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合理退出

浅析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合理退出

内容提要:企业的合理退出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而对于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而言,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现阶段这一问题尤甚。文章考察了近年来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的大量案例,分析了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合理退出的手段、方式作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金融机构

市场退出

存款保险制度

购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的“心脏”,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一旦金融出现问题,对国民经济的破坏是致命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给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留下深刻的教训。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中国开放脚步的加快,中国的金融机构之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管理不善,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将不可避免。近几年,我国金融体系风险日益显现,自.""/年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以来,金融机构资不抵债退出市场的事件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经济规律,而且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国现已建立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缺乏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目标定位和处理方式,在运作中带有明显的行政随意性。为此,构建基于市场原则之上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以实现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放弃了对金融机构一味予以保护的政策。.""/年" 月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标志着我国金融

机构“无倒闭之虞”的神话从此终结,之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迅速扩散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各个金融领域。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仍是一个难于触及的话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指出:迄今为止,只有. 家金融机构真正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破产,那就是.""1年的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于资不抵债而实行破产。此外,还没有哪家金融机构是通过依法破产而退出金融市场。自从.""1年央行对信托业、城市信用社和农信社以及农村“三会一部”等非法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以来,已经有很多中小金融机构退出了市场,但是它们并不是通过破产的形式退出,央行往往对它们采取了“关闭”而非让海南发展银行因为严重资不它们“破产”。.""1年,抵债和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而被央行关闭,但是它并没有被宣布破产。时隔2年,对海发行的清理结果至今还没有公布,它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也没有见到官方的公开说法。破产以前,海发行接收了海南省一些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城市信用社,结果不但没有改变它们的状况,反而被它们拖累而“关门”大吉。始于.""1年的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到!003年已经基本完成。清理整顿前的!3" 家信托投资公司只有20家左右得以保留,实现了重新登记。尽管清理整顿前几乎所有信托公司都处于倒闭的边缘,尽管中国光大信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公一、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状况

我国金融业基本上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垄断性行业,政府一直以国家信用为后盾,充当金融机

构的“护航者”。因此,在!0世纪"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金融业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问题。依托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市场的各金融机构长期生存于竞争和淘汰压力不足的舒适环境之中。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的缺陷不断暴露,致使金融风险迅速积累并逐步显现出来。在此背景下,政府

司等众多信托公司先后被关闭,但是除了广东国投以外,并没有一家通过法律程序实行破产。目前全国%%"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许多家所以包袱沉重,就是因为这些城商行大多是由一些经营困难、事实上已濒临倒闭的城市信用社合并而成,通过合并很多城市信用社避免了破产的命运。

二是将有问题金融机构关闭,由中央银行提供再贷款用于兑付自然人存款,组织对关闭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工作。然而在实践中这两种做法都暴露出许多问题。接管或合并的方法并没有消除风险,反而将风险传导给健康的金融机构,海发行的关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初海发行是由效益较好的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了*家当时已存在庞大债务和巨额亏损的信托公司为基础成立的,之后又被迫接管了已发生大面积支付危机的#(家城市信用社,成立不久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不仅没能挽救城市信用社,反而自己也很快地陷入了支付危机。而采取中央银行提供再贷款的方法,会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也使得中央银行不良债权增加。

*&援助资金的来源单一。从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资金援助来源看,主要是中央银行再贷款和财政间接出资进行救援。而且,救援资金一般是直接用于保证兑付自然人存款,以保持社会经济稳定。总体上看,援助资金单一有限,没有体现损失分担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原则。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央银行救助性再贷款本身是代替财政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共资金,只是在国家财力有限和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由中央银行独立承担了救助资

金。因此,这部分再贷款具有“准财政补贴”性质。然而这一形式可能弱化了存款人的存款银行选择,并且使有问题金融机构过多依赖中央银行救肋,原有股东的责任得以减轻。尤其在处理地方有问题金融机构时,一些地方政府将金融风险向中央一推了之的可能性难以避免。

二、我国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法律法规的缺失。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

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年颁布的《破产法》已不能适应金融机构破产的实际需要。我国《破产法》、《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程序,但没有考虑到金融企业的特殊性质,很难将其直

《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破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虽然规定了人民银行可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实施接管,也规定了商业银行合并、解散、被撤销和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市场退出的法定形式,但大多仅为原则规定,缺乏

可操作性,并且《商业银行法》并不适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撤消条例》则没有解决在行政清算下的债务问题,既不还债,也不破产,所以,它既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也不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使清算陷入死胡同。而且,现有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有关规则缺乏详细准确的表达,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粗糙和分散,导致政府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随意性较强,缺乏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来制约其行为和权力。

