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的再社会化:由"单位人"."新单位人"到"社区人"

作者:彭穗宁

天府新论 1998年01期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由传统的封闭社会向现代的开放社会转轨,构成了这次社会转型的基本内容。

  社会转型所掀动的社会组织形式上的变化,必然会深刻地影响中国人的再社会化〔1〕过程。 本文拟就我国城市市民在这一再社会化过程中正经历的由“单位人”、“新单位人”到“社区人”的转变作一初步的探索和分析。

  “单位人”单位,是我国各种社会组织所普遍采用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以行政关系为纽带,构成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组织基础。有学者认为: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去认识,可以将这种整个社会的运转不得不依靠单位的组织形式的结构,定义为“单位体制”〔2〕。

  “单位体制”在我国生成的历史合理性在于:新中国必须依靠政权组织的力量,把我国从极端落后的社会经济状态和无组织状态,向社会主义工业化推进。“单位”这样的组织形式才能保证国家实现工业化所必须的强制积累和有效的社会运作。事实证明,在计划体制下,“单位”对集中社会资源,组织亿万中国人民参与社会改造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单位体制”曾使中国社会进入高度的组织化状态。那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归属的单位。单位内部关系是他们主要的和长期的社会关系,在单位内部所承担的角色就是他们最主要的社会角色。单位的性质、规模和特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单位实际构成了他们社会化进程的全部空间。

  “单位体制”所以能发挥这样的作用,归因于它有如下功能和特点:①强化的行政功能。任何单位都有一定的行政隶属关系和相应的行政级别,单位实际是国家行政组织的延伸。这就能保证整个社会的运转能借助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有序地运行。②弱化的专业功能。单位本来是以自身的专业分工为基本组织目标的社会组织。但由于隶属于国家行政组织系统的单位专业功能的划分、目标任务的确认,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对宏观目标的追求。因而,单位自身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专业分工协作的收益,不仅无法用科学的、客观的标准来认定,而且单位还必须放弃一定的“专业”意义,在内部形成“小而全”、“大而全”的组织格局。③广泛的社会功能。单位的社会功能是逐步形成的。由于个人进入单位后,便获得了一种几乎终身不变的身分,并且难以流动。他的权利要在单位实现,单位又代表国家对其负有生老病死的无限义务。这样的组织方式就使单位逐步演化为一种社会福利共同体。加之普遍的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匮乏的社会服务事业,又使个人不得不在更多的方面依赖单位提供的福利(如住房、医疗、退养等),大量的福利机构(如幼儿园、中小学、商店、浴室、理发店、医院、电影院等)也因此内化于单位之中。由于单位的福利支出是从政府手中领回的那一部分社会资源,单位并不自负盈亏,因而,国家实际上是社会福利的总承揽者,它必然要求通过单位来具体配置这些社会资源。也由此,国家也将诸如退休养老、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婚姻生育、卫生保健等社会管理职责划分给单位承担。④有效的整合功能。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说: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动机和社会要求之间的关系。”〔3 〕由于单位的上述功能和特点,它就能有效地整合这些利益关系。单位作为行政组织的延伸,它就能按统一的行政准则处理好单位间的相互关系;不同单位职工间的矛盾通过各自单位间的协调也易于得到解决;单位“专业性”的弱化和“大社会”的组织格局,也使单位职工在“工作”上能够用其所“长”,各得其所;单位的社会功能也使得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直接内化为个人与单位的关系,这种关系因其个人对单位的依附性,解决起来也相对方便和顺利。总之,单位成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发生联系的中介组织,成为整合这些关系和矛盾的有效的组织系统。

  单位所具有的上述功能和特点,使单位成为一个功能复合体,它的综合作用势必形成职工在经济利益上对单位的完全依附性,在社会地位和承担的社会角色上对单位的依附性。这种全面的依附性使职工形成了依附人格,即所谓“单位人”现象。职工对单位的依附性,使得人的能力的发展被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

  “新单位人”单位体制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社会组织形式,作为整个社会的唯一的组织基础,是以人为的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分割为必备条件,并以国家指令性行政管理为基本运作范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单位体制的弊端也就渐次暴露出来。现在,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的单位体制,也就逐步让位于一种新的“利益型单位制——新单位制”〔4〕。

