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

各位同学:

临近期末,请做好复习迎考准备。复习时以课本为准,可参考笔记。法律课程要关注细节,切不可大意。提供以下案例资料和历史考卷一份,以作熟悉之用。考试题型请参照试卷,分值如有变化依考卷。

复习资料谨供参考,请勿对号入座。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一、 合伙企业法案例(课堂练习)

案例: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现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下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也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琏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峙产,是违法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

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在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应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案例: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作价l·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可。末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井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

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进行。甲和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1)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2)对外交易、订立合同;(3)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4)必要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乙和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经营状况,监督甲和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情况。

4\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之规定退伙的,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在退伙后两年内,须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两年后,则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二、

公司法案例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董事会成员为21人,股本总额10000万元,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本为3200万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有关部门在对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管时,发现以下情况:

1、股份公司与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供销合同,乙个人独资企业在合同书上的签章为“兰华贸易有限公司”,该合同手续齐全,股份公司按要求如期供货,对方收货后以合同签订人超越内部(乙个人独资企业聘请的负责人)管理权限为由拒绝付款。

2、丙企业欠股份公司货款尚未归还,无其他担保手续。丙企业被宣告破产,经协商,在丙企业宣告破产前3个月补签了以丙企业房产抵押的协议。

3、股份公司的董事中,有8名董事因常年有病住院,无法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行使相关的权利。

4、为了扩大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下设两家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负盈亏。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股份公司在设立和股份发行过程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2、乙公司拒付所欠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理由是否充分?从现有条件判断,乙公司在

设立时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规定?

3、股份公司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丙公司对所欠股份公司贷款提供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5、股份公司对下设分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设立生产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甲、乙、丙三人均以货币投资,投资额分别为10万、10万、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专利技术目前已经向国家专利局进行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该项专利协议作价20万元。同时协议还规定:

1.公司章程由丁独自起草,无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人代表和公司总经理。

3.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

4.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说明该协议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三、

破产法

案例:斯凯布鲁毛纺厂筹建于1996年,1998年投产,现有职工384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900万元。该厂隶属于该市纺织工业局,属占有国家资产的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原价70万美元的原西德进口设备。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厂自建厂以来连年亏损,亏损额高达600万元。及主管部门曾想方设法采取过一系列措施,未果。已累计负债1500万元,仅银行利息每年即需付120万元以上。如果无休止地拖下去,企业生存无望,职工生活更无着落。该厂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后,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经核定,实际债权人23个,金额1300元,其中有抵押的债权额为97万元,普通债权额为1203万元。劳动保险费8.1万元。

该企业的债权为:

应收回债权为81万元,其中不能收回的25万元,实际债权额为56万元。

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依照法律规定,由清算组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厂全部实物清理评估,固定资产净值620万元,存货120万元,土地使用值170万元。总计910万元。

企业欠职工医药费6.3万元;应该支付的税款为6.1元。

依《民事诉讼法》第201条之规定,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了该企业的清算组。

问题:

1.是否可以宣告申请人斯凯布鲁毛纺厂破产还债?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什么?

2.破产财产总额为多少?

3.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4.本案如何清偿?清偿率为多少?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200条,并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37条的规定,作出裁定:

1.宣告申请人斯凯布鲁毛纺厂破产还债。

2.破产财产总额为966万元。其中该企业的债权为56万元。

其中:破产费用为20万元;

优先支付的押抵债权为97万元;

支付的劳动保险费8.1万元;

职工医药费6.3万元;

支付的税款为6.1元;

供普通债权分配的金额为828.5元,普通债权额为1203万元,清偿率约为69%。

案例:某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2003年,因为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尚存:

1.流动资金 60万元。

2.自有设备,折价 120万元。

3.租借甲的设备,计价 18万元。

4.厂房估价 100万元,已抵押给债权人乙,乙的债权为 80万元。

5.一张被拒绝承兑的 10万元的汇票。

问题:

1.该公司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2.租借甲的设备应如何处理?

3.已抵押给乙的厂房应如何处理?

