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对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管理,控制重大危险源,明确职责、措施,把安全管理当成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以人为本,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一、脚手架工程监控措施

(一)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施工应用中,必须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

1、对脚手架杆的质量和允许缺陷的规定;

2、脚手架的构架配件方案、尺寸以及对控制误差的要求;

3、连墙点的设置方式、布点间距,对支承物的架固要求(需要时)以及某些部位不能设置时的弥补措施;

4、在工程体形和施工要求变化部位的构架措施;

5、作业层铺板和防护的设置要求;

6、对脚手架中荷载大、跨度大、高空间部位的加固措施;

7、对实际使用荷载(包括架上人员、材料机具以及多层同时作业)的限制;

8、对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杆部件和拉结件的限制以及在恢复前的安全弥补措施;

9、安全网及其他防(围)护措施的设置要求;

10、脚手架地基或其他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和处理措施。

(二)、脚手架工程必须严格地按照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坚决禁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大致归纳如下:

1、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

3、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

4、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

5、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承物上搭设;

6、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

7、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8、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三)、有关乱用问题:

1、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

2、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

3、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

4、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

5、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6、工人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承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

8、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9、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风以上天气,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10、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

(四)、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加强脚手架工程的技术与管理措施

1、随着高层和高难度施工工程的大量出现,多层建筑脚手架的构架作法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它们的施工要求,不能仅靠工人经验进行搭设,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并使施工人员掌握其技术和施工要求,以确保安全。

2、对于首次使用,没有先例的高、难、新脚手架,在周密设计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能力和安全储备,在确保可靠后才能正式使用。

3、对于高层、高耸、大跨建筑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脚手架,由于在安全防护方面的要求相应提高,因此,必须对其设置、构造和使用要求加以严格的限制,并认真监控。

4、建筑脚手架多功能用途的发展,对其承载和变形性能(例如作模板支撑架时,将同时承受垂直和侧向荷载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予以考虑。

5、按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的要求,除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保证性外,还要考虑进度、工效、材料的周转与消耗综合性管理要求。

6、对已经落后或较落后的架设工具的改造与更新要求。

二、基坑监控措施

深基坑出现塌方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位较高、深基坑支护质量及采取的基坑支护方式不当、在深基坑开挖完成后,在地下工程施工中,基坑附近施工材料的大量堆放对基坑的作用力、坑内边坡支护强度不够,或支撑被破坏;鉴于深基坑塌方以上的形成原因,我方制定以下监控措施:

1、基坑周边2米内严禁堆放土方和较重的材料,大型机械严禁在基坑周边行驶。如发现边坡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对基坑整修。

2、在基坑上部设置1.2高防护栏杆,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基坑脚手架、排水设施、基坑防护栏杆等均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基坑周边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发生流砂、流土,坑周地面开裂塌陷,造成土方坍塌。

4、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边上集中堆放。

5、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两次进行观测。

三、塔式起重机监控措施

1、司机及信号工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2、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安装、拆卸资质,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3、安装、拆卸单位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与拆卸,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

2、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接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是否齐全。

3、按有关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按有关要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设施。在接通电

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

4、检查各工作机构改革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

5、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等应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应牢固可靠。

6、起重机遭到风速超过25m/s的暴风(相当于9级风)袭击,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技术部门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7、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①空载运行一个作业循环;

②试吊重物;

③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等安全保护装置。

8、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9、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10、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11、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2、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

13、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旋转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4、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①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④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鸣响;

⑤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⑥起重机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15、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

16、凡是迥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7、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18、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防碰撞措施交底

19、与出租单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20、与持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保合同。

21、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施工电梯控制措施

1、无论是租用、自有、借用的外用施工电梯,施工现场必须实行进场、安装、检测、使用、拆卸全过程的管理。

2、与出租单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3、外用施工电梯的安装与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安装、拆卸资质,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4、安装、拆卸单位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与拆卸,同一台设备的安装、接高、锚固附着、拆卸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

5、安装完毕后,要经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或安全部门组织对所安装的外用施工电梯进

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外用施工电梯的基础和附着必须按专门设计施工并达到专项质量标准。

7、外用施工电梯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有效。

8、施工机械应设置独立的配电箱,并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地)。

9、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方可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10、外用施工电梯必须严格执行所建立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设备档案、履历书、定期安全检查资料和保养记录。

11、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两班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2、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开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笼门上锁。