  新单位制具有不同于单位制的功能和特点:①单位的非行政化趋向明显。这主要是指大量的企事业单位不仅取消了行政级别和行政隶属关系,行政功能衰减,行政纽带也已经松驰,正朝着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权责分明,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此外,大量的民营企事业单位也应运而生。②单位的专业功能逐步加强。在效益原则和市场导向的推动下,企业的改组、转向、租赁、兼并、破产等机制的运行,强化了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向。大量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兴产业和行业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也正按照专业职能的要求进行撤、并等方式的调整。这些深刻的社会变动表明单位正在逐步按照现代社会专业化协作的要求,恢复其应具的专业功能。③单位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财政包干和税收包干等“分灶吃饭”的政策,使各企事业单位不能再从国家手中领回“足够”的资源,而只能是通过单位的“创收”去增加福利资源,再分发给职工。这就形成众多标准不一,待遇有别的“小社会福利”。这种独立生存的机制使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利益主体,也成为以物质利益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单位间因在政府手中领得的和在市场上挣得的财富多寡不同而产生了明显的分化。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福利得到较好的保障,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的福利则受到较大的冲击。这就使得过去单位体制形成的社会福利大统一的格局被打破,多元的单位利益格局形成,这种状况也就促成了职工在经济利益上对单位的或亲或疏的关系。但是,现代社会对效益原则的遵循和运行,必然要求单位不断剥离原属单位的社会职能,将它交还给社会。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构和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单位的社会职能正逐步回归社会,职工对单位福利的依赖事实上正在不断降低。④单位的整合功能不断减弱。由于单位非行政化趋势的发展,专业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增强,全员劳动合同制等新型人事管理制度的推行,使单位实际上正在成为一种新型的利益主体。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条件下,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缺乏可以共同遵守的程序和规则,因而,单位间的矛盾,经常地大量地需要靠法律来调整和规范;职工与单位的矛盾在内部协调未果时,还必须依靠外部的专门机构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进行仲裁;单位的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也决定了职工所居住的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他们的利益更为密切。如此等等,这些都使得新单位制的内在整合功能正日渐衰弱,已难以全面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种种关系和矛盾。

  新单位制的上述功能和特点,表明单位的功能趋向单一,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利益主体,不再是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社会基本组织形式。新单位制在组织形式上的单一性,也就决定了它的组织功能有重大的缺损,不能成为现代市民再社会化的组织载体。

  基于此,“新单位人”的特征也就集中通过“个人非单位化”表现出来。它的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职工除了在单位工作取得收入外,他对单位的关系已逐渐摆脱了全面依附的性质,个人自主性日渐增强;二是单位对个人的约束和控制也日渐减弱。正在急剧变动的社会为个人对利益、地位和职业偏好的追求创造新的环境,刺激和诱使个人从原生单位组织结构中脱离出来,流向偏好的目标。

  新单位制的产生标志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的解构。具备“新单位制”特征的各类单位、“新单位人”、急剧增加的社会流动人员、无单位归属人员和老龄人口一起,使社会良性、有序运转所必需的组织化程度大大降低。在道德秩序有待建立、法律关系有待完善、经济和社会运行的规则有待创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组织化程度的降低,就增加了社会转型的难度,使社会转型期的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控制和解决。

  “社区人”“新单位制”是对“单位体制”的一种合乎规律的扬弃,因为它增强了社会成员的自主性,使他们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但这种积极否定后面,也存在着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就是新单位制并没有确立一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客观实际,都证明了社会生产力的历史发展,必然要求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扩大和群体形态的演进,社会组织的健全正是这种趋势的客观要求。社会成员的再社会化必须在新的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加以解决,它不仅包括组织内部的建设,也包括各组织系统相互的建设。当前,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要求建立并正在实际创造着这样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样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城市就是城市社区。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在单位体制下,职工利益对单位的全面依赖和单位利益对纵向的行政关系的依附,造成了单位与市民利益与所在社区利益关系的疏离。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种疏离状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整个社会目前正在增强的公民和单位自主性,使公民和单位间的利益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①社区性的特点:随着市民流动性增强,择业自主性增强,下岗、待岗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可能和闲暇时间的增多,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非行政化的自主性增强,这就大大淡化了市民和单位原有的利益关联,突出了他们共生的现实社区地域关联。社区环境、秩序、治安、管理、规则等越来越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的方方面面,社区各个方面的情况自然会成为他们经常关注的对象。②社会性的特点:在同一社区内生成的社会成员(市民、单位)的地域关联。实际上是他们之间的社会利益关联。其主要内容涉及的是该地域社会成员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和他们的社会形象等对该社区社会事业发展依赖程度极大。③自治性的特点:这是指同一社区内人们形成的这种社会利益关联,其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等等,往往不是以行政权利直接介入为前提,而是自立、平等的社会成员以相互需要为缘由,通过居民自治组织(如居委会)以一定的契约方式(如居民公约)建立起来的,在这方面,社区成员的社会利益关联始终贯穿着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性质。党和政府的积极领导,是促进这种社会自治良性化发展的基本条件。