4.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该公司可申请破产,因为已具备破产原因,但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租借的设备,基于取回权由出借人甲取回。

3.已经抵押的厂房,基于别除权由抵押权人乙优先受偿。

4.破产财产包括:流动资金 60万元;自有设备折价 120万元;抵押权人乙优先受偿后,剩余的 20万元;票据追索权 10万元及利息。

案例:某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该企业

情况为:

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2.该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

3.该企业欠当地乙工商银行贷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设备作抵押,该设备现值1500万元;

4.该企业曾为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担当保证人,现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该企业欠丁公司货款150万元,而丁则欠该企业运费3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向哪级法院申请?

2.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

3.乙工商银行的 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5.该企业与丁公司之间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应向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应中止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申报债权。

3.乙工商银行有抵押的债权和无抵押的债权分别登记债权,2200万元中的1500万元用抵押财产优先清偿,剩余700万元列入破产债权。

4.建设银行可以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其500万元债权可列入破产债权,其在分配后仍未受偿的债权,还可向被保证人丙公司求偿。

5.丁公司欠该企业的30万元运费可以抵销,抵销后剩余的120万元,应列入破产债权。

案例: 2004年9月1日,债权人某市甲工商银行分行因其到期债权不能受偿而向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东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经查:东方公司现有资产800万元,而债务为1800万元,亏损额达1000万元。另欠税款和职工保险各100万元。法院于9月6日立案,9月10日向已知的债权人发送了通知,9月25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规定11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乙皮革公司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清偿,于10月6日通过关系从东方公司取回了原来提供给东方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皮革抵债。

11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确认:包括甲乙共9家债权人,各种债权累计1800万元。甲工商银行的债权额为8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以东方公司的办公楼和厂房作抵押的债权。

11月11日法院裁定宣告东方公司破产。12月9日法院指定一名法官和两名注册会计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决定追回乙公司取走的100万元皮革,经清查并评估,确认东方公司的财产有办公楼和厂房400万元,设备和机动车辆200万元,产成品100万元,原料皮革100万元。

清算组提出了财产分配方案:所有财产整体拍卖,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00万元后,全体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对于所欠职工劳动保险费100万元和税款100万元不予清偿。

债权人会议通过该方案,而惟一不同意该方案的甲工商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将东方公司办公楼加入整体拍卖平均分配,要求优先受偿。

后清算组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拍得700万元。

问题:

1.甲工商银行拥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能否申请东方鞋业公司破产?

2.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有无不妥?

3.甲工商银行对清偿方案的异议是否成立?

4.乙皮革公司取回皮革抵债是否合法?清算组有权追回吗?

5.本案中,应如何进行破产分配?

本案涉及的问题:

1.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问题(破产条件)

2.破产清算的程序(债权人会议、清算组)

3.个别清偿行为与行使取回权行为的区别

4.破产分配的顺序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甲工商银行可以申请东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应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清算组成立时间和组成人员不合法,清算组应在破产宣告后15日内成立,法官不能成为清算组成员。

3.甲工商银行对清偿方案的异议成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由担保物优先清偿。

4.乙皮革公司取回皮革抵债属于个别清偿行为,不合法。清算组有权追回。

5.本案分配顺序:别除权可就担保物优先行使,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支付所欠税款,然后清偿破产债权。

四、 合同法

案例:(合同成立)

2009年3月,原告急需购进600台某型号冷暖分体名牌空调机,其法定代表人朱某于3月10日向被告发出了欲购600台空调机的电传,并在电传中言明:此型号是否有现货供应,并报价。

孙某接到电传后3月11日复电:此型号有现货,每台售价4800元,但库存有限,是否决定购买,请在本月底前答复。

朱某接到复电后,认为各方面都基本合适,只是价格上有些偏高,便于3月12日再次给孙某发出电传:我方有意购买,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 可是,电传发出3日后,朱某再没有接到孙某的复电,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孙某发出电传:如贵方不愿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购买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

随后,朱某派人租用6辆货车,亲自前往提货。于3月20日赶到被告处,才得知该公司已将库存的所有空调销售给了另一大商场,使朱某空车返回。

案例:(要约撤销)

1998.7.5,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以出售某种谷物300吨,7月25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至每吨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780美元,并于8月1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承诺期限为8月10日”。菲律宾商人于8月8日来电报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7日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

问:1.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处理本案?