13、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天气,应暂时停止安拆作业和正常作业。

14、与持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保合同。

15、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模板工程监控措施

1、模板工程施工的设计和材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方案,技术部门要会同有关工程、安全部门会签审批。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书,结合施工工艺和季节施工的特点(冬季保温措施等)制定安全和防火措施。

3、对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设计程序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上物料及设备应分散合理设置,不得造成荷载集中。

7、模板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各种模板应分门别类,存(堆)放整齐,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8、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有关规定。

9、悬空作业处,应有可靠的作业面,支拆。3米以上高度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米的,可采用移动式高凳等措施,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等物件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10、高处、复杂的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1、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物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避免操作人员因疏忽扶空、踏空而发生坠落事故。

12、混凝土墙体,平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做孔洞防护。

13、拆模作业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掉落、倒塌伤人。

六、 临时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应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外电防护、配电箱设置、照明措施、临电线路敷设、变配电要求和对临电档案的要求等。

2、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或塑料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配电箱、电闸箱应坚固、完整、防雨、防水,箱门设锁,并喷涂红色“闪电”符号,盘面布置应符合规定,箱内电气元件不应破损和带电体明露,禁止在箱内放置杂物。

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皮,金属支架和高出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手持电动工具应由电工负责专人维修保管。所有的手持电动工具插头、电源接点应保证完好。使用时不得将电源线任意接长或拆换,必须加装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施工现场室内临时照明灯、手把灯和标志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手把灯的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

7、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使用杉篱搭设护线架,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

七、 集成式升降脚手架操作平台监控措施

1、 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措施和施工应用中,必须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

2、 对脚手架杆的质量和允许缺陷的规定;

3、 脚手架的构架配件方案、尺寸以及对控制误差的要求;

4、 连墙点的设置方式、布点间距,对支承物的架固要求(需要时);

5、 在工程体形和施工要求变化部位的构架措施;

6、 作业层铺板和防护的设置要求;

7、 对实际使用荷载(包括架上人员、材料机具以及多层同时作业)的限制;

8、 安全网及其他防(围)护措施的设置要求;

9、 升降安全技术交底、搭设、拆除符合方案的要求.

拟文:

批准: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对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管理,控制重大危险源,明确职责、措施,把安全管理当成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以人为本,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一、脚手架工程监控措施

(一)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施工应用中,必须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

1、对脚手架杆的质量和允许缺陷的规定;

2、脚手架的构架配件方案、尺寸以及对控制误差的要求;

3、连墙点的设置方式、布点间距,对支承物的架固要求(需要时)以及某些部位不能设置时的弥补措施;

4、在工程体形和施工要求变化部位的构架措施;

5、作业层铺板和防护的设置要求;

6、对脚手架中荷载大、跨度大、高空间部位的加固措施;

7、对实际使用荷载(包括架上人员、材料机具以及多层同时作业)的限制;

8、对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杆部件和拉结件的限制以及在恢复前的安全弥补措施;

9、安全网及其他防(围)护措施的设置要求;

10、脚手架地基或其他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和处理措施。

(二)、脚手架工程必须严格地按照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坚决禁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大致归纳如下:

1、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

3、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

4、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

5、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承物上搭设;

6、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

7、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8、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三)、有关乱用问题:

1、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

2、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

3、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

4、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

5、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6、工人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承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

8、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9、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风以上天气,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10、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

(四)、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加强脚手架工程的技术与管理措施

1、随着高层和高难度施工工程的大量出现,多层建筑脚手架的构架作法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它们的施工要求,不能仅靠工人经验进行搭设,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并使施工人员掌握其技术和施工要求,以确保安全。

2、对于首次使用,没有先例的高、难、新脚手架,在周密设计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能力和安全储备,在确保可靠后才能正式使用。

3、对于高层、高耸、大跨建筑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脚手架,由于在安全防护方面的要求相应提高,因此,必须对其设置、构造和使用要求加以严格的限制,并认真监控。

4、建筑脚手架多功能用途的发展,对其承载和变形性能(例如作模板支撑架时,将同时承受垂直和侧向荷载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予以考虑。

5、按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的要求,除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保证性外,还要考虑进度、工效、材料的周转与消耗综合性管理要求。

