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2011年上半年,经费管理中心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以服务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在提高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集中核算管理的积极作用。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狠抓全县教育财务规范管理,教育财务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和新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财务管理工作
1、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学生食堂会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入管理上,我县中小学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缴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等违纪行为,严禁补课收费、订购校服和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同时,要求全县学校收费公示并亮证收费,规范使用财政事业性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经查也未发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的现象。
四、学校支出管理工作
1、严格控制支出范围。严格界定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只能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要求各学校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加强对资金的分类管理:严格区分预内支出与预外支出、公用支出与人员支出、保运转支出与保发展支出以及日常支出与专项支出。建立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分设制度:单位负责人监督财务收支情况,财务负责人由学校副职担任,行使发票签批权,单位负责人不再签批发票,但必须签字审核, 未按此规定办理的发票,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将不予报销。
2、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对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都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还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
3、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为增加学校经费开支透明度,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在工会(职代会)的监督下,选出职工代表参与清算学校帐目,清算结果由职工代表签字,同时在校务栏上张榜公布。
4、建立健全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了报帐程序。我们规定支出发票的报帐程序是:经办人签字¬—验收或证明人签字¬—报帐员初审签字—学校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监管小组成员汇签—核算中心报帐。这样各学校的财务运作情况都由核算中心真实地、公开地予以反映,把一些违规违纪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各校的廉政建设。
五、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1、各校都指定了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了资产台帐。
2、学校不能自行处置资产,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3、每学期末,学校都能组织一次财产清查,治理整顿清理财产使用状态、完整程度、短少盈余情况,检查财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未发现用学校资产做抵押、担保的现象。
2011年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2011年上半年,经费管理中心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以服务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在提高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集中核算管理的积极作用。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狠抓全县教育财务规范管理,教育财务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和新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财务管理工作
1、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学生食堂会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入管理上,我县中小学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缴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等违纪行为,严禁补课收费、订购校服和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同时,要求全县学校收费公示并亮证收费,规范使用财政事业性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经查也未发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的现象。
四、学校支出管理工作
1、严格控制支出范围。严格界定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只能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要求各学校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加强对资金的分类管理:严格区分预内支出与预外支出、公用支出与人员支出、保运转支出与保发展支出以及日常支出与专项支出。建立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分设制度:单位负责人监督财务收支情况,财务负责人由学校副职担任,行使发票签批权,单位负责人不再签批发票,但必须签字审核, 未按此规定办理的发票,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将不予报销。
2、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对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都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还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
3、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为增加学校经费开支透明度,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在工会(职代会)的监督下,选出职工代表参与清算学校帐目,清算结果由职工代表签字,同时在校务栏上张榜公布。
4、建立健全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了报帐程序。我们规定支出发票的报帐程序是:经办人签字¬—验收或证明人签字¬—报帐员初审签字—学校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监管小组成员汇签—核算中心报帐。这样各学校的财务运作情况都由核算中心真实地、公开地予以反映,把一些违规违纪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各校的廉政建设。
五、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1、各校都指定了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了资产台帐。
2、学校不能自行处置资产,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3、每学期末,学校都能组织一次财产清查,治理整顿清理财产使用状态、完整程度、短少盈余情况,检查财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未发现用学校资产做抵押、担保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