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MANAGEMENTREGULATIONFORRADIOACTIVESOURCESAFETY
编码
Doc.No.
CPIPEC[1**********]-2006
安全质保部(SAFETY&QUALITYASSURANCEDEPT.)
编制/修订部门
Draft/ModificationDept.
2/0CFC2006-9-8王昕编制/修订
Drafted/ModifiedBy(Signature&
Date)
杜勤尔审核
ReviewedBy(Signature&Date)
冀国平批准
ApprovedBy(Signature&Date)
版次
Rev.
状态
Status
日期
&Date
编制/修订说明
Draft/ModificationDescription
分发编号
DistributionNo.
持有人或部门
HolderPersonorDept.
受控状态
ControlledStatus
(盖章)
此文件版权属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内容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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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1页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对放射源管理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火电、风电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2国务院令1989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2.31990年6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3号《放射环境管理办法》。2.4GB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2.5GWF01《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3术语
3.1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如γ射线等)或实体(如现场使用的专门探测仪器等)。
4职责
4.1项目安全质保部负责施工现场放射源搬运、贮存、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4.2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施工承包商现场使用放射源的资质、使用放射源人员的资质、放射源的到现场后的搬运、贮存、保管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4.3施工承包商负责现场放射源的搬运、贮存、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5管理要求
5.1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
5.1.1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1989第44号),取得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5.1.2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制定放射源管理制度,严禁将放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的单位。
5.1.3使用放射源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5.1.4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辐射检测和射线防护工作,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剂量监测等档案。5.2对放射源采购和运输管理要求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2页
5.2.1γ放射源应从委托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采购,如果使用单位为非建设工程所在省份,采购前,还应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5.2.2γ放射源托运应符合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
5.2.3自行运输γ放射源的单位,应由机动车辆专程运送,并有专人押运;贮存γ放射源的防护容器应符合GB11806-8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要求。
5.2.4在现场搬运γ放射源时,搬运人员一般应距离放射源0.5m,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
5.2.5放射源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进行交接检查,确认放射源是否完好,并办理交接手续。5.3
γ源贮存的管理
5.3.1放射源应贮存在贮存库中,施工承包商在现场规划放射源贮存库设置指定地点时,应报项目监理机构认可。需要改变放射源贮存库地点时,也应办理相应的审查认可手续后才能实施。
5.3.2现场γ放射源贮存库应遵守以下要求:
5.3.2.1γ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建成后,应取得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检测许可,存放库周围应设围栏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放放射源存放库不得设置在可能有坠落物的下方或人员密集、施工(交通)道路的两旁。
5.3.2.2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经过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标明放射源名称后方可使用。一般距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在0.5m处的剂量应低于3×10-5Sv/h。5.3.2.3放射源应指定专人管理,有防盗措施。定期检查,严格领用制度;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必须加锁。
5.3.2.4γ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环保部门查处。5.4放射源使用管理要求
5.4.1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对从事参加射线探伤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
5.4.2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为射线探伤人员配备必要的射线剂量仪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含铅眼镜和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并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5.4.3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及相邻的非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最大允许剂量不得超过GB8703《辐射防护规定》的规定。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3页
5.4.4射线探伤作业应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制定探伤作业区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区,在夜间进行射线探伤时,必须设置自激式报警灯等,并用红白安全绳设置隔离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5.4.5γ放射源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放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
5.4.6作业过程中发生卡源时,应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处理。
5.4.7γ放射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通报给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设专人守卫。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有组织地用使用仪器寻找。
5.4.9使用放射源的各承包商应编制卡源、γ放射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的应急计划措施,必要时安排应急演练,以确保对紧急情况的有效处理。5.5废源处置管理要求
使用放射源的施工承包商应加强对γ废放射源处置管理,应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供货单位回收废源,严禁自行处置。5.6对管理要求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5.6.1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放射源管理情况形成记录、建立管理台帐并负责对本单位和分包商放射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认其符合5.1~5.5节的要求。检查、监督结果及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PIEPC[1**********]-2006《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的处理,并形成记录。
5.6.2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应对现场放射源的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使用放射源承包商从其放射源使用资质、放射源的采购、运输、贮存、标识、放射源使用以及应急计划和废源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进行有效性的检查,确认其符合5.1~5.5节中的要求。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PIEPC[1**********]-2006《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的处理,并形成记录。
5.6.3项目部应对项目监理机构对现场施工承包商实施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现场对放射源的管理符合5.1~5.5节中的要求。
6记录
《对承包商放射源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4页
对承包商放射源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
承包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名称放射源数量
用源资格证书种类、强度
监督、检查记录
序
号1
监督检查项目放射源采购
监督检查内容向管理部门申报
指定单位采购遵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批准专人押运、有容器要求距离放射源0.5m,
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放射源贮存库应设在总平布置指定地点
醒目的警示标志
防盗等保安措施领用制度人数(包括使用X射线人员)
资格证书体检记录剂量记录
专/兼职人员数量
监督检查意见
编号:___________
2放射源运输
345
放射源装卸放射源贮存保管措施
6使用人员资格
[**************]16
使
用现场检查
防护组织放射源领用记录应急计划使用记录警示标识区域隔离时间安排监护情况防护用品废源处置记录
对卡源、丢失和脱落的对策,应急准备情况
正常使用记录事故情况记录
白天晚上
工作区的隔离措施及其有效性尽量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
监护人到岗情况
使用含铅眼镜、铅防护服和个人剂量监测仪等用品情况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陪同人: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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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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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保部(SAFETY&QUALITYASSURANCEDEPT.)