6、对已经落后或较落后的架设工具的改造与更新要求。

二、基坑监控措施

深基坑出现塌方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位较高、深基坑支护质量及采取的基坑支护方式不当、在深基坑开挖完成后,在地下工程施工中,基坑附近施工材料的大量堆放对基坑的作用力、坑内边坡支护强度不够,或支撑被破坏;鉴于深基坑塌方以上的形成原因,我方制定以下监控措施:

1、基坑周边2米内严禁堆放土方和较重的材料,大型机械严禁在基坑周边行驶。如发现边坡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对基坑整修。

2、在基坑上部设置1.2高防护栏杆,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基坑脚手架、排水设施、基坑防护栏杆等均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基坑周边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发生流砂、流土,坑周地面开裂塌陷,造成土方坍塌。

4、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边上集中堆放。

5、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两次进行观测。

三、塔式起重机监控措施

1、司机及信号工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2、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安装、拆卸资质,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3、安装、拆卸单位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与拆卸,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

2、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接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是否齐全。

3、按有关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按有关要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保护设施。在接通电

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

4、检查各工作机构改革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

5、吊钩及各部滑轮,导绳等应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应牢固可靠。

6、起重机遭到风速超过25m/s的暴风(相当于9级风)袭击,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技术部门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7、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①空载运行一个作业循环;

②试吊重物;

③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等安全保护装置。

8、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9、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10、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11、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2、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

13、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旋转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4、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①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④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鸣响;

⑤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⑥起重机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15、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

16、凡是迥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7、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18、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防碰撞措施交底

19、与出租单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20、与持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保合同。

21、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施工电梯控制措施

1、无论是租用、自有、借用的外用施工电梯,施工现场必须实行进场、安装、检测、使用、拆卸全过程的管理。

2、与出租单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3、外用施工电梯的安装与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安装、拆卸资质,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4、安装、拆卸单位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与拆卸,同一台设备的安装、接高、锚固附着、拆卸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

5、安装完毕后,要经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或安全部门组织对所安装的外用施工电梯进

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外用施工电梯的基础和附着必须按专门设计施工并达到专项质量标准。

7、外用施工电梯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有效。

8、施工机械应设置独立的配电箱,并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地)。

9、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方可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10、外用施工电梯必须严格执行所建立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设备档案、履历书、定期安全检查资料和保养记录。

11、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两班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2、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开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笼门上锁。

13、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天气,应暂时停止安拆作业和正常作业。

14、与持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保合同。

15、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模板工程监控措施

1、模板工程施工的设计和材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方案,技术部门要会同有关工程、安全部门会签审批。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书,结合施工工艺和季节施工的特点(冬季保温措施等)制定安全和防火措施。

3、对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设计程序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上物料及设备应分散合理设置,不得造成荷载集中。

7、模板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各种模板应分门别类,存(堆)放整齐,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8、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有关规定。

9、悬空作业处,应有可靠的作业面,支拆。3米以上高度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米的,可采用移动式高凳等措施,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等物件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10、高处、复杂的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1、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物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避免操作人员因疏忽扶空、踏空而发生坠落事故。

12、混凝土墙体,平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做孔洞防护。

13、拆模作业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掉落、倒塌伤人。

六、 临时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应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外电防护、配电箱设置、照明措施、临电线路敷设、变配电要求和对临电档案的要求等。

2、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或塑料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配电箱、电闸箱应坚固、完整、防雨、防水,箱门设锁,并喷涂红色“闪电”符号,盘面布置应符合规定,箱内电气元件不应破损和带电体明露,禁止在箱内放置杂物。

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皮,金属支架和高出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手持电动工具应由电工负责专人维修保管。所有的手持电动工具插头、电源接点应保证完好。使用时不得将电源线任意接长或拆换,必须加装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施工现场室内临时照明灯、手把灯和标志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手把灯的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

7、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使用杉篱搭设护线架,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

七、 集成式升降脚手架操作平台监控措施

1、 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措施和施工应用中,必须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

2、 对脚手架杆的质量和允许缺陷的规定;

3、 脚手架的构架配件方案、尺寸以及对控制误差的要求;

4、 连墙点的设置方式、布点间距,对支承物的架固要求(需要时);

5、 在工程体形和施工要求变化部位的构架措施;

6、 作业层铺板和防护的设置要求;

7、 对实际使用荷载(包括架上人员、材料机具以及多层同时作业)的限制;

8、 安全网及其他防(围)护措施的设置要求;

9、 升降安全技术交底、搭设、拆除符合方案的要求.

拟文: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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