

(4) 非特殊情况在当年12月份公益活动完成的时间的

比例少于20%的或到次年5月份下旬未完成应完成

总量的70%以上的。

23、每学年公益活动考核结束以后,考核通过的考核卡在备档以后,考核卡均返还给国助生本人。

校岗部职能与义务

1、校岗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勤管中心的领导下,遵照

《安徽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

全校国助生公益活动考核与监督工作。

2、校岗部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监督各学院助理工作,每学

年至少组织两次大型国助生公益活动,活动可采取单独

举办、与各学院联合举办或组织公益活动周等形式。

3、每学年的公益活动开始之前,校岗部管理干部参加各学

院公益活动动员大会,进行相关培训。

4、每月由校岗部择期组织召开助理经验交流会,并于开会

前一天通知各学院工作助理。

5、校岗部认证的考核卡,在助理上交一周之内签好,及时

返还各院,并对不予认证部分做出合理解释。

6、各院上交的汇总表应及时审核并存档,对不符合规定的

部分在一周内告知助理,并通知其在一周内完善汇总表。

7、校岗部对于审核汇总和年终审核汇总时间均不得超过三

周,审核不通过部分及时返还考核卡,告知助理并负责

给予合理解释。

8、各院助理及国助生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和慎重

考虑,并及时给予答复,对助理提出的帮助请求应及时

提供帮助,无法帮助时应给予合理解释。

9、校岗部负责对全校公益活动的引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并对不予认证的活动做出合理解释。

10、校岗部负责对各助理的评优工作,考评工作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 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工作应接受助理

的监督,对助理提出的不同意见给予合理解释。

11、校岗部在举办活动时确有必要,可向各学院寻求帮助。

12、助理违反相关规定时,校岗部可依相关规定取消助理评

优资格或请求更换助理。

助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

1、本制度旨在为各学院助理工作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从

而进一步推进我校公益活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尽早

实现我校公益活动的内容丰富化、形式多样化、管理规范

化、体系完善化。

2、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期间,由校岗部在每月择期组织召开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两天通知助理。

3、助理应按时出席会议,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出席时需提前

一小时向校岗部负责人请假,并确保每院至少有一人出席

会议。

4、助理每次出席会议时递交本院本月的公益活动月报表。

5、每次会议毎院选一位助理代表在会上对本月工作做出总

结,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6、各院助理在会上可进行经验交流,各取所长;每位助理

均可对本部工作做出评价,并可提出相关建议;助理在会

上可将相关困难提出来,请求校岗部及其他学院给予帮

助。

7、每月会议之后助理应向本院参加公益活动的学生传达相

关会议内容。

8、校岗部不得无故取消会议,在必要且可能的情况下邀请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老师出席。

9、校岗部应确保每次会议有四人及以上部门成员出席会议。

10、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助理评优的标准之一:

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或缺席总次数达三次及以

上者取消评优资格;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会议或无故缺席

总次数达五次以上者,校岗部可请求更换助理。

公益活动签卡认证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开展受资助生公益活动的相关工作,促进全校国助生公益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受资助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学院的公益活动考核认证工作。

1、考核卡送至各院以后应及时发放到国助生手中,由国助

生本人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张贴照片以后由各学院助理统一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进行盖章。考核由国助生本人负责保管。

2、各学院考核卡的时间认证实行统一管理,每次活动结束

以后尽快进行时间认证。

3、公益活动考核认证工作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1)由勤管中心及其各部门和全校其他协会、社团组织

的活动,须由两位以上校岗部成员签证;

(2)各学院自主组织或学院间联合组织的活动,参与人

员在到场时必须在公益活动签到表上签到,结束时由

活动负责人清点人数,中途无故离开者将不予认证。

活动负责人应在签到表上签字认证,凭认证过的签到

表到本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统一认证;(签到表见附

表四)

(3)国助生参加的统一大型活动,由主办方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校岗部认证时间;国助生到校外开展的活动,

须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凭借证明和签到表到学院认

证时间;

(4)协助图书馆工作时,由图书馆相关负责人签证;

(5)学院工作助理、学生会成员、各社团协会成员、校

内外其它各单位成员以及学生本人均不得签证,否则

视为作废,不予认证;

(6)考核卡上各项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时间、地点、活

动名称、认证人)必须填写清楚、完整,内容填写不

全者、用省略号、大括号代替者一律视为作废,不予

认证。认证时间必须严格按实际参与活动的时间填

写,不得虚报、不得涂改。时间一栏涂改时,按可辨

认的最少时间认证;

(7)阶段汇总表须由学院盖章认证后方可生效,否则不

予考核;

(8)对次年六月中旬考核中仍未通过的部分,校岗部将

不再考核,由各学院自行联系学生处解决;

(9)对次年六月中旬考核中仍未通过的部分人员,校岗

部将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所在学院,并向本人

发出警示,取消其下学年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4、各类义务劳动、科研活动、献爱心活动、志愿者活动、

文体活动,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均可进行时间认证;

5、各类有偿活动均、加素拓分的活动均不得进行时间认证。

6、各学院自主组织规模在50人及以上或者参与班级达5个

及以上时未提前三天向校岗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不予认证。

7、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小时;

周末、节假日每人每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如有超过,按所签时间的50%计算。

8、为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现要求每人参加的义

务劳动类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40%-60%,文体活动类时间占总时间的20%-30%,志愿者类20%-30%,其他类≤20%;