2.若中方8月1日的报价中未规定承诺期,则本案结果如何?

案例:(效力待定)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具体商品价格请见本广告内页。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卖到2000多元。15岁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补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案例:(代位权/撤销权)

岳某向严某借5万元,借款半年,期限届满,岳某无力偿还。后严某2000.2.2得知,温某98.3.2欠岳某货款2万元,一直未清偿,岳某也未向温某提出偿还请求,同时得知99.10.9岳某将店内价值3万元的油漆悄悄赠与好友张某。为此,严某诉至法院。请问:

1.严某可提出什么主张?

2.严某应在什么时间主张权利?

案例:(债权转让)

材料公司与建筑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建筑总公司对大酒店的250万的债权转让给材料公司。材料公司将转让协议交给大酒店,要求大酒店支付该部分债务。大酒店以未接到建筑总公司的通知为理由未履行,材料公司起诉大洒店。则

1)法院如何判决?

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案例:(违约责任)

某农贸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大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农贸公司向外贸公司供应大豆100吨,每公斤0.7元,共计70万元,交货时付款。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向农贸公司预付定金1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按合同总价款支付10%违约金。合同签订以后,外贸公司按约支付了定金。后大豆价格上涨,农贸公司要求涨价,外贸公司拒绝。农贸公司以价格上涨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请问:

1.农贸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2.本案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如何选择选用?

3.农贸公司不交货,外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

4.假如农贸公司有证据证明外贸公司无力给付价款,则农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

5.合同中对质量要求和履行期限不明确,双方协商仍不能明确时,应按什么规则处理?

案例:(违约金、赔偿金、定金)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 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问题:

(1)定金条款是否全部无效?

(2)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4)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6)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各位同学:

临近期末,请做好复习迎考准备。复习时以课本为准,可参考笔记。法律课程要关注细节,切不可大意。提供以下案例资料和历史考卷一份,以作熟悉之用。考试题型请参照试卷,分值如有变化依考卷。

复习资料谨供参考,请勿对号入座。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一、 合伙企业法案例(课堂练习)

案例: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现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下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也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琏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峙产,是违法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

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在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应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案例: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作价l·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可。末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井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

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进行。甲和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1)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2)对外交易、订立合同;(3)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4)必要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乙和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经营状况,监督甲和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情况。

4\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之规定退伙的,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在退伙后两年内,须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两年后,则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二、

公司法案例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董事会成员为21人,股本总额10000万元,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本为3200万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有关部门在对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管时,发现以下情况:

1、股份公司与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供销合同,乙个人独资企业在合同书上的签章为“兰华贸易有限公司”,该合同手续齐全,股份公司按要求如期供货,对方收货后以合同签订人超越内部(乙个人独资企业聘请的负责人)管理权限为由拒绝付款。

2、丙企业欠股份公司货款尚未归还,无其他担保手续。丙企业被宣告破产,经协商,在丙企业宣告破产前3个月补签了以丙企业房产抵押的协议。

3、股份公司的董事中,有8名董事因常年有病住院,无法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行使相关的权利。

4、为了扩大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下设两家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负盈亏。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股份公司在设立和股份发行过程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2、乙公司拒付所欠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理由是否充分?从现有条件判断,乙公司在

设立时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规定?

