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呼伦贝尔公务员经费报销通知

呼施公办发„2011‟2号

关于举办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拟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尽快了解掌握行政机关工作业务和基本工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0年呼伦贝尔市党政群机关和参公单位拟

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需说明的情况

由于录用方式变更等因素,此次培训安排在考察之后录用之前,为此须告知培训学员,此次培训不能视为已被正式录用,录用以自治区下达录用通知为准。

二、培训对象

2010年呼伦贝尔市党政群机关和参公单位拟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统一安排食宿、封闭管理、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法。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互动研讨等培训形式。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课程、专题讲座和公务员精神实践活动三部分。培训结束后,对新考录公务员作出综合评价,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试用期。

(一)公共课程。主要包括: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 依法行政及相关内容 、 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 。

(二)专题讲座。主要包括: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介绍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科学发展观及相关内容、十七届五中

全会精神解读(十二五规划)、突发事件应对、办公室公务交往礼仪、公务员心理调适、呼伦贝尔市情等。

(三)公务员精神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军训、学员代表谈心得体会、“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等主题研讨系列活动。

四、 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5日。

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240元/人。

(二)教材费:30元/人。

(三)宿费:每人每天70元。

以上各项费用按标准统一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餐费自理。

六、组织实施

(一)拟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二)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拟录用公务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确有

特殊情况,需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直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需经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准假。

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出勤情况、培训期间的表现等要素,对学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建强 ,电话:8228209 [1**********]

佟玉良 ,电话:8228209 [1**********]

附件: 1.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2.2009年9月考试补录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名单

3.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参加初任培训须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市直(17人): 王景生、孟德鹏、多文杰、吴海涛、刘巧雅、于国辉、翟梅、郎艳臣、张金英、钱斌杰、岳

王瑞平、毕洪全、刘雪冰;

海拉尔区(11人):

香 梅、蔡 洁、万 师、曾兆斌、冯贯韬、李彦斌、金泽赵晓茹、王 平、苏 兰、崔野杰;

满洲里市(40人):

冯秀彬、付春艳、刘力国、刘

邰晓芳、耿美阳、年柏青、胡秋生、王立坤、陈琳琳、高伟、陈美慧、王 晶、段志强、李绍梅、梁嘉政、付晓波、佟磊、朝鲁门、郭志勇、刘 畅、邓洪雨、张海燕、李凤杰、万媛、王玉红、敖美娜、付雅春、胡可欣、张砚庆、赵鹏飞、丰颖、涂艳峰、任健莹、赵元满、宋

牙克石市(20人):

王世一、赵永强、徐 杰、王劭炜、吴凌男、王丽红、陶涛、鲍立民、梁 虹、王 维、丁文倩、吕子衿、王林林、徐蕾、李世超、杨天琪、栾姝颖、曹玉英、董欣欣、胡立萍; 欣、孙静佳、邢福会、张丽、 园、刘占高、刘文光、王莹、 微、萨仁格勒;

扎兰屯市(9人):

罗天思、西腾飞、国晓琳、刘晓芝、李世瑾、马婧敏、常健、 孟庆山、张旭光;

根河市(15人): 王 勐、吴 迪、刘丽丽、宋淑华、张翠霞、任欢欢、孙静、 王丹丹、杨 龙、李迎梅、方越翎、苏琨明、李晓峰、石哲、 德格吉乐呼;

额尔古纳市(15人): 建 峰、杨剑锋、赵景峰、郑国忠、沈蓓蓓、王 熙、赵磊、 郑利兵、刘庆伟、吴姝颖、王 博、王晓光、赵丽红、于洋、 林文峰;

鄂温克旗(7人):

赵 龙、萨如拉、高柏山、宋宝存、王中英、徐晓琳、于斌; 阿 荣 旗(17人):

刘 芳、王 然、吴兵兵、敖 慧、张 鹏、王艳春、于菲、 周彦彦、张 伟、李翠颖、杜萍萍、尹阿虎、东 洁、高盼、 李德权、梁 颖、崔 云;

莫 旗(13人):

李海燕、陶 磊、徐新楠、赵利霞、李 巍、龚 煜、何凤、 郭丽芹、郭玲玲、敖 刚、德 刚、王友海、李鑫昊; 鄂伦春旗(21人):

王义良、爱 民、延 波、王德强、李文武、王兆燕、王冰、 冷春玲、李育红、魏袁子、于海燕、吴凤云、吴 丹、高杰、 萨慧智、李仕慧、徐 英、李东平、姚胜梅、韩涛、海棠君; 新 左 旗(8人):

郭志华、孙冀勃、宝苏雅拉图、乔 微、包 荣、阿娜尔、 美 玲、包萨日娜;

新 右 旗(17人):

巴音那木尔、朝鲁门、乌 兰、萨仁高娃、王 静、席呼和、 萨日那、马牧林、阿 润、萨仁其木格、哈 斯、于青乌恩、 王巧鸽、曙 光、王冠中、席额尔敦其其格、永 宏; 陈 旗(10人):