编制/修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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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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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R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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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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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1页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对放射源管理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火电、风电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2国务院令1989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2.31990年6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3号《放射环境管理办法》。2.4GB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2.5GWF01《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3术语
3.1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如γ射线等)或实体(如现场使用的专门探测仪器等)。
4职责
4.1项目安全质保部负责施工现场放射源搬运、贮存、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4.2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施工承包商现场使用放射源的资质、使用放射源人员的资质、放射源的到现场后的搬运、贮存、保管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4.3施工承包商负责现场放射源的搬运、贮存、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5管理要求
5.1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
5.1.1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1989第44号),取得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5.1.2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制定放射源管理制度,严禁将放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的单位。
5.1.3使用放射源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5.1.4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辐射检测和射线防护工作,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剂量监测等档案。5.2对放射源采购和运输管理要求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2页
5.2.1γ放射源应从委托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采购,如果使用单位为非建设工程所在省份,采购前,还应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5.2.2γ放射源托运应符合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
5.2.3自行运输γ放射源的单位,应由机动车辆专程运送,并有专人押运;贮存γ放射源的防护容器应符合GB11806-8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要求。
5.2.4在现场搬运γ放射源时,搬运人员一般应距离放射源0.5m,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
5.2.5放射源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进行交接检查,确认放射源是否完好,并办理交接手续。5.3
γ源贮存的管理
5.3.1放射源应贮存在贮存库中,施工承包商在现场规划放射源贮存库设置指定地点时,应报项目监理机构认可。需要改变放射源贮存库地点时,也应办理相应的审查认可手续后才能实施。
5.3.2现场γ放射源贮存库应遵守以下要求:
5.3.2.1γ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建成后,应取得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检测许可,存放库周围应设围栏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放放射源存放库不得设置在可能有坠落物的下方或人员密集、施工(交通)道路的两旁。
5.3.2.2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经过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标明放射源名称后方可使用。一般距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在0.5m处的剂量应低于3×10-5Sv/h。5.3.2.3放射源应指定专人管理,有防盗措施。定期检查,严格领用制度;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必须加锁。
5.3.2.4γ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环保部门查处。5.4放射源使用管理要求
5.4.1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对从事参加射线探伤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
5.4.2使用放射源的承包商应为射线探伤人员配备必要的射线剂量仪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含铅眼镜和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并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5.4.3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及相邻的非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最大允许剂量不得超过GB8703《辐射防护规定》的规定。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3页
5.4.4射线探伤作业应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制定探伤作业区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区,在夜间进行射线探伤时,必须设置自激式报警灯等,并用红白安全绳设置隔离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5.4.5γ放射源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放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
5.4.6作业过程中发生卡源时,应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处理。
5.4.7γ放射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通报给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设专人守卫。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有组织地用使用仪器寻找。
5.4.9使用放射源的各承包商应编制卡源、γ放射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的应急计划措施,必要时安排应急演练,以确保对紧急情况的有效处理。5.5废源处置管理要求
使用放射源的施工承包商应加强对γ废放射源处置管理,应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供货单位回收废源,严禁自行处置。5.6对管理要求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5.6.1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放射源管理情况形成记录、建立管理台帐并负责对本单位和分包商放射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认其符合5.1~5.5节的要求。检查、监督结果及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PIEPC[1**********]-2006《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的处理,并形成记录。
5.6.2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应对现场放射源的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使用放射源承包商从其放射源使用资质、放射源的采购、运输、贮存、标识、放射源使用以及应急计划和废源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进行有效性的检查,确认其符合5.1~5.5节中的要求。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CPIEPC[1**********]-2006《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的处理,并形成记录。
5.6.3项目部应对项目监理机构对现场施工承包商实施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现场对放射源的管理符合5.1~5.5节中的要求。
6记录
《对承包商放射源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CPIPEC[1**********]-2006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共4页第4页
对承包商放射源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
承包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名称放射源数量
用源资格证书种类、强度
监督、检查记录
序
号1
监督检查项目放射源采购
监督检查内容向管理部门申报
指定单位采购遵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批准专人押运、有容器要求距离放射源0.5m,
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放射源贮存库应设在总平布置指定地点
醒目的警示标志
防盗等保安措施领用制度人数(包括使用X射线人员)
资格证书体检记录剂量记录
专/兼职人员数量
监督检查意见
编号:___________
2放射源运输
345
放射源装卸放射源贮存保管措施
6使用人员资格
[**************]16
使
用现场检查
防护组织放射源领用记录应急计划使用记录警示标识区域隔离时间安排监护情况防护用品废源处置记录
对卡源、丢失和脱落的对策,应急准备情况
正常使用记录事故情况记录
白天晚上
工作区的隔离措施及其有效性尽量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
监护人到岗情况
使用含铅眼镜、铅防护服和个人剂量监测仪等用品情况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陪同人: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