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来评定、测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与部门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持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 目的与意义

1,客观评价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提升成员的潜能,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

5,最终目的是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山大学的老师与同学。

第三条 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成员的真实情况,还会产生消极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成员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 ,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有利于加强组织的指挥机能。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身优缺点,使较优秀者保持发扬优秀作风品质,并给不足者树立榜样,一起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减小或避免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误差,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因此,须以数字(分数)进行量化。

6、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分数或评语) 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第四条 职责

一,考核小组

每次考核指定专人或成立小组负责执行绩效考核以及处理成员关于工作的申诉,确保随机带来的公平性。

二,主席职责

1、负责分管部门考核工作审核及监督管理;

2、负责考核分管部门负责人;

3、负责对分管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指导反馈被考核人本人及所管理部门的考核情况,指导下属管理人员本人及其所管理部门的绩效改进与提升。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协助制订本部门成员绩效考核指标;

2、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3、使用网络考核问卷,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职务的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负责部门互评评分;

4、负责指导部门成员进行绩效改进;

四,人力资源部

1、统筹管理整学生会的绩效考核工作:

2、带头建立考核体系:制定制度、流程,提供各种考核工具、模板;

3、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培训与指导;

4、负责收集、统计绩效考核的结果;

5、依据考核的结果制定对相关成员进行奖惩的计划;

第五条 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者,考核必须本着公正、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

2,严禁讨论,窥视参考他人答卷以及随意应付。一经发现,该卷视为废弃卷,且该行为将影响考核者的绩效考核成绩。

3、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 慎重打分, 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 将给予扣分处理。

4、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弄虚作假者,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为0记分。

第六条 考核对象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七条 考核流程

建立考核小组(人力资源部) → 考核小组督促各部门成员进行网络绩效测评→ 参与人完成考核,提交测评 →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情况统计,评分→ 对参与者的考评得出结果 → 反馈至本人及相关负责人 → 绩效改进

第八条 考核内容

关于《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一、《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

详见《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

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1,对所有学成会成员的基本考核 (1)对干事考核 a, 干事自评 b. 干事评价干事

第二章 考核体系 c.(副) 部长评价干事

干事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2)对部长考核 a. 部长评价部长 b. 部长自评 c. 副部评价部长

d. 干事评价部长

e. 主席会议评价部长

部长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3)对副部长考核

a. 部长评价副部长

b. 副部评价副部

c. 副部自评

d. 干事评价副部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2,同类型部门的针对考核(对基本考核的补充)

(1)技术性:网络部,宣传部

技术性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A: 5分 B:4分 C:3分

D:2分

实践性:生活部,调研部,体育部,文娱部,公关部,学术部

实践性部门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3)文秘性:秘书处,人力资源部

文秘性部门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第九条 考核方式

一,个人绩效考核

(一),干事

1,考核角度

(1)部长级对干事评价(35%)

(2)干事之间互评(30%)

(3)干事自评(30%)

(4)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同上

(2)问卷内容:该干事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部门贡献,对部门了解程度的情况。综合各方面表现情况评定干事工作绩效。

(3)执行方式:均由人力资源部制作问卷给各个部门完成并当场回收。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统计结果并撰写报告建议,上交主席会议。

(二) ,部长

1,考核角度

(1)干事对部长的评价(30%)

(2)副部长对部长的评价(20%)

(3)部长自评(20%)

(4)主席会议对部长的评价(15%) 第三章 绩效考核架构

(5)其他部门部长对部长的评价(10%)

(6)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选择题,描述性简答题。

(2)问卷内容:部长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主要贡献(工作效果),部门建设方面;部长对于部门现状改进和建议;部长对未来建设和发展的看法。

(三),副部长

1,考核角度(此为问卷部分)

(1)干事对副部长评价(30%)

(2)部长对副部长评价(30%)

(3)副部长自评(15%)

(4)本部门其他副部长对该副部长评价(20%)

(5)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选择题 (2)问卷内容:副部长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副部长在协助部长工作),主要贡献(工作效果),部门建设方面;部长对于部门现状改进和建议;部长对未来建设和发展的看法。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条 考核结果反馈

绩效核定后,考核小组搜集整理,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分析并总结报告上报主席会议。 第十一条 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将报请主席会议并对被评估人员采取有关措施。同时部长与干事共同针对考核中未达要求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部长有责任为干事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跟踪改进效果。

1、奖励办法

(1)每学期依据个人和集体绩效考核的成绩评选,最优秀部长3名(全学生会),最优秀副部长两名(全学生会),最优秀干事(每部一名)。

(2)予以相关奖励,如学生会大会上表彰,素拓加分(年度)。奖品奖励(活动性)。

2、惩处办法

(1)对绩效考核成绩低于规定分数以下者将接受人力资源部经主席会议授权进行的警告。

(2)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干事或有严重失职问题的部长及副部将由主席会议授权,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劝退信或革职信 。

(3)问题不是特别严重者,由直接领导进行面谈,并观察其改正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考核执行者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主席会议审核,由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遇有情况变动需增删、修改或废除时,由学生会主席会议授权,人力资源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人力资源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来评定、测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与部门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持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 目的与意义