3、股份公司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丙公司对所欠股份公司贷款提供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5、股份公司对下设分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设立生产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甲、乙、丙三人均以货币投资,投资额分别为10万、10万、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专利技术目前已经向国家专利局进行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该项专利协议作价20万元。同时协议还规定:

1.公司章程由丁独自起草,无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人代表和公司总经理。

3.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

4.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说明该协议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三、

破产法

案例:斯凯布鲁毛纺厂筹建于1996年,1998年投产,现有职工384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900万元。该厂隶属于该市纺织工业局,属占有国家资产的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原价70万美元的原西德进口设备。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厂自建厂以来连年亏损,亏损额高达600万元。及主管部门曾想方设法采取过一系列措施,未果。已累计负债1500万元,仅银行利息每年即需付120万元以上。如果无休止地拖下去,企业生存无望,职工生活更无着落。该厂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后,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经核定,实际债权人23个,金额1300元,其中有抵押的债权额为97万元,普通债权额为1203万元。劳动保险费8.1万元。

该企业的债权为:

应收回债权为81万元,其中不能收回的25万元,实际债权额为56万元。

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依照法律规定,由清算组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厂全部实物清理评估,固定资产净值620万元,存货120万元,土地使用值170万元。总计910万元。

企业欠职工医药费6.3万元;应该支付的税款为6.1元。

依《民事诉讼法》第201条之规定,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了该企业的清算组。

问题:

1.是否可以宣告申请人斯凯布鲁毛纺厂破产还债?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什么?

2.破产财产总额为多少?

3.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4.本案如何清偿?清偿率为多少?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200条,并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37条的规定,作出裁定:

1.宣告申请人斯凯布鲁毛纺厂破产还债。

2.破产财产总额为966万元。其中该企业的债权为56万元。

其中:破产费用为20万元;

优先支付的押抵债权为97万元;

支付的劳动保险费8.1万元;

职工医药费6.3万元;

支付的税款为6.1元;

供普通债权分配的金额为828.5元,普通债权额为1203万元,清偿率约为69%。

案例:某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2003年,因为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尚存:

1.流动资金 60万元。

2.自有设备,折价 120万元。

3.租借甲的设备,计价 18万元。

4.厂房估价 100万元,已抵押给债权人乙,乙的债权为 80万元。

5.一张被拒绝承兑的 10万元的汇票。

问题:

1.该公司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2.租借甲的设备应如何处理?

3.已抵押给乙的厂房应如何处理?

4.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该公司可申请破产,因为已具备破产原因,但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租借的设备,基于取回权由出借人甲取回。

3.已经抵押的厂房,基于别除权由抵押权人乙优先受偿。

4.破产财产包括:流动资金 60万元;自有设备折价 120万元;抵押权人乙优先受偿后,剩余的 20万元;票据追索权 10万元及利息。

案例:某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该企业

情况为:

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2.该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

3.该企业欠当地乙工商银行贷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设备作抵押,该设备现值1500万元;

4.该企业曾为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担当保证人,现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该企业欠丁公司货款150万元,而丁则欠该企业运费3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向哪级法院申请?

2.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

3.乙工商银行的 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5.该企业与丁公司之间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应向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应中止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申报债权。

3.乙工商银行有抵押的债权和无抵押的债权分别登记债权,2200万元中的1500万元用抵押财产优先清偿,剩余700万元列入破产债权。

4.建设银行可以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其500万元债权可列入破产债权,其在分配后仍未受偿的债权,还可向被保证人丙公司求偿。

5.丁公司欠该企业的30万元运费可以抵销,抵销后剩余的120万元,应列入破产债权。

案例: 2004年9月1日,债权人某市甲工商银行分行因其到期债权不能受偿而向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东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经查:东方公司现有资产800万元,而债务为1800万元,亏损额达1000万元。另欠税款和职工保险各100万元。法院于9月6日立案,9月10日向已知的债权人发送了通知,9月25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规定11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乙皮革公司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清偿,于10月6日通过关系从东方公司取回了原来提供给东方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皮革抵债。

11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确认:包括甲乙共9家债权人,各种债权累计1800万元。甲工商银行的债权额为8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以东方公司的办公楼和厂房作抵押的债权。

11月11日法院裁定宣告东方公司破产。12月9日法院指定一名法官和两名注册会计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决定追回乙公司取走的100万元皮革,经清查并评估,确认东方公司的财产有办公楼和厂房400万元,设备和机动车辆200万元,产成品100万元,原料皮革100万元。

清算组提出了财产分配方案:所有财产整体拍卖,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00万元后,全体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对于所欠职工劳动保险费100万元和税款100万元不予清偿。

债权人会议通过该方案,而惟一不同意该方案的甲工商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将东方公司办公楼加入整体拍卖平均分配,要求优先受偿。

后清算组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拍得700万元。

问题:

1.甲工商银行拥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能否申请东方鞋业公司破产?

