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9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1、对所有住院患者、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手术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成人腕带标识的内容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
3、新生儿应在手上、脚上各系一腕带,内容包括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出生(或入院)时间、体重等。
4、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氏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编号+性别”作为身份识别信息。
5、对需要佩戴“腕带”的患者,护士须于入院、留观及门诊输液时为其佩戴。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6、应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使用过程中注意及时更新,如信息更新时、字迹模糊时等。
7、佩戴腕带应松紧适宜,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如因病情无法佩戴手腕带时,应戴在脚腕处。对于腕带过敏患者,可将腕带系于病员服第二个扣眼处,以便于核对。
AQ-9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1、对所有住院患者、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手术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成人腕带标识的内容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
3、新生儿应在手上、脚上各系一腕带,内容包括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出生(或入院)时间、体重等。
4、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氏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编号+性别”作为身份识别信息。
5、对需要佩戴“腕带”的患者,护士须于入院、留观及门诊输液时为其佩戴。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6、应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使用过程中注意及时更新,如信息更新时、字迹模糊时等。
7、佩戴腕带应松紧适宜,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如因病情无法佩戴手腕带时,应戴在脚腕处。对于腕带过敏患者,可将腕带系于病员服第二个扣眼处,以便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