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的解决方向-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是解决婆媳矛盾的方向

想要家庭和谐,需要把“大家庭”分解为一个个“核心家庭”

矛盾形成了,就得想法解决。“婆媳要相互尊重和谅解”,“婆媳之间要尽量避免争吵”,“婆媳间既要有物质孝敬,也要有情感交流”,“儿子(丈夫)一定要居中调停,不偏不倚”——在劝解婆媳矛盾时,以上都是很常见到的说法。 当然,这些说法不能说有什么不对,只不过近乎于废话——实现起来比说道理要困难百倍。事实就是如此,有了矛盾怎么相互尊重谅解?观念不同怎么避免争吵,怎么进行情感交流?男人愿意调停当然好,但每次矛盾双方理亏程度不同,怎么不偏不倚?

在婆媳多方面矛盾根深蒂固,观念分歧大到没可能弥合的情况下,仅靠主观愿望和努力往往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婆媳矛盾的解决需要整体思路上的调整——一个比较成熟的思路就是:树立“核心家庭”观念,把夫妻关系放在首要位置。 所谓“核心家庭”,是指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夫妻及其未婚孩子。这是人类学家们考察各种家庭形态后的发现。核心家庭之所以被称作核心,是因为在社会中,这种家庭结构最为普遍,它们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学者拉尔夫·林顿认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结构的基础”。

这个“基础”的意思就是,夫妻之间和父母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天然应该是所有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旦这两个关系不牢固,其他衍生的家庭关系就难免产生裂痕。必须指出的是,核心家庭包含的是“父母与未婚孩子”,一旦孩子结婚,组成了新的家庭,那么此时父母与孩子之间就不再属于“核心家庭”的关系。如果父母与成了家的孩子依然还维系牢固的“核心家庭关系”,那么就会与“孩子和其配偶、未婚子女”组成的新“核心家庭”产生冲突——当两个“核心家庭”的成员产生矛盾——即婆媳间产生矛盾时,儿子(丈夫)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两个家庭成了非稳态结构,存在崩溃隐患。而如果一个大家族按照“夫妻及其未婚孩子”的定义构成一个个没有交集的“核心家庭”,那么整个大家族就会处在一个分散的、但稳定的状态。

上面的说的情况,是一个人类学上的观察,不是主观意志能够改变的。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把夫妻关系的牢固放在首位,而子女成家之后,要认识到子

女成的新家,要比有血缘关系、原本也极为重要的“父母——子女”要来得优先,这才能构成整个大家庭关系的稳固。这种“核心家庭”组成的大家庭,与传统的数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的一面:家庭关系简单,对亲属网络的依赖性小,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容易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和民主气氛,有利于培养青年人的独立性;满足了不同代人对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

所以,成家后“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

前面一段的说法或许读起来有些费解,简而言之其实就是,当你结婚后,就应该把与配偶之间的关系放到与父母关系之上。这种说法毫无疑问会引来很大的争议,跟父母的关系是血肉之亲、养育之恩,怎么可以放在“以后有可能离婚”的配偶之下?这种做法难道不是不孝吗?

的确,很多人情感上、道义上都不能接受“夫妻关系”比“跟父母的关系”更重要的说法,但如果不是这样,让与母亲的关系凌驾在夫妻关系之上,由于前面说的种种因素,就很可能产生严重的婆媳裂痕,对与配偶组成的这个新家庭的和谐成长有不利的影响。而这种不利影响是面向将来的,甚至影响下一代。

那么反过来会如何呢?肯定有人认为,让夫妻关系凌驾在与母亲的关系之上,同样会引起婆媳矛盾。不错,的确也会存在这种现象,但首先,如果母亲本身具有核心家庭的理念,就会对成家的儿子“放手”,她还有一个可以一辈子去爱的丈夫,并认同儿子应该更用心去经营新家庭的关系,那么婆媳矛盾就会大大减轻;其次,即便母亲没有这种理念,婆媳还是存在矛盾,那么至少这种矛盾不会影响到下一代。

事实上,如果每一代人都把与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在自己成家之后与父母的关系略微放手,在子女成家后对子女也略微放手,这样数代人之间会是一个很稳固很互相包容的关系。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个很理想化的情形,如果成家后发现配偶根本就蛮不讲理、毫无孝心,那么把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就毫无意义,这时候只能考虑离婚的选项了。

在这种思路下,“不与父母长期合住”是可以考虑的选项,并不是不孝。 那么,怎么体现“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呢?最典型的情况就是,三代人住在一起,但婆媳在孩子教育、消费观念、生活方式都存在严重分歧

且难以调和,那么就该考虑与父母分开居住的选项。事实上,很多城市家庭,已经基于各种原因这么实践了,随着时代发展,家庭小型化可以说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婆媳不长期住在一起,那么自然就会减少很多矛盾,甚至反而能够增进婆媳之间的感情。这种做法,实际上贯彻的是“核心家庭”的理念,把夫妻关系、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放在了与父母关系之上。

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孝呢?这是很多人心底无法解开的疙瘩。其实,只要明白“核心家庭”观念是社会自然演化的产物,就不必有那么大心理压力了。更何况,体现孝心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要长期合住,保证物质赡养、经常能够去探望、经常有精神方面的沟通同样是有孝心的体现。当然,这也要求国家能够尽量提供社会化养老的配套措施,让老人们即便不与子女住在一起,也能有自己惬意的生活。

结语:

婆媳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一大难题,并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解决方案,但在今天这个年代,树立核心家庭理念、遵循家庭小型化的规律,的确有助于婆媳矛盾的化解。

“核心家庭”是解决婆媳矛盾的方向

想要家庭和谐,需要把“大家庭”分解为一个个“核心家庭”

矛盾形成了,就得想法解决。“婆媳要相互尊重和谅解”,“婆媳之间要尽量避免争吵”,“婆媳间既要有物质孝敬,也要有情感交流”,“儿子(丈夫)一定要居中调停,不偏不倚”——在劝解婆媳矛盾时,以上都是很常见到的说法。 当然,这些说法不能说有什么不对,只不过近乎于废话——实现起来比说道理要困难百倍。事实就是如此,有了矛盾怎么相互尊重谅解?观念不同怎么避免争吵,怎么进行情感交流?男人愿意调停当然好,但每次矛盾双方理亏程度不同,怎么不偏不倚?

