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资格预审文件(审定稿)12.22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

(送审稿)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 ...................................................... 3

1. 招标条件 ............................................................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4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 5

4. 资格预审方法 ........................................................ 6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8. 联系方式 ............................................................ 6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 ....................................................... 8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9

1. 总则 .............................................................. 13

2. 资格预审文件 ...................................................... 14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 14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15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 16

6. 通知和确认 ........................................................ 16

8. 纪律与监督 ........................................................ 16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7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18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 18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18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19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 ................. 19

附录6 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 20

附录7 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 21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 22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 23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 .................................................... 24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25

1. 审查方法 .......................................................... 27

2. 审查标准 .......................................................... 27

3. 审查程序 .......................................................... 27

4. 审查结果 .......................................................... 28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 29

目 录 .............................................................. 31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 3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36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38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 41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42

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43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 44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 45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 46

十、其它资料 ......................................................... 48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 .................................................... 49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涉及红河、文山、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保山、怒江八个州(市)二十五个边境县(市)。共划分为五十六个项目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 州(市) 县(市) (项目段) 已由 (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 (县国土资源局名称) ,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质量要求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

工企业 ,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仅只能对上述项目八个州(市)中任意叁个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在叁个项目段中各中一个标段。同一申请人不得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叁个以上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

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约2%的投标保

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

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

本账户结转。

4. 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

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 4的预付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发包方暂停付款。

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通过项目段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

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段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同时投叁个项目段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国土资源厅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施工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上月或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的复印件。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采用无线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每页右下角逐页编制页码。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提交,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封面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必须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其上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两年内不得参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建设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它方式重新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职;

2、关键人员所附证件应满足表八“任职人员简历表”的要求。

附录7 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1、设备应附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明材料包括:a. 国产的设备需提供商业发票的复印件;b. 进口的设备需提供外贸代理公司出具的进口设备结算单或发票的复印件;c.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设备的产权属于申请人的有关材料。

2、租赁机械或设备必须提交申请单位许可租赁证明及租赁承诺书。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且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项目段的标段数×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有限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项目段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项目段的标段数×3个的,招标人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它方式重新招标。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项目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八、任职人员简历表;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一、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 (招标人名称)审查我方参加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们在此授权请函、文件和资料等,并通过我们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中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方面的问题。在澄清过程中,我们授权你方任何人或任何机构的授权代表,提供贵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报告和资料或本公司的资源、经验、能力和信誉。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向下列人员调查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本申请函在充分理解下述情况下作出:

(1)资格预审中合格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必须以其投标时提交经更新的资格预审材料为前提。

(2)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承诺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无息结转。

(3)承诺中标后,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

金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无息结转。

(4)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投标确定的工期、质量完成所中标段的

工程任务,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5)我们同意 (招标人名称)保留下述权利:

1)修改本项目段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2)若出现各项目段申请人不平衡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对申请的项目段作出必要的调整;

3)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4)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和拒绝全部申请;

(招标人名称)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6、下述签署人在此申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告和资料在每一方面都

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7、我方在此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2 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 、申请人在整个投标活动中不得变更授权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3、如果申请人由授权代理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办理授权委托

书,若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通过;

4、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应附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若企业变更的,应附有变更证明复印件;

3. 若在有效期内不需年审、年检、复查的地区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 4. 申请人认为必须附的其他资料。

附:项目经理(含备选)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能证明其业绩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1、本表后附最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及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上月或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 1、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等有效书面材料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说明:(1)“主要人员”指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下列人员需填写此表(每人填一张,但

是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副经理(如有); ②技术负责人; ③质检员; ④测量员、安全员等; ⑤其他技术及管理人员

(2)每张简历表后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需要)复印件,且安全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2、实验设备及测量设备应在此表中填写并在表后应附有实验设备及测量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请详述:在过去五年中执行已完及目前在建工程合同过程中公司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逐例说明年限、雇主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决结果如何。

十一、其它资料

请进一步补充你认为与你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欲附其它文件,请详列如下。

注:申请人不得随申请文件附送证词、证明及宣传资料,此类资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