2.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有无不妥?

3.甲工商银行对清偿方案的异议是否成立?

4.乙皮革公司取回皮革抵债是否合法?清算组有权追回吗?

5.本案中,应如何进行破产分配?

本案涉及的问题:

1.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问题(破产条件)

2.破产清算的程序(债权人会议、清算组)

3.个别清偿行为与行使取回权行为的区别

4.破产分配的顺序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甲工商银行可以申请东方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应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清算组成立时间和组成人员不合法,清算组应在破产宣告后15日内成立,法官不能成为清算组成员。

3.甲工商银行对清偿方案的异议成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由担保物优先清偿。

4.乙皮革公司取回皮革抵债属于个别清偿行为,不合法。清算组有权追回。

5.本案分配顺序:别除权可就担保物优先行使,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支付所欠税款,然后清偿破产债权。

四、 合同法

案例:(合同成立)

2009年3月,原告急需购进600台某型号冷暖分体名牌空调机,其法定代表人朱某于3月10日向被告发出了欲购600台空调机的电传,并在电传中言明:此型号是否有现货供应,并报价。

孙某接到电传后3月11日复电:此型号有现货,每台售价4800元,但库存有限,是否决定购买,请在本月底前答复。

朱某接到复电后,认为各方面都基本合适,只是价格上有些偏高,便于3月12日再次给孙某发出电传:我方有意购买,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 可是,电传发出3日后,朱某再没有接到孙某的复电,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孙某发出电传:如贵方不愿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购买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

随后,朱某派人租用6辆货车,亲自前往提货。于3月20日赶到被告处,才得知该公司已将库存的所有空调销售给了另一大商场,使朱某空车返回。

案例:(要约撤销)

1998.7.5,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以出售某种谷物300吨,7月25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至每吨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780美元,并于8月1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承诺期限为8月10日”。菲律宾商人于8月8日来电报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7日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

问:1.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处理本案?

2.若中方8月1日的报价中未规定承诺期,则本案结果如何?

案例:(效力待定)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具体商品价格请见本广告内页。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卖到2000多元。15岁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补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案例:(代位权/撤销权)

岳某向严某借5万元,借款半年,期限届满,岳某无力偿还。后严某2000.2.2得知,温某98.3.2欠岳某货款2万元,一直未清偿,岳某也未向温某提出偿还请求,同时得知99.10.9岳某将店内价值3万元的油漆悄悄赠与好友张某。为此,严某诉至法院。请问:

1.严某可提出什么主张?

2.严某应在什么时间主张权利?

案例:(债权转让)

材料公司与建筑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建筑总公司对大酒店的250万的债权转让给材料公司。材料公司将转让协议交给大酒店,要求大酒店支付该部分债务。大酒店以未接到建筑总公司的通知为理由未履行,材料公司起诉大洒店。则

1)法院如何判决?

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案例:(违约责任)

某农贸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大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农贸公司向外贸公司供应大豆100吨,每公斤0.7元,共计70万元,交货时付款。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向农贸公司预付定金1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按合同总价款支付10%违约金。合同签订以后,外贸公司按约支付了定金。后大豆价格上涨,农贸公司要求涨价,外贸公司拒绝。农贸公司以价格上涨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请问:

1.农贸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2.本案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如何选择选用?

3.农贸公司不交货,外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

4.假如农贸公司有证据证明外贸公司无力给付价款,则农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

5.合同中对质量要求和履行期限不明确,双方协商仍不能明确时,应按什么规则处理?

案例:(违约金、赔偿金、定金)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 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问题:

(1)定金条款是否全部无效?

(2)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4)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6)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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