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停机2年竟欠费5000余元 "停机"业务暗藏消费陷阱

中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一部已经停机2年多的电信电话,突然被中国电信公司通知已经欠费5000多元,还有因此产生的高额滞纳金。乍听起来是不是不可思议呢?最近,真的有许多消费者,遭遇到了这样蹊跷的事情。北京的张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两年多之前,因为要出国一段时间,张女士在2009年2月,在中国电信北京某营业厅,办理了家里电话的保号停机。如今两年多过去了,张女士再回到当初办理停机业务的这家中国电信营业厅 ,想要把处于保号停机状态的电话彻底注销的时候 ,却被中国电信工作人员告知:自己2年多来,碰都没有碰一下的电话,竟然凭空欠下了5000元的话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我当时办的停机后想把它注销,注销不了,他告诉我,说停机之后还有上网包月,我说我都停机了,为什么还有包月,他说当时问你了,你没有说要把包月的停了,我说我电话都不用了,我还用这个干嘛,我说,当时你确认告诉过我吗?他说肯定是都问过了,我说不可能,你问我,我干吗要说我电话停机了,还要留着上网呢?我这个电话都不用了,但是我每个月交上网费,算下来大概需要五千多块钱。

总结一下,张女士认为:两年前办理停机的时候,并没有人明确告知自己,只是暂停了通话的业务,上网套餐还会继续收费。这么看来,电信公司真是给消费者挖下了一个大坑。许多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大多数人关注的,只是办理业务的单子上,以书面的形式写了些什么,而并不会太留意营业员跟自己说了些什么。况且,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这种口头的协议与约定,事后该怎样验明真伪呢?这其实很难。

张女士:最开始他说,我选择停机了,没有选择其他,两年多之前的话,现在也没发对证。所以现在他说交钱,就必须要交钱,我也没有办法,现在有什么补救办法,他说,欠费停机三个月,然后滞纳金都交了才可以       看来,中国电信对于固定电话“停机”业务的概念,与我们消费者所理解的“停机”,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国电信公司认为:消费者要求停机,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就只是把通话业务暂停了,其他的增值业务,比如说上网套餐,该收多少钱还是继续收。但咱们老百姓就不会这么多心眼儿,一般都觉得“既然停机了,每个月就只需要交纳5块钱的占号费就行了” 。

办理“停机业务”,电信营业厅到底会不会一定明确告知消费者:“停”的到底是什么呢?对此,经济之声记者致电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服务监督电话57110000。但是,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的客服专员给出的答复是:这个事情他们没法给解释,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

但是,当记者按照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电话服务专员所说的,继续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电话10000的时候,得到的结果依然很令人沮丧:中国电信10000的人工服务,总是坐席忙,一直没有接通。

看来,要想从电信公司那里,得到关于“停机”概念的明确解释,的确不太容易。不过,让北京的张女士无奈地,还不仅仅是:自己对于中国电信“停机”概念的“有所不知”。更令张女士无奈的是:欠费两年,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并没有明确告知自己:上网的业务依然在继续,欠费已经产生。

张女士:我没有住在,机主跟我不是一个地方,我是给别人办的,这个东西也说不清。 电话停机2年后,突然被告知已欠费5000多元。中国电信固定电话,不使用为何也烧钱?欠费时间长达2年之久,电信公司的告知义务,行使到哪儿去了?按照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规定:“电信部门,在欠费停机满60日,有权停止提供网络服务和中止合同,并追索客户所欠的全部费用。”节目中所说的张女士,为什么没有在60日内收到电信公司的催缴通知、而是拖了2年多的时间呢?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电信部门未按合同约定停止服务。

邱宝昌:什么原因,我们不好推测,但有一点,入网合同里面写得非常明确,超过60天可以停机,终止服务。第一,保护电信部门财产,第二,有些客户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忘了交费,也避免损失扩大,日期最多60天。而现在到了60天,半年、一年、两年仍然没有停止服务,仍然在继续提供服务,电信部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停止服务。

消费者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我停机了,与之相伴的其他服务都终止了,最后经营者电信服务的提供者和用户之间要协商,经营者应该告知,如果网络不停止,仍然产生费用,如果明确告知,张女士知道并认可,缴纳这些所欠费用是应该的。如果张女士根本不了解,或者根本不知道,我认为,电信部门没有充分告知,也没有避免损失的扩大,超过60天,超过半天仍然在提供,所以这样不妥当。

消费者被追缴电话费滞纳金,都会特别担心:如果不及时缴纳,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污点。所以,消费者通常只好不再追究电信公司的责任。但是,这种“迟到”的电话滞纳金,消费者到底该不该缴纳呢?邱宝昌对此表示。

邱宝昌:如果合同约定非常明确,而电信没有按合同约定通知告诉义务和履行终止服务的义务,多产生一些话费,如果让张女士去承担,对张女士很不公平。双方可以去协商解决,协商不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另外,电信部门不要拿不诚信记录,所谓电信黑名单做要挟,我认为这样很不诚信,不应该这么做。

如果谈不成可以投诉,也可以向电信申诉,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电信部门也不是说一定是五千,因为这里面产生滞纳、延期的原因有很多,所以要根据不同情况,妥善解决问题