(送审稿)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 ...................................................... 3

1. 招标条件 ............................................................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4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 5

4. 资格预审方法 ........................................................ 6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8. 联系方式 ............................................................ 6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 ....................................................... 8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9

1. 总则 .............................................................. 13

2. 资格预审文件 ...................................................... 14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 14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15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 16

6. 通知和确认 ........................................................ 16

8. 纪律与监督 ........................................................ 16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7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18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 18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18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19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 ................. 19

附录6 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 20

附录7 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 21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 22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 23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 .................................................... 24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25

1. 审查方法 .......................................................... 27

2. 审查标准 .......................................................... 27

3. 审查程序 .......................................................... 27

4. 审查结果 .......................................................... 28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 29

目 录 .............................................................. 31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 3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36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38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 41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42

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43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 44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 45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 46

十、其它资料 ......................................................... 48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 .................................................... 49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涉及红河、文山、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保山、怒江八个州(市)二十五个边境县(市)。共划分为五十六个项目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 州(市) 县(市) (项目段) 已由 (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 (县国土资源局名称) ,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质量要求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

工企业 ,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仅只能对上述项目八个州(市)中任意叁个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在叁个项目段中各中一个标段。同一申请人不得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叁个以上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

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约2%的投标保

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

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

本账户结转。

4. 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

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 4的预付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发包方暂停付款。

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通过项目段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

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段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同时投叁个项目段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国土资源厅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施工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上月或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的复印件。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采用无线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每页右下角逐页编制页码。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提交,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封面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必须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其上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两年内不得参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建设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它方式重新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职;

2、关键人员所附证件应满足表八“任职人员简历表”的要求。

附录7 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1、设备应附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明材料包括:a. 国产的设备需提供商业发票的复印件;b. 进口的设备需提供外贸代理公司出具的进口设备结算单或发票的复印件;c.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设备的产权属于申请人的有关材料。

2、租赁机械或设备必须提交申请单位许可租赁证明及租赁承诺书。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且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项目段的标段数×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有限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项目段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项目段的标段数×3个的,招标人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它方式重新招标。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项目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八、任职人员简历表;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一、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 (招标人名称)审查我方参加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们在此授权请函、文件和资料等,并通过我们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中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方面的问题。在澄清过程中,我们授权你方任何人或任何机构的授权代表,提供贵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报告和资料或本公司的资源、经验、能力和信誉。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向下列人员调查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本申请函在充分理解下述情况下作出:

(1)资格预审中合格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必须以其投标时提交经更新的资格预审材料为前提。

(2)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承诺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无息结转。

(3)承诺中标后,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

金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无息结转。

(4)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投标确定的工期、质量完成所中标段的

工程任务,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5)我们同意 (招标人名称)保留下述权利:

1)修改本项目段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2)若出现各项目段申请人不平衡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对申请的项目段作出必要的调整;

3)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4)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和拒绝全部申请;

(招标人名称)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6、下述签署人在此申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告和资料在每一方面都

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7、我方在此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2 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州(市) 县(市) 项目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 、申请人在整个投标活动中不得变更授权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3、如果申请人由授权代理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办理授权委托

书,若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通过;

4、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应附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若企业变更的,应附有变更证明复印件;

3. 若在有效期内不需年审、年检、复查的地区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 4. 申请人认为必须附的其他资料。

附:项目经理(含备选)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能证明其业绩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1、本表后附最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及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上月或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 1、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等有效书面材料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标段人员基本情况表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说明:(1)“主要人员”指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下列人员需填写此表(每人填一张,但

是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副经理(如有); ②技术负责人; ③质检员; ④测量员、安全员等; ⑤其他技术及管理人员

(2)每张简历表后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需要)复印件,且安全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九、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2、实验设备及测量设备应在此表中填写并在表后应附有实验设备及测量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请详述:在过去五年中执行已完及目前在建工程合同过程中公司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逐例说明年限、雇主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决结果如何。

十一、其它资料

请进一步补充你认为与你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欲附其它文件,请详列如下。

注:申请人不得随申请文件附送证词、证明及宣传资料,此类资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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