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浙劳社劳薪〔2009〕3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所有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确保所有职工都能够享受年休假权利。

二、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准确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对缺少档案材料的职工,应由职工提供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经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三、计算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截止日,应以职工正式开始休假的前一日为准。

四、连续工作刚满12个月的职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以下办法折算确定:

该职工本年度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该职工符合年休假条件之日起的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

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五、用于计算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以职工应当休假年度的本人工资(不含加班加点工资)进行计算,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工资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妥善保管涉及职工工作年限方面的原始凭证。

七、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用人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补休未休完的部分年休假。

八、用人单位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除正常工资收入外,应当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额外支付职工相当于其日工资收入2倍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九、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单位时未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休完年休假,待职工休完年休假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

十、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不得重复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在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中载明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情况,并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存入职工档案。

十一、经依法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

3倍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十二、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企业 职工 年休假 意见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浙劳社劳薪〔2009〕3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所有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确保所有职工都能够享受年休假权利。

二、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准确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对缺少档案材料的职工,应由职工提供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经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三、计算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截止日,应以职工正式开始休假的前一日为准。

四、连续工作刚满12个月的职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以下办法折算确定:

该职工本年度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该职工符合年休假条件之日起的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

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五、用于计算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以职工应当休假年度的本人工资(不含加班加点工资)进行计算,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工资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妥善保管涉及职工工作年限方面的原始凭证。

七、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用人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补休未休完的部分年休假。

八、用人单位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除正常工资收入外,应当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额外支付职工相当于其日工资收入2倍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九、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单位时未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休完年休假,待职工休完年休假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

十、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不得重复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在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中载明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情况,并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存入职工档案。

十一、经依法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

3倍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十二、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企业 职工 年休假 意见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相关内容

  •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解析
  •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解析 前 言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作为被法律认可的常见的两种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互配合,长期以来在很多用人单位内部被采用.对日益紧张的劳动力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缓冲作用,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本刊就从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特点 ...

  • 年休假是否法定节假日?
  • 年休假是不是法定假? [案情] 2005年12月20日,王某在深圳A公司连续工作已满一年,2006年5月,王某要求年休假公司未予按排. [问题] 年休假是不是法定假? [观点一] 年休假是法定假.理由是:<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 ...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劳部发[1995]309号 颁布日期:1995年08月03日 目录 一.适用范围(1-5)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6-17)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8-24) (三)经济性裁员(25) (四)劳动合同 ...

  • 我写的上诉状,这样行吗?
  •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被告): 姓名:王振 性别:男 年龄:42岁 出生:1972年12月11日 职业:铁路工人 工作单位:哈尔滨铁路局七台河站 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城西街文博小区2号楼3单元501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原告): 单位名称:哈尔滨铁路局七台河站 ...

  • 官方鼓励"周五下午+周末"短假
  • 官方鼓励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带薪休假落实不容乐观 近日,中国提倡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官方鼓励职工"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对于企业职工而言,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一般情况下,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 解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 民工"新政" 解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核心提示]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3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共分10个部分.40条,约9000字,涉及了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 ...

  • 2015劳动规章制度
  • 2015劳动规章制度 第1篇:劳动规章制 第一章: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上的意义.该章回答了劳动规章制度是什么.劳动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劳动规章制度既具有民法性格.又具有社会法性格.其民法性格表现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以权利为 ...

  • 人力资源必备法规
  • 目录 劳动法规 劳动合同 劳动时间 劳动工资 劳动保护 劳动培训 社保福利 劳动争议 劳动就业 合同范本 劳动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

  • 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 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地区:全国 - 发布时间:2008-03-14 ∙ ∙ ∙ ∙ ∙ [颁布机构]: [文号]: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是否有效]: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