行政性退出”的色彩明显,政府介入过深,导#&“致市场退出机制失衡。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明显滞后于总体改革。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制度安排上,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全权干预处理,不仅使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难以实现初衷,而且使政府付出的成本较高,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会产生消极影响,加之政府财政负担和国有银行经营负担日益加重,通货膨胀压力可能不断加大。另外,政府全面接管与直接干预可能助长道德风险,没有较好地体现损失分担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肋长金融机构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

!&有问题金融机的处置手段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处置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指定一家健康金融机构托管或者合并有问题金融机构,将风险直接转嫁给健康金融机构;

三、营造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良好环境

我国应积极创造条件来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安排,逐步减少政府对有问题银行处理的直接干预。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安排上,尽可能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理,引入市场手段,建立市场激励机制与政府按规则干预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支待,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依法有序规范进行。立法机关和金融监管当局应尽快制定颁布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

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原则,如《金融机构市场退出

《《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管理方法》等等。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在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金融现实,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市场退出界限与标准、市场退出的程序与原则等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小储户的利益和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两个最基本的理由。同时,存款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补救措施,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提高金融市场效率更有着积极的意义。宜参照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特点和实际,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组建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由金融机构、财政等部门参股,融投资、援助、解困、保险功能于一体,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资信不受损害。需要指出的是,对金融机构的参股宜采取全部强制参加的方式,以便于从总体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处理中,应弱化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手段作用的发挥。从以上分析可见,当前我国解决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基本是以政府干预为主。但是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不利于金融风险的根本消除,同时还会制约市场退出制度作用的发挥。为此,管理层应积极创造条件来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处理手段,逐步减少政府对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直接干预。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以考虑让人民银行设立专职部门或指定某个资产管理公司,由其依据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来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

0/多渠道筹集援助资金。国外在救援有问题金融机构时,资金来源十分广泛,而且很少采用我国惯用的中央银行直接发放纯信用再贷款的救助资金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独立性的要求也在提高,中央银行采取直接发放信用贷款救助形式的弊端将会不断显现。因此要逐渐向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开辟多样化的援助资金,包括发行次级债券或特别国债筹集资金,由原有股东增资或引入新股东出资,中央银行采取再贴现、有担保的再贷款间接提供救助资金等手段。援助资金的多样化

也有利于损失的分担,并对各方的责任予以明确和制约。这也将有效避免对中央银行行使货币政策的负面影响。

1/引导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以购并为主的主动性市场退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对金融机构之间基于商业基础上的收购兼并等主动性市场退出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却更加注重以购并为主的主动性发达国家金融业掀市场退出。.2世纪32年代以后,

起一浪高过一浪的购并狂潮,把这一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逐步开放,众多

“航空母舰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势必将蜂拥而入。相比之下,我国金融机构在资本总额、经营规模等方面的劣势不言而喻。因此,金融业“重新洗牌”已经势在必行。为此,政府应尽快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引导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竞争优势积极开展收购、兼并,使各金融机构迅速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化经营,以此优化金融业的资源配置,提高抵御外资金融机构冲击的能力。

参考文献:

"/45678549:;;?@《A;?B =;CDCI’CEBF;?J A;?B 658>56"33LP F Q;ERC?8H7? %9)9

《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2" 年版。.9王欣新: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关键是解决债务问!9闫维杰:《

《题》,金融研究》.22! 年第" 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国际比较与我国09安启雷:《

《的制度选择》,金融研究》.22! 年第"2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模式研究》,《金融时报》19蔡允革:《.22. 年! 月0日。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比较与分析》,金L9许传华:融论坛》.22. 年第S 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思考》,金融理论与S9李立尧:实践》.22. 年第" 期。

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中国金融出版T9石俊志:《社.22" 年版。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22.L

土V

U 责任编辑:劳

浅析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合理退出

内容提要:企业的合理退出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而对于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而言,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现阶段这一问题尤甚。文章考察了近年来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的大量案例,分析了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合理退出的手段、方式作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金融机构

市场退出

存款保险制度

购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的“心脏”,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一旦金融出现问题,对国民经济的破坏是致命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给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留下深刻的教训。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中国开放脚步的加快,中国的金融机构之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管理不善,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将不可避免。近几年,我国金融体系风险日益显现,自.""/年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以来,金融机构资不抵债退出市场的事件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经济规律,而且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国现已建立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缺乏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目标定位和处理方式,在运作中带有明显的行政随意性。为此,构建基于市场原则之上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以实现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放弃了对金融机构一味予以保护的政策。.""/年" 月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标志着我国金融