  上述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城市社区作为城市中复合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单元,构成了一种社会组织系统。这种组织系统以社区内各单位和市民的利益为纽带,形成了内在的有机联系。使得城市社区内的单位和市民在共地性(共同在一定地域内活动,社区空间是社会空间和地理空间的综合)、共生性(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符合现代城市要求的,又带有各自特色的社区共同性(包括共同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区意识)。因而,有意识地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促使其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不仅适应了现代城市管理由“经济主导型模式”向“社会主导型模式”的转变,而且能有效地弥补单位对职工社会约束和管理弱化而出现的组织形式的缺损,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对市民的组织教育管理功能。此外,通过文明社区的建设,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社会利益的需要的同时,又能为市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交往的扩大创造出一个文明健康的氛围,提供多方面的实践的条件。

  社区的这些特点和功能的发挥,也使得“社区人”展现不同于“单位人”和“新单位人”的新的特征。如果说“单位人”和“新单位人”的特征总体上具有被动的“依附性”的话,那么,“社区人”的特征则是通过自立、自主、平等地对社会生活全面的“参与性”表现出来的。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具有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生活发生深刻的变化,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单位体制”逐步瓦解,社会资源的分配和管理从单位中剥离出来走向社会,必然使得人们对社会利益的要求从单位转向社区,市民只有通过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才能满足对自身安全、秩序、卫生、文明、服务等等需要。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其内容是发展的。在社会生活价值观念多元化和生活方式选择多样化的背景下,市民对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需要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单一和广泛之别。而且社区管理者在这方面工作努力程度,也决定了市民利益对社区关系的认同有一个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就使得市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由被动转向主动,社区文明规范不断由外化转向内化的发展过程。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形式是自主的。在摆脱了对单位全面的依赖性之后,我国社会正在生长着公民自主意识。市民对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参与,行政权力的直接介入不再是前提,而是以自主、自立的市民的相互需要为现实基础,以市民通过自治组织的契约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因而,市民的参与自始至终都表现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现着“共治、共享、共有”的特征,这种参与的自主性使得“社区人”能在更广阔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首创精神、积极性,在扩大社会交往中全方位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由于社区成为人们生活和发展真实的基础,社区建设成为人们利益关联的归结,这就为“社区人”用现代文明来约束自身的意识和行为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参与者和享用者在“社区人”身上才获得了真正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人的再社会化过程,达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培育四有新人,才获得了一个新的、坚实的社会组织系统——社区。

  今天,我们应该从这个意义上提高对城市文明社区建设意义的认识,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用法律规范各类组织的活动、完善各类组织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各项城市体制改革,积极有效地加快文明社区建设,使社区这个组织载体顺利地承接“单位人”经由“新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

  注释:

  〔1〕本文的再社会化概念,系广义的再社会化。 其含义是指:在生活急剧转变过程中,社会成员抛弃原有的生活方式而适应一种对他来说全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

  〔2〕参见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 载《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3〕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 年版,第309页。

  〔4〕参见孙立平等:《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 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作者介绍:彭穗宁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社法学部副教授

作者:彭穗宁

天府新论 1998年01期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由传统的封闭社会向现代的开放社会转轨,构成了这次社会转型的基本内容。

  社会转型所掀动的社会组织形式上的变化,必然会深刻地影响中国人的再社会化〔1〕过程。 本文拟就我国城市市民在这一再社会化过程中正经历的由“单位人”、“新单位人”到“社区人”的转变作一初步的探索和分析。

  “单位人”单位,是我国各种社会组织所普遍采用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以行政关系为纽带,构成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组织基础。有学者认为: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去认识,可以将这种整个社会的运转不得不依靠单位的组织形式的结构,定义为“单位体制”〔2〕。

