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公众利益,维护学校稳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火灾、中毒、治安、房屋倒塌、交通和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制定我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学校校长王世荣任总指挥,副校长王赞飞、王东红任副总指挥,聂智军、赵宝柱、为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李宝亮任办公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产生各种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控制作用。突发事件发生时,全权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发布指令,启动应急方案调动各职能部门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一般突发事件,职能部门成员要迅速到达现场;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成员要迅速到达现场。要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分级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将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做好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平息后,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及全部案情,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处置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是: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之内。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尽快
平息,杜绝事态扩大。掌握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迟。要及时疏导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种矛盾,不能激化矛盾;要及时疏散介入突发事件的各类人群,避免人群聚集;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快速决断,不可迟缓,在有效的时间和空间内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注意要依法办事,依法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第七条、处理程序
(一)校园值班人员全天值班,随时接警,处理并报告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发现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要快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实施对突发事件中所危及的生命和财产的救护和预处理。
(三)学校值班领导到达现场后要迅速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和态势,若需公共救助,则迅速报告公共救助部门,申请救助,(如拨打“110”、“119”、“120”等紧急电话),同时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和职能部门。
(四)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实行责任追究。区分性质分清主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要按其性质、责任不同而区别对待。追究责任要适当。防止激化新的矛盾。
第八条、针对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各职能部门要超前防范,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如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学楼等进行消防检查对学校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食堂设备、取暖设备由特定人员进行检查,即使排除一切火灾隐患。配足配齐与防火有关的一切设备,并定期检查,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对全院师生进行防火灭火培训,组织消防演练,让全体师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并学会使用灭火器具。
2、发现火情后,介入人员要迅速向校园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汇报,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立即组织灭火自救。
3、火情严重,无法自救灭火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介入人员要利用科学的自救方式,实施自救,迅速撤离火场。校园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要采取科学措施,清理火场通道,控制火势蔓延,并迅速组织疏散、搜救没有脱离火场的人员,将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配合消防人员实施灭火。
4、火灾消除后,职能部门要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室。
第九条、针对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学生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和教育培训,确保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堂操作规程,消除中毒隐患和传染病爆发隐患。
2、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杜绝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3、突发中毒事件后,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迅速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告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尽快判断中毒性质,封锁可疑食品或水源,立即报告卫生检疫部门到校查明原因,防止中毒蔓延。
第十条、针对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严格的防范措施,消除治安案件的隐患。教育广大师声生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
2、门卫严格值勤,严格出入校门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凭证出入校门,外来人员一律登记,方可出入校门,遇可疑人员交校园保卫人员盘问并处理。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报警装置,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控。
4、出现盗窃报警,校园值班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抓捕可疑人员,保护现场,如有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破案。
5、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校园值班人员接警后要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将参与人员带回值班室办公室盘查登记,并向政教处报告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确定是否上报公安部门。
6、出现校外人员潜入校园殴打学生或老师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和学校政教处值勤人员,首先进一尽一切努力抓捕或控制住校外人员。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针对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门岗值勤人员要做好学校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师生安全出入校门。对外来车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2、校园内部道路要确保畅通,交叉路段要设置标记,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 3 、在校园内或大门口出现交通事故,校园值班人员接警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将伤者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好交通事故。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2710024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值班室电话:2710244
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修文镇中学
20010.3.
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公众利益,维护学校稳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火灾、中毒、治安、房屋倒塌、交通和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制定我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学校校长王世荣任总指挥,副校长王赞飞、王东红任副总指挥,聂智军、赵宝柱、为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李宝亮任办公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产生各种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控制作用。突发事件发生时,全权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发布指令,启动应急方案调动各职能部门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一般突发事件,职能部门成员要迅速到达现场;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成员要迅速到达现场。要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分级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将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做好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平息后,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及全部案情,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处置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是: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之内。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尽快
平息,杜绝事态扩大。掌握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迟。要及时疏导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种矛盾,不能激化矛盾;要及时疏散介入突发事件的各类人群,避免人群聚集;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快速决断,不可迟缓,在有效的时间和空间内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注意要依法办事,依法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第七条、处理程序
(一)校园值班人员全天值班,随时接警,处理并报告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发现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要快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实施对突发事件中所危及的生命和财产的救护和预处理。
(三)学校值班领导到达现场后要迅速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和态势,若需公共救助,则迅速报告公共救助部门,申请救助,(如拨打“110”、“119”、“120”等紧急电话),同时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和职能部门。
(四)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实行责任追究。区分性质分清主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要按其性质、责任不同而区别对待。追究责任要适当。防止激化新的矛盾。
第八条、针对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各职能部门要超前防范,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如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学楼等进行消防检查对学校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食堂设备、取暖设备由特定人员进行检查,即使排除一切火灾隐患。配足配齐与防火有关的一切设备,并定期检查,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对全院师生进行防火灭火培训,组织消防演练,让全体师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并学会使用灭火器具。
2、发现火情后,介入人员要迅速向校园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汇报,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立即组织灭火自救。
3、火情严重,无法自救灭火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介入人员要利用科学的自救方式,实施自救,迅速撤离火场。校园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要采取科学措施,清理火场通道,控制火势蔓延,并迅速组织疏散、搜救没有脱离火场的人员,将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配合消防人员实施灭火。
4、火灾消除后,职能部门要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室。
第九条、针对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学生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和教育培训,确保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堂操作规程,消除中毒隐患和传染病爆发隐患。
2、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杜绝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3、突发中毒事件后,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迅速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告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尽快判断中毒性质,封锁可疑食品或水源,立即报告卫生检疫部门到校查明原因,防止中毒蔓延。
第十条、针对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严格的防范措施,消除治安案件的隐患。教育广大师声生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
2、门卫严格值勤,严格出入校门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凭证出入校门,外来人员一律登记,方可出入校门,遇可疑人员交校园保卫人员盘问并处理。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报警装置,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控。
4、出现盗窃报警,校园值班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抓捕可疑人员,保护现场,如有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破案。
5、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校园值班人员接警后要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将参与人员带回值班室办公室盘查登记,并向政教处报告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确定是否上报公安部门。
6、出现校外人员潜入校园殴打学生或老师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和学校政教处值勤人员,首先进一尽一切努力抓捕或控制住校外人员。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针对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门岗值勤人员要做好学校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师生安全出入校门。对外来车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2、校园内部道路要确保畅通,交叉路段要设置标记,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 3 、在校园内或大门口出现交通事故,校园值班人员接警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将伤者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好交通事故。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2710024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值班室电话:2710244
校园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修文镇中学
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