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谷城县草地资源现状核查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04-1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270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重新核查草地面积现状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与谷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一起,抽样对县内8个乡镇的15个地块共计33012亩宜牧草地进行了重新核查,其中河滩草地8828亩,壤土山草地13326亩,风化草地4608亩,石质山草地5500亩,人工草地750亩,核查结果得到畜牧兽医局核查专班人员和谷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参与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一、我县国土资源部门草地面积数据
我县的草地面积数据来源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其确定的依据是:用2006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全野外调绘数据(卫星航拍),按照二次调查土地国标分类标准,对照新旧地类分类对应关系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数据转换,然后制作分幅影像结合调查底图,以此获得我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全县共计草地总面积1174.73公顷(约1.76万亩)。
二、县畜牧兽医局草地面积调查数据
一是1982年《全国草场资源调查数据库》中我县草原资源调查数据,草原面积应为133.56万亩(草场可利用面积113.62万亩),其中灌丛类草场面积19.28万亩,疏林草场面积17.13万亩,农林闲隙地迹地草场面积86.93万亩。
二是结合这次草地资源核查,我县对当前草地面积进行了调查,当前我县实有草地面积74.17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9万亩、天然牧草地6.2万亩、其他草地64.07万亩。
三、两部门数据差距原因分析
一是两部门调查过程中地类认定标准不同:畜牧部门将滩涂、灌丛林、疏林草场、农田间隙地、迹地草场等都认定为草地,而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将疏林草场、迹地草场等都认定为其他林地,农田间隙草场认定为耕地。
二是两部门调查过程中地类认定的依据不同:由这次草地面积协调得知,国土部门确认草地面积的依据一个是2006年的卫星航拍图片,第二是要看原有土地的类型,如一座山原来有10%以上的疏林,而现实为荒山,没有灌木(覆盖面积不足10%)仍然确定为林地;另外原来就为天然草场,由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砍伐荆条等灌木烧柴取暖做饭和编织等方式被改变,加上近年来禁牧,灌木迅速旺盛繁衍起来,且灌木郁闭度大于0.1的,也确定为林地。
三是谷城沿河滩涂较大,刨除防洪林面积,还有6万多亩的滩涂天然草地,“二调”标准认为此类草地为滩涂地。
四、几点意见
一是草地面积的确认应该以现实为依据,现在是草地就应该是草地,而不是看原来是什么土地类型;
二是原来的天然草场,由于近年来的生态移民异地搬迁、禁牧、植树造林等,形成了密灌丛,郁闭度大于了0.1,但是并没有什么树木,还应该划为草地。
三是汉江沿岸、南河沿岸、北河沿岸及水库沿岸的优良低地草甸,面积也较大,不应该划分为河道、滩涂,应该划为草地。
四是火烧过后的迹地、荒废的果园地,多年树木没有生长,不应该还是林地和园地,应该划为草地。
五是农田间隙草地不应该划分为农用地,应该划为草地。
关于对谷城县草地资源现状核查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04-1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270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重新核查草地面积现状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与谷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一起,抽样对县内8个乡镇的15个地块共计33012亩宜牧草地进行了重新核查,其中河滩草地8828亩,壤土山草地13326亩,风化草地4608亩,石质山草地5500亩,人工草地750亩,核查结果得到畜牧兽医局核查专班人员和谷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参与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一、我县国土资源部门草地面积数据
我县的草地面积数据来源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其确定的依据是:用2006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全野外调绘数据(卫星航拍),按照二次调查土地国标分类标准,对照新旧地类分类对应关系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数据转换,然后制作分幅影像结合调查底图,以此获得我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全县共计草地总面积1174.73公顷(约1.76万亩)。
二、县畜牧兽医局草地面积调查数据
一是1982年《全国草场资源调查数据库》中我县草原资源调查数据,草原面积应为133.56万亩(草场可利用面积113.62万亩),其中灌丛类草场面积19.28万亩,疏林草场面积17.13万亩,农林闲隙地迹地草场面积86.93万亩。
二是结合这次草地资源核查,我县对当前草地面积进行了调查,当前我县实有草地面积74.17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9万亩、天然牧草地6.2万亩、其他草地64.07万亩。
三、两部门数据差距原因分析
一是两部门调查过程中地类认定标准不同:畜牧部门将滩涂、灌丛林、疏林草场、农田间隙地、迹地草场等都认定为草地,而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将疏林草场、迹地草场等都认定为其他林地,农田间隙草场认定为耕地。
二是两部门调查过程中地类认定的依据不同:由这次草地面积协调得知,国土部门确认草地面积的依据一个是2006年的卫星航拍图片,第二是要看原有土地的类型,如一座山原来有10%以上的疏林,而现实为荒山,没有灌木(覆盖面积不足10%)仍然确定为林地;另外原来就为天然草场,由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砍伐荆条等灌木烧柴取暖做饭和编织等方式被改变,加上近年来禁牧,灌木迅速旺盛繁衍起来,且灌木郁闭度大于0.1的,也确定为林地。
三是谷城沿河滩涂较大,刨除防洪林面积,还有6万多亩的滩涂天然草地,“二调”标准认为此类草地为滩涂地。
四、几点意见
一是草地面积的确认应该以现实为依据,现在是草地就应该是草地,而不是看原来是什么土地类型;
二是原来的天然草场,由于近年来的生态移民异地搬迁、禁牧、植树造林等,形成了密灌丛,郁闭度大于了0.1,但是并没有什么树木,还应该划为草地。
三是汉江沿岸、南河沿岸、北河沿岸及水库沿岸的优良低地草甸,面积也较大,不应该划分为河道、滩涂,应该划为草地。
四是火烧过后的迹地、荒废的果园地,多年树木没有生长,不应该还是林地和园地,应该划为草地。
五是农田间隙草地不应该划分为农用地,应该划为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