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动脑能力,根据《陕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按照《陇县教育局2011年 工作要点》安排,县局决定举办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以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以“创意自然,拥抱绿色”为主题。通过举办科普报告会、科技创新经验交流会、组织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培养中小学生对于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兴趣,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了解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知识,逐渐养成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到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中去。普遍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以本届科技节的举办为平台,促进我县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的能力,提高在各级科技创新大赛中的赛事成绩和影响力。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本届科技节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启动宣传,乡(校)活动(9月——10月)。期间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第二阶段(11月上旬),为县级成果展评。
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科技节内容包括学生系列竞赛和科技教师创新成果竞赛活动。学生系列竞赛活动包括科学幻想绘画、科技小论文、发明创造与科技制作、优秀实践活动,科技教师创新成果竞赛包括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各校要以这些活动的开展为载体,明确人员任务,落实人员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科学幻想绘画类。各学校组织学生自行创作作品,经学校选拔后,将创作的优秀作品参加县级展评。
科学幻想绘画创作时应该按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体验、创新、成长”的主题构思。必须是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作品的尺寸为40㎝×60㎝. 县级展评分小学(含幼儿园5岁以上幼儿)、初中两个组别。评审的标准是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二)发明创造与科技制作、科技小论文类
1、发明创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作品必须有发明实物或能演示的模型。
2、科技论文: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试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报告。
3、参加展评要求
(1)所有参展作品应在学校(乡镇)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展评活动分中学、小学两个层面,小学生项目以体现“做中学”的理念为主。
(2)如果项目是连续多年的研究课题,论文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内容。
(3)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单项的比赛,每个作品只能有一个作者,不接受集体作品。
(4)参赛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往届已获奖作品只展不评。
4、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
评选标准:“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的论点和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见的合理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对科学论文而言指研究论文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与推广前景。
(三)科技实践活动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各学校在开学之初应成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选好主题,注意收集好过程资料。
科技实践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的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象、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象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评审标准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评审标准,是评审委员会根据“五要素”的原则制定的,综合而言就是从四个方面来判别某项科技实践活动是否优秀——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1) 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记实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鉴于科技实践活动的特点,科技节展评期间不收集评奖,待2012年3月份参加宝鸡市科技大赛时再收缴作品。
(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包括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其中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科技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含教、学具);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五)、布展要求:
1、时间:(11月3日—5日) 2、地点:县城西门口广场
3、举办开幕式:各中学校长、乡镇联校长、科技辅导员代表各2名。城区学校学生代表若干人参加开幕式。邀请市、县领导参加开
幕式。
⑴各乡(镇)、各学校、属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一名领导带队办展, 11月5日上午各参展单位在指定位置布置好本单位展台,并上交展出作品清单(清单要按类登记,一式两份,对已获奖作品登记时要在备注栏注明)。布展用品自备。
⑵各乡镇、校要制作1块反映本乡校青少年科技活动及成果的宣传版面(规格为1.2×2.4m),参展的科技发明类作品要统一制作作品说明书并粘贴于适当位置。作品说明书见附表。
⑶本届科技节由于面向社会展示,要求各校在选取展出作品时不但要注重质量,外观也要精美,并由一至二名形象好、气质佳的讲解员进行现场讲解、咨询。要注意与参观师生之间的互动,在营造展出氛围方面多出新招,安排一些有趣味性、观赏性、参与性的活动。
⑷城区、川塬要组织部分师生参观展览,山区乡校可组织科技辅导员参观展览。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目前,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愈来愈重视。根据陇县人民政府〔2011〕17号文件精神,凡是在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学生,除享受在中考录取中下延5分的优惠政策外。对获得国家级、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的小发明、小制作自今年7月20日起,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的奖金。各乡(镇)、各学校要从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高度去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科技节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保证本校、本单位科技节所需经费开支,确定专人负责科技节有关工作,根据学段特点,有重点的开展活动。要落实人员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2、要精心组织。活动中,各校要注意积累、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形成特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培养骨干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尽力为学生普遍参与科技活动提供应有的条件和保障,并保证学生在开展科技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县局将在展出期间,抽调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小组,对参加展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已获奖作品只展不评),并遴选特别优秀的作品参加第27届(2012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对科技节活动期间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学校县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3、要周密部署。县局成立以杜局长为组长的科技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将对各校活动的安排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通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本届科技节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 中小学生 科技节 活动 安排意见
抄送:县科技局、各乡(镇)初中
附件一:
参展作品说明格式
陇县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参展作品
附件二 参展作品登记表
陇县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参展作品登记表-------
横线上填作品类别(科幻画、科技制作与创造、科技论文、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类等)