  “单位体制”在我国生成的历史合理性在于:新中国必须依靠政权组织的力量,把我国从极端落后的社会经济状态和无组织状态,向社会主义工业化推进。“单位”这样的组织形式才能保证国家实现工业化所必须的强制积累和有效的社会运作。事实证明,在计划体制下,“单位”对集中社会资源,组织亿万中国人民参与社会改造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单位体制”曾使中国社会进入高度的组织化状态。那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归属的单位。单位内部关系是他们主要的和长期的社会关系,在单位内部所承担的角色就是他们最主要的社会角色。单位的性质、规模和特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单位实际构成了他们社会化进程的全部空间。

  “单位体制”所以能发挥这样的作用,归因于它有如下功能和特点:①强化的行政功能。任何单位都有一定的行政隶属关系和相应的行政级别,单位实际是国家行政组织的延伸。这就能保证整个社会的运转能借助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有序地运行。②弱化的专业功能。单位本来是以自身的专业分工为基本组织目标的社会组织。但由于隶属于国家行政组织系统的单位专业功能的划分、目标任务的确认,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对宏观目标的追求。因而,单位自身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专业分工协作的收益,不仅无法用科学的、客观的标准来认定,而且单位还必须放弃一定的“专业”意义,在内部形成“小而全”、“大而全”的组织格局。③广泛的社会功能。单位的社会功能是逐步形成的。由于个人进入单位后,便获得了一种几乎终身不变的身分,并且难以流动。他的权利要在单位实现,单位又代表国家对其负有生老病死的无限义务。这样的组织方式就使单位逐步演化为一种社会福利共同体。加之普遍的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匮乏的社会服务事业,又使个人不得不在更多的方面依赖单位提供的福利(如住房、医疗、退养等),大量的福利机构(如幼儿园、中小学、商店、浴室、理发店、医院、电影院等)也因此内化于单位之中。由于单位的福利支出是从政府手中领回的那一部分社会资源,单位并不自负盈亏,因而,国家实际上是社会福利的总承揽者,它必然要求通过单位来具体配置这些社会资源。也由此,国家也将诸如退休养老、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婚姻生育、卫生保健等社会管理职责划分给单位承担。④有效的整合功能。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说: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动机和社会要求之间的关系。”〔3 〕由于单位的上述功能和特点,它就能有效地整合这些利益关系。单位作为行政组织的延伸,它就能按统一的行政准则处理好单位间的相互关系;不同单位职工间的矛盾通过各自单位间的协调也易于得到解决;单位“专业性”的弱化和“大社会”的组织格局,也使单位职工在“工作”上能够用其所“长”,各得其所;单位的社会功能也使得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直接内化为个人与单位的关系,这种关系因其个人对单位的依附性,解决起来也相对方便和顺利。总之,单位成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发生联系的中介组织,成为整合这些关系和矛盾的有效的组织系统。

  单位所具有的上述功能和特点,使单位成为一个功能复合体,它的综合作用势必形成职工在经济利益上对单位的完全依附性,在社会地位和承担的社会角色上对单位的依附性。这种全面的依附性使职工形成了依附人格,即所谓“单位人”现象。职工对单位的依附性,使得人的能力的发展被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

  “新单位人”单位体制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社会组织形式,作为整个社会的唯一的组织基础,是以人为的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分割为必备条件,并以国家指令性行政管理为基本运作范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单位体制的弊端也就渐次暴露出来。现在,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的单位体制,也就逐步让位于一种新的“利益型单位制——新单位制”〔4〕。