在婆媳多方面矛盾根深蒂固,观念分歧大到没可能弥合的情况下,仅靠主观愿望和努力往往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婆媳矛盾的解决需要整体思路上的调整——一个比较成熟的思路就是:树立“核心家庭”观念,把夫妻关系放在首要位置。 所谓“核心家庭”,是指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夫妻及其未婚孩子。这是人类学家们考察各种家庭形态后的发现。核心家庭之所以被称作核心,是因为在社会中,这种家庭结构最为普遍,它们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学者拉尔夫·林顿认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结构的基础”。

这个“基础”的意思就是,夫妻之间和父母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天然应该是所有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旦这两个关系不牢固,其他衍生的家庭关系就难免产生裂痕。必须指出的是,核心家庭包含的是“父母与未婚孩子”,一旦孩子结婚,组成了新的家庭,那么此时父母与孩子之间就不再属于“核心家庭”的关系。如果父母与成了家的孩子依然还维系牢固的“核心家庭关系”,那么就会与“孩子和其配偶、未婚子女”组成的新“核心家庭”产生冲突——当两个“核心家庭”的成员产生矛盾——即婆媳间产生矛盾时,儿子(丈夫)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两个家庭成了非稳态结构,存在崩溃隐患。而如果一个大家族按照“夫妻及其未婚孩子”的定义构成一个个没有交集的“核心家庭”,那么整个大家族就会处在一个分散的、但稳定的状态。

上面的说的情况,是一个人类学上的观察,不是主观意志能够改变的。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把夫妻关系的牢固放在首位,而子女成家之后,要认识到子

女成的新家,要比有血缘关系、原本也极为重要的“父母——子女”要来得优先,这才能构成整个大家庭关系的稳固。这种“核心家庭”组成的大家庭,与传统的数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的一面:家庭关系简单,对亲属网络的依赖性小,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容易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和民主气氛,有利于培养青年人的独立性;满足了不同代人对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

所以,成家后“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

前面一段的说法或许读起来有些费解,简而言之其实就是,当你结婚后,就应该把与配偶之间的关系放到与父母关系之上。这种说法毫无疑问会引来很大的争议,跟父母的关系是血肉之亲、养育之恩,怎么可以放在“以后有可能离婚”的配偶之下?这种做法难道不是不孝吗?

的确,很多人情感上、道义上都不能接受“夫妻关系”比“跟父母的关系”更重要的说法,但如果不是这样,让与母亲的关系凌驾在夫妻关系之上,由于前面说的种种因素,就很可能产生严重的婆媳裂痕,对与配偶组成的这个新家庭的和谐成长有不利的影响。而这种不利影响是面向将来的,甚至影响下一代。

那么反过来会如何呢?肯定有人认为,让夫妻关系凌驾在与母亲的关系之上,同样会引起婆媳矛盾。不错,的确也会存在这种现象,但首先,如果母亲本身具有核心家庭的理念,就会对成家的儿子“放手”,她还有一个可以一辈子去爱的丈夫,并认同儿子应该更用心去经营新家庭的关系,那么婆媳矛盾就会大大减轻;其次,即便母亲没有这种理念,婆媳还是存在矛盾,那么至少这种矛盾不会影响到下一代。

事实上,如果每一代人都把与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在自己成家之后与父母的关系略微放手,在子女成家后对子女也略微放手,这样数代人之间会是一个很稳固很互相包容的关系。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个很理想化的情形,如果成家后发现配偶根本就蛮不讲理、毫无孝心,那么把夫妻关系放在首位就毫无意义,这时候只能考虑离婚的选项了。

在这种思路下,“不与父母长期合住”是可以考虑的选项,并不是不孝。 那么,怎么体现“夫妻关系”应放在“与父母的关系”之上呢?最典型的情况就是,三代人住在一起,但婆媳在孩子教育、消费观念、生活方式都存在严重分歧

且难以调和,那么就该考虑与父母分开居住的选项。事实上,很多城市家庭,已经基于各种原因这么实践了,随着时代发展,家庭小型化可以说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婆媳不长期住在一起,那么自然就会减少很多矛盾,甚至反而能够增进婆媳之间的感情。这种做法,实际上贯彻的是“核心家庭”的理念,把夫妻关系、与未婚孩子之间的关系放在了与父母关系之上。

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孝呢?这是很多人心底无法解开的疙瘩。其实,只要明白“核心家庭”观念是社会自然演化的产物,就不必有那么大心理压力了。更何况,体现孝心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要长期合住,保证物质赡养、经常能够去探望、经常有精神方面的沟通同样是有孝心的体现。当然,这也要求国家能够尽量提供社会化养老的配套措施,让老人们即便不与子女住在一起,也能有自己惬意的生活。

结语:

婆媳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一大难题,并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解决方案,但在今天这个年代,树立核心家庭理念、遵循家庭小型化的规律,的确有助于婆媳矛盾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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