机构“无倒闭之虞”的神话从此终结,之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迅速扩散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各个金融领域。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仍是一个难于触及的话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指出:迄今为止,只有. 家金融机构真正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破产,那就是.""1年的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于资不抵债而实行破产。此外,还没有哪家金融机构是通过依法破产而退出金融市场。自从.""1年央行对信托业、城市信用社和农信社以及农村“三会一部”等非法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以来,已经有很多中小金融机构退出了市场,但是它们并不是通过破产的形式退出,央行往往对它们采取了“关闭”而非让海南发展银行因为严重资不它们“破产”。.""1年,抵债和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而被央行关闭,但是它并没有被宣布破产。时隔2年,对海发行的清理结果至今还没有公布,它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也没有见到官方的公开说法。破产以前,海发行接收了海南省一些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城市信用社,结果不但没有改变它们的状况,反而被它们拖累而“关门”大吉。始于.""1年的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到!003年已经基本完成。清理整顿前的!3" 家信托投资公司只有20家左右得以保留,实现了重新登记。尽管清理整顿前几乎所有信托公司都处于倒闭的边缘,尽管中国光大信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公一、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状况

我国金融业基本上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垄断性行业,政府一直以国家信用为后盾,充当金融机

构的“护航者”。因此,在!0世纪"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金融业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问题。依托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市场的各金融机构长期生存于竞争和淘汰压力不足的舒适环境之中。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的缺陷不断暴露,致使金融风险迅速积累并逐步显现出来。在此背景下,政府

司等众多信托公司先后被关闭,但是除了广东国投以外,并没有一家通过法律程序实行破产。目前全国%%"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许多家所以包袱沉重,就是因为这些城商行大多是由一些经营困难、事实上已濒临倒闭的城市信用社合并而成,通过合并很多城市信用社避免了破产的命运。

二是将有问题金融机构关闭,由中央银行提供再贷款用于兑付自然人存款,组织对关闭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工作。然而在实践中这两种做法都暴露出许多问题。接管或合并的方法并没有消除风险,反而将风险传导给健康的金融机构,海发行的关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初海发行是由效益较好的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了*家当时已存在庞大债务和巨额亏损的信托公司为基础成立的,之后又被迫接管了已发生大面积支付危机的#(家城市信用社,成立不久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不仅没能挽救城市信用社,反而自己也很快地陷入了支付危机。而采取中央银行提供再贷款的方法,会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也使得中央银行不良债权增加。

*&援助资金的来源单一。从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资金援助来源看,主要是中央银行再贷款和财政间接出资进行救援。而且,救援资金一般是直接用于保证兑付自然人存款,以保持社会经济稳定。总体上看,援助资金单一有限,没有体现损失分担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原则。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央银行救助性再贷款本身是代替财政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共资金,只是在国家财力有限和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由中央银行独立承担了救助资

金。因此,这部分再贷款具有“准财政补贴”性质。然而这一形式可能弱化了存款人的存款银行选择,并且使有问题金融机构过多依赖中央银行救肋,原有股东的责任得以减轻。尤其在处理地方有问题金融机构时,一些地方政府将金融风险向中央一推了之的可能性难以避免。

二、我国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法律法规的缺失。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

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年颁布的《破产法》已不能适应金融机构破产的实际需要。我国《破产法》、《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程序,但没有考虑到金融企业的特殊性质,很难将其直

《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破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虽然规定了人民银行可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实施接管,也规定了商业银行合并、解散、被撤销和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市场退出的法定形式,但大多仅为原则规定,缺乏

可操作性,并且《商业银行法》并不适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撤消条例》则没有解决在行政清算下的债务问题,既不还债,也不破产,所以,它既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也不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使清算陷入死胡同。而且,现有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有关规则缺乏详细准确的表达,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粗糙和分散,导致政府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随意性较强,缺乏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来制约其行为和权力。

行政性退出”的色彩明显,政府介入过深,导#&“致市场退出机制失衡。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明显滞后于总体改革。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制度安排上,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全权干预处理,不仅使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难以实现初衷,而且使政府付出的成本较高,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会产生消极影响,加之政府财政负担和国有银行经营负担日益加重,通货膨胀压力可能不断加大。另外,政府全面接管与直接干预可能助长道德风险,没有较好地体现损失分担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肋长金融机构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

!&有问题金融机的处置手段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处置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指定一家健康金融机构托管或者合并有问题金融机构,将风险直接转嫁给健康金融机构;

三、营造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良好环境

我国应积极创造条件来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安排,逐步减少政府对有问题银行处理的直接干预。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安排上,尽可能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理,引入市场手段,建立市场激励机制与政府按规则干预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支待,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依法有序规范进行。立法机关和金融监管当局应尽快制定颁布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

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原则,如《金融机构市场退出

《《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管理方法》等等。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在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金融现实,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市场退出界限与标准、市场退出的程序与原则等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小储户的利益和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两个最基本的理由。同时,存款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补救措施,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提高金融市场效率更有着积极的意义。宜参照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特点和实际,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组建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由金融机构、财政等部门参股,融投资、援助、解困、保险功能于一体,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资信不受损害。需要指出的是,对金融机构的参股宜采取全部强制参加的方式,以便于从总体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处理中,应弱化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手段作用的发挥。从以上分析可见,当前我国解决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基本是以政府干预为主。但是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不利于金融风险的根本消除,同时还会制约市场退出制度作用的发挥。为此,管理层应积极创造条件来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处理手段,逐步减少政府对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直接干预。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以考虑让人民银行设立专职部门或指定某个资产管理公司,由其依据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来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