  新单位制具有不同于单位制的功能和特点:①单位的非行政化趋向明显。这主要是指大量的企事业单位不仅取消了行政级别和行政隶属关系,行政功能衰减,行政纽带也已经松驰,正朝着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权责分明,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此外,大量的民营企事业单位也应运而生。②单位的专业功能逐步加强。在效益原则和市场导向的推动下,企业的改组、转向、租赁、兼并、破产等机制的运行,强化了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向。大量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兴产业和行业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也正按照专业职能的要求进行撤、并等方式的调整。这些深刻的社会变动表明单位正在逐步按照现代社会专业化协作的要求,恢复其应具的专业功能。③单位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财政包干和税收包干等“分灶吃饭”的政策,使各企事业单位不能再从国家手中领回“足够”的资源,而只能是通过单位的“创收”去增加福利资源,再分发给职工。这就形成众多标准不一,待遇有别的“小社会福利”。这种独立生存的机制使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利益主体,也成为以物质利益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单位间因在政府手中领得的和在市场上挣得的财富多寡不同而产生了明显的分化。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福利得到较好的保障,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的福利则受到较大的冲击。这就使得过去单位体制形成的社会福利大统一的格局被打破,多元的单位利益格局形成,这种状况也就促成了职工在经济利益上对单位的或亲或疏的关系。但是,现代社会对效益原则的遵循和运行,必然要求单位不断剥离原属单位的社会职能,将它交还给社会。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构和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单位的社会职能正逐步回归社会,职工对单位福利的依赖事实上正在不断降低。④单位的整合功能不断减弱。由于单位非行政化趋势的发展,专业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增强,全员劳动合同制等新型人事管理制度的推行,使单位实际上正在成为一种新型的利益主体。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条件下,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缺乏可以共同遵守的程序和规则,因而,单位间的矛盾,经常地大量地需要靠法律来调整和规范;职工与单位的矛盾在内部协调未果时,还必须依靠外部的专门机构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进行仲裁;单位的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也决定了职工所居住的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他们的利益更为密切。如此等等,这些都使得新单位制的内在整合功能正日渐衰弱,已难以全面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种种关系和矛盾。

  新单位制的上述功能和特点,表明单位的功能趋向单一,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利益主体,不再是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社会基本组织形式。新单位制在组织形式上的单一性,也就决定了它的组织功能有重大的缺损,不能成为现代市民再社会化的组织载体。

  基于此,“新单位人”的特征也就集中通过“个人非单位化”表现出来。它的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职工除了在单位工作取得收入外,他对单位的关系已逐渐摆脱了全面依附的性质,个人自主性日渐增强;二是单位对个人的约束和控制也日渐减弱。正在急剧变动的社会为个人对利益、地位和职业偏好的追求创造新的环境,刺激和诱使个人从原生单位组织结构中脱离出来,流向偏好的目标。

  新单位制的产生标志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的解构。具备“新单位制”特征的各类单位、“新单位人”、急剧增加的社会流动人员、无单位归属人员和老龄人口一起,使社会良性、有序运转所必需的组织化程度大大降低。在道德秩序有待建立、法律关系有待完善、经济和社会运行的规则有待创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组织化程度的降低,就增加了社会转型的难度,使社会转型期的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控制和解决。

  “社区人”“新单位制”是对“单位体制”的一种合乎规律的扬弃,因为它增强了社会成员的自主性,使他们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但这种积极否定后面,也存在着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就是新单位制并没有确立一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客观实际,都证明了社会生产力的历史发展,必然要求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扩大和群体形态的演进,社会组织的健全正是这种趋势的客观要求。社会成员的再社会化必须在新的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加以解决,它不仅包括组织内部的建设,也包括各组织系统相互的建设。当前,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要求建立并正在实际创造着这样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样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城市就是城市社区。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在单位体制下,职工利益对单位的全面依赖和单位利益对纵向的行政关系的依附,造成了单位与市民利益与所在社区利益关系的疏离。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种疏离状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整个社会目前正在增强的公民和单位自主性,使公民和单位间的利益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①社区性的特点:随着市民流动性增强,择业自主性增强,下岗、待岗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可能和闲暇时间的增多,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非行政化的自主性增强,这就大大淡化了市民和单位原有的利益关联,突出了他们共生的现实社区地域关联。社区环境、秩序、治安、管理、规则等越来越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的方方面面,社区各个方面的情况自然会成为他们经常关注的对象。②社会性的特点:在同一社区内生成的社会成员(市民、单位)的地域关联。实际上是他们之间的社会利益关联。其主要内容涉及的是该地域社会成员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和他们的社会形象等对该社区社会事业发展依赖程度极大。③自治性的特点:这是指同一社区内人们形成的这种社会利益关联,其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等等,往往不是以行政权利直接介入为前提,而是自立、平等的社会成员以相互需要为缘由,通过居民自治组织(如居委会)以一定的契约方式(如居民公约)建立起来的,在这方面,社区成员的社会利益关联始终贯穿着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性质。党和政府的积极领导,是促进这种社会自治良性化发展的基本条件。