1,客观评价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提升成员的潜能,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

5,最终目的是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山大学的老师与同学。

第三条 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成员的真实情况,还会产生消极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成员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 ,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有利于加强组织的指挥机能。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身优缺点,使较优秀者保持发扬优秀作风品质,并给不足者树立榜样,一起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减小或避免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误差,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因此,须以数字(分数)进行量化。

6、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分数或评语) 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第四条 职责

一,考核小组

每次考核指定专人或成立小组负责执行绩效考核以及处理成员关于工作的申诉,确保随机带来的公平性。

二,主席职责

1、负责分管部门考核工作审核及监督管理;

2、负责考核分管部门负责人;

3、负责对分管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指导反馈被考核人本人及所管理部门的考核情况,指导下属管理人员本人及其所管理部门的绩效改进与提升。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协助制订本部门成员绩效考核指标;

2、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3、使用网络考核问卷,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职务的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负责部门互评评分;

4、负责指导部门成员进行绩效改进;

四,人力资源部

1、统筹管理整学生会的绩效考核工作:

2、带头建立考核体系:制定制度、流程,提供各种考核工具、模板;

3、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培训与指导;

4、负责收集、统计绩效考核的结果;

5、依据考核的结果制定对相关成员进行奖惩的计划;

第五条 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者,考核必须本着公正、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

2,严禁讨论,窥视参考他人答卷以及随意应付。一经发现,该卷视为废弃卷,且该行为将影响考核者的绩效考核成绩。

3、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 慎重打分, 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 将给予扣分处理。

4、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弄虚作假者,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为0记分。

第六条 考核对象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七条 考核流程

建立考核小组(人力资源部) → 考核小组督促各部门成员进行网络绩效测评→ 参与人完成考核,提交测评 →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情况统计,评分→ 对参与者的考评得出结果 → 反馈至本人及相关负责人 → 绩效改进

第八条 考核内容

关于《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一、《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

详见《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

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1,对所有学成会成员的基本考核 (1)对干事考核 a, 干事自评 b. 干事评价干事

第二章 考核体系 c.(副) 部长评价干事

干事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2)对部长考核 a. 部长评价部长 b. 部长自评 c. 副部评价部长

d. 干事评价部长

e. 主席会议评价部长

部长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3)对副部长考核

a. 部长评价副部长

b. 副部评价副部

c. 副部自评

d. 干事评价副部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

2,同类型部门的针对考核(对基本考核的补充)

(1)技术性:网络部,宣传部

技术性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A: 5分 B:4分 C:3分

D:2分

实践性:生活部,调研部,体育部,文娱部,公关部,学术部

实践性部门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3)文秘性:秘书处,人力资源部

文秘性部门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第九条 考核方式

一,个人绩效考核

(一),干事

1,考核角度

(1)部长级对干事评价(35%)

(2)干事之间互评(30%)

(3)干事自评(30%)

(4)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同上

(2)问卷内容:该干事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部门贡献,对部门了解程度的情况。综合各方面表现情况评定干事工作绩效。

(3)执行方式:均由人力资源部制作问卷给各个部门完成并当场回收。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统计结果并撰写报告建议,上交主席会议。

(二) ,部长

1,考核角度

(1)干事对部长的评价(30%)

(2)副部长对部长的评价(20%)

(3)部长自评(20%)

(4)主席会议对部长的评价(15%) 第三章 绩效考核架构

(5)其他部门部长对部长的评价(10%)

(6)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选择题,描述性简答题。

(2)问卷内容:部长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主要贡献(工作效果),部门建设方面;部长对于部门现状改进和建议;部长对未来建设和发展的看法。

(三),副部长

1,考核角度(此为问卷部分)

(1)干事对副部长评价(30%)

(2)部长对副部长评价(30%)

(3)副部长自评(15%)

(4)本部门其他副部长对该副部长评价(20%)

(5)对《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5%) 2,考核手段 (1)问卷题型:选择题 (2)问卷内容:副部长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副部长在协助部长工作),主要贡献(工作效果),部门建设方面;部长对于部门现状改进和建议;部长对未来建设和发展的看法。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条 考核结果反馈

绩效核定后,考核小组搜集整理,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分析并总结报告上报主席会议。 第十一条 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将报请主席会议并对被评估人员采取有关措施。同时部长与干事共同针对考核中未达要求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部长有责任为干事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跟踪改进效果。

1、奖励办法

(1)每学期依据个人和集体绩效考核的成绩评选,最优秀部长3名(全学生会),最优秀副部长两名(全学生会),最优秀干事(每部一名)。

(2)予以相关奖励,如学生会大会上表彰,素拓加分(年度)。奖品奖励(活动性)。

2、惩处办法

(1)对绩效考核成绩低于规定分数以下者将接受人力资源部经主席会议授权进行的警告。

(2)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干事或有严重失职问题的部长及副部将由主席会议授权,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劝退信或革职信 。

(3)问题不是特别严重者,由直接领导进行面谈,并观察其改正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考核执行者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主席会议审核,由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遇有情况变动需增删、修改或废除时,由学生会主席会议授权,人力资源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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