中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一部已经停机2年多的电信电话,突然被中国电信公司通知已经欠费5000多元,还有因此产生的高额滞纳金。乍听起来是不是不可思议呢?最近,真的有许多消费者,遭遇到了这样蹊跷的事情。北京的张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两年多之前,因为要出国一段时间,张女士在2009年2月,在中国电信北京某营业厅,办理了家里电话的保号停机。如今两年多过去了,张女士再回到当初办理停机业务的这家中国电信营业厅 ,想要把处于保号停机状态的电话彻底注销的时候 ,却被中国电信工作人员告知:自己2年多来,碰都没有碰一下的电话,竟然凭空欠下了5000元的话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我当时办的停机后想把它注销,注销不了,他告诉我,说停机之后还有上网包月,我说我都停机了,为什么还有包月,他说当时问你了,你没有说要把包月的停了,我说我电话都不用了,我还用这个干嘛,我说,当时你确认告诉过我吗?他说肯定是都问过了,我说不可能,你问我,我干吗要说我电话停机了,还要留着上网呢?我这个电话都不用了,但是我每个月交上网费,算下来大概需要五千多块钱。

总结一下,张女士认为:两年前办理停机的时候,并没有人明确告知自己,只是暂停了通话的业务,上网套餐还会继续收费。这么看来,电信公司真是给消费者挖下了一个大坑。许多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大多数人关注的,只是办理业务的单子上,以书面的形式写了些什么,而并不会太留意营业员跟自己说了些什么。况且,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这种口头的协议与约定,事后该怎样验明真伪呢?这其实很难。

张女士:最开始他说,我选择停机了,没有选择其他,两年多之前的话,现在也没发对证。所以现在他说交钱,就必须要交钱,我也没有办法,现在有什么补救办法,他说,欠费停机三个月,然后滞纳金都交了才可以       看来,中国电信对于固定电话“停机”业务的概念,与我们消费者所理解的“停机”,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国电信公司认为:消费者要求停机,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就只是把通话业务暂停了,其他的增值业务,比如说上网套餐,该收多少钱还是继续收。但咱们老百姓就不会这么多心眼儿,一般都觉得“既然停机了,每个月就只需要交纳5块钱的占号费就行了” 。

办理“停机业务”,电信营业厅到底会不会一定明确告知消费者:“停”的到底是什么呢?对此,经济之声记者致电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服务监督电话57110000。但是,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的客服专员给出的答复是:这个事情他们没法给解释,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

但是,当记者按照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电话服务专员所说的,继续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电话10000的时候,得到的结果依然很令人沮丧:中国电信10000的人工服务,总是坐席忙,一直没有接通。

看来,要想从电信公司那里,得到关于“停机”概念的明确解释,的确不太容易。不过,让北京的张女士无奈地,还不仅仅是:自己对于中国电信“停机”概念的“有所不知”。更令张女士无奈的是:欠费两年,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并没有明确告知自己:上网的业务依然在继续,欠费已经产生。

张女士:我没有住在,机主跟我不是一个地方,我是给别人办的,这个东西也说不清。 电话停机2年后,突然被告知已欠费5000多元。中国电信固定电话,不使用为何也烧钱?欠费时间长达2年之久,电信公司的告知义务,行使到哪儿去了?按照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规定:“电信部门,在欠费停机满60日,有权停止提供网络服务和中止合同,并追索客户所欠的全部费用。”节目中所说的张女士,为什么没有在60日内收到电信公司的催缴通知、而是拖了2年多的时间呢?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电信部门未按合同约定停止服务。

邱宝昌:什么原因,我们不好推测,但有一点,入网合同里面写得非常明确,超过60天可以停机,终止服务。第一,保护电信部门财产,第二,有些客户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忘了交费,也避免损失扩大,日期最多60天。而现在到了60天,半年、一年、两年仍然没有停止服务,仍然在继续提供服务,电信部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停止服务。

消费者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我停机了,与之相伴的其他服务都终止了,最后经营者电信服务的提供者和用户之间要协商,经营者应该告知,如果网络不停止,仍然产生费用,如果明确告知,张女士知道并认可,缴纳这些所欠费用是应该的。如果张女士根本不了解,或者根本不知道,我认为,电信部门没有充分告知,也没有避免损失的扩大,超过60天,超过半天仍然在提供,所以这样不妥当。

消费者被追缴电话费滞纳金,都会特别担心:如果不及时缴纳,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污点。所以,消费者通常只好不再追究电信公司的责任。但是,这种“迟到”的电话滞纳金,消费者到底该不该缴纳呢?邱宝昌对此表示。

邱宝昌:如果合同约定非常明确,而电信没有按合同约定通知告诉义务和履行终止服务的义务,多产生一些话费,如果让张女士去承担,对张女士很不公平。双方可以去协商解决,协商不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另外,电信部门不要拿不诚信记录,所谓电信黑名单做要挟,我认为这样很不诚信,不应该这么做。

如果谈不成可以投诉,也可以向电信申诉,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电信部门也不是说一定是五千,因为这里面产生滞纳、延期的原因有很多,所以要根据不同情况,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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