娜米拉、海 热、李斯琴、高志鹏、巴米尔、王家奎、静怡、 佟智慧、莎 莎、娜仁高娃。

附件:2

2009年9月考试补录公务员

参加初任培训名单

海拉尔区 (2人):王 维、包 岩;

满洲里市 (2人):王维维、王琳琳;

牙克石市 (1人):范鸿鹤;

扎兰屯市 (1人):陈海燕;

额尔古纳市(1人):张庆慧; 阿 荣 旗 (1人) :蔡佳志;

鄂伦春旗 (1人) :吴呼格吉乐;

新 右 旗 (1人) :蒋雷虹。

附件:3

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初任培训须知 (由各旗市区施公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告知学员)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5日。

地点:呼伦贝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学员统一于1月15日中午12:00前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与酒店教学实训基地一楼大厅报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海拉尔区健康街登山路100号,原市财政学校)

三、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240元/人。

(二)教材费:30元/人。

(三)宿 费:每人每天70元。

餐费自理,其他各项费用按标准统一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培训期间所需费用合计约:1200元,需学员垫付。)

四、组织实施

(一)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二)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报名工作。

五、纪律要求

学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需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直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经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缺席。

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出勤情况、培训期间的表现等要素,对学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管理

(一)学员报到时收取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等,发放教材、资料袋(内有培训详细日程、管理规定、分班情况、学员姓名桌签,分宿舍情况等)。

(二)培训采取军事化管理,230人分为二个区队,设正副区队长各一名;每个区队分为2个班,每班设正副班长各一名。

(三)为便于监督管理,所有学员统一佩戴胸牌,胸牌上标注学员编号、姓名、所在区队(颜色区分)、班、宿舍编号等。

(四)每4名学员一个宿舍,每个宿舍1号床位为舍长,负责管理本宿舍学员有关事务;学员统一作息时间,由教官负责实施监管。

(五)学员实行大班上课,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班级设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与酒店教学实训基地六楼阶梯教室,班主任全程跟班,负责监控培训质量,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协助教官做好军训、上课、业余生活等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班级成立临时班委会。临时班委会负责组织班级学习活动,配合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

(七)学员凭胸卡统一按规定时间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就餐。

(八)学员上课座位由学员自行选择,选择后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随意串座。

(九)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在培训中实行考勤制度,按座位 不定期监督、抽查学员上课情况。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有事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请假。

主题词:人事 拟录用 公务员 培训 通知 呼伦贝尔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呼施公办发„2011‟2号

关于举办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拟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尽快了解掌握行政机关工作业务和基本工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0年呼伦贝尔市党政群机关和参公单位拟

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需说明的情况

由于录用方式变更等因素,此次培训安排在考察之后录用之前,为此须告知培训学员,此次培训不能视为已被正式录用,录用以自治区下达录用通知为准。

二、培训对象

2010年呼伦贝尔市党政群机关和参公单位拟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统一安排食宿、封闭管理、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法。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互动研讨等培训形式。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课程、专题讲座和公务员精神实践活动三部分。培训结束后,对新考录公务员作出综合评价,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试用期。

(一)公共课程。主要包括: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 依法行政及相关内容 、 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 。

(二)专题讲座。主要包括: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介绍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科学发展观及相关内容、十七届五中

全会精神解读(十二五规划)、突发事件应对、办公室公务交往礼仪、公务员心理调适、呼伦贝尔市情等。

(三)公务员精神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军训、学员代表谈心得体会、“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等主题研讨系列活动。

四、 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5日。

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240元/人。

(二)教材费:30元/人。

(三)宿费:每人每天70元。

以上各项费用按标准统一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餐费自理。

六、组织实施

(一)拟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二)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拟录用公务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确有

特殊情况,需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直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需经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准假。

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出勤情况、培训期间的表现等要素,对学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建强 ,电话:8228209 [1**********]

佟玉良 ,电话:8228209 [1**********]

附件: 1.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2.2009年9月考试补录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名单

3.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参加初任培训须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市直(17人): 王景生、孟德鹏、多文杰、吴海涛、刘巧雅、于国辉、翟梅、郎艳臣、张金英、钱斌杰、岳

王瑞平、毕洪全、刘雪冰;

海拉尔区(11人):

香 梅、蔡 洁、万 师、曾兆斌、冯贯韬、李彦斌、金泽赵晓茹、王 平、苏 兰、崔野杰;

满洲里市(40人):

冯秀彬、付春艳、刘力国、刘

邰晓芳、耿美阳、年柏青、胡秋生、王立坤、陈琳琳、高伟、陈美慧、王 晶、段志强、李绍梅、梁嘉政、付晓波、佟磊、朝鲁门、郭志勇、刘 畅、邓洪雨、张海燕、李凤杰、万媛、王玉红、敖美娜、付雅春、胡可欣、张砚庆、赵鹏飞、丰颖、涂艳峰、任健莹、赵元满、宋

