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宜妇[2011]1号

关于评选表彰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妇联,市各妇委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在推动宜兴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精英,有力彰显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群体的时代风采,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妇女创先争优、奋力拼搏、跨越赶超的热情,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贡献“半边天”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各界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包括科室、车间、班组)。各单位在推荐时要认真挖掘各行各业的新典型,并且充分考虑科技创新领域、生产一线的女科技人才、女职工、女农民和新市民。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条件

1、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先行者、实践者。

2、创新创业,成绩显著。大力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积极投身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自主创业中创造了骄人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结出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是宜兴科学发展的探索者、贡献者。

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在“双百”服务工程或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突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倡导者、推动者。

4、社会信誉高,群众口碑好。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个人品格、家庭美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者、维护者。

(二)“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2、坚持科学发展。认真组织妇女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技能、法律政策,培养妇女核心价值观,增强妇女市场竞争力。

3、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着力培养妇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道德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时代精神;积极打造团结协作、合力拼搏、勇于实践的妇女队伍。

4、坚持创先争优。在本单位、本行业以及全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双百”工程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卓越,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深刻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评比条件,层层把关推荐,保证推荐质量,推荐的妇女及妇女群体要能在全市范围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2、各镇、园区、街道、部门一定要把在一线岗位,群众反响好、公认度高的妇女和妇女群体列为重点推荐对象。

3、要做好事迹材料上报工作。重点推荐对象要认真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事迹感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分管领导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党委公章,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上报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1、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

配表

2、宜兴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3、宜兴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宜兴市妇女联合会

20011年1月7日

抄报:无锡市妇联、中共宜兴市委

附1:

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请将此表填好后和事迹材料一并于1月20日前交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

动放弃。

宜妇[2011]1号

关于评选表彰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妇联,市各妇委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在推动宜兴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精英,有力彰显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群体的时代风采,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妇女创先争优、奋力拼搏、跨越赶超的热情,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贡献“半边天”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各界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包括科室、车间、班组)。各单位在推荐时要认真挖掘各行各业的新典型,并且充分考虑科技创新领域、生产一线的女科技人才、女职工、女农民和新市民。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条件

1、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先行者、实践者。

2、创新创业,成绩显著。大力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积极投身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自主创业中创造了骄人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结出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是宜兴科学发展的探索者、贡献者。

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在“双百”服务工程或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突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倡导者、推动者。

4、社会信誉高,群众口碑好。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个人品格、家庭美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者、维护者。

(二)“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2、坚持科学发展。认真组织妇女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技能、法律政策,培养妇女核心价值观,增强妇女市场竞争力。

3、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着力培养妇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道德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时代精神;积极打造团结协作、合力拼搏、勇于实践的妇女队伍。

4、坚持创先争优。在本单位、本行业以及全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双百”工程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卓越,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深刻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评比条件,层层把关推荐,保证推荐质量,推荐的妇女及妇女群体要能在全市范围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2、各镇、园区、街道、部门一定要把在一线岗位,群众反响好、公认度高的妇女和妇女群体列为重点推荐对象。

3、要做好事迹材料上报工作。重点推荐对象要认真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事迹感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分管领导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党委公章,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上报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1、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

配表

2、宜兴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3、宜兴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宜兴市妇女联合会

20011年1月7日

抄报:无锡市妇联、中共宜兴市委

附1:

宜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请将此表填好后和事迹材料一并于1月20日前交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

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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