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动脑能力,根据《陕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按照《陇县教育局2011年 工作要点》安排,县局决定举办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以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以“创意自然,拥抱绿色”为主题。通过举办科普报告会、科技创新经验交流会、组织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培养中小学生对于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兴趣,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了解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知识,逐渐养成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到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中去。普遍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以本届科技节的举办为平台,促进我县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的能力,提高在各级科技创新大赛中的赛事成绩和影响力。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本届科技节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启动宣传,乡(校)活动(9月——10月)。期间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第二阶段(11月上旬),为县级成果展评。
陇县第四届中小学科技节内容包括学生系列竞赛和科技教师创新成果竞赛活动。学生系列竞赛活动包括科学幻想绘画、科技小论文、发明创造与科技制作、优秀实践活动,科技教师创新成果竞赛包括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各校要以这些活动的开展为载体,明确人员任务,落实人员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科学幻想绘画类。各学校组织学生自行创作作品,经学校选拔后,将创作的优秀作品参加县级展评。
科学幻想绘画创作时应该按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体验、创新、成长”的主题构思。必须是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作品的尺寸为40㎝×60㎝. 县级展评分小学(含幼儿园5岁以上幼儿)、初中两个组别。评审的标准是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二)发明创造与科技制作、科技小论文类
1、发明创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作品必须有发明实物或能演示的模型。
2、科技论文: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试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报告。
3、参加展评要求
(1)所有参展作品应在学校(乡镇)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展评活动分中学、小学两个层面,小学生项目以体现“做中学”的理念为主。
(2)如果项目是连续多年的研究课题,论文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内容。
(3)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单项的比赛,每个作品只能有一个作者,不接受集体作品。
(4)参赛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往届已获奖作品只展不评。
4、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
评选标准:“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的论点和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见的合理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对科学论文而言指研究论文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与推广前景。
(三)科技实践活动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各学校在开学之初应成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选好主题,注意收集好过程资料。
科技实践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的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象、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象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评审标准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评审标准,是评审委员会根据“五要素”的原则制定的,综合而言就是从四个方面来判别某项科技实践活动是否优秀——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1) 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记实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鉴于科技实践活动的特点,科技节展评期间不收集评奖,待2012年3月份参加宝鸡市科技大赛时再收缴作品。
(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包括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其中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科技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含教、学具);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五)、布展要求:
1、时间:(11月3日—5日) 2、地点:县城西门口广场
3、举办开幕式:各中学校长、乡镇联校长、科技辅导员代表各2名。城区学校学生代表若干人参加开幕式。邀请市、县领导参加开
幕式。
⑴各乡(镇)、各学校、属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一名领导带队办展, 11月5日上午各参展单位在指定位置布置好本单位展台,并上交展出作品清单(清单要按类登记,一式两份,对已获奖作品登记时要在备注栏注明)。布展用品自备。
⑵各乡镇、校要制作1块反映本乡校青少年科技活动及成果的宣传版面(规格为1.2×2.4m),参展的科技发明类作品要统一制作作品说明书并粘贴于适当位置。作品说明书见附表。
⑶本届科技节由于面向社会展示,要求各校在选取展出作品时不但要注重质量,外观也要精美,并由一至二名形象好、气质佳的讲解员进行现场讲解、咨询。要注意与参观师生之间的互动,在营造展出氛围方面多出新招,安排一些有趣味性、观赏性、参与性的活动。
⑷城区、川塬要组织部分师生参观展览,山区乡校可组织科技辅导员参观展览。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目前,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愈来愈重视。根据陇县人民政府〔2011〕17号文件精神,凡是在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学生,除享受在中考录取中下延5分的优惠政策外。对获得国家级、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的小发明、小制作自今年7月20日起,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的奖金。各乡(镇)、各学校要从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高度去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科技节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保证本校、本单位科技节所需经费开支,确定专人负责科技节有关工作,根据学段特点,有重点的开展活动。要落实人员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2、要精心组织。活动中,各校要注意积累、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形成特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培养骨干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尽力为学生普遍参与科技活动提供应有的条件和保障,并保证学生在开展科技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县局将在展出期间,抽调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小组,对参加展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已获奖作品只展不评),并遴选特别优秀的作品参加第27届(2012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对科技节活动期间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学校县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3、要周密部署。县局成立以杜局长为组长的科技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将对各校活动的安排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通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本届科技节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 中小学生 科技节 活动 安排意见
抄送:县科技局、各乡(镇)初中
附件一:
参展作品说明格式
陇县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参展作品
附件二 参展作品登记表
陇县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参展作品登记表-------
横线上填作品类别(科幻画、科技制作与创造、科技论文、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