0/多渠道筹集援助资金。国外在救援有问题金融机构时,资金来源十分广泛,而且很少采用我国惯用的中央银行直接发放纯信用再贷款的救助资金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独立性的要求也在提高,中央银行采取直接发放信用贷款救助形式的弊端将会不断显现。因此要逐渐向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开辟多样化的援助资金,包括发行次级债券或特别国债筹集资金,由原有股东增资或引入新股东出资,中央银行采取再贴现、有担保的再贷款间接提供救助资金等手段。援助资金的多样化

也有利于损失的分担,并对各方的责任予以明确和制约。这也将有效避免对中央银行行使货币政策的负面影响。

1/引导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以购并为主的主动性市场退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对金融机构之间基于商业基础上的收购兼并等主动性市场退出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却更加注重以购并为主的主动性发达国家金融业掀市场退出。.2世纪32年代以后,

起一浪高过一浪的购并狂潮,把这一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逐步开放,众多

“航空母舰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势必将蜂拥而入。相比之下,我国金融机构在资本总额、经营规模等方面的劣势不言而喻。因此,金融业“重新洗牌”已经势在必行。为此,政府应尽快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引导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竞争优势积极开展收购、兼并,使各金融机构迅速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化经营,以此优化金融业的资源配置,提高抵御外资金融机构冲击的能力。

参考文献:

"/45678549:;;?@《A;?B =;CDCI’CEBF;?J A;?B 658>56"33LP F Q;ERC?8H7? %9)9

《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2" 年版。.9王欣新: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关键是解决债务问!9闫维杰:《

《题》,金融研究》.22! 年第" 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国际比较与我国09安启雷:《

《的制度选择》,金融研究》.22! 年第"2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模式研究》,《金融时报》19蔡允革:《.22. 年! 月0日。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比较与分析》,金L9许传华:融论坛》.22. 年第S 期。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思考》,金融理论与S9李立尧:实践》.22. 年第" 期。

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中国金融出版T9石俊志:《社.22" 年版。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22.L

土V

U 责任编辑:劳


相关内容

  • 浅析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 浅析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摘要: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所以对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研究就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首先阐述了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含义及意义,接着论述了风险投资退出的影响因素,并分别讨论了四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优势和劣势,最后探讨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 ...

  • 浙江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浅析
  • 摘 要:浙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形势,资金面吃紧,融资困难企业如鲠在喉.本文提出了股权众筹的融资模式,对其背景和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探讨股权众筹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态势,并提出改善浙江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模式 一.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

  • 浅析企业劳务派遣用工
  • 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临时用工形式,既存在派遣乱象,也有着独特的优势.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我国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现象和利弊,从监管机制.风险防范.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务派遣文化四个维度提出优化对策. 关键词:企业用工 劳务派遣 优化对策 一.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象 1.劳务派遣用工的产生与发展.所谓劳务派遣, ...

  • 浅析民间金融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
  •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整个经济环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运营资金匮乏.融资能力较弱等因素一直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所以,一直以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遗憾的是,民间金融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还游离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 ...

  • 浅析玉米种子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 浅析玉米种子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关键的生产资料,其中种子的纯度和质量是衡量种子好坏的主要指标,两者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近年来,玉米生产中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农业生产,损害了农民利益.因此,经营者和种植者正确掌握玉米种子的鉴别方法,对确保玉米高产具有重要意 ...

  • 关于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浅析
  •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对全球的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金融机构倒闭的事件不断出现,通过美国次贷危机的启示,从中国金融经济环境的需求.银行业运行.建立金融机构破产和退出机制.高速增长的居民储蓄需要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 ...

  • 浅析风险投资退出
  • 浅析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摘要:何谓风险投资?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 ...

  • 企业战略联盟组织结构模式浅析
  • 企业战略联盟组织结构模式浅析 战略联盟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企业在建立战略联盟之初需要选择战略联盟组织结构.合适的组织结构有利于战略联盟的运行和管理.不同的联盟组织结构需要不同类型的资源, 不同类型的资源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本文从企业投入的资源类型和联盟所面对的风险两方面, 分析了企业如何选 ...

  • 浅析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1]
  • 浅析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内容提要:近年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不仅是政府,也是社会各界 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使农村市场热起来,不仅是扩大国内需求的一条 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本文主要从农村消费 环境.农民消费观念.消费模式.制度环境这几个方面,论述中国农村消 费市场目前所 ...