9、考核卡若有遗失应及时向保管人员和校岗部负责人声明,

并申请补办,且要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已完成时间凭相关证明补签,且时间认证折半;

10、各院公益活动动员大会不得纳入公益活动时间认证范畴之内,一经发现,取消公益活动时间;

11、球赛类活动每次认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如果出现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取消其公益活动时间; 12、公寓值班活动不予认证公益活动时间;

13、参加时间时间认证的公益活动,每学年公益活动启动后方可举办,之前举办的活动一律不得纳入公益活动认证范围之内;

14、主题电影类活动需上交电影观后感,观后感为800字以上的手写稿方可按照活动时间时长予以认证,字数低于800字的和吴观后感者一律不予进行时间认证; 15、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需认证时间的应于每次活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需认证的考核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认证。非特殊情况,部接受单个考核卡的认证。各社团组织活动前一定要提前向校岗部提交申报材料,待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认证时间。

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方案

为进一步配合各学院更好的开展公益活动,激发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受资助与公益活动相结合”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对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进行评优,其评优细则如下:

一、 参评对象:各学院在任公益活动工作助理 二、 评优时间:每年6月 三、 评优比例:

按公益活动助理总数的30%评选

四、 参评条件:

1、工作时间满一届的工作助理;

2、积极组织开展本院的公益活动,所负责学院完成公益活动时间在80%以上(以六月份报表为准) 3、对待受资助同学态度诚恳,无不良反映; 4、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积极踊跃,工作认真。 五、评选程序:

由各学院推荐或本人自荐→校内岗位管理部成员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勤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其审核→公示初评结果→意见征集→再次评审→公布最终结果→颁发证书→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备案→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六、表彰办法:

本次“优秀公益活动助理”由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评定。对优秀公益活动助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我部备案。

备注:评优中各项分值所占比例见公益活动助理评优表(附表五)

各学院公益活动助理评优标准

为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出优秀学生助理,现采取百分制的评优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1、 符合参评条件,积极组织本学院公益劳动的基准分为

20分。

2、 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每月工作情况、月报表、汇

总表填写及上交情况、每月工作助理交流会到会情况、对考核卡填写的认真程度以及是否召开公益活动动员大会等作为工作态度的考核标准。满分30分。 3、 对各学院公益劳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情况、组

织活动的多少、活动意义、总体影响等作为工作表现考核。满分20分。

4、 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总体组织活动情况、活动内

容、作为对工作创新的考核标准。满分10分。 5、 对各学院公益活动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是否了解本

职工作、对本学期的公益活动工作作出的总结、提出的建议等作为工作积极性的考核。满分20分

注: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年末总结会上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为使公益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确保全校公益活动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订本措施,以供参考。

1、国助生明确表示不参与公益活动或公开抵制,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助理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和校岗部。 2、助理中途自动退出时,由学院在一周内重新推荐人选,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同时通知校岗部。 3、助理违反相关规定开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岗部以及该院国助生可请求相关部门更换助理。

4、非特殊情况,在当年12月下旬仍未完成总时间量的20%或到次年5月下旬未完成应完成总量的70%以上者,校岗部和该院国助生可向相关部门请求更换助理。 5、助理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交流会或无故缺席总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连续三次不按时交汇总表者,取消其评优资格;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交流会或缺席总次数达五次及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将重新选聘他人。

6、助理与校岗部成员意见出现分歧时,由校岗部其他成员负责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学生资助管理心调解。

7、助理与校岗部成员之间出现重大分歧以致无法继续配合工作时,由校岗部重新分配分管干部。

2010—2011学年公益活动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中旬 公开选拔学院工作助理 11月下旬 分管干部与学院助理取得联系 助理工作培训 12月上旬 公益活动启动仪式

12月中旬 各学院组织活动

校岗部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12月下旬 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助理总结本年工作并提出次年计划

2011年 3月上旬 经验交流会,部门提出本年计划 3月下旬 校岗部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4月中旬 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4月下旬—5月上旬 第一次阶段汇总考核 5月下旬 公布汇总结果

总结前期工作、提出下期计划 6月上旬 公益活动收尾工作 第二阶段汇总 6月中旬 年度大汇总

助理评优

6月下旬 年度工作总结 优秀工作助理颁奖

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监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2010-10

附表一:

大型公益活动申报材料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

我院将于 举行 活动。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目的:

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活动参与人员: 预计活动时长: 活动协助单位:

请予以支持!

学院 年 月 日

公益活动月报表

学院: 月份: 填表人 : 联系方式 :

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备注:

1. 为了及时掌握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并尽力解决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请大家认真如实填写;

2. 请于每月助理经验交流会时将此表交校内岗位管理部相关负责人。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公益活动阶段汇总表

学院: 阶段: 填表人 : 联系方式 :

本阶段共完成公益活动时间 本阶段完成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比例 本院还未完成时间

还未完成时间占应完成总时间的比例

备注:

1. 为了及时掌握全校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并尽力解决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请大家认真如实填写;

2. 请于规定时间将此表交至八教410勤管中心校内岗位管理部。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安徽农业大学公益活动签到表

组织单位 活动地点 活动名称/内容 参与学院 参与人数 起止时间 至

活动负责人签字(盖章): 活动日期:

校内岗位管理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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