牙克石市(20人):

王世一、赵永强、徐 杰、王劭炜、吴凌男、王丽红、陶涛、鲍立民、梁 虹、王 维、丁文倩、吕子衿、王林林、徐蕾、李世超、杨天琪、栾姝颖、曹玉英、董欣欣、胡立萍; 欣、孙静佳、邢福会、张丽、 园、刘占高、刘文光、王莹、 微、萨仁格勒;

扎兰屯市(9人):

罗天思、西腾飞、国晓琳、刘晓芝、李世瑾、马婧敏、常健、 孟庆山、张旭光;

根河市(15人): 王 勐、吴 迪、刘丽丽、宋淑华、张翠霞、任欢欢、孙静、 王丹丹、杨 龙、李迎梅、方越翎、苏琨明、李晓峰、石哲、 德格吉乐呼;

额尔古纳市(15人): 建 峰、杨剑锋、赵景峰、郑国忠、沈蓓蓓、王 熙、赵磊、 郑利兵、刘庆伟、吴姝颖、王 博、王晓光、赵丽红、于洋、 林文峰;

鄂温克旗(7人):

赵 龙、萨如拉、高柏山、宋宝存、王中英、徐晓琳、于斌; 阿 荣 旗(17人):

刘 芳、王 然、吴兵兵、敖 慧、张 鹏、王艳春、于菲、 周彦彦、张 伟、李翠颖、杜萍萍、尹阿虎、东 洁、高盼、 李德权、梁 颖、崔 云;

莫 旗(13人):

李海燕、陶 磊、徐新楠、赵利霞、李 巍、龚 煜、何凤、 郭丽芹、郭玲玲、敖 刚、德 刚、王友海、李鑫昊; 鄂伦春旗(21人):

王义良、爱 民、延 波、王德强、李文武、王兆燕、王冰、 冷春玲、李育红、魏袁子、于海燕、吴凤云、吴 丹、高杰、 萨慧智、李仕慧、徐 英、李东平、姚胜梅、韩涛、海棠君; 新 左 旗(8人):

郭志华、孙冀勃、宝苏雅拉图、乔 微、包 荣、阿娜尔、 美 玲、包萨日娜;

新 右 旗(17人):

巴音那木尔、朝鲁门、乌 兰、萨仁高娃、王 静、席呼和、 萨日那、马牧林、阿 润、萨仁其木格、哈 斯、于青乌恩、 王巧鸽、曙 光、王冠中、席额尔敦其其格、永 宏; 陈 旗(10人):

娜米拉、海 热、李斯琴、高志鹏、巴米尔、王家奎、静怡、 佟智慧、莎 莎、娜仁高娃。

附件:2

2009年9月考试补录公务员

参加初任培训名单

海拉尔区 (2人):王 维、包 岩;

满洲里市 (2人):王维维、王琳琳;

牙克石市 (1人):范鸿鹤;

扎兰屯市 (1人):陈海燕;

额尔古纳市(1人):张庆慧; 阿 荣 旗 (1人) :蔡佳志;

鄂伦春旗 (1人) :吴呼格吉乐;

新 右 旗 (1人) :蒋雷虹。

附件:3

拟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初任培训须知 (由各旗市区施公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告知学员)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5日。

地点:呼伦贝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学员统一于1月15日中午12:00前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与酒店教学实训基地一楼大厅报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海拉尔区健康街登山路100号,原市财政学校)

三、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240元/人。

(二)教材费:30元/人。

(三)宿 费:每人每天70元。

餐费自理,其他各项费用按标准统一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培训期间所需费用合计约:1200元,需学员垫付。)

四、组织实施

(一)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二)各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报名工作。

五、纪律要求

学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需旗市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直各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经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缺席。

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出勤情况、培训期间的表现等要素,对学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管理

(一)学员报到时收取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等,发放教材、资料袋(内有培训详细日程、管理规定、分班情况、学员姓名桌签,分宿舍情况等)。

(二)培训采取军事化管理,230人分为二个区队,设正副区队长各一名;每个区队分为2个班,每班设正副班长各一名。

(三)为便于监督管理,所有学员统一佩戴胸牌,胸牌上标注学员编号、姓名、所在区队(颜色区分)、班、宿舍编号等。

(四)每4名学员一个宿舍,每个宿舍1号床位为舍长,负责管理本宿舍学员有关事务;学员统一作息时间,由教官负责实施监管。

(五)学员实行大班上课,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班级设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与酒店教学实训基地六楼阶梯教室,班主任全程跟班,负责监控培训质量,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协助教官做好军训、上课、业余生活等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班级成立临时班委会。临时班委会负责组织班级学习活动,配合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

(七)学员凭胸卡统一按规定时间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就餐。

(八)学员上课座位由学员自行选择,选择后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随意串座。

(九)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在培训中实行考勤制度,按座位 不定期监督、抽查学员上课情况。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有事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请假。

主题词:人事 拟录用 公务员 培训 通知 呼伦贝尔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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