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2-20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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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凸显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切实做到自觉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一、端正态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党员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群众,是党性观念、纪律作风和政治立场的集中反映。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进一步把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心里时刻装着群众。“百姓心中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里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要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着眼广大人民群众的企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民为重、民富为先,切实让广大群众尽快富起来,钱包鼓起来,生活好起来。扑下身子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决不能高高在上,真正把人民群众当做亲人,带着感情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要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用和蔼可亲的态度对待群众,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开展工作,使群众愿意说实话、说心理话,这样才能缩短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满腔热情服务群众。“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要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财力、物力、政策,把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做细致,把方便让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办出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二、牢记宗旨,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要切实做到:强化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应该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什么,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等重要问题,把权力看做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对权力怀有畏敬之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真切切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自己从事的事业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责任重于泰山。要坚决反对为了彰显“政绩”而盲目决策,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做法。对部署的工作,要抓紧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落实。在工作中如果有了错误,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坚决改正错误。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实践中把学习与改造统一起来,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实行办事公开,把政策规定、处理过程、处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敏感事务放在阳光下操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三、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巨大潜能,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积累了许许多多的真知灼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征程中,我们党只有真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运用群众的智慧,才能实现既定目标。要主动问政于民。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定思路、做工作,真正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合于人民,把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保障民生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多替群众着想,多为群众谋福祉。要真心问需于民。人民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就业、看病、上学、住房等民生问题解决好,尤其要关注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众,切实把他们的工作生活安排好,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虚心问计于民。毛泽东同志说,“中国人民中间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党员干部要创造让群众发挥的空间,搭建干部与群众直接交流的平台,支持和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和改革创新精神,把群众当先生来请教,放下架子、甘当学生,把蕴藏在群众中的一切积极的因素调动起来,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赵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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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凸显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切实做到自觉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一、端正态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党员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群众,是党性观念、纪律作风和政治立场的集中反映。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进一步把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心里时刻装着群众。“百姓心中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里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要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着眼广大人民群众的企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民为重、民富为先,切实让广大群众尽快富起来,钱包鼓起来,生活好起来。扑下身子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决不能高高在上,真正把人民群众当做亲人,带着感情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要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用和蔼可亲的态度对待群众,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开展工作,使群众愿意说实话、说心理话,这样才能缩短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满腔热情服务群众。“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要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财力、物力、政策,把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做细致,把方便让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办出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二、牢记宗旨,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要切实做到:强化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应该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什么,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等重要问题,把权力看做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对权力怀有畏敬之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真切切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自己从事的事业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责任重于泰山。要坚决反对为了彰显“政绩”而盲目决策,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做法。对部署的工作,要抓紧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落实。在工作中如果有了错误,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坚决改正错误。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实践中把学习与改造统一起来,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实行办事公开,把政策规定、处理过程、处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敏感事务放在阳光下操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三、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巨大潜能,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积累了许许多多的真知灼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征程中,我们党只有真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运用群众的智慧,才能实现既定目标。要主动问政于民。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定思路、做工作,真正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合于人民,把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保障民生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多替群众着想,多为群众谋福祉。要真心问需于民。人民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就业、看病、上学、住房等民生问题解决好,尤其要关注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众,切实把他们的工作生活安排好,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虚心问计于民。毛泽东同志说,“中国人民中间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党员干部要创造让群众发挥的空间,搭建干部与群众直接交流的平台,支持和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和改革创新精神,把群众当先生来请教,放下架子、甘当学生,把蕴藏在群众中的一切积极的因素调动起来,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