  上述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城市社区作为城市中复合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单元,构成了一种社会组织系统。这种组织系统以社区内各单位和市民的利益为纽带,形成了内在的有机联系。使得城市社区内的单位和市民在共地性(共同在一定地域内活动,社区空间是社会空间和地理空间的综合)、共生性(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符合现代城市要求的,又带有各自特色的社区共同性(包括共同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区意识)。因而,有意识地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促使其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不仅适应了现代城市管理由“经济主导型模式”向“社会主导型模式”的转变,而且能有效地弥补单位对职工社会约束和管理弱化而出现的组织形式的缺损,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对市民的组织教育管理功能。此外,通过文明社区的建设,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社会利益的需要的同时,又能为市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交往的扩大创造出一个文明健康的氛围,提供多方面的实践的条件。

  社区的这些特点和功能的发挥,也使得“社区人”展现不同于“单位人”和“新单位人”的新的特征。如果说“单位人”和“新单位人”的特征总体上具有被动的“依附性”的话,那么,“社区人”的特征则是通过自立、自主、平等地对社会生活全面的“参与性”表现出来的。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具有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生活发生深刻的变化,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单位体制”逐步瓦解,社会资源的分配和管理从单位中剥离出来走向社会,必然使得人们对社会利益的要求从单位转向社区,市民只有通过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才能满足对自身安全、秩序、卫生、文明、服务等等需要。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其内容是发展的。在社会生活价值观念多元化和生活方式选择多样化的背景下,市民对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需要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单一和广泛之别。而且社区管理者在这方面工作努力程度,也决定了市民利益对社区关系的认同有一个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就使得市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由被动转向主动,社区文明规范不断由外化转向内化的发展过程。

  “参与性”作为“社区人”的特征,形式是自主的。在摆脱了对单位全面的依赖性之后,我国社会正在生长着公民自主意识。市民对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参与,行政权力的直接介入不再是前提,而是以自主、自立的市民的相互需要为现实基础,以市民通过自治组织的契约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因而,市民的参与自始至终都表现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现着“共治、共享、共有”的特征,这种参与的自主性使得“社区人”能在更广阔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首创精神、积极性,在扩大社会交往中全方位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由于社区成为人们生活和发展真实的基础,社区建设成为人们利益关联的归结,这就为“社区人”用现代文明来约束自身的意识和行为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参与者和享用者在“社区人”身上才获得了真正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人的再社会化过程,达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培育四有新人,才获得了一个新的、坚实的社会组织系统——社区。

  今天,我们应该从这个意义上提高对城市文明社区建设意义的认识,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用法律规范各类组织的活动、完善各类组织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各项城市体制改革,积极有效地加快文明社区建设,使社区这个组织载体顺利地承接“单位人”经由“新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

  注释:

  〔1〕本文的再社会化概念,系广义的再社会化。 其含义是指:在生活急剧转变过程中,社会成员抛弃原有的生活方式而适应一种对他来说全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

  〔2〕参见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 载《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3〕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 年版,第309页。

  〔4〕参见孙立平等:《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 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作者介绍:彭穗宁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社法学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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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决定城市精神文明创建的质量和成效.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人的建设,是人的素质建设,居民文明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全县精神文明整体建设.xx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的教育,通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加强 ...

  • 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 作者:李文 2005年04期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包括物质文明建设,而且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两点论的观点和群众的观点. 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了马克 ...

  • 街道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龙头,以“形态相连、发展相随、管理相通、素质相配”最终实现无缝对接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地区城市化建设不断取得突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先,商贸富街;坚持建管 ...

  • 文明城市创建报告
  • 中共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 大力推进"三年上水平"工作的报告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大力开展‚城镇建设上水平,城镇文明上台阶‛主题活动的安排部署,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着力在提升市民素质.创造优美环境.优 ...

  • 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 提高市民素质 创建和谐建湖 我县已经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正在向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努力:当前,我县正在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战略,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实施城市化战略必须有高素质的市民作支撑: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quo ...

  • 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
  • 关于印发<2011年"讲文明 树新风 为横沥添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通知 信息来源: 中共横沥镇委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11-3-9 关于印发<2011年"讲文明 树新风 为横沥添彩"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通知 各村(社区) ...

  • 社区教育调研报告
  • 党的十六大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高瞻远瞩提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人类社会无